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谁是真正的基督徒?
[默想《罗马书》2章17-29节]
被誉为“21世纪先知”的A. W. 陶恕(A. W. Tozer)牧师在其著作《我是真基督徒还是假基督徒?》(*Am
I Real or Fake?*)一书中,有一章题为“真基督徒的自我省察”。陶恕牧师在其中提出了七个自我省察的问题,帮助我们辨识真正的基督徒。即使这些问题无法揭示关于我们的全部真相,它们至少能提供部分参考。我希望此时你能问自己这些问题:第一,我最想要什么?第二,我最常思考什么?第三,我如何使用金钱?第四,我如何度过闲暇时光?第五,我与什么样的人交往?第六,我尊敬谁,又热衷于什么?第七,什么能让我发笑?在提出这些问题的同时,陶恕牧师指出了八种“虚假”的基督徒:
a. 虚假的“速成”心态:“速成基督教”往往教导说,一切只需一次信心的行动便大功告成。结果,它抑制了人对灵性进一步长进的渴求。
b. 虚假的信仰忽视品格的改变:“摆脱‘问题会随时间流逝而自动解决’的幻想,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我们需要的不是时间,而是改变。唯有神能改变我们。”
c. d. 虚假的信仰试图靠行为换取罪得赦免:“试图靠行为获得赦免绝无可能成功,因为无人知晓究竟需要积累多少善行,才能抵消自己所犯的过错。”
e. 虚假的信仰轻视信经:“我们绝不能说,无需教义知识也能体验神的奥秘,且这种体验便已足够。真理是可以被阐述的,而信经正是对真理的阐述。”
f. 虚假的信仰轻视神学:“神学对于在世上过正直的生活以及进入永恒的天国至关重要。我们面临诸多困难,原因在于我们虽费力学习,却极易遗忘。因此,我们必须下定决心研习神学。”
g. 这种冒牌货忽视了情感:“我们既不可惧怕也不可忽视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一部分,是神在创造我们时所赋予的。”
h. 这种冒牌货缺乏属灵的平衡:“真理好比一只鸟,单靠一只翅膀是无法飞翔的。然而,我们却愚昧地试图飞行——一边疯狂地扇动一只翅膀,另一边却将另一只翅膀死死按住。”
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2章28至29节——中,使徒保罗在写给罗马信徒的信里,谈到了“外表上的犹太人”与“内心里的犹太人”。使徒保罗在致罗马圣徒的信中,为何提到“外体上的犹太人”与“内心里的犹太人”?其目的是为了教导那些犹太信徒——他们因自以为在灵性上优越,便定罪(或“论断”)外邦弟兄而非宽恕他们——外表上的犹太人并不等于真正的犹太人;唯有内心里的犹太人,才是真正的犹太人。当我默想保罗的这一教导时,不禁自问:“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基督徒?谁又仅仅是‘外表上的基督徒’——即那种看似基督徒、实则徒有其表的人呢?”
