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得生命的那诫命”(1)
[罗马书 7章 8-13节]
请看罗马书7章10节:“那本该使我得生命的诫命,却反而使我死了。”这里的“那诫命”指的是神对初代亚当所说的诫命,记载于创世纪2章16-17节:“耶和华神吩咐那人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如果亚当遵守这条诫命,不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他本可以得生命。换句话说,如果亚当顺从那“本该使人得生命的诫命”(罗7:10),他就可以得永生(永远的生命)。然而,使徒保罗说:“反而使我死了”(10节)。
那么,为什么本应使人得生命的那诫命,反而使人死呢?请看罗马书7章11节:“罪借着机会,借着诫命欺骗我,使我因这诫命而死。”(现代中文译本:“这是因为罪借着诫命找机会欺骗我,使我因诫命而死。”)
罪的势力——撒但,借着机会,利用那诫命欺骗亚当(创3:1-5),使他违背神的诫命(2:17),最终因罪的代价而死(罗6:26)。因这一位亚当,罪进入了世界,罪又带来了死亡;就如所有人都犯罪一样,死亡也临到了所有人(5:12)。
如果我们按神的话语去行,必定使我们得生命。也就是说,顺从神的话语,我们就能得永生。因此,无论多么困难、多么痛苦,我们都必须以生命为代价顺服神的话。死亡与遵行神话语的代价无法相比,所以我们必须以生命来遵守神的话。这就是我们得生的道路,也是得永生的路。
然而,罪借着诫命找机会,在我里面生出各种贪心(现代中文译本:“罪借着诫命找机会,在我里面生出各种贪心。”)(7:8)。罪的势力,撒但,看准机会,借着诫命在我们里面引发各种贪欲。就像创世纪中最狡猾的蛇(创3:1)找机会,在那女人(亚当的妻子)心中生出各种贪欲,使她看见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觉得可口、美观、智慧充足而渴望去吃(6节)。
至今,最狡猾的撒但仍然找机会,在我们里面激发各种贪欲,使我们追求世上的一切,即肉体的私欲、眼目的贪心和虚荣(约壹3:16,现代中文译本)。撒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我们死,也就是使我们落入死亡(罗8:10)。
因此,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撒但的目的、计划以及他的一切诱惑与迷惑。
由于新冠病毒的缘故,人们说主再来的日子已经临近。请看马太福音24章24节:“那时必有假基督、假先知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可能,就连蒙拣选的人也要迷惑。”(现代中文译本:“假基督和假先知要起来,行大神迹和奇事,尽可能甚至连被拣选的人也要欺骗。”)
撒但甚至要迷惑神所拣选的神的子民。然而,我们必须用神的话语与这种迷惑争战并得胜。我们应当效法耶稣。耶稣在圣灵的引导下,曾在旷野受魔鬼试探(马4:1)。当魔鬼三次试探祂时,耶稣都说:“经上记着”(现代中文译本:“圣经上写着”),以旧约记载的神的话语击退魔鬼的诱惑(4, 7, 10节)。我们也要用圣灵的剑——神的话语(弗6:17)与撒但的迷惑争战并取得胜利。
如果我们紧紧抓住并遵守神的话语,神必保护我们,并带领我们得永生。请看马太福音24章22节:“若那日子不缩短,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缩短。”(现代中文译本:“如果不减少这苦难的日子,没有人能幸存。但为了被拣选的人,这些日子将被缩短。”)如果神允许灾难在患难的日子持续不管,就没有人能得救。然而,神必为祂拣选的人缩短患难的日子。
请看马太福音24章31节:“他要差遣使者,用大号筒的声音,从天上四方把他的选民招聚了来。”(现代中文译本:“我将差遣天使,用大号筒的声音,从天上四方,把被拣选的人都聚集起来。”)神必差遣天使,将神所拣选的子民聚集,使他们能够迎接耶稣。神会保护祂的子民,最终拯救他们。
愿主的教会,即主所建立的胜利长老教会,成为约翰启示录2-3章中七个小亚细亚教会里的别迦摩教会或更理想的“推雅推喇教会”般坚守信心。请看启示录3章8节:“我知道你的行为,看哪,我已在你面前给你开了一扇门,没人能关上。你虽无力,却遵守我的道,也未弃绝我的名。”愿主所建立的教会,无论遭遇何等诱惑、迷惑或困难,都不背叛主,凭着微小的力量遵守主的话语。
