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仇敌的时候,因他儿子的死,已与神和好;既已和好,更要因他的生得救。”(《罗马书》5章10节)
圣经告诉我们,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与神为仇(《罗马书》5:10)。
那么,我们是如何与神为仇的呢?
在旧约《创世记》中,神创造天地,造了第一个人——亚当,并允许他吃伊甸园中各样树的果子,但吩咐他:“唯独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
然而,亚当受了狡猾的蛇(撒旦)的诱惑,违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结果,亚当和他的后裔都与神为仇。
亚当和他的后裔因神的忿怒,本应永远在火湖中灭亡。
因此,在过去,我们都是与神为仇的人,没有爱的人。
但爱我们的神(“神就是爱”,《约翰一书》4:8,16)借着他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他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马书》5:5),所以现在信耶稣的人都能在心中拥有神的爱。
那么神是如何做到的呢?
《约翰一书》4章9节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上,使我们因他得生,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神差他的独生子来拯救我们,为要救我们脱离罪和死亡。
独生子耶稣虽然本质上与神同等,但他并不坚持自己的权柄,反而自甘虚空,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与人一样(《腓立比书》2:6-7)。
无罪的神,同时又成为人的耶稣,为拯救我们(得救)而道成肉身(降生、降世)(《约翰一书》4:9)。
《罗马书》5章10节说:“因他儿子的死”。
谁是神所最宝贵的?当然是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
然而神不爱惜自己的儿子,却为我们众人舍了他(8:32)。
换句话说,神为那些与他为仇的我们,把所爱的独生子耶稣交给十字架。
《约翰一书》4章10节说:“爱就在此,不在于我们爱神,而在于神爱我们,为我们罪作了挽回祭,把他的儿子差来。”
当我们与神为仇时,神爱我们,为赦免我们的罪,把独生子耶稣作为挽回祭差来。
因此,耶稣基督为我们被交在十字架上(《罗马书》8:32)。
耶稣本为神,与神同等,却甘心虚空,取了奴仆形象,成为人(《腓立比书》2:6-7),并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由于我们都是神的仇敌,本应承受永远的审判和忿怒,但独生子耶稣代替我们而死,使我们在十字架上得到救赎。
因此,原本的仇敌关系借十字架得以消除,我们与神和好(《以弗所书》2:16)。
神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宝血成就和平,并乐意藉耶稣使我们与自己和好(《歌罗西书》1:20)。
我们与神和好了(《罗马书》5:10)。神使与他为仇的我们得以和好,是一次性完成的。他是如何做到的呢?是藉着耶稣基督一次献上自己的身体而成就的(《希伯来书》10:10)。换句话说,当我们与神为仇时,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死(《罗马书》6:10),我们就与神和好了(5:10)。
请看《约翰一书》2章2节:“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仅为我们的罪,也是为全世界的罪。”(参考:《罗马书》3:25)
这里的“挽回祭”(propitiation)一词意为“满足”(satisfaction),指耶稣在十字架上作为逾越节羊羔的献祭而死,满足了神对罪必须受刑罚的圣洁要求(麦克阿瑟)。
使徒约翰不仅在《约翰一书》2章2节提到这一点,在4章10节也说:“爱就在此,不在于我们爱神,而在于神爱我们,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把他的儿子差来。”
他说明了神差遣儿子耶稣成为挽回祭来赦免我们的罪,因为神爱我们。
请看《哥林多后书》5章19节:“就是神在基督里,使世界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给他们,并且将和好的信息托付了我们。”
《歌罗西书》1章22节也说:“如今借着他肉身的死,要使你们与神和好,成为圣洁、无瑕、无可指摘的人,站在他面前。”
这份和好是永恒的,不可破坏的。
神不再把我们视为仇敌,借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使我们与神和好,并成为神的儿女。
因此,我们现在可以亲近神,称神为“阿爸父”,并与神有交通和交往。
我们不再是神的仇敌,而是因耶稣基督的死与神和好的子民。
主赐给与神和好的我们,使我们承担和好人的职分(《哥林多后书》5:18),并托付我们宣讲使人和好的信息(19节)。
因此,我们要作为基督的使者,代他说:“你们要与神和好”(20节)。
《罗马书》5章10节说:“我们既因他的儿子与神和好,且更要因他的复活得救。”这里的“他”指的是耶稣基督——降临世上、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使我们与神和好的人。
“更要因他的复活”(罗5:10)中的“他的复活”指耶稣基督的复活。耶稣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而埋葬,并在三天后照圣经复活(《哥林多前书》15:3-4)。复活后的耶稣基督在地上显现四十天,证明自己复活的事实,然后升天,坐在神的右边。使徒保罗在大马士革路上遇见的耶稣,并不是复活后仍在地上的耶稣,而是复活升天、坐在神右边的主(《使徒行传》9章)。这位主必定会再临世上(再临),届时我们将得救(罗5:10)。
这里的“救恩”指:当耶稣再来时,已经死去的圣徒将复活,获得不朽、荣耀、刚强、属灵的身体(《哥林多前书》15:42-44);至于仍在世的圣徒,到那时也将被改变,成为不朽、荣耀、刚强、属灵的身体,与复活的耶稣一样拥有荣耀的身体(《腓立比书》3:20-21)。之后,仍活着的我们也将与他们一同被提到空中迎接主,从此常与主同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17)。我们还将参与天国的羔羊婚筵(《启示录》19:9)。
这样的救恩我们必将得着。我们“更要因耶稣的复活得救”(罗5:10),“更要”强调这是必然的。也就是说,因耶稣基督的复活,我们必定将在未来得救。若在我们软弱、为罪所困、与神为仇时,耶稣已降世为和睦的祭死在十字架上拯救我们,那么当耶稣再来时,我们必将得救,这一事实是百分之百确定的。我们必须抱持这份对救恩的信心和确信。
主必定、明确地再来!已死的圣徒必定复活,直到那时仍活着的圣徒必定改变,迎接荣耀的主。请看《哥林多前书》15章52-58节:
“看哪,我告诉你们一个奥秘:我们不是都要睡觉(死亡),但我们都要改变,在一瞬间,在最后的号筒吹响时,死去的人必复活成为不朽,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的必须穿上不朽,这必死的必须穿上不死。当这必朽的穿上不朽,这必死的穿上不死时,经上所记‘死亡被吞灭’的应验就要实现。死亡啊,你的胜利在哪里?死亡啊,你的刺在哪里?死亡的刺就是罪,罪的力量就是律法。但感谢神,使我们藉着主耶稣基督得胜。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要坚定不移,在主的工作上常常努力,因为你们的劳苦在主里不是徒然的。”
我们要在这复活的信心和盼望中坚定不移,常常在主的工作上更加努力(58节)。因为主必赐给我们赏赐。请看《启示录》22章12节:
“看哪,我必快来,我的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再看“十锭银子的比喻”(路19:11-27):一锭银子赚了十锭的,另一锭银子赚了五锭的,主人都称他们为“好,你这忠心的仆人”,并赐给他们分别“十座城”和“五座城”的赏赐。当时一锭银子相当于工人三个月的工资,但主赐的赏赐远超此数。
愿我们在主面前交账时(《马太福音》25:19),成为得主称赞并蒙赏赐的人。
称义的结果(12): 在神里喜乐
“并且不仅如此,我们既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在神里喜乐了。”(《罗马书》5:11)
使徒保罗早在《罗马书》5章2节就说过:“……我们既借着他因信得以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他在第3节也说:“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而在11节,保罗再次说:“也就在神里喜乐。”
当我们因罪无法到达神的荣耀(3:23)时,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我们因信称义(5:1-2)。我们曾与神为敌,但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死与神和好(10节),因此享受与神的平安(1节)。我们借着主耶稣基督(1、2节)得以进入神恩典的宝座前,坚定站立(2节)。我们盼望神的荣耀(并以此自豪)而喜乐(2节)。
然而,这三种已经显明的荣耀并非百分之百完整。如果此刻神将完全的荣耀显现出来,我们无法完全承受或理解那荣耀。未来显现的神的荣耀,即耶稣的再临,将是百分之百完整、永恒的荣耀,我们将与神面对面相见(《哥林多前书》13:12)。这神的荣耀,也是我们的荣耀。换句话说,父神的荣耀,就是我们这些子女的荣耀。
《罗马书》5章1-2节所说的三种神的荣耀,无法与未来显现的神的荣耀相比。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借着主耶稣基督已经享受的荣耀,远不能比拟将来主再来时我们所要享受的完全荣耀(5:1-2,参见8:18)。未来显现的神的荣耀,是当耶稣显现时,我们也将成为像他一样,看到他真实的面貌(《约翰一书》3:2),并且我们卑微的身体将改变,与他荣耀的身体一样(《腓立比书》3:21)。