让我们先来看看“外表上的基督徒”(即徒有其表的基督徒)。
首先,这种徒有其表的基督徒自称为“基督徒”。
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 2:17)中,我们看到那些仅仅在外表上是犹太人的人,自称为“犹太人”。既然他们并非真正的犹太人,为何还要自称“犹太人”呢?这是因为他们怀有一种特权感。在保罗的时代,这些犹太人以身为“犹太人”为荣,因为他们相信唯有自己拥有神所赐予的特殊权利。他们所夸耀的这些来自神的特殊特权是什么呢?主要可归纳为三个方面:身为选民的身份、对律法的倚靠,以及与神之间特殊的盟约关系(NICNT)。因此,出于这种关于与神特殊关系的特权感以及灵性上的优越感,这些徒有其表的犹太人在同一群体的外邦弟兄面前夸耀神(第
17 节)。这种夸耀表面上似乎是在谈论神,但其本质上却是为了夸耀自己。
同样地,“外表上的基督徒”——即那些仅在外观上像基督徒的人——也怀有一种特权心态。他们试图在教会内行使那些自认为唯独属于自己的特权。尽管他们看似在夸耀神,但在内心深处——即神鉴察一切之处——他们却因灵性上的优越感和骄傲而暗自窃喜,以此抬高自己。他们的终极目标是获取个人的荣耀与他人的认可;因此,他们渴望人的称赞。圣经宣告,神的忿怒…… (1:18–32)以及审判(2:1–16)正等待着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怀有某种“理应享有特权”的心态、自吹自擂并在教会内坚持索取特殊权利的人。
其次,肤浅的基督徒自认为是真正的基督徒。
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2章19至20节——中,我们看到那些肤浅的犹太人自认为是瞎眼者、黑暗中人、愚昧人和不成熟者的向导与教师。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这些肤浅的犹太人却没意识到,*他们自己*才是那些瞎眼、处于黑暗、愚昧和不成熟的人。这种无知的根源在于属灵上的优越感——换言之,就是骄傲。骄傲使我们变得盲目。属灵的骄傲阻碍我们反省自身的软弱与短处;相反,它促使我们去放大其他信徒的软弱与瑕疵,在潜意识里将他们与自己作比较,以此夸耀自己的优越。我认为,这种现象在那些言谈间表现得仿佛博学多识的人身上尤为明显。原因在于,那些承认自己知识匮乏的人,往往能在无知中保持谦卑,并怀有学习的真诚渴望与热忱;反之,那些长期活跃于教会生活并熟悉圣经的人,却往往容易陷入属灵优越感和自我高举的心理之中。结果,他们最终破坏了教会的安宁,并引发了纷争。
第三,肤浅的基督徒热衷于教导他人,却未能教导自己。
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2章21节——中,保罗写信给罗马的圣徒(特别是针对犹太信徒)时说道:“你既教导别人,难道不教导自己吗?” “你这教导人不可偷窃的,自己偷窃吗?”作为从神那里经由摩西领受律法的人,这些犹太信徒倚靠律法(第17节),并误以为自己通过律法的教导明白了神的旨意(第18节);他们因心存骄傲,而乐于教导他人。尽管他们热衷于传讲律法中的禁令——例如“不可偷窃”(第21节)、“不可奸淫”以及“憎恶偶像”(第22节)——却未能将这些教导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反而犯下了同样的罪行。因此,保罗在第23至24节中责备他们道:“你这夸口有律法的人,岂因违犯律法而羞辱神呢?正如经上所记:‘因你们的缘故,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了亵渎。’”一个人之所以可能看似拥有丰富的圣经知识——甚至能传讲合乎圣经真理的教导——却仍给人一种“虚伪”的印象,原因就在于:尽管他们擅长教导他人,却未能教导自己。
我曾教导最小的孩子艺恩(Ye-eun),说“耐心”就是“好好地等待”。然而,我自己却没能学会耐心。虽然向孩子传授合乎圣经的教导固然是父母的责任,但我却忽略了在神面前先教导自己的这一步。结果,由于我试图教导孩子耐心,自己却未能活出耐心,我终究无法在孩子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朴允善(Park
Yun-sun)博士曾言:“这种人的教导并非出于对他人的怜悯,而是源于傲慢或轻蔑。这样的教导无法激励受教者,反而会引发反感。”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肤浅的基督徒主要关注外在的生活。