不仅如此,我们要将神的话语传承给后代,使他们也遵守顺服主的话语,得永生。请看启示录3章11节:“我必快来,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主必赐冠冕给遵守主话语的人。我们要守住这冠冕,在主再来的日子,带着冠冕迎接主的到来。
通向生命的那条诫命(2)
[罗马书7章8-13节]
请看罗马书7章10节:“生生命的那条诫命反而在我身上导致死亡。”这里的“那条诫命”指的是神所赐,使人得生命的诫命。遵守这条诫命就能获得生命(例如:遵守10年可活10年,遵守100年可活100年,遵守1000年可活1000年)。按照这条诫命而生活就能蒙福。
神首次赐给人类代表亚当的诫命,记载在创世记2章16-17节:“耶和华神吩咐那人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如果遵守这条诫命,不吃善恶树的果子,就能活;若不遵守,就必死。按照神的诫命而生活,就能蒙福,不死,生命得以延续。
然而,使徒保罗说:“反而导致死亡”(罗7:10)。为什么“那条诫命……反而导致死亡”呢?请看罗马书7章11节:“罪借着机会借着诫命欺骗我,借着它杀了我。”撒但(称作“罪”)抓住机会(寻找破绽)利用诫命来欺骗亚当。被欺骗后,亚当犯罪,结果遭到死亡。撒但攻击亚当,使他陷入罪,以致死亡,所以才寻找机会。
亚当因爱神所赐的女人,可能本想将神的诫命教给她,也可能两人决心一起遵守神的诫命,不犯罪。然而,撒但通过蛇接近夏娃,引诱她。创世记3章1节起描述了蛇与夏娃的对话。夏娃对蛇露出了破绽(创3:1-3),结果受蛇的诱惑而未能遵守神的诫命(4-5节),因此因罪受惩罚(7节)。
撒但通过诱惑使人犯罪,以此将人纳入自己的属下。撒但利用假基督和假先知的工具,即使是神所拣选的子民,也尽可能诱惑他们(马24:24)。我们不应落入这种迷惑,而要守住神的话语,凭着神的话语充足地战胜诱惑。
看《启示录》2-3章,会出现小亚细亚(即现在的土耳其地区)的七个教会。圣经中除了这七个教会之外,通过保罗的书信,我们还知道有加拉太教会、歌罗西教会、腓立比教会等。后来还有很多教会,但启示录的作者使徒约翰选择这七个教会,是因为它们当时具有代表性。
我们的教会应当像别迦摩教会那样(注:原文中指的是“比拉德非亚教会”,通常译为“别迦摩”或“比拉德非亚”)成为蒙福的教会。《启示录》3章8节提到,比拉德非亚教会蒙了很多福,上了“开了的门”。学者们普遍认为这里的“开了的门”指的是传福音或宣教的机会。同时,比拉德非亚教会是唯一蒙主称赞的教会。那教会虽力量微小,却遵守了主的话语,没有背弃主的名(8节)。
主对比拉德非亚教会说:“我要叫你知道我爱你”(现代中文译本:“我要让你知道我爱你”)(9节)。比拉德非亚教会遵守了主关于忍耐的教导,因此主还应许要保守那教会,使其在试炼中得以脱免(10节)。那教会在地上已经得了赏赐(11节:“你的冠冕”)。
我们所有人都应当像比拉德非亚教会的信徒一样,成为蒙主称赞的教会。我祈愿我们都成为主眼中称许的教会。
属灵的律法
[罗马书 7章14-20节]
请看罗马书7章14节:“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但我是属肉体的,被卖在罪中。”(现代中文译本:“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我却成为属肉体的人,被卖作罪的奴仆。”)这节经文可以分为三部分:
-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
- “我是属肉体的”,
- “被卖在罪中”。
今天我们要默想第三部分:“被卖在罪中”。
使徒保罗说:“…被卖在罪中”(“成为罪的奴仆”)。这里的“被卖”在旧约中也可以找到例子。请看列王纪上21章20节:“亚哈对以利亚说:‘你是我的敌人吗?’回答说:‘我找你是因为你卖了自己,在耶和华眼中行了恶。’”邪恶的亚哈王把自己卖给了罪。
然而,使徒保罗并不是说他自己主动卖给了罪,而是有人让他成为罪的奴仆。请看诗篇51篇5节:“我是在罪孽中生的,我母亲在罪中怀了我。”(现代中文译本:“我从出生起就是罪人,从我母亲怀我的那一刻起就有了罪性。”)这首诗是大卫的悔罪诗。当大卫犯了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的罪,为了掩盖罪而杀了忠诚的将军乌利亚,却仍未察觉自己的罪时,上帝差拿单先知使大卫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于是大卫写下了这篇悔罪诗。大卫说自己从罪中生(从出生起就是罪人),有人使大卫犯罪。