我们相信,已经在信仰中去世的人,神也会与他们一同带来。当主再来之前,我们仍活着的人,也不能比那些已经死去的人先一步,因为当主带着号令、天使长的声音以及神的号筒从天而降时,那些信基督而死的人必先复活。随后,我们仍活着的人,也将与他们一同被提到云中,在空中迎接主,并与永远的主同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14-17)。因此,我们在神里喜乐(罗5:11)。
我们的神是极乐的神(诗43:4)。极乐的神就是我们的喜乐。《西敏斯要问答》第1问:“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案是:“人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并永远以他为乐。”我们应当全力以赴,既荣耀神,又永远以神为乐。唯有与神和好的人,才能在神里喜乐。我们应当借着使我们与神和好的主耶稣基督,在神里喜乐。
也就是说,因独生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罗5:10),我们的罪得赦免,我们从罪中得救,因而在神里喜乐。这是真正的喜乐。此喜乐是永不改变的,任何人都不能夺去的。它超越一切环境,使使徒保罗即使在监牢中,也能喜乐(《腓立比书》1:18)。
在这多忧多难、罪恶、痛苦、疾病、饥饿、甚至死亡的世界里,我们应当在神里喜乐。当我们将极乐的神作为喜乐的源泉,并在神里持守和享受这喜乐时,无论何种境况,我们都能喜乐。在主所赐的喜乐中,我们应当传扬耶稣基督带来的喜讯——福音。我们因独生子耶稣基督的死与神和好,应当在神里享受喜乐,同时将这喜乐的福音传扬出去。
《新赞美诗》497首《主耶稣广阔的爱》:
(1节)
主耶稣广阔的爱,那丰盛恩典,我竭力传扬,真是喜乐之事
主耶稣福音话语,是真理与生命,满足我心中渴慕
(2节)
当我传讲此话语,我心充满喜乐,越传越溢新喜
世上还有许多人未听福音,故我竭力传扬
(3节)
听此话的人,仍渴慕聆听,这话语是真理
在那国度荣耀中,我要唱新歌,自古喜爱的便是此话
(副歌)
自古传下的话语,主耶稣广大之爱,我常乐于传扬
“因一人”
[罗马书》5章12-21节]
请看《罗马书》5章12节:“这就如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这里圣经说“因一人”,在《罗马书》5章12-21节的原文希腊语中,“一人”这个词出现了12次(韩文译本中为10次)。那么,这里的“一人”指谁呢?使徒保罗在提到“一人”时,实际上指两个人。请看《罗马书》5章15、17节:
“然而这恩典不像那犯罪一样;一人犯罪是死临到众人,然而神的恩典和那一位耶稣基督的恩赐,借着恩赐已临到众人,更是丰富了……一人犯罪死就作了王,然而那领受神恩典与义的礼物的人,必要借着一位耶稣基督在生命里作王。”
从这两节经文可以看出,保罗提到的第一位“一人”是“犯罪”的那一人——亚当;而第二位“一人”(15节)或“一位”(17节)是指耶稣基督。
那么,“犯罪”的那“一人”是谁呢?就是《创世记》2章中记载的人类始祖,第一位亚当。请看《创世记》2章7节:“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气息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在《哥林多后书》15章45节,使徒保罗称亚当为“头一个亚当”。这样称呼,是为了与另一位“一人”或“一位”(《罗马书》5:15,17)耶稣基督作比喻,所以耶稣基督被称为“末后亚当”(《哥林多后书》15:45)。
神将第一位亚当作为人类的代表,并与他立约,这个约称为“行为之约”。在这个行为之约中,神给亚当下了命令:若顺从神的命令,将蒙福(得永生);若不顺从,将受咒诅(死)。神吩咐亚当的话是:“园中各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唯有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第一位亚当(《罗马书》5:12)作为人类始祖和代表,有责任顺从神所立的约并遵行神的命令。
《罗马书》5章12节说“罪进入了世界”。在《罗马书》5章12-21节中,“罪”这个词出现了8次。那么,罪是什么呢?圣经中对罪有四种说明:
罪是不法,也就是说,罪是违反律法的行为。《约翰一书》3章4节:“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罪就是不法。”
罪是明知该行善却不行。《雅各书》4章17节:“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
罪是因不按信心行事。《罗马书》14章23节:“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罪是因按信心行事却未达到应有的分量,也就是顺从不完全。
《美洲韩国人长老会要理问答》第14问问:“什么是罪?”回答是:“罪是对神律法顺从上的不足,或是违背。”(参约1:4;雅4:17;罗3:23;雅2:10)
因此,《罗马书》5章12节所说的“罪”,指的是人类始祖、代表第一位亚当的犯罪。在第19节中,这亚当的犯罪被称为“一人不顺从”。也就是说,《罗马书》5章12节的“罪”,是指亚当违背神命令——“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创2:17)的行为。
总之,亚当未能履行他作为人类代表在行为之约中的责任,不顺从神所命的“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如果亚当顺从了神的行为之约,罪就不会进入世界。在亚当不顺从之前,世界上本没有罪(虽然在天使的属灵界中已有罪)。
为什么那“一人”——第一位亚当会因不顺从神的命令而犯罪呢?这是因为在天使的属灵世界中堕落的天使撒但,化作百兽中最狡猾的蛇,引诱了人类的第一位女人(创3:1)夏娃。夏娃被蛇的诱惑迷惑,看见神吩咐不可吃的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创2:17)——既好吃,又悦目,又能使人有智慧——于是她摘下果子吃了,并递给与她同在的丈夫亚当,他也吃了(创3:6)。结果,罪进入了世界(罗5:12),并且因罪而有了死亡(罗5:12)。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三种死亡:
属灵的死亡:亚当违背神的命令,与神的交通断绝,这是灵魂的死亡(创3:9-24)。
身体的死亡:最终亚当活到930岁,经历了身体的死亡(创5:5)。
永远的死亡:亚当死后,身体归于尘土,灵魂进入永恒的世界(永远的地狱)。在耶稣再来时,他腐烂的身体与在地狱中的灵魂将合一,永远受刑罚。
请看《以弗所书》2章1节:“他使你们活过来,你们从前在过犯和罪中死的。”(现代中文译本:“你们因为不顺从和罪,曾是属灵死亡的人。”)由于人类代表——第一位亚当的不顺从罪,我们也曾“因不顺从和罪而属灵死亡”。也就是说,在信靠耶稣之前,我们虽然肉体活着,但在灵里是死的。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2章2-3节这样描述属灵死亡的状态:
“你们从前在其中行事,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是随从肉体的私欲行事,顺从肉体和心所喜爱的,与别人一样本性上是忿怒之子。”(现代中文译本:“你们从前跟随世上的邪恶道路,顺从在天之下掌权的魔鬼。这个魔鬼现今在不顺从的人中活动。我们以前也和他们一样,随从肉体的私欲行事,顺从肉体和心的欲望,和别人一样,本来都是神忿怒的子民。”)
再看《路加福音》9章60节:“耶稣说,让死人埋葬自己的死人,你去传扬神的国吧。”(现代中文译本:“耶稣对他说:‘让那些属灵死亡的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去传神的国。’”)
这段话中出现三类人:
“死人”或“属灵死亡的人”:灵里死的人,与神交通断绝的人。
“自己的死人”或“死去的人”:身体已死的人。
“你”:既灵里活,又身体活,与神有交通的人,这些人去传扬神的国。
这些经文清楚显示了罪如何进入人类,以及信徒在属灵上活过来的状态和使命。
就这样,所有人都犯了罪(罗5:12)。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类的所有人都犯了罪。关于这段经文有很多解释,但没有一个解释能被认为是100%正确的。最被多数人接受的解释是:第一人亚当作为全人类的代表,他犯了罪,就意味着属于亚当的人类所有后代都犯了罪。
例如,参加奥运会的所有运动员,各自代表自己的国家参赛。比赛结束,如果赢得奖牌,那么获金牌的运动员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旗会升起,国歌会响起。此时,看到这一幕的该国国民会高兴地说:“我们赢了!”同样地,第一人亚当作为人类的代表,因为违背了神的约的命令而犯罪(罗5:12),因此所有人都犯了罪。
请看罗马书3章23节:“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这里的“罪”是指个人犯罪,指犹太人和外邦人各自犯的罪。然而,罗马书5章12节所说“所有人都犯了罪”,不是指个人犯罪,而是因亚当的罪,全人类都在罪中。用神学语言来说,这就是人类代表亚当的罪被归到了他所有的后代身上。
请看《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六章(关于人类的堕落、罪与刑罚)第3、4款:
第3款:“由于他们是人类的起源,他们的罪责(创1:27-28;2:16-17)、由罪而来的死亡及堕落的本性,通过普通出生完整地传给他们的后代,即所有出生的人(诗51:5;创5:3;伯14:4,
15:14)。”
第4款:“因这种原初的败坏,我们不仅没有行善的心意,也没有行善的能力,反而拒绝一切善(罗5:6;8:7;7:18;西1:21),被只行恶的倾向所支配(创6:5;8:21;罗3:10-12),以至于实际犯罪(雅1:14-15;弗2:2-3;太15:9)。”
为什么亚当的犯罪会影响到他的后代?归到亚当的后代的是什么呢?
