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们对 看不 见 之上帝的信仰是否 真 实 ,只能通 过 我 们对 看得 见 之人的 实际态 度 来 证 明。 “ 父不 审 判什 么 人,乃 将 审 判的事全交 与 子,使所有的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 样 。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 来 的父。我 实实 在在地告 诉你们 ,那听我 话 、又信差我 来 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 经 出死入生了。我 实实 在在地告 诉你们 , 时 候 将 到, 现 在就是了,死人要听 见 上帝 儿 子的 声 音,听 见 的人就要活了。因 为 父 怎 样 在自己有生命,就 赐给 他 儿 子也照 样 在自己有生命; 并 且因 为 他是人子,就 赐给 他行 审 判的 权 柄。 你 们 不要把 这 事看作希奇; 时 候 将 到,凡在 坟 墓里的,都要听 见 他的 声 音,就出 来 :行善的 复 活得生,作 恶 的 复 活定罪。 ” ( 约 翰福音 5 章 22-29 节 ) ( 1 ) 今天,我想默想 约 翰福音 5 章 19-29 节 中最后一部分,也就是 22-29 节 的 经 文。 这 段 经 文的主 题 是 “ 子的 权 柄 ” (根据 韩 文《新修 订 版 圣 经 》的 标题 )。 当 我用 韩 文 圣 经 和希腊文 圣 经阅读 22-29 节时 ,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 与 “ 审 判 ” 有 关 的希腊文 词语 [κρίσις ( krísis ) ] 总 共出 现 了五次: 22 节 出 现两 次, 24 节 一次, 27 节两 次, 29 节 一次。 与 此同 时 ,我也想一同默想以下 两 句 话 , 并 思想其中的意 义 以及 给 予我 们 的 教 训 : “ 父不 审 判什 么 人,乃 将 审 判的事全交 与 子 ”[ο ὐ δ ὲ γ ὰ ρ ὁ πατ ὴ ρ κρίνει ο ὐ δένα, ἀ λλ ὰ τ ὴ ν κρίσιν π ᾶ σαν δέδωκεν τ ῷ υ ἱῷ ( oude gar ho patēr krínei oudéna, allá tēn krísin pâsan dédōken tō huiō ) ] ( 22 节 ); “ 并 且因 为 ...
Live by the Book! "The conclusion is this: live by the Book, because the Bible is from the mouth of God. It's the most practical book in the world. It is profitable for living the Christian life. It is fully adequate and authoritative for the purpose God gave it. It needs nothing added to it to equip you for every good work, for the living of the Christian life." [J. Ligon Duncan III, "Solid 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