保罗在罗马书7章14节说“被卖在罪中”,意思是他成为“罪的奴仆”。这里的“罪的奴仆”在当时意味着生活极其悲惨。虽然奴隶中也有因为父母是奴隶而出生就是奴隶的情况,但也有人被卖作奴隶。被卖为奴的奴隶没有任何权利或自由,他们只是主人财产的一部分,主人可以随意使用、转卖甚至丢弃他们。
当保罗说自己被卖为罪的奴隶时,他并不是不知道罪或律法的人,也不是随便犯罪的人。他是信耶稣的保罗,是主立为外邦人的使徒,是传教士。实际上,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正是在他进行第二次宣教旅行时。然而,他仍说自己是罪的奴仆。那么,谁把保罗卖作罪的奴仆呢?正是魔鬼撒旦。
不仅使徒保罗如此,我们也是一样。即使我们信靠耶稣,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作为上帝的儿女称上帝为“阿爸父”,在祷告中亲近祂,我们也会像保罗一样,被卖作罪的奴仆。然而,我们往往连自己被卖在罪下都不自知。于是,我们就成了罪的奴隶,随罪而行,常常犯罪。即使我们重生后,称上帝为“阿爸父”,在敬拜中向祂献上崇拜,我们仍常常被卖作罪的奴隶而生活。
请看提摩太前书1章15节:“这话是可信的,完全可以接受的,就是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我是罪人中的首领。”(现代中文译本:“这里有一句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可信话:基督耶稣为拯救罪人来到世上,而我是在罪人中为首的。”)保罗在罗马监狱中这样自白,说自己是“罪人中的首领”。也就是说,当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是否殉道),仍在罗马监狱中承认自己是罪人之首。保罗承认自己有许多罪。
那么我们呢?我们真的没有罪吗?我们真的远离罪吗?事实上,我们往往轻视罪。即使在犯罪时,也可能不知道自己已被卖作罪的奴隶。我们是否正生活在罪中,却不自知呢?保罗深知罪的严重性,他知道自己正被卖作罪的奴隶。尽管他因上帝的爱和恩典走到了今天,但仍因自己被卖作罪的奴隶而心中痛苦。
彼得也是如此。请看马太福音26章74-75节:使徒彼得三次不认耶稣,在第三次不认时,他甚至说:“我不认识那人。”那时鸡叫了,彼得想起耶稣说的话:“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于是他出去痛哭。(75节)传说中,每当鸡叫时,彼得都会跪下悔改。
我们呢?我们是否认识到自己被卖作罪的奴隶,如同彼得一般痛哭悔改呢?撒旦在伊甸园诱惑亚当和夏娃,使他们犯罪,成为罪的奴隶,现在也随时寻找机会攻击我们。我们必须被圣灵充满,用圣言和祷告武装自己,抗击并战胜撒旦的攻击。我们应常存对罪的警觉,竭力打好这场善战,直到最后,成为完全领受为我们预备的公义冠冕的得胜圣徒。(提后4:7-8)
“我里面常住的罪”
[罗马书 7章17-20节]
请看罗马书7章17、20节:“现在行这事的,不再是我,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我若不愿意做的,我就去做,这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使徒保罗两次重复说“住在我里面的罪”。这里的“我”指的就是保罗自己。
保罗是怎样的人呢?他曾经是热心逼迫教会的人。请看腓立比书3章6节和提摩太前书1章13节:“在热心上逼迫教会……”“我从前是亵渎的、逼迫的、暴虐的……”(现代中文译本)他曾要去大马士革捉拿基督徒,却在路上遇见了耶稣(使徒行传9章)。请看耶稣与扫罗(保罗)的对话:
耶稣说:“扫罗啊,扫罗啊,你为什么逼迫我?”(4节)
扫罗(保罗)问:“主啊,你是谁?”(5节)
耶稣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5节)
耶稣是教会的元首,所以扫罗逼迫基督徒就是逼迫耶稣。扫罗接待耶稣后,成为教会的一员,后来成为外邦人的使徒(罗11:13;加2:8)。保罗在安提阿服侍时,成为传教士,后来去欧洲,曾在哥林多停留三个月,并写下了罗马书。
