第五天:属灵的心态
[默想路加福音 18:9]
“耶稣向那些自以为义、藐视别人的人,讲了这个比喻”(路加福音 18:9)。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远比你所做的工作更重要。”当我们意识到“我是谁”比“我做什么”更重要时,我们就必须在心中培养正确的属灵心态——这对信徒而言是至关重要的首要之事。而我们必须培养的基本属灵心态之一,就是谦卑。
在今天的经文(路加福音 18:9)中,我们看到了一位自以为义并藐视他人的法利赛人。他是一个在人面前自称公义、并喜爱受人尊崇的人(16:15)。他的属灵心态是骄傲的;他怀有一种属灵优越感,自视远高于税吏和其他罪人。试想一下耶稣比喻中那位法利赛人的祷告:“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的、不义的、奸淫的——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周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奉献十分之一”(11-12节)。为什么这个法利赛人会沉浸在如此强烈的属灵优越感中呢?这是因为他关注的是*他*为神做了什么,而不是*神*做了什么。查尔斯·斯温多尔(Charles Swindoll)牧师在《恩典的觉醒》(*The Grace Awakening*)一书中,将这种心态描述为“异端中的异端”。我们极易陷入这种异端之中。当我们关注自己为神所做的事,而不是关注神借着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恩所做的事时,就很容易陷入属灵骄傲和优越感之中。如果我们不加以防范,我们的心就会在不知不觉中逐渐被属灵骄傲和优越感所充满。与那个法利赛人不同,那个税吏上圣殿祷告时,远远地站着;他甚至不敢举目望天,只是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吧”(13节)。至少,当那个税吏来到神面前祷告时,他认清并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正因如此,他呼求道:“神啊,开恩可怜我。”这是一种福分。在圣洁的神面前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乃是一种福分。此外,能在那宝贵的觉悟中承认自己的罪并恳求神的怜悯,更是莫大的福分。能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也是一种福分。我们必须像那个税吏一样,在神面前谦卑自己。我们应当渴慕那样的福分:在神圣洁的同在中,我们的罪显露无遗。当神圣洁的话语刺透我们的良心时,我们必须承认并向祂认罪。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像《腓立比书》2章3节所教导的那样,看别人比自己强。
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各书
4:6)。我们必须在圣洁的神面前谦卑自己。我们绝不可像法利赛人那样自以为义。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我们必须在神面前——而非在人面前——活出我们的信仰,这与法利赛人的做法截然不同。我们必须不断借着神圣洁的话语省察自己,并就内心深处及动机中隐藏的罪向祂悔改。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凭信心仰望神借着耶稣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一切。我们要依靠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为自己的罪悔改。我们要谦卑地俯伏在神面前悔改,单单依靠耶稣的义。我们要凭藉耶稣十字架的功劳,来到神施恩的宝座前,谦卑地寻求祂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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