从亚当传来的罪责和堕落的本性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六章第3款指出,由于亚当和夏娃是人类的源头,他们因罪带来的死亡结果和堕落的本性,通过出生完整地传给了所有后代。亚当既是全人类的开端,又具有代表性,因此亚当一人的犯罪影响也波及他的后代(“代表性原则”)。
由于我们内在的堕落本性,我们才会犯罪
从亚当那里继承下来的,不是亚当所犯的罪本身,而是对罪的堕落本性。也就是说,作为亚当后代的我们,不仅没有行善的心意,也没有行善的能力,拒绝一切善,只继承了倾向行恶的性情,从而导致实际犯罪。换句话说,我们从亚当继承的是那使我们不可避免犯罪的堕落本性。
最终,死亡临到了所有人(罗5:12)。由于人类代表亚当的不顺从罪,我们在灵里也曾是因不顺从和罪而死的人(弗2:1)。我们经历了与神的交通断绝——灵魂的属灵死亡。当我们像亚当一样在肉体上死亡时,也只能面对永远的死亡。也就是说,我们死后,身体归于尘土,灵魂注定要进入永远的地狱。在耶稣再来时,我们腐烂的身体与地狱中的灵魂将联合,在地狱中永远受刑罚,这就是所谓的“第二次死亡,即火湖”(启20:14)。请看马可福音9章48节:“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现代中文译本:“地狱里,虫子不死,火也不灭。”)
因此,我们因为“第一人亚当”(哥林多前书15:45)违背神的约命而犯罪,所以在灵里死、在肉体上死,并注定面对永远的死亡(罗5:12),曾是因过犯和罪而死的人(弗2:1)。然而,另一位“最后的亚当”(罗5:15)、耶稣基督,因为顺服至死(腓2:8)而钉十字架,神借此将“第一人亚当”的不顺从所带来的死亡反转,赐给我们永生的祝福(罗5:17;新译本:6:23)。我们因“一位耶稣基督”(罗5:17)的恩典,领受了在主里永恒的生命(罗6:23,新译本)(5:15,17)。这是因为丰富慈爱的神极其爱我们,用这伟大的爱使因罪而属灵死亡的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我们因此因神的恩典得救(弗2:4-5,新译本)【亚当也因神的恩典得救(创3:21)】。请看《以弗所书》2章8-10节(现代译本):“你们因神的恩典,借着信基督而得救。这不是你们自己的功劳,而是神的礼物。既不是出于行为,没人可自夸。创造我们的人是神。我们在基督耶稣里被创造,为行善而生,这是神预先安排,让我们这样生活。”
因此,我们必须行善。我们应当赞美“神伟大的爱”,怀念他赦罪的恩典(新赞美歌304首),并竭力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
“罪在律法以先就在世上了,”
[罗马书 5章12-21节]
请看罗马书5章13-14节:“罪在律法以先就在世上了,只是没有律法,罪也不算为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那些不犯亚当所犯之罪的人,死还是作了王;亚当乃是那将要来之人的预表。” 圣经说,罪在律法未颁布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世上了(第13节)。这里“律法未颁布之前”所说的“律法”,是指以色列人出埃及后抵达西奈山时,上帝在西奈山赐给摩西的律法(出20:1-17;参见:申5:6-21)。那么,“律法颁布之前”是指从亚当犯罪之时(创世记3章)到摩西在西奈山从神那里领受律法(出埃及记20章)之前这段时期(约2500年)。这意味着即使在那时,罪也已经存在了。实际上,从《创世记》第3章到《出埃及记》第20章之前,圣经中记载了许多罪。例如,看看亚当的长子该隐杀害其弟亚伯的杀人罪(创4章)。当世人开始在地上繁衍时(6:1),耶和华看见人的罪恶充满世界,他们心中所思所想的尽都是恶(5节)。当时世人眼中极其邪恶、腐败,世界充满了罪恶(11节,《现代人圣经》)。因此发生了挪亚洪水(6-8章)。另一个例子是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极其邪恶,犯下了大罪(18:20,《现代人圣经》)。此外,在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前,埃及法老也犯下了许多罪。
罗马书5章13节说:“在律法未颁布之前,人虽犯罪,却不被视为有罪。”从亚当犯罪之时起,直到摩西在西奈山从神那里领受律法之前——即从创世记3章到出埃及记20章之前这约2500年间,人们虽然犯了许多罪,却不认为那是罪。他们并不清楚地知道罪就是罪,也不知道罪的代价是如此沉重。因此,他们对罪视若无睹,轻视罪。然而,“律法”却揭示了罪。请看《罗马书》3章20节:“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在此,我们需要思考律法的三种用途(网络):(1)使人认罪,从而将罪人引向基督;(2)借着刑罚的威慑来抑制罪;(3)作为信徒生活的准则。因此,我们越是认识神的话语,就越能认识罪,也越能明白罪的严重性。然而,倘若我们不认识圣经的话语,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犯罪。我们因无知而犯的罪,远比明知故犯的罪要多得多。因此,为了与罪争战并战胜罪,我们必须勤勉地学习并认识神的话语。请看《诗篇》119篇9、11节(现代人圣经译本):“少年人如何能保持纯洁的心?唯有遵行你的话语。我将你的话存记在心,为要不得罪你。”请看以弗所书6章11、13节:“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恶者面前站立得住……所以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恶日站立得住,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 在神的全副军装中,首先提到的就是“用真理束腰”(第14节)。我们必须致力于认识真理。我们要亲近神的话语,昼夜思想。
罗马书5章14节说:“然而,从亚当到摩西,那些没有犯与亚当一样罪的人……”在从亚当到摩西的约2500年间,活着的人并没有犯与亚当一样的罪。这里所说的亚当的罪,是指违背立约之神“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一命令(创世记2:17)的不顺服之罪(3:6),即“不义”(约翰一书3:4)。这是亚当作为人类的代表,因不顺服而破坏了与神所立的行为之约的罪,是唯亚当一人所犯的罪。从亚当到摩西,世人所犯的一切罪,都不是与亚当的犯罪相同的罪。也就是说,这些罪并非像亚当那样,作为人类的代表破坏了与神所立的行为之约。更详细地说,从亚当到摩西,世人所犯的罪,是因那一人亚当而进入世界,被所有的人所犯的罪(罗5:12)。甚至婴孩处于无法违背任何律法的状态,本不能犯罪,但圣经却说,因着那一人亚当,罪进入了世界,因此所有人都犯了罪(第12节)。这里的“所有人”也包括处于无法违背任何律法状态的婴孩。那么,如何解释婴孩也犯了罪呢?正是归算。作为人类代表的亚当犯了罪,因此他的罪被归算给所有人。圣经说,在亚当里,所有人都犯了罪(第12节)。亚当的罪恶通过遗传成了我们的。不仅亚当的罪责通过归算成了我们的,他本性的堕落与败坏也转移到了我们身上(原罪)。请看《诗篇》51篇5节:“我是在罪孽里生的。”请看《威斯敏斯特信条》6:3:“因为他们是全人类的始祖,所以这罪的罪责便通过普遍的出生法,归于从他们所生的所有后裔,并且因罪而来的死亡与败坏也传给了他们”(互联网)。
罗马书5章14节说:“死亡就作了王。”这里所说的“死亡作了王”,是指因着“一人”(第12节)和“亚当的过犯”(第14节),罪进入了世界,因着罪,死亡也随之而来,于是死亡临到了所有人(第12节)。换言之,就是所有人皆屈服于死亡。因此,没有一个人能战胜死亡。尽管《创世记》中诺亚的祖父玛土撒拉活了969岁,但最终他也还是死了(创5:21)。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作为中国首位皇帝的秦始皇建立了中国首个统一帝国。他极度渴望长生不老药,虽竭力寻求,却因误食了自以为是长生不老药的毒药,反而缩短了自己的寿命。最终,他的长生不老之梦化为泡影,他也随之死去(互联网)。
罗马书5章14节说:“亚当是那将要来者的预表。”这里的“那将要来者”是谁呢?正是耶稣基督。罗马书5章14节下半句,现代人圣经是这样翻译的:“…… 亚当是将来要来的基督的预表。”所谓“预表”,是指形状相同却本质不同。也就是说,第一亚当与第二亚当(即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既相同又不同。在《罗马书》5章12-14节中,亚当与耶稣基督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1)相同之处在于代表性。亚当和耶稣基督都是代表。亚当是旧约的代表,耶稣基督是新约的代表。另一个相同之处是归算。正如亚当的罪归算给所有人一样,耶稣基督的义也归算给所有信靠祂的信徒。(2)不同之处在于作王。因亚当的过犯,死亡作了王(第14节),但因耶稣基督的义行(第18节),我们将在生命中借着耶稣基督作王(第17节)。在律法颁布之前,曾有一位未曾死亡的人。他的名字叫以诺。以诺与神同行(创世记5:24),未曾死亡便被接升天(希伯来书11:5)。律法颁布之后,也有人没有死。他的名字叫以利亚。他未尝死味,就乘着旋风升天了(王下2:1-11)。在基督里的人是战胜死亡的人。当耶稣再来时,活着的圣徒不会死,而是要被改变,进入天国。另一件事就是“这恩赐”(罗5:15)和“这礼物”(第16节)。我们本是与神为敌的罪人,但因耶稣基督的义归算给我们,神便称我们为义。我们因耶稣基督的恩典,领受了这礼物(第15节)——就是永生(6:23)。
因此,我们应当竭力认识耶稣基督!这是《新赞美诗》第453首《愿更深认识耶稣》:(第1节) 愿更深认识耶稣, 愿切切领受那浩瀚的恩典与救赎之爱, (第2节) 愿圣灵作我的导师, 教导我真理, 使我领悟圣洁的旨意, 从而认识耶稣, (第3节)受圣灵感化,学习神的话语,那话语的一节一节都成为我心中的训诲,(第4节)耶稣所在的宝座被荣耀环绕,和平之王降临,祂的国度兴盛,(副歌)我一生的愿望,我一生的愿望,切切地想要认识那代赎之爱。请看《腓立比书》3章7-8节:“然而,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现代人圣经) “然而,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更何况,我视万事如粪土,只因认识我主基督耶稣的智慧远胜于一切……]。让我们竭力认识耶稣基督,在主里满怀感恩与喜乐,一同赞美敬拜。
“这恩典与那过犯不同”
[罗马书 5章12-21节]
请看罗马书5章14节下半句:“……亚当乃是那将要来者的预表。”作为人类代表的首位亚当,是那将要来者——耶稣基督的预表。这里“原型”这个希腊词在新约中出现了16次。但韩文圣经并非都将其译为“原型”。译为“本”的情况最多,16次中近一半译为“本”(例如:罗6:17),也有2次译为“脚印”(约20:25)。此外,该词还被译为“形像”、“样式”、“如同”、“镜子”、“榜样”、“影子”等。例如,假设存在两样事物。将其中一样称为“A”,另一样称为“B”。A代表B。这被称为“模型”。A是模型,B则是与其相对应的实体。所谓“亚当是那将要来者的模型”,是指亚当预表/象征耶稣基督,二者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似之处在于亚当和耶稣基督都是“代表”;不同之处在于“归算”。亚当传给我们的乃是罪,而罪的后果是死亡。然而,耶稣基督白白赐给我们的乃是义,而祂的义所带来的结果是永生(永恒的生命)。