保罗两次说“住在我里面的罪”,这里的“里面”指的是保罗自己的肉身。请看罗马书7章18节:“我内里,就是我肉体之中……”那么,“肉体”是什么意思呢?请看7章14节:“我本是属肉体,被卖在罪的权下。”
这里的“我的肉体”指保罗自己属肉体,属受诱惑、易堕落的肉体。由于亚当犯罪,我们也随之犯罪堕落。亚当本是有生命的灵被造,但他因不顺从神的约而犯罪,成为罪的奴仆。
请看哥林多前书6章19节:“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经说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即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所以我们是圣徒。请看哥林多前书1章2节和3章3节:“写信给在哥林多的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被召作圣徒的人……”“你们仍属肉体的人……”
圣经仍然说我们“仍属肉体的人”。虽然我们重生,成为圣徒,但我们仍属肉体。因此,不仅是使徒保罗,我们每一位信徒的肉身,也仍然是受诱惑、易堕落的肉身。
罗马书7章17、20节中的“常住”一词,并不是说罪趁机侵入,也不是说罪像客人一样被邀请进来,更不是临时寄住或租住。这里的“常住”是指真正的居住。例如,我们在这世上生活时,就是居住在这片土地上。我们里面有圣灵常住(哥林多前书6:19),同时罪也常住(罗马书7:17、20)。在我们活着的期间,罪就常住在我们里面。在主再来之前,我们无法彻底消除罪在我们里面的居住。
此外,罗马书7章17、20节中保罗所说的“我里面常住的罪”,也让我们思考罪的起源。圣经创世记2章17节中神的命令/诫命/律法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女人在蛇的诱惑下,被那果子所吸引——看起来可口、悦目、且能使人有智慧——她吃了果子,并给与同在的丈夫亚当,亚当也吃了,因此不顺从神而陷入罪中(创3章)。
其结果是什么呢?请看罗马书5章12节:“因此,罪是借着一人进入世界的,死亡又是借着罪来的,于是死亡就临到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当我们思考罪的起源时,也应同时思考福音的起源。请看创世记3章15节:“我必使你与女人为仇,你的后裔也必与她的后裔为仇;她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这段预言在约四千年后,由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约19:30)。
也就是说,耶稣在十字架上打碎了蛇的头(击败了撒旦),完全完成了我们的救赎。而蛇(撒旦)伤了耶稣的脚跟,即撒旦钉耶稣在十字架上。请看歌罗西书2章15节:“并且将一切执政的、有权柄的掳去,公开羞辱他们,借着十字架使他们得胜。”(现代中文译本:“基督踩碎了撒旦的权势,在十字架上胜过它,并向人展示了这一切。”)这里的“执政的、有权柄的”,指的是邪恶的天使撒旦。耶稣在十字架上战胜了撒旦。
罪的势力常住在圣徒里面。撒旦虽然在十字架上被耶稣打败,但他仍然存在。撒旦的残余势力和爪牙也仍然存在。因此,我们正在进行与撒旦的属灵争战。请看加拉太书5章17节:“因为肉体的情欲与圣灵相争,圣灵也与肉体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的。”我们正在与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以及我们内里的肉体情欲作战。因此,我们必须不断与撒旦和撒旦的爪牙作战。
使徒保罗曾不理解为什么他想做的善事不能做,反而行了他所恨的事(罗7:15)。他想行善,却行了不想做的恶(19节)。他想行善而不能实践时,就明白他旧性本中没有善(18节)。他原以为律法使人犯罪,其实不是,而是因为他里面有撒旦的爪牙作祟才犯罪,因此他承认律法是良善的(14节)。同时,他也承认自己里面常住的罪使他行不想行的恶(17、20节)。
