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确知自己已拥有永生?
[《现代韩语译本》约翰一书 3:14]
“我们知道自己已出死入生并拥有永生,因为我们爱弟兄。然而,不爱弟兄的人仍处于死亡之中。”
亲爱的圣徒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清晰地辨明并确认这一蒙福真理——即我们藉着神的恩典已拥有永生?今天的经文——《现代韩语译本》约翰一书 3:14——为确认我们的救恩提供了最确凿的试金石:“我们知道自己已出死入生并拥有永生,因为我们爱弟兄。”反之,那些口称敬虔却在心里不爱信徒同伴的人,仍处于可悲的光景中,活在死亡冰冷的阴影之下。
要正确领会这永生的伟大奥秘,我们首先必须清楚理解圣经中关于“死亡”这一概念的多重含义及其严肃警告。圣经所教导的死亡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灵性的死:指因亚当堕落后的罪与过犯,导致人与生命之源——神——隔绝的可悲状态。
第二,肉身的死:指身体与灵魂分离、生命自然终结的状态。
第三,永恒的死:指终极的死亡——即在未来的审判日(白色大宝座审判)与神永远且彻底地隔绝,并最终在作为永恒刑罚之所的火湖中遭受永远的沉沦。然而,“永生”的实存——即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赐予圣徒的恩典——是一份宏大的祝福,它彻底粉碎了这三重死亡的权势。永生是一份荣耀的产业,是藉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祭而实现的;借此,我们得以与神和好,进入完美的和谐关系——而这位神,曾因祂的忿怒令我们心生战兢(罗马书 5:10–11)。永生意味着亲身且正确地认识独一真神以及祂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翰福音 17:3);它标志着一种与圣父及圣子耶稣(祂本身就是永生)之间深度的、纵向的相交状态——这种相交是由真理的圣灵所促成的(参《约翰一书》1:2–3)。此外,这种永生指向了终极的末世成全:当主在荣耀中重返世间时,我们这些尚存活的人将瞬间转化为灵性的身体,而那些已经离世安睡的人将披戴荣耀的复活之躯,与灵魂完美重聚;届时,我们将进入天国——一个没有眼泪的新天新地——并与三位一体的神永远同住。
在《约翰福音》中,使徒约翰频繁且深刻地使用了“永生”这一术语;其字面内涵涵盖了两个宏大维度的结合:
时间维度:永生标志着一种“永恒的生命”——它超越了时间的短暂流逝,且绵延不断、永无止境。
质性维度:永生指的是在此时此地,于灵魂深处体验一种源自神的宏大“神圣生命”;这种生命在本质上与世上有罪之人所经历的有限生存截然不同。因此,福音所宣扬的永生,不仅仅意味着在时间长河中无休止的延续存在。这一术语本身就包含了在完美的神里面所享有的神圣本性的丰盛祝福。通过《约翰福音》的启示,我们领会到一种非凡的属灵张力。虽然永生确实包含着将在来世完全实现的未来祝福之意——这也是符类福音(《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所强调的侧面——但《约翰福音》却以更强烈的热情,将其强调为一种当下的祝福:即那些承载“真光”的信徒,在现世生活中便已预先体验并享有的生命。真正领受圣灵的信徒,并非仅仅在遥远的未来等待救恩;他们是荣耀的管家,在当下的生活中,其内心已然完全拥有了天国的生命。
圣经宣告,凡信靠神之子耶稣基督的人,都*已经*获得了并拥有了永生(参《约翰一书》5:12)。我们之所以能享受到这浩大的恩典,是因为我们信了耶稣基督——祂就是永生本身——并视祂为救主,将祂完全迎入心中(约壹
1:2;5:20)。既已迎入基督并得着永生,作为天国的子民,我们便领受了一项伟大的诫命:要遵照主亲自颁布的新诫命彼此相爱——具体而言,就是要像耶稣借着十字架的爱爱我们那样,去彼此相爱(约 15:12;约壹 3:23)。顺从那位即是“生命”的主之诫命,过一种彼此相爱如己的生活,是最令神喜悦的(约壹