请看《罗马书》5章15-17节:“ 但这恩典与那过犯不同。因为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所赐的恩典,岂不更加丰盛地临到众人吗?这恩典也不像那因一人过犯所生的结果。因为定罪是因一人,但称义是因许多过犯。因一人的过犯 ,死就借着那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领受恩典和义的恩赐的人,岂不更要在生命中借着一位耶稣基督作王吗?”这里所说的“这恩赐”(第15节),即耶稣基督的恩赐(或“礼物”),不仅在性质上与人类代表亚当的犯罪(或原罪)不同,其结果也截然不同。因亚当的犯罪,许多人死了。在“因亚当的犯罪,许多人死了”这句话中,我们需要思考死亡的三个阶段:(1) 灵性的死亡:作为人类代表的亚当吃了善恶树的果子时,他在灵性上死了。他与上帝的关系被切断了。不仅如此,全人类都在亚当里面灵性上死了。这是因为亚当的罪归算在所有人身上(参见:罗5:12)。(2) 肉体上的死亡:亚当在930岁时肉体上也死了。(3) 永恒的死亡:当灵性上已死的人迎来肉体死亡时,便永远死亡,住在地狱的火湖中[“第二次死亡”(启2:11,20:6,14,21:8)]。如此,我们在亚当里本是因过犯和罪而死的人(弗2:1)。这些灵性上死去的人(第1节,《现代人圣经》)的状态是:随从世上的风气,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顺从魔鬼而活(《现代人圣经》)](第2节),随从肉体的情欲,行肉体和心中所愿的事,本性上与其他人一样,是可怒之子(第3节)。然而,耶稣基督的恩赐(礼物)却临到了许多人(罗5:15)。这里所说的“恩赐”或“礼物”指的是永生(永恒的生命)。请看罗马书6章23节:“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现代人圣经)
“罪的代价是死亡,但神白白赐予的礼物,是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的永恒生命。”]
《罗马书》5章16节说:“这恩赐并不是因那一个人的犯罪而来的……”请与15节的“… 这恩赐并不是因那犯罪而来的……”对比。亚当的犯罪作为预表,以及将要来的耶稣基督所带来的恩赐,其性质和结果是不同的(15节)。
再看《罗马书》5章16节,圣经说审判是因一人而定罪的。这里的“审判”是神的定罪[(现代译本) “… 因一人(亚当)所犯的罪,使所有人成为罪人而受定罪……“]。神定罪我们所有亚当的后裔都是罪人,因此我们都必须承受罪的刑罚——死亡。在这个神的定罪中,没有人能自救,也没有人能替我们脱离定罪。
然而圣经说:“这恩赐乃是因许多人的犯罪,使人得称义”(16节)。这里的“许多人的犯罪”是什么呢?可以从三方面理解:
原罪:指作为人类代表的第一人亚当因违背神的命令吃了善恶树的果子所犯的罪。
遗传罪:指从祖先继承来的罪。我们一出生就承受父母的罪性。请看《诗篇》51篇5节:“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母亲怀我的时候就有了罪性”[(现代译本) “我从出生起就是罪人,从母亲怀我的那一刻起就带有罪性”]。
自作之罪:指我们个人在生活中所犯的罪(过去、现在、未来的所有罪),包括言语、行为、思想等(《新赞美诗》274首,第1节):“我所行皆是罪,唯求主耶稣洁净我身心。”
那么16节所说的“恩赐”是什么呢?恩赐或礼物,是指我们原本应因这些罪而受定罪、偿还罪的代价,但“将要来的那一位”(14节)——耶稣基督——替我们承担了所有罪(原罪、遗传罪、自作之罪),在十字架上死,为我们救赎,使我们得以称义。
亚当作为人类的代表和始祖,把罪和随之而来的死亡带给我们,结果只给我们带来审判和灭亡。可是将要来的耶稣基督赐给我们恩赐,使我们从一切罪中得救,赐下永生,使我们得称义。因此神既然称我们为义,谁还能定我们的罪呢?没有人。请看《罗马书》8章1节及33-34节:“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称他们为义的乃是神;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死了、复活、又在神右边为我们代求的,正是基督耶稣。”
请再看《罗马书》5章17节:“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借着那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恩典、得着义的恩赐的人,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在我们因那一位耶稣基督的恩典而领受那恩赐(第15节),即永生(6:23)之前,因那一位亚当的过犯,死亡曾借着亚当作王(5:17)。正因死亡(属灵的死、肉体的死、永恒的死)掌权,我们曾活在死亡的恐惧之中。但如今,我们因耶稣基督的恩典领受了恩赐,得以称义(第16节),作为更丰盛地领受恩典与公义恩赐的人,我们便借着一位耶稣基督在生命中作王了(第17节)。
我们以耶稣基督为主,活在这地上,作为已经得着永生的人,那永生已在我们生命中作王,因此我们甚至无需担忧或惧怕死亡。我们既已领受了因耶稣基督的恩典而来的恩赐(第15节),并被称义(第16节),更是那些丰丰富富领受恩典与公义恩赐的人,因着耶稣基督在生命中作王,我们应当在今世就部分地享受永生的福乐。等到我们进入天国,便要与耶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22:5) 。
倘若您尚未接受耶稣,愿您敞开心扉,接纳耶稣基督。接纳耶稣基督,便会领受永生的恩赐。信靠耶稣基督,便得着救恩。在耶稣基督里面,就没有定罪。这是因为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信了耶稣基督,就不再在死亡的恐惧中挣扎。这是因为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在永恒的生命中作王。愿我们都在这地上侍奉主,享受永生福乐,战胜死亡的恐惧,活出得胜的生命。
“正如因一人的过犯, 许多人被定罪一样”
[罗马书 5章12-21节]
罗马书5章12-19节阐述了亚当与耶稣基督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12-14节是亚当与耶稣基督的相似之处,15-17节是亚当与耶稣基督的不同之处,而18-19节则兼具亚当与耶稣基督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请看罗马书5章18-19节:“这样,正如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人的义行,众人都被称义,得着生命。正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众人成为义人。” 这里“所以”(第18节)这个连词,是对罗马书5章12-17节内容的综合总结。
首先,让我们思考一下亚当与耶稣基督的不同之处。
(1) 行为不同。
请看亚当的行为。罗马书5章18节提到“因一人的过犯”,这指的是亚当的不顺服(19节)。亚当的过犯,即亚当的不顺服,虽然有很多,但《罗马书》5章18节所说的亚当的“一罪”,是指亚当违背了《创世记》2章17节中神的命令(3:6)。神的命令是什么呢?请看《创世记》2章17节:“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亚当违背了神的这一命令。请看《创世记》3章6节:“女人见那树的果子好吃,悦目,又可喜悦,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请看耶稣基督的作为。罗马书5章18节提到“一个义行”,这指的是耶稣基督的顺服(19节)。耶稣基督的义行,即耶稣基督的顺服,虽然耶稣基督的一生都是顺服的生活,但罗马书5章18节所说的耶稣基督“这一义行”,是指他顺服神的命令,甚至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请看腓立比书2章8节:
“他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耶稣基督的这一件义行,即耶稣基督的这一件顺服——顺服至死在十字架上——是仅此一次的。请看希伯来书9章28节:“这样,基督也曾一次为众人的罪受苦,……[
(现代人圣经)“照样,基督也只一次献上自己,为要除掉许多人的罪……”。耶稣基督这一义行、这一顺服,即十字架上的死,仅此一次,因此耶稣在十字架上死去之前说:“成了”(约19:30)。
由此可见,亚当的行为与耶稣基督的行为截然不同(完全相反)。
(2) 行为的结果不同。
首先,让我们思考一下亚当一次犯罪(一次不顺服)的结果。罗马书5章18节提到,许多人因此被定罪。许多人成了罪人(19节)。这里“许多人”在原文希腊语中是“所有人”。也就是说,“许多人”指的是“所有人”,即全人类[参考第15节所说的“因一人的过犯,许多人就死了”,这里的“许多人”指的是所有人,即全人类]。如何得知这一点呢?看看《罗马书》5章12节: “所以,罪是从一人(亚当)进入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也就是说,亚当一次犯罪(一次不顺服)的结果是,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所以死亡临到了所有人(第12节),因此“许多人”被定罪(第18节)以及“许多人”成了罪人(第19节)的经文,其含义就是“所有人都被定罪了”、“所有人都成了罪人”。
那么,耶稣基督一次公义的行为(一次顺服)的结果是什么呢?许多人因此被称义,得以进入生命(第18节)。许多人成了义人(第19节)。这里“许多人”同样指“所有人”。但此处所说的“所有人”并非指全人类。这里所指的“所有人”仅指那些因信耶稣而称义、得着生命、蒙救赎的信徒。也就是说,是指信靠耶稣的“所有人”。我们如何知道这一点呢?因为第18节和第19节中译为“许多人”的原文是“所有人”,但这并非指全人类的每个人都因耶稣基督一次公义的行为(一次顺服)而称义、成为义人,并得着生命(永生)。也就是说,并非全人类的“所有人”因信耶稣而蒙称义成为义人,而是唯独信耶稣基督的信徒才蒙称义成为义人;因此,这里所指的并非“所有人”(包括信徒与非信徒),而是仅指所有信耶稣的信徒。
你们是属于亚当的人之一,还是属于耶稣基督的人之一?如果你们是属于亚当的不信之人,那么你们就因违背神的命令而犯了罪(第18、19节)。结果,你们将面临定罪(被判定为罪人)(第18节),死亡便在你们身上作王(死亡将统治你们)(第17节)。我们绝不能像亚当那样过着悖逆的生活。我们绝不能顺从魔鬼,在得罪上帝中度过一生。倘若我们是属于耶稣基督的真信徒,我们就会像耶稣一样顺服神的命令,活出义人的样式,行公义(第18、19节)。结果,我们便被称义(第18节),并在生命中作王(第17节)。我们必须像耶稣一样活出顺服的生命。我们应当顺服主,活出公义的生命。
请看罗马书5章18、19节:“……正如……一样”(18节);“……正如……一样”(19节)。正如亚当所做的惠及“许多人”(所有人)一样,耶稣基督所做的也赐给了“许多人”(神所爱、在创世以前就被拣选的所有信徒)。这句话的意思是归算。圣经提到三种归算:(1)亚当的罪归算给了所有人(全人类)。因此,我们生来就是罪人。而且,正因为我们是罪人,所以才会犯罪。以婴儿为例,虽然他自己没有犯过罪,但因亚当的罪归算给了他,所以那个孩子也是罪人。(2)我们这些罪人的罪被归算在耶稣身上。请看以赛亚书53章6节:“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另请看罗马书8章3节:“律法因肉体软弱所不能做的,神却做了,就是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在肉体中定罪,”[(现代人圣经)“因我们堕落的本性,律法软弱无力,神却做了律法所不能做的事。为了解决罪的问题,神差遣祂的儿子,以罪人的形像降世,并让祂承担了我们的罪债。”]