我们在世上生活期间,必须与内里的罪势力作战。由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打碎撒旦的头并取得胜利(创3:15;约19:30;歌罗西2:15),我们应以胜利的信心过战斗的信仰生活。我们要顺服神,抵挡魔鬼,这样魔鬼就必逃跑(雅4:7)。
请看哥林多前书15章52-54节:“号筒响起,死人必复活,且不朽坏,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必须穿上不朽坏的;这必死的,必须穿上不死的。当这必朽坏的穿上不朽坏的,这必死的穿上不死的时,所记的话就应验:‘死亡被吞灭,得胜成全。’”这预言必然成就。
因此,我们要凭信心信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胜利,在这属灵的争战中奋勇作战、得胜,站在主的面前。
神的律法(1)
[罗马书 7章21-23节]
请看罗马书7章21-23节:“所以我发现一个律,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恶就与我同在。我内心深处喜爱神的律,但在我肢体里另有一条律与我心里的律作对,使我被肢体里那犯罪的律拘禁。”
这里“所以”(21节)这个连词,与20节下半节“…行这事的不是我,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相连。这里的“住在我里面的罪”(20节)指的是罪的势力,即撒旦的势力。我们若认为撒旦的势力真正住在我们里面,这是错误的想法。因为在我们里面的,唯有神一位。
我们的神是全在的神。换句话说,神是无所不在的神。神的全在意味着神可以一次并同时在所有地方。无所不在意味着神无论何处都在。耶稣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我们的主是全在、无所不在的神,因此他可以同时在无数个聚会的地方。而撒旦不能如此。换句话说,撒旦无法像主一样一次并同时在所有地方。虽然撒旦自己不能做到,但撒旦的势力通过他的爪牙,对神的儿女,即我们,施加恶的影响。因此,并不是撒旦的势力住在我们里面,而是他的邪恶势力对我们产生恶的影响。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7章21节提到“一个律”。在7章21-23节中,“律”这个字出现了五次:“一个律”(21节)、“神的律”(22节)、“另一条律”(23节)、“心里的律”(23节)、“罪的律”(23节)。这五次提到的“律”可以分为两类:神的律和罪的律。这里的罪的律(“一个律”(21节)、“另一条律”(23节)、“罪的律”(23节))指的是撒旦的势力。神的律(“神的律”(22节)、“心里的律”(23节))指的是神借摩西在西奈山颁给出埃及的以色列百姓的律法。
请看罗马书7章23节:“我体内另有一条律与我心里的律作对,使我仍被体内的罪的律所掳。”(现代译本)现在在我们肢体里,神的律和罪的律正互相争战。这是一场激烈的属灵争战,我们必须拿生命去参与这场争战。
罗马书7章21-23节中,使徒保罗看起来像是一个没有得胜的人。如果我们仅靠自己的力量,我们在这场属灵争战中是无法得胜的,我们必定会失败。那么,这场争战现在究竟在哪里发生呢?经文告诉我们,它就在我们的肢体里(23节)。换句话说,现在在我们的肢体里,神的律和罪的律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属灵战争。这里的“肢体”不仅指外在的眼、耳、手、脚等肢体,也包括灵魂中属于心理的部分(根据朴允善的解释)。也就是说,这场属灵争战不仅在肉眼可见的地方激烈进行,也在肉眼看不见的属灵领域激烈进行。
听听使徒保罗的自白:“看哪,我被体内的罪的律所掳。”(23节)这句话的意思是,被罪的律抓住作俘虏。那么,当我们犯罪时,我们真的被罪的律抓住成为罪的俘虏吗?换句话说,我们会再次成为罪的奴仆吗?绝对不是。无论我们犯了多大的罪,我们都不可能再成为罪的奴仆,因为我们已经成为神的儿女了。因此,这句话指的是保罗在犯罪之后,他自己看起来好像被罪拖拽得像罪的奴仆一样。因此,保罗在7章14节下半节也说:“我乃是属肉体的,被罪的律所辖制。”(现代译本:“我成为属肉体的人,被卖作罪的奴仆。”)
作为属灵的人,我们必须在这场神的律与罪的律的激烈属灵战争中得胜。宗教改革者路德在进行宗教改革的过程中,为了打这场善战,他写了新赞美诗第585首,其中第二节歌词是这样写的:“当我只依靠自己的力量时,必定失败/ 有一位有力的将军出来为我而战/