保罗在谈及律法与割礼时,劝勉罗马的犹太信徒:仅仅拥有或听闻律法是不足够的,人必须切实遵行律法(第13节)。他指出,若不遵行律法,割礼便毫无意义——实际上与未受割礼无异(第25节)。保罗之所以这样教导犹太信徒,是因为律法和割礼正是他们引以为豪的事物,也是他们优越感的核心所在。对犹太人而言,律法和割礼是神选民的标志,是他们极度自豪的源泉。然而问题在于,这些犹太人并未完全遵守律法。他们因此犯下了属灵傲慢与自负的罪,夸耀自己的身份,并以此定罪外邦人。这正是“肤浅基督徒”的本质——即那些仅仅在外表上看似基督徒的人。由于他们过分关注信仰的外在层面,便变得虚伪;最终,他们沉迷于一种仅仅做给人看的基督徒生活。
那么,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基督徒呢?真正的基督徒并非仅仅徒有其表,而是内心——即在心底里——真正成为基督徒的人。这位“内心的基督徒”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从三个特征来考量。
首先,内心的基督徒深知自己完全是因神的恩典而得救的。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2章29节——中,保罗告诉罗马的圣徒:真正的犹太人(即在内心层面上)是那些内心受了圣灵割礼的人。这意味着,那些被神拣选为真正犹太人或基督徒的人之所以得救,是因为神出于爱拣选了他们并引导他们信靠耶稣基督,而不是因为他们遵行了律法。保罗之所以向罗马的犹太信徒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他们往往认为救恩是有条件的——即通过遵守律法来获得——而未能理解救恩是神无条件恩典的体现。由于他们犯了依赖人的功德而非耶稣十字架功德的错误,保罗写这封信是为了教导他们关于借着神无条件恩典得救的真理。一个“内心的基督徒”——即真正的基督徒——完全相信《以弗所书》2章8至9节的话语:“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真正的基督徒明白,信心和救恩都是神的恩赐;他们知道这些并非源于自己的行为。因此,他们意识到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意愿——去夸耀自己。
其次,“内心的基督徒”所活出的信心是伴随着行动的。
与“外在的基督徒”不同,“内心的基督徒”绝不会仅仅口头上信奉,内心却因律法或割礼而怀有傲慢或自负。他们不是那种只听神的话语、只谈论神的话语的人;相反,他们是那些听了神的话语、顺服并结出果子的人。当他们步入世界时,不仅仅是说“我去教会”或“我相信耶稣”;而是深入黑暗的世界,活出真正彰显耶稣基督光芒的生命。如果我们是真正的基督徒,我相信我们应当感到羞愧——应当感到难为情。原因在于,我们未能活出在世上如光照耀的生命;换言之,教会未能真正活出教会应有的样式。正如一首福音诗歌的歌词所言,我们应当感到羞愧:尽管我们的言语看似效法耶稣,但我们的行为与生活却往往与祂相去甚远。我们必须悔改。主的教会必须悔改。我们必须回转,聆听神的话语,并通过实际行动活出真实而鲜活的信心。
第三,注重内在生命的基督徒关注的是内心的灵性生活,而非外在的表象。
对于注重内在生命的基督徒而言,重要的是得到神的称赞,而非人的称赞(第29b节)。他们力求得到神的认可,而非人的认可。那种真正致力于培育内在自我的信仰生活是美好的。韩国三一教会全炳旭(Jeon Byeong-wook)牧师的一篇讲道摘要传达了这样的信息:“信仰的本质不在于外在的躯壳,而在于内在的自我。真正的信仰无关乎外在表象,而在于按照内心的信仰去生活。信仰不仅仅是依赖或偏爱他人;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构成了他的信仰。因此,信仰意味着按照内心所信的去生活。所谓生活,并非由外在躯壳所定义,而是从内心迸发出来的生命。”
这让人联想到第518首赞美诗《我要作信徒》(I Want to Be a Believer)。这首歌的歌词中出现了二十次“真诚地”(sincerely)这一词汇。我们唱道,真诚地渴望“作信徒”、“去爱”、“成为圣洁”以及“像耶稣一样”。探究这首赞美诗的背景,会发现它是一首黑人灵歌(Negro
spiritual)。黑人灵歌凝聚了黑人奴隶们长年累月的灵性渴望与深沉情感——他们仅仅因为肤色而被从非洲带到美洲,并饱受各种屈辱与蔑视。试想,这些遭受了如此屈辱与蔑视的黑人奴隶,怎能像那些犹太信徒一样,带着灵性上的优越感自称是“真正的信徒”,或是乐于教导他人呢?他们又能炫耀什么样的外在资历呢?难道你不会从心底深处向神呼求,恳切真诚地渴望成为一名真正的信徒吗?我祈愿你我不仅在表面上,更在内心深处成为信徒;愿我们全心全意地信靠,深知自己是因神的恩典而得救;愿我们拥有那种伴随着行动的信心;更愿我们成为真正的信徒,注重内在美好的培育,而非仅仅关注外在的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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