请看哥林多后书5章21节:“神将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现代人圣经)
“神将我们的罪归在从未认识罪的基督身上,是为了使我们在基督里被神视为义。” (3) 耶稣基督的义已归算给我们。请看《罗马书》5章19节:“正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众人也成为义人。
耶稣基督作为一个人,承担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的罪归于耶稣),并顺服天父直到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神的义(林后5:21)归于我们,使我们成为义人(罗5:19)。请看彼得前书2章24节:“他亲自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死于罪,活于义。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亚当与耶稣基督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为及其结果。行为的差异在于:亚当违背了神,而耶稣基督顺服了天父。行为的结果在于:亚当一人的过犯使死亡临到众人,但耶稣基督一人的义行却使许多人得着永生。亚当与耶稣基督的共同点在于代表与归算。所谓代表,正如亚当是全人类的代表,耶稣基督也是蒙恩之人的代表。所谓归算,正如亚当的罪归算在所有人身上(结果是死亡),耶稣基督的义也归算在我们身上(结果是永生)。愿我们所有人敞开心扉,信靠耶稣基督,蒙称义,从而得着永恒的生命。
“律法是因过犯而来的, 为要显明过犯”
[罗马书 5章12-21节]
请看罗马书5章20-21节:“律法是因过犯而来的,但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丰盛了。因为罪怎样在死里作王,恩典也要照样借着义作王,叫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在此,我们先来思考“律法是因过犯而来的”(第20节)这句话。神在西奈山赐给摩西的律法,为何而来?其原因正是为了使过犯增多。这里“过犯增多”的意思,是指罪恶极多、罪恶满溢、罪恶绷得紧紧的。正如气球充气饱满时绷得紧绷,仿佛随时会爆裂,这正是“罪恶绷得紧绷”的含义。律法降临的理由是为了使罪恶加增,这句话的意思并非指律法降临是为了让人多犯罪或使罪恶膨胀,而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罪[(罗3:20) “律法是叫人知罪”]。例如,在漆黑中什么也看不见。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都没有。然而,一旦有光照进来,从大的物体开始就能看见。随着光线越来越亮,连小的物体都能看见,甚至连灰尘都能看见。同样,律法之所以来到,是因为虽然有罪,但人却不认为那是罪,也不认识罪,后来借着律法才认识了罪。
因此,我们必须了解律法。我们应当勤勉地研读圣经。为了认识自己的罪,我们必须领悟上帝的话语。例如,请看《马太福音》5章21-22节(现代人圣经版):“摩西律法上写着:‘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但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受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鬼’的,难免地狱之火。”我们越是研读这段经文,就越能明白摩西律法中写着:“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而耶稣却说,无故向弟兄发怒的人也要受审判。经文指出,我们若向弟兄姐妹发怒,就要受审判。因此,领悟这番话语的我们,应当明白向弟兄姐妹发怒是足以受审判的大罪,并努力克制自己,不发怒。请看《马太福音》5章27-28节(现代人圣经译本):“律法上又记着说:‘不可奸淫。’但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我们越是深入领悟这段经文,就越能明白:虽然摩西律法上写着“不可奸淫”,但耶稣却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当我们用这段经文来省察自己时,便会意识到:用情欲的眼光注视异性,就等于在心里已经与她犯了奸淫之罪。因此,我们不应再用情欲的眼光注视,而要在主里将对方视为弟兄姐妹,从而避免犯奸淫之罪。正因圣经的话语揭示了罪,我们才要勤勉地领受神的话语,决心并努力不犯罪。因此,我们绝不可陷入罪中。为了不再因无知而犯罪,我们必须被神的话语充满。
请看《罗马书》5章20节下半句至21节上半句:“……然而,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丰盛了;因为罪怎样在死里作王……”。“罪在哪里增多”,即当罪恶已满到无法再犯罪的地步时,这种强大的罪就在死里作王
(在死亡之外则无法作王)。请看《创世记》6章5节:“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现代人圣经)“耶和华见人的罪恶充满全地,心中所想的尽都是恶”]。最终,神用洪水施行了审判。因着罪,所有人都死了(肉体上的死亡)。然而,诺亚因蒙受神的恩典,在洪水中没有死(第8节)。就他而言,他获得了肉体的拯救。然而,罪越发加增,恩典就越发丰盛。换言之,当罪恶已满到无法再犯罪的地步时,恩典便无限地、惊人地丰盛地涌流出来
[(约1:16) “……恩上加恩”]。这“恩”是什么?请看罗马书5章16节:“……这恩典是因许多的过犯而得的称义”[(现代人圣经)
“……因为许多罪人借着神白白赐下的恩典之礼,被认定为义”]。这里所说的“许多过犯”,包括我们这些罪人所有的原罪、过去的罪、现在正在犯的罪,以及将来要犯的罪。耶稣不仅代替了我们每一项罪,更承担了每一项罪的代价(刑罚),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死去这一义行,使许多人被称义,从而得着了生命(第18节)。这何等丰盛、何等满溢的上帝恩典啊!我们无法用言语形容这上帝的大恩,纵使以天为卷,以海为墨,也无法将这无尽的上帝恩典尽数记录下来(参见:《新赞美诗》第304首,“那伟大的上帝之爱”)。
请看《罗马书》5章21节下半句:“……恩典也是藉着义作王,叫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在这句“恩典是藉着义作王”的话中,“义”指的是基督无穷的义(朴允善)。因信拥有无穷公义的信徒,在恩典的王权之下得享永生(朴允善)。因耶稣基督十字架上的一次行动,我们便被称义,得以享受永恒的生命(第18节),这神的恩典是何等无穷啊。新赞美诗第302首《我主上帝的恩典何其广大》:(第1节) 我主上帝的恩典何其广大,比那大海还要深。你当解开锚绳,驶入深处,去那大海的中心, (第2节)为何你这人总在那儿望着大海的波涛,却不曾试着探寻那深不可测的海底,(第3节)许多人想渡过大海却停留在浅滩,看着拍打岸边的小浪,心生怯意而无法前行, (4节)
来吧,快去吧,现在就去吧,朝着那恩典之海,来吧,划动你的船桨,驶向深处,驶向那无边无际的大海,(副歌) 离开山丘,将船驶入波涛,驶向我主耶稣恩典之海,随心所欲地划去吧。“罗马书5章21节下半句所说的“永生”是什么?这里的“永生”就是《约翰福音》3章16节所说的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神借着耶稣基督赐给我们的恩典之礼就是永生,这并非指肉体得救,而是指进入永恒的生命。这种永恒的生命指的是我们将要得荣耀(罗8:30)。简而言之,永恒的生命就是指得救。永生虽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却是毫无疑问、百分之百确定的未来现实。而这个未来的现实是:我们因信耶稣被称义,必得着永恒的生命(5:18),都必进入天国。这是作为未来救恩的应许,表明我们将全然凭着神的恩典进入天国,享受永生福乐。永生也是过去的事。换言之,就是说我们已全然凭着神的恩典,因信耶稣而获得了永生(约3:16)(过去的救恩)。永生是从重生(得救)开始,日日向前,最终将达到完全的境界。我们信耶稣是重生的证据;所谓重生,并非肉体复活,而是灵魂得以更新(成为新造的人)。重生之前,我们与神的关系是断绝的;但重生之后,我们就与神连接,得以与祂交通。
我们必须牢记一点:当说“信耶稣便得永生”时,绝不能仅仅将永生理解为来世的永恒生命。因为永生,是我们此刻在耶稣基督里就已经部分享有的。 “永生”一词在《约翰福音》中频繁出现。希腊语中的“永生”是“ζωή(生命)”和“αιώνιος(永恒)”的组合。也就是说,“永生”一词字面上有两种含义(互联网)。其一,在时间上指“无休止地延续的生命”;其二,在性质上指“与人类生活不同的神性生活”。因此,“永生”一词既包含时间上永恒的生命之意,也包含在神里面所享有的神性生活之意。特别是从《约翰福音》来看,“永生”的含义虽然也像《对观福音》那样指来世将享有的永恒祝福,但更强调的是当下所享有的祝福。《约翰福音》指出,信主的人已经拥有了永恒的生命,并且可以在主里于现实生活中享受这份祝福。那么,我们当下所享有的永生祝福究竟是什么呢?那就是通过永恒的上帝、祂的儿子耶稣基督以及圣灵,在分享亲密的人格性交通(约17:3; 约壹1:3)所赐予的来世祝福。其典型例证正是参与神的属神性情。换言之,我们现今活在这地上,在耶稣基督里部分享有的永生祝福,正是借着圣灵的成圣,逐渐变得像耶稣一样。另一个我们现今部分享有的永生祝福,正是爱。当我们藉着圣灵浇灌在我们心里的神之爱去爱神、爱邻舍并以此生活时,我们便能部分地品尝到天国的喜乐。此外,永生的祝福就是平安。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和平的世界里,但信耶稣的人在今生仍能部分地享受作为永生祝福的、来自神的平安。
《新赞美诗》第436首“我如今已得主的新生命”:
(第一段)我如今已得主的新生命,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成新的了
那生命在我心中如江河奔流,那新生命在我身上如日头照耀
(第二段) 因得着藏在主里的新生命,从前所喜爱的如今都变得毫无价值
尝过天上的恩典与平安,我必以赞美和祷告与主同住
(第三段) 山川草木都焕然一新,罪人和仇敌也变成了朋友
得着新生命的人必享永生,心中有主便是新天新地
(第4节) 纵使跟随主的道路崎岖漫长,我仍要唱着赞美歌紧随其后
我将侍奉主,永生与主同在;日日侍奉,与主同住
(副歌) 享受永生,活在主里;今天、明天,都与主同在。
我们因着上帝的恩典,借着对耶稣基督的信心,获得了永恒的生命。无论这世上有多少艰难困苦,因着神的恩典而重生(得救)的我们,都能在享受永生的喜乐中生活。更因着那丰盛的恩典,我们得以凭着公义作王,应当借着主耶稣基督享受永生。因此,愿我们满怀感恩、喜乐与赞美,祈求在这地上也能部分地享受天国的生命。
我们对罪已死
[罗马书 6章 1-14节]