3:22)。《约翰一书》3章24节见证了这一顺服之举所带来的属灵奥秘:“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当我们遵行耶稣基督彼此相爱的命令时,便能借着神浇灌给我们的圣灵,确知那令人欣喜的救恩确据:我深深地住在主里面,而祂也住在我里面,与我完全合一。此外,主应许说,当我们达到这种奥秘的联合——即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时,我们的生命必结出丰盛的果子:“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 15:5)。
那么,主在此所说的“果子”究竟具有什么具体特质呢?当拥有永生的人效法主的爱、彼此相爱时,生命中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子?我从两个方面——即“双重果子”——来思考这种果子的本质。它既是我们日益像耶稣的生命样式,也是结出圣灵那美好果实的过程。当主的门徒——即那些因信耶稣基督而已得永生的人——遵行主那“两大诫命”,即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他们的神,并爱人如己(马太福音 22:37, 39)时,这宏伟的双重果子便开始在我们的生命中丰盛地结出。这标志着我们正如彼得后书
1:4 所宣告的那样,成为了神圣“神性”的参与者。借着圣灵细致入微的成圣工作,我们的旧我被破碎,我们逐渐变得像耶稣基督那样拥有完美无瑕的品格。此外,圣灵那本质性的果子——即“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些丰盛的属天特质(加拉太书 5:22–23)——便从我们里面涌流出来。耶稣在约翰福音 15:8 中确证了这种结出果子的生命所带来的荣耀结果:“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当我们借着圣灵在生命中变得像耶稣,并结出丰盛的爱之果实时,我们的天父便得着了难以言喻的荣耀。而且,这些爱的行动向全世界提供了最确凿的明证,表明我们是耶稣基督真正的门徒,是已从世俗中分别出来的人。
那么,对于那些因信耶稣基督而已得永生的主之真门徒而言,他们在世上所享有的终极福分是什么呢?那就是“来世的福分”;这种福分是借着在圣灵里与永恒的父神及耶稣基督(祂自己就是永生)建立亲密、个人的团契而体验到的(约翰福音
17:3;约翰一书
1:3)。这一经历的一个核心奥秘,就是有份于神那神圣的性情(彼得后书 1:4)。换言之,永生的实相——即我们在世上住在耶稣基督里时所部分体验到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奇妙的过程:借着圣灵细致入微的成圣工作,使我们个人的生命被模造成耶稣基督的形象。在这神圣的旅程中,我们今日已能部分尝到的、属于来世的最大福分,便是神的爱。
藉着父神所赐予我们那测不透的爱——因祂的本质即是爱(约壹
3:1–2;4:8, 16)——我们已成为神的儿女。父神先无条件地爱了我们(4:19)。为了救赎我们那极深重的罪,祂差遣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作了挽回祭(10节);藉着十字架上的代赎,祂使我们这些原本濒临死亡的人重获新生,并赐予我们作神儿女的荣耀身份(3:1–2;4:9)。此外,藉着耶稣基督的爱——祂为我们舍命,在十字架上作了完美的赎罪祭——我们已彻底从罪的枷锁中得释放(2:2;3:5, 16)。不仅如此,公义的耶稣基督此刻正作为我们完美的辩护者,在神的属灵法庭上为我们代求。即便当我们软弱跌入罪中时,祂仍在审判者——父神——面前为我们辩护,并紧紧护卫我们,确保我们不被定罪(2:1)。最后,圣灵使我们这些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藉着福音得以重生,并赋予我们“从神而生”的神圣身份,从而使我们的灵魂充满生命力(3:9;5:1, 4)。祂更在动工,使我们能充分享受(至少是部分地体验)祂所赐予的永生恩赐(5:11);这不仅是未来的盼望,更是我们在今世生活中此时此刻便能享有的福分。