请看罗马书6章1-2节:“这样,我们该说什么呢?我们仍要住在罪中,使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岂能仍在罪中活着呢?”[(现代人圣经)
“那么,为了多得神的恩典,我们该继续犯罪吗?绝不能这样。我们既然已经向罪死了,怎么还能继续活在罪中呢?”] 这里“为要使恩典更加丰盛”这句话,必须结合罗马书5章20节下半句“……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丰盛了”来思考。这里所说的“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丰盛了”,是指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通往永生的恩典(21节)更加丰盛了。使徒保罗告诉罗马教会的圣徒,为了更多地领受这恩典,绝不可继续犯罪(6:1,《现代人圣经》)。换言之,他指出绝不可为了更多地领受那通往永生的恩典而继续犯罪。保罗说“绝不”,绝对不能那样做(第2节)。原因在于,我们已经向罪死了(第2节)。
请看《罗马书》6章3-4节:“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受洗归入他的死,也与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神使基督从死里复活,又叫我们活在新生中一样。”[ (现代人圣经)“你们岂不知,我们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就是与他同死吗?我们受洗归入他的死,就是与他一同埋葬了。这原是叫我们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也照样在新的生命中行事为人。”]
我们是如何向罪死的呢?正因与基督耶稣联合,我们才对罪死了(第3节)。在罗马书6章1-11节中,“联合”一词出现了10次[“联合”一词3次,“联合”一词2次,“一同”一词4次,以及“在……里面”一词1次]。在圣经所教导的教义中,“联合”教义是极其重要的教义之一。例如,请看罗马书7章4节:“弟兄们,你们因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已经死了,叫我们归向那从死里复活的,为要结出果子给神。” 这里的“另一人”指的是耶稣基督。而这位耶稣基督就是从死里复活的那一位(第4节)。我们“归向”这位耶稣基督,意味着作为新郎的耶稣基督与作为新娘的教会将要结合。
请看《约翰福音》第15章第1、5节:“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耶稣基督是“真葡萄树”,圣父上帝是“栽培的人”,我们则是“枝子”。作为枝子,我们若“离开”了作为真葡萄树的耶稣基督,即若不与祂联合,就什么也做不了(第5节)。正如葡萄树与枝子一样,基督与我们已经联合了。请看以弗所书1章22-23节:
“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并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耶稣基督的“身体”。也就是说,耶稣基督与教会已经联合/合而为一。请看罗马书6章3节:
“我们若与基督耶稣同死……。”我们不仅与耶稣联合而死,甚至一同被“埋葬”了(第4节)。这里所说的“埋葬”是指完全的死亡。也就是说,当耶稣被安葬在亚利马太人约瑟的坟墓里时,我们也一同被埋葬了。其目的是什么?请看《罗马书》6章4节下半句:“…… “好叫我们,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也在新生命中行事为人”[(现代人圣经)
“…这是为了让我们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也能在新生命中活着”]。圣父上帝因着父的荣耀,使那已经死而埋葬的耶稣从死人中复活了(第4节)。这里所说的“父的荣耀”,指的是上帝的大能。而这位上帝父的大能是至高无上的能力,上帝父在使那死而埋葬的耶稣基督复活时,并非用创造天地的能力使耶稣复活,而是用比这更胜一筹的至高能力,使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正因是神使他复活,我们才相信耶稣基督的复活。这里所说的“从死人中”,是指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因此作为“死人”的我们,即在基督里睡了的人(死人),也一同复活了。换言之,正因神以至高无上的能力使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所以属于耶稣的我们这些死人也都复活了。作为初熟果子的耶稣从死人中复活了,我们也因此复活了。
上帝以至高的能力使基督从死里复活,其目的是要使我们也能在新的生命中行事为人(第4节)。正如耶稣死了,我们也死了;正如耶稣被埋葬了,我们也被埋葬了;但正如上帝父以至高的能力使耶稣复活,他也使我们复活了。而这目的,就是要使我们能在新的生命中行事为人。在此思考“生命”时,我们应当想起《创世记》中关于人类始祖亚当成为“有灵的活人”的记载(创2:7;林前15:45)。这个“有灵的活人”既可以选择不吃善恶树的果子,也可以选择吃。也就是说,作为有灵的活人,既可能不犯罪,也可能犯罪。然而,亚当违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善恶树的果子,从而犯了罪。其结果便是死亡。我们如同起初的亚当一样成了罪人,因过犯和罪而死了(弗2:1)。然而,神使我们这些死人复活了,赐给我们新生命。我们成了新造的人(林后5:17)。我们重生了。这种新生命不同于《罗马书》5章21节所说的“永生”。所谓新生命,既可能犯罪也可能不犯罪,但我们应当不犯罪。获得新生命的我们虽然可能犯罪,却不会灭亡。我们只要悔改即可。这样,一切都会被赦免。尽管如此,我们仍应当不犯罪。然而,我们却总是不由自主地犯罪。
我们应当在新生命中行事(罗6:4)。我们应当行义,为神的荣耀而活。请看《腓立比书》2章12-13节: “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不仅在我面前,更要在我不与你们同在的时候,常常顺服,存着战战兢兢的心,成全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在你们里面运行的,是神,为要成就祂的美意,叫你们立志行事。”[(现代人圣经)
“亲爱的弟兄姊妹,因此,你们不仅在我身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更要在如今我不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怀着敬畏战兢的心,继续成全你们的救恩。神照着祂美善的旨意,在你们里面运行,使你们甘心顺服。”] 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的我们,都应当继续成全救恩。在我们里面运行的上帝,将祂的旨意放在我们心里,使我们照着去行。因此,我们必须逐步成圣,效法耶稣。我们已经领受了这恩典。因此,我们应当深思这恩典,领受恩典的丰盛。我们的问题是罪。然而,天国里没有罪。请看《启示录》21章4节:
“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现代人圣经)
“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天国里只有至善至美的事物。那里有活水,有生命之河,有上帝,还有羔羊耶稣基督。主必将公义的冠冕、生命的冠冕赐给我们。新赞美诗第610首《苦难与劳碌尽后》:(第1节) 苦难与劳碌尽后,在光明天国安息时,侍奉主并得永生,那便是永恒闪耀的荣耀。(第2节) 因主的无限恩典,我抵达祂预备的居所,在那里得见主面,那便是永恒闪耀的荣耀。(第三节)当我遇见先去的友人,喜乐便充满我心;主必迎接我,那将是永恒闪耀的荣耀。 (副歌)荣耀啊,荣耀啊,我将享有的荣耀啊;因着恩典得见主面,至高的荣耀,我的荣耀啊,阿们。
与基督同死的我们
[罗马书 6章 1-14节]
请看罗马书 6章 5节:“我们若与他同死……”。这里的“他的死”指的是耶稣基督的死。为什么无罪的耶稣会死呢?请看罗马书5章10节:“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因他儿子的死与神和好……”。无罪的耶稣之所以死,是为了使我们这些与神为仇敌的人得以与神和好。请看《约翰一书》4章10节:“爱就在此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赎罪祭,使我们与神和好。”神爱那些与祂为敌的我们,将独生子耶稣基督作为赎罪祭,其目的是为了赎我们的罪。再看罗马书6章5节,圣经说:“既然与祂联合,就与祂同死”,这里的“同死”并非指耶稣基督作为实体之死,而是指与耶稣基督之死“同形”的我们的死。耶稣基督虽无罪也无法死,但为了将我们从罪中救赎,祂背负了我们一切的罪,在十字架上死去,那时我们也一同死了。此外,这里的“联合”是指我们因与耶稣基督联合而死,所以我们至少在“样式”上已经死了。我们已经借着耶稣基督的死受了洗(第3节)(圣灵的洗礼)。我们与耶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
请看《罗马书》6章6节:“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同钉十字架,是要叫罪的身体毁坏,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我们的旧人已经与耶稣同钉十字架。换句话说,当耶稣宝贵的身体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的时候,我们的旧人也随同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里的“旧人”是指作为亚当后裔的古人,也就是违背神所立约的命令而犯罪的人,属于亚当的人。请看《哥林多后书》5章14节:“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为我们想,一人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现代中文圣经译法:“这正是因为基督的爱支配我们。我们坚信,一人替所有人死,因此所有人都死了。”)
因为“一人”耶稣基督钉十字架而死,所以“所有人”(即我们的“旧人”)都死了。我们的旧人既已死去,旧人就结束了。6节中提到“罪的身体”,其实与“旧人”是同一个概念。那么为什么圣经称之为“罪的身体”呢?这是因为人们容易对“身体”产生误解。有些人以为要憎恶罪,就应该憎恶身体,从而虐待身体甚至施加伤害。实际上,“罪的身体”原本是神用尘土造出的身体,并赐生命气息于亚当,使其成为有灵之人(创2:7;参考:林前15:45)。然而由于亚当犯罪,罪进入了身体(过去的身体)。因此,过去的“罪的身体”(旧人)像该隐一样(约壹3:12)会恨弟兄,甚至犯罪杀人(15节)。
但现在,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现在的身体),请看《哥林多前书》6章19节:“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的,你们不是自己的人。”(现代中文圣经译法:“你们的身体不是属于你们自己,而是从神而来的圣灵居住其中的殿。”)这身体是多么宝贵啊!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憎恶罪而虐待身体。
现在的身体是“新造的人”(“新人”,林后5:17,现代中文圣经),是“义的奴仆”(罗6:18,现代中文圣经)的身体。这义的奴仆的身体会行义(约壹2:29),顺服主的命令去彼此相爱(3:11, 23),也是圣灵的殿(林前6:19),结出圣灵的果子——爱(加5:22),成为爱人的身体,也必然是爱人的身体。
当耶稣再来时,我们的身体将改变并复活。虽然我们的身体现在必朽,但当耶稣再来的那日,我们必朽的身体将改变并复活,成为像基督荣耀的身体(未来的身体)。这样,我们将进入天国。新生命的身体将进入天国,与主同住永远。未来的身体是不朽的身体、荣耀的身体(属灵的身体)、灵的身体(林前15:42-44),属于天上的人,像从天而来的基督的身体(48节,现代中文圣经)。主必将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成为祂荣耀的身体(腓3:21,现代中文圣经)。
主也必用水和道洁净教会,使其成为圣洁、无斑点、无皱纹、无瑕疵、荣耀的教会,摆在自己面前(弗5:26-27,现代中文圣经)。未来荣耀的身体将在天国完全顺服主的双重诫命:“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爱人如己”(太22:37,
39)。
《罗马书》6章6节说:“为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在旧人或罪的身体死之前,罪在死亡中为王(5:17,
21),我们被罪奴役,随罪而行。但我们的旧人(罪的身体)已经与耶稣同钉十字架而死,罪不再在死亡中为王,因此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原因是旧人(罪的身体)已经死了,死了就结束了。请看6章11节:“你们也当看自己向罪已经死了……”向罪已经死的人,罪再不能为王。
所以,我们不能让罪支配我们必死的身体,也不应顺从身体的私欲(12节)。此外,我们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成为罪的工具(13节,现代中文圣经)。
请看《罗马书》6章7节:“因为死人已经脱离了罪,便得了称义。”[(《现代人圣经》:“对罪已经死的人,就是从罪中得释放的。”]我们的“旧人”(罪身)已经与耶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了,因此我们对罪而言已是死人,也已脱离了罪。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已经从罪中得释放了。也就是说,我们是罪的自由人[(18节)“从罪中得释放……”;(22节)“但如今你们从罪中得释放……”]。罪再也不能辖制我们了。罪再也不能统治我们了(14节)。我们可以不犯罪,并能抵挡罪。
我们对罪而言已是死人(第7节,《现代人圣经》)。我们是脱离罪的人(第18、22节)。我们旧人,那属罪的身体,已经与耶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死了(第6节)。因此,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第6节)。因此,我们应当感谢神的爱与恩典,在享受脱离罪的自由中生活。此外,我们必须传扬这宝贵而真实的福音。我们祈愿,借着我们所传扬的耶稣基督的福音,一人又一人得以改变,走上永生的道路,使圣三一神的救赎大工得以成就。
与基督一同复活的我们
[罗马书 6章1-14节]
基督死后便有复活。没有复活的死亡是毫无意义的;没有死亡的复活也是不可能的。耶稣的死与复活,就像一枚硬币的正面与背面一样。正如硬币的两面无法分开,耶稣的死与复活也是不可分割的。
请看《罗马书》6章4节:“所以,我们藉着与他同受洗归入死,乃是与他一同埋葬,使我们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也能在新生的生活中行事。”这里的“死里”可以有两种翻译:
原文希腊语意思是“从死里”,
韩文圣经译为“在死里”。
那么,耶稣是“从死里”复活,还是“在死里”复活呢?哪个翻译更恰当呢?韩文圣经选择了“在死里”,原因是“从死里”无法确定死人是否存在,而“在死里”明确表示死人是存在的。使徒信经也用“在死里”来表述。因此,结论是:耶稣在死人中复活。这里的“死”在其他地方也用复数形式“死人”表示。例如:
《罗马书》1章4节:“按圣洁的灵,从死人中复活……”
《以弗所书》1章20节:“祂的能力在基督里运行,使祂从死人中复活……”
《哥林多前书》15章20节:“但基督已经从死人中复活,成为睡了之人的初熟果子。”
在这里,《哥林多前书》15章20节同时出现了单数的“死者”和复数的“睡了的人(即死人)”。耶稣成为“睡了之人(死人)的初熟果子”,意味着继耶稣之后,将有更多复活的果子,暗示到耶稣再来时,所有死人都要复活。耶稣的复活使基督里的死人也要复活,获得“新生命”(罗6:4)。
那么,谁使耶稣复活呢?正是天父神。天父如何使圣子耶稣从死人中复活呢?《罗马书》6章4节说,凭着神父的荣耀,也就是凭着神父的能力,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这里的“神父的能力”是指最高、极大的能力。这极大的能力源自爱。天父神以最至高的方式爱独生子耶稣,不仅口头爱,而是全心、献身的爱。同样,圣子耶稣的能力也无限。耶稣说:“我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11:25)。祂还说:“……我有权柄舍去,也有权柄再得……”(约10:18)。圣子耶稣战胜了死亡的权势,从坟墓中复活。
圣灵神的能力同样无限。圣灵使死去的耶稣复活(罗1:4)。请看《罗马书》8章11节:“若使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住在你们心里,那位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复活。”
天父神使圣子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目的是什么?[“像祂复活一样”(罗6:4)]
请看《罗马书》6章10节:“祂死了,是为了罪一次而死;祂活着,是为神而活。”(现代中文译本:“基督只为罪一次而死,并且永远为神活着。”)这里的“为神而活”中的“为”,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为了”,意思是耶稣活着是为了神。独生子耶稣在地上33年时,为神而活;祂死、复活、升天后,在天上也为神而活。耶稣基督在地上为我们的救赎而活,在天上也继续为我们的救赎而工作。
耶稣基督的复活就是我们的复活。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罗马书》6章4节:“所以,我们藉着与祂同受洗归入死,乃是与祂一同埋葬,使我们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也能在新生的生活中行事。”借着三位一体上帝的能力,我们在新生命中复活。
这意味着什么呢?请看《罗马书》6章5节:“若我们在祂死的样子上与祂联合,也必在祂复活的样子上与祂联合。”我们与耶稣基督一同以同样的样子复活。这里的“同样的样子”表明一定有实质存在。没有实质,就无法有同样的样子。举例来说,通过在线视频看到的资深牧师是同样的样子,但不是实质,其实质仍在家中。耶稣的复活是实质的,而我们与祂一同复活的,是同样的样子。我们以同样的样子复活,获得了新生命(6:4)。
耶稣的复活是身体的复活(正如耶稣为我们的罪经历了身体的死)。被埋葬的耶稣身体复活了。而我们的复活不是身体复活(那将在耶稣再来时发生),而是灵魂的复活。请看《以弗所书》2章1节:“祂使你们从过犯和罪中活过来。”(现代中文译本:“你们因不顺服和罪曾是属灵上死的人。”)这里的“活过来”指的是成为新生命(重生)。
我们的复活是灵魂的复活。我们的内在、我们的灵魂因过犯和罪而死,不顺从神而顺从撒旦,但因与耶稣基督同死、同复活,我们死去的灵魂复活了。耶稣复活是身体复活,是实质;而我们的复活是灵魂复活,因此是同样的样子,而非实质。
请看《罗马书》6章8节:“若我们与基督同死,也相信必与祂同活。”(现代中文译本:“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我们也相信将与祂同活。”)这里的“同活”指的是我们以新生命活着,持续成圣,最终获得永生。这里的“相信”意味着全然、坚定不移的信心,没有丝毫动摇。
请看《哥林多前书》15章58节:“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动摇,常常在主的工上多做工,因为知道你们在主里面的劳苦不是徒然的。”
我们必须在信仰上坚固、不动摇地生活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劳苦在主里不会徒然。也就是说,我们将来在天国会从主那里得到赏赐。
请看《罗马书》6章11节:“这样,你们也当看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是活的。”(现代中文译本:“你们也当看自己:向罪来说,是死的;向神来说,在基督耶稣里,是活的。”)我们是为神而活的人,而不是为自己而活。因为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为了新生命而活,也必进入天国,所以我们必须为神而活。
请看《罗马书》14章7-9节:“我们中间谁也不能为自己活,也不能为自己死。我们活着是为主活,死了也是为主死,所以我们无论活着或死了,都属于主。正因如此,基督死而复活,好作死者和活人的主。”(现代中文译本:“我们中间没有人只为自己而活,也没有人只为自己而死。我们活着是为主而活,死了也是为主而死,所以无论生死,我们都属主。这就是基督死而复活,使他成为死者和活人的主的原因。”)
我们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人。我们活着是为主而活,死了也是为主而死。基督正是为此从死里复活,使我们能如此生活。当我们还活着时,我们可以为主而活;当我们死后,也将永远在天上为主而活。这意味着,我们不再像从前那样为撒但或为自己而活。因为我们已成为新人,现在应当只为主而活,并且当我们进入天国,也将永远只为主而活。
请看《罗马书》6章12-14节:“所以,不要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体中作王,使你们顺从身体的私欲,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不义作为罪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一样,将自己献给神,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义作为神的器具。罪就不能再作你们的主了,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这里第12节的“你们”在《罗马书》6章1-14节中出现了七次,这里的“你们”指的是与耶稣一同受洗而死,又与耶稣一同复活的人。
我们可以把受洗的人分成四类考虑:
先受圣灵洗礼,再受水洗的人;
先受水洗,再受圣灵洗礼的人;
只受圣灵洗礼的人;
只受水洗的人。
这里重点讨论第一类:先受圣灵洗礼,再受水洗的人。
什么是圣灵洗礼?