借着圣灵将神那丰盛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马书
5:5),圣灵使那美好的圣灵果子在我们生命中丰盛地结出(加拉太书 5:22)。由此,祂引领我们欢然顺服主的大诫命——即“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以及“爱人如己”(马太福音 22:37, 39)。当我们跟随圣灵的引导,行出这出于爱的公义(约翰一书
2:29, 3:10)时,即便身处这严酷的世界,我们也开始预尝神国生命的滋味。我们超越了仅仅关乎吃喝的属世层面,在日常生活中切实体尝那在圣灵里涌流的属天喜乐的丰盛(约翰一书
1:4),以及主在复活之晨向门徒吹气并赐予我们的奇妙平安(约翰福音
20:19;歌罗西书
3:15;罗马书 14:17)。这就是神的儿女在“已然”与“未然”之间的张力中所享有的至高特权与盼望。
既从圣洁的三一神那里领受了如此丰盛且白白的爱,正如使徒约翰所宣告的,我们“也当彼此相爱”,这是理所当然的(约翰一书 4:11)。“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的,都是从神生的,并且认识神。没有爱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4:7–8)。如果我们真诚地宣告“我深切地认识神”或“我热切地爱神”,那么彼此相爱的实践就必然会在我们的生活中随之而来。如果我们与永恒的父神以及作为永生的耶稣基督共享深切的团契——即一种与神之间爱的相交(约翰一书
1:3)——那么那属天的爱就必然会从我们生命中满溢出来。在神超然之爱——即圣灵所结的第一个果子(加拉太书 5:22)——的驱动下,我们被催促去爱那些因主宝血而联合的弟兄姊妹,正如爱自己一样(这是一种横向的爱之团契;约翰一书 4:11)。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真诚地爱身边的信徒时,我们便用生命确证了自己已脱离死亡的黑暗,成为已拥有永生的神的子民(约翰一书 3:14)。换言之,判断我们是否拥有永生,最确切的准绳就是审视我们当下如何爱弟兄姊妹。如果我们确是拥有永生的神之儿女,就必须按照主在十字架上所彰显的标准去爱弟兄。约翰一书 3:16 这样描述这种爱的极致:“我们由此知道何为爱:因耶稣为我们舍命;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此外,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在爱弟兄时,不应仅仅停留在空洞的言语或口头上,而要以实际行动和真诚来证明我们的爱(第 18 节)。当我们以这种方式——即凭着行为和诚实——去爱时,一种奇妙的属灵恩赐便赐予了我们。正如《当代韩语译本》圣经所见证的,我们确知自己属于真理,并且在圣洁的神面前也能保持内心的平安(第 19 节)。借着这种充满爱的顺服,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2:5),一切拦阻或障碍也从我们的灵魂与良心中消散(第
10 节)。当良心不再有内心的定罪时,我们便能坦然无惧、毫无羞愧地亲近那位身为审判者的父神。在那份亲密关系中,我们成为祷告的人,能从信实的神那里丰丰富富地领受我们所祈求的一切(3:21–22)。反之,如果我们口头上高谈阔论“我深知神”或“我爱神”,却在日常生活中无法爱弟兄姊妹,这便是一种自欺——表明我们并不认识神,也确凿无疑地证明我们并不爱祂。《约翰一书》3章17节(《当代韩语译本》)直指这种虚伪行径:“若你拥有巨额财富,却见有需要的弟兄而不伸出援手,怎能说自己爱神呢?”凡背离并拒绝爱那些因主宝血而连结在一起的弟兄姊妹的人,都不属于神(第10节)。这样的人仍被困在黑暗权势之下,无法迈出哪怕一步;他们处于一种可悲的境地,即“住在死中”(第14节)。换言之,那些自称信耶稣却不爱弟兄的人,并未脱离“旧我”那悲惨的深渊哪怕分毫。