圣经说,当罪人得救、与耶稣基督接合时,就是圣灵洗礼(哥林多前书12:13)。所以,圣灵洗礼与传统神学中所说的“重生/得新生”意义相同。神使因罪而死的灵魂借福音重生。圣灵在罪人听到福音时,开启他因罪而紧闭的心,使其悔改并接受主(使徒行传16:14)。这样,神将这个人塑造成基督里的新造之人(哥林多后书5:17)。
因此,圣灵洗礼是圣灵将因罪而死的人复活的工作,是一次性的,不可重复。信徒一生只受一次圣灵洗礼。对已经重生的信徒再讲“再受圣灵洗礼”,就相当于“再重生一次”。这就像对从坟墓中出来的拉撒路说:“你必须再次从墓门里出来!”那是不必要的。已经与基督接合的人不需要再被接合,因为没有人能从主的手中夺走信徒(罗马书8:38-39)。
圣灵充满与圣灵洗礼不同。
圣灵洗礼是初次认主时圣灵的单次工作(哥林多前书12:3,13);
而圣灵充满是持续受到圣灵掌管,结出丰盛生命果子的状态。
如果有人只受了水洗,请以信心恳切祈求圣灵洗礼。愿我们所有人都在受水洗后,经历圣灵洗礼。
第12节以“所以”开头,这个连接词与11节相连。请看11节:“你们也当看自己向罪是死的、在基督耶稣里向神是活的。”
“这也如同”与10节相连:“他死是为罪一次而死,他活是为神而活。”
意思是:正如耶稣基督一次为罪而死,又永远为神而活(10节),我们也应当看自己向罪是死的,在基督耶稣里向神是活的。
耶稣一次为罪而死(10节),所以与基督一同受洗而死的我们(3节)也当相信自己已经一次向罪而死(11节)。
耶稣永远为神而活(10节),所以与基督一同死并复活的我们(5,8节)也当看自己向神是活的(11节)。
但经文不仅说“要看自己如此”(11节),还说我们要按这种身份活出来(12-14节)。
在基督里向神活的人,意味着同时看自己向罪是死的。
那么“看自己向罪是死而活着”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罗马书》6章12-13节从三个方面说明了这一点:
(如果你希望,我可以接着把这三个方面翻译出来,形成完整的中文解释。)
你希望我继续把这三个方面完整翻译吗?
首先,我们必须不让罪掌管我们的身体。
请看《罗马书》6章12节:“所以,不要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体上作王……”。罪性凶恶,企图支配我们。然而,我们对罪而言已经是一次性地死了(第11节),因此罪不能支配我们,也不能掌权。所以,我们必须不让罪在我们的身体上作王(第12节)。对于罪,我们已经一次而永远地死了,因此我们不再犯罪。请看《约翰一书》3章6、9节:“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 这里说“不犯罪”(第6节)和“不作罪”(第9节),所指的究竟是何种罪呢?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思考:
(a) 故意所犯的罪:
请看《诗篇》第19篇第13节: “求你保守你的仆人,不致犯故意的罪,使罪不至辖制我。这样,我便纯全,得以脱离大罪。”[(现代人圣经)
“求你保守你的仆人,不致犯故意的罪,使罪不至辖制我。这样,我便纯全,得以脱离大罪。”]
(b) 因习惯而犯的罪:
请看《哥林多前书》8章7节:“然而,这知识并非人人都有,因此有些人至今仍受偶像习俗的影响,以为所吃的是献给偶像的祭物,以致他们的良心因软弱而受玷污。”[(现代人圣经)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明白这个真理。有些人至今仍受偶像习俗的影响,明知是献给偶像的祭物却照常吃,以致他们的良心变得软弱,被玷污了”]。
(c) 预谋并蓄意犯下的罪:
请看《使徒行传》5章1-4节:“ 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他和妻子撒非拉把产业卖了,却私自留下些钱,他妻子也知道。只拿出一部分放在使徒脚前。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使你欺骗圣灵,私自留下地价的一部分呢?地还在的时候,不也是你的吗?卖了以后,不是你自己可以处置的吗?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 呢?你不是欺骗人,乃是欺骗神。”
倘若我们仍在蓄意、习惯或有预谋地犯罪,那便不是与基督一同复活之人的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向神认罪并悔改。悔改时,我们应当效法大卫。请看《诗篇》19篇7-9节: “耶和华的律法是完全的,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是确定的,能使愚人通达;耶和华的训词是正直的,能快活人心;耶和华的命令是纯洁的,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是纯洁的,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都是真实的,尽都公义。”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像大卫一样,用神的话语来为我们的罪悔改。我们应当更加渴慕那完全的上帝的话语、使灵魂苏醒的上帝的话语、使愚顽人通达的上帝的话语、使我们心里喜乐、使我们眼睛明亮的上帝的话语、纯洁直到永远的上帝的话语、真实且全然公义的上帝的话语,并在昼夜深思默想这些话语的过程中,向上帝悔改我们的罪。请看《诗篇》第19篇第13节:“求你保守仆人,不致犯故意的罪,使罪不至辖制我。这样,我便纯全,得以脱离大罪。”[(现代人圣经)
“求你保守仆人,不致犯故意的罪,使罪不至辖制我。这样,我就能无瑕疵、完全,并脱离大罪”)。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像大卫一样,通过向神切切祈祷来悔改我们的罪。
魔鬼狡猾而邪恶。它曾用罪恶来辖制我们,但因我们与耶稣基督同死同复活,圣灵住在我们里面,魔鬼便再也不能辖制我们,因此它满怀愤怒。所以,魔鬼正想方设法要侵入我们里面。然而,我们必须顺服上帝,抵挡魔鬼。这样,魔鬼就必逃离我们(雅各书4:7)。我们该如何抵挡魔鬼呢?请看《腓立比书》2章12-13节:“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不仅在我面前,更要在我不与你们同在的时候,常常顺服,存着战兢恐惧的心,成全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在你们里面运行的,是神,为要成就祂的美意,叫你们立志行事。” 我们应当时刻顺服神,怀着敬畏战兢的心来成全我们的救恩。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是那位在我们里面运行的圣灵神。换言之,圣灵神在我们里面动工,赐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够抵挡并击退魔鬼。除了故意犯的罪、习惯性犯的罪,以及预谋犯的罪之外,我们还犯了许多其他的罪。我们应当持定《约翰一书》1章9节的应许,认罪悔改:“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也不在我们心里。”[(现代人圣经)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其次,我们不可顺从身体的私欲。
请看罗马书6章12节:“…… 不可顺从肉体的情欲。”这里“情欲”一词,其原文希腊语有八种译法。最常见的译法是“情欲”。此外还有“贪欲”、“贪婪”、“私欲”、“情欲”、“欲望”、“意愿”、“激情”等。我们有一种罪恶的旧本能,总想在圣经“不可做”的禁令之外再添条目。我们不可顺从这种旧本能的欲望。我们不可顺从内心的欲望或肉体上的欲望。
第三,我们不应把肢体献给罪作为不义的工具,而应只献给神,把肢体作为义的工具献给神。
请看《罗马书》6章13节:“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只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一样,将自己献给神,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
这里的“肢体”,可以理解为我们身体的各个部位(眼、耳、口、脚、手等),同时也包括思想的能力及其他部分。
“器具”指工具。圣经教导我们,既然与基督一同复活,就不应把肢体当作不义的工具交给罪。如果罪利用我们的肢体作工具,我们就会犯罪。
例如,罪可以诱惑我们的脚,使我们的脚走向罪人的道路(诗篇1:1);
又如,罪可以诱惑我们的眼睛,使眼睛随从情欲(约翰一书2:16),并让心里也犯奸淫(马太福音5:28)。
圣经要求我们像从死里复活的人一样生活。那么复活的人应当如何生活呢?
我们应当像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一样生活,活得合乎身份(罗马书6:13)。
我们应当将自己献给神(13节),把身体的肢体作为义的工具献给神(13节)。
正如《新赞美歌》213首所唱:
我将生命献给主,求主悦纳,使我一生赞美祢;
将手脚献给主,求主悦纳,使我为主的工作灵活行事;
将声音献给主,求主悦纳,使我传扬主的真理;
将财富献给主,求主悦纳,使我照主旨意使用,为天国效力;
将时间献给主,求主悦纳,使我终身为主服事,阿们。
我们知道神是公义的(约翰一书2:29),因耶稣基督的死,我们得以称义(罗马书5:1-11),所以我们必须行义(约翰一书2:29)。
行义、活得公义,就是像公义的主一样,使自己成为公义的人而洁净自己(3节)。
同时,我们也遵行主的命令,彼此相爱(11,23,24节)。
如此,我们把行义的肢体作为义的工具献给神(罗马书6:13),在洁净自己之时,也遵行主的命令彼此相爱。
请看罗马书6章14节:“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圣经告诉我们,罪不能支配我们,不能作我们的主。原因是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神的丰厚恩典能够遮盖我们所有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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