这意味着过着一种虚假的生活——与身为“爱”与“永生”的主完全隔绝——最终处于一种与不信者无异的可悲状态:灵性死亡,注定走向永恒的灭亡,且对生命的恩典一无所知。圣经甚至宣告,对弟兄怀恨不仅仅是情感上的一时失控,更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灾难性恶行。请看《约翰一书》3章15节那庄严的宣告:“凡恨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圣经明确将恨弟兄的人定性为“杀人者”,并警告说,神那永恒的生命在他里面连一丝一毫也不存在。正因如此,使徒约翰在这封书信的末尾,以坚定而庄严的语气再次提到了该隐的悲剧:“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的,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义的”(第12节)。对弟兄怀有嫉妒与仇恨,绝不仅仅是道德上的缺失;这是一种属灵上的失败——正如该隐那样——即一个人将自己内心的主权完全交给了魔鬼。我们必须坚决摒弃该隐那邪恶的道路:他一边伪装虔诚,一边却定罪自己的弟兄。相反,我们应当作为神真正的儿女,活在主所彰显的十字架的掌管之下,并以实际行动和真诚去爱我们的弟兄。
现在,我要结束这段默想。使徒约翰写下这封充满爱的书信——《约翰一书》——其终极目的十分明确。正如他在第二章第一节所宣告的,这是一道命令:“我亲爱的孩子们,我写这些给你们,是为了让你们不犯罪。”那么,使徒约翰在此所谴责的“罪”具体指什么呢?那就是背离生命之光而“行在黑暗中”(1:6);就是仅凭口头承认主却在“撒谎”(1:6, 2:4);就是像该隐那样,行出“邪恶与不义”之事(3:12)。约翰将所有这些罪的本质归结为一句话:“恨恶眼前的弟兄”(2:9)。圣经发出了严厉的警告:“恨恶弟兄的人,仍是在黑暗里,行在黑暗中”(2:11)。此外,《约翰一书》1章6节彻底揭穿了虚伪信仰的面具:“如果我们声称与神有相交,却继续过着黑暗的罪恶生活,我们不过是撒谎的人,并未按真理行事。”换言之,如果我们仅仅在言语上高谈阔论爱(3:18),内心深处却怀着对弟兄姊妹的嫉妒与仇恨,我们就是在神面前行不义,并步上了该隐那邪恶的道路。圣经明确宣告,这种仇恨等同于“谋杀”,且这种心中毫无神永恒生命的份量(3:15)。然而,在这关于死亡的严峻警告之外,还有一个关于生命的荣耀应许在等待着我们:“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第14节)。要确证我们已脱离黑暗的死亡、成为拥有永生的神之儿女,唯一的途径就是省察我们是否以神的爱去爱主内的肢体。如果我们已蒙三一神浩大的爱所拯救并拥有真实的永生——且借着圣灵与永恒的父神及身为永生的耶稣基督有着深切的团契(纵向的爱之团契;参《约翰一书》1:3)——那么,那属天的爱必会自然流溢,转化为与主内弟兄姊妹之间真诚的团契(横向的爱之团契)。拥有永生的信徒,不再是仅仅凭个人情感去爱的人。既已成为三一神永恒之爱的管道,我们便成了圣洁的人,受催促以神的爱去爱其他肢体。若我们因信耶稣基督、本乎神白白的恩典真正获得了永生,我们的生命便会经历圣洁的改变;借着圣灵的成圣工作,我们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像耶稣。我们开始献上敬拜的生命——尽心、尽性、尽意爱主我们的神,并爱人如己——以此顺服主所颁布的两大诫命(参《马太福音》22:37,
39)。当我们这样做时,那崇高的“双重果子”——即圣灵美好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拉太书》5:22–23)——便会在我们生命中丰盛地结出。正如主所言:“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6),我们将借着圣灵所结出的这双重爱之果子,向世人勇敢见证:我们确是拥有永生的神之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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