这位将军是谁呢?是万军之主,主耶稣基督/ 谁能胜过?必定得胜。”
如果我们只依靠自己的力量,我们在这场激烈的属灵争战中必定会失败。我们必须完全依靠主,这样我们才能在这场属灵争战中得胜。
神的律法(2)
[罗马书7章24-25节]
罗马书7章是非常难理解的一章。其原因在于,关于罗马书7章,是保罗在信耶稣之前的讲述,还是在他接受耶稣之后的讲述,存在许多争议。我个人认为,罗马书7章是保罗信耶稣之后的经历。
那么,罗马书7章中的保罗,是初信者,还是已经信心成长的人呢?请看哥林多前书3章3节:“你们仍属肉体,因为你们中间有嫉妒和纷争,你们怎能不按属肉体的人行事呢?”(现代译本:“你们仍像世人一样生活。你们中间有嫉妒和争斗,怎能说你们不像属肉体的人行事呢?”)这里,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把教会中“属肉体的人”指向初信者。罗马书7章中的保罗,并非初信者,而是信心已经成长的传教士,他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在哥林多停留三年期间写了罗马书。
请看罗马书7章25节:“感谢神,通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如此,我虽心里顺服神的律,身子却服从罪的律。”使徒保罗以喜乐的心顺服神的律。请看22节:“我心里喜欢神的律。”这里所说的“神的律”,指的是神所赐的律法。
律法有三种功用:
- 律法使我们认识罪。请看罗马书7章7节:“这样说来,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若非律法,我就不晓得何为罪。因为律法说‘不可贪恋’,我就不晓得什么是贪心。”(现代译本:“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若没有律法,我就不晓得罪是什么。若律法没有说‘不可贪’,我也不知道贪心是什么。”)
- 律法作保姆的作用。即律法引导我们到解决罪问题的耶稣基督那里去。请看加拉太书3章24节:“这样,律法为我们作训蒙,使我们归向基督,好叫我们因信称义。”(现代译本:“律法就像家庭教师,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 律法作为基督徒生活规范的作用。根据加尔文,律法有三种用途:
- 政治用途:约束罪恶、预防和强制作用
- 教育用途:如镜子般照出人的罪性
- 教训用途:像指南或灯,引导成圣的道路
这三种功能说明,律法不仅让我们认识罪,也引导我们归向基督,并在日常生活中成为圣洁生活的规范。
我们也应像使徒保罗一样,以喜乐顺服律法。我们应当以喜乐顺从律法的完全——即耶稣的双重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和“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7,39)[(罗马书13:10下)“…所以爱就是律法的总纲”]。
使徒保罗虽然喜爱律法(罗马书7:22),但他看到自己肢体中的罪的律法,与心中的律法——即神的律法——相争,并以罪的律法捉住自己(23节)。换句话说,由于罪的律法攻击保罗,他必须与罪的律法争战。然而,他也意识到罪的律法捉住了自己。例如,保罗原本愿意遵行神律法的双重诫命,因爱神而爱邻舍,但罪的律法攻击太强,使他看到自己竟未能爱邻舍,反而产生了憎恨。于是,他哀叹道:“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24节)。
这里的“苦啊”意指痛苦的人、可怜的人或悲惨的人。保罗看到自己体内的罪的律法与神的律法相争,使自己仍然成为罪的奴仆,因此哀叹不已。成为罪的奴仆的结果就是死亡,所以他又说:“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24节)。保罗清楚,自己无法凭自己从这必死的身体中得救,也没有任何人能替他得救,因此他发出“我真是苦啊”的哀叹。
我们若像保罗一样反省自己,也只能发出这样的哀叹。当我们认为自己最虔诚的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清晨吗?深夜吗?独处与神面对面的时候吗?祷告的时候吗?敬拜的时候吗?唱赞美的时候吗?在这些时刻,我们真的能拥有无瑕疵的虔诚吗?我们总是发现自己无数次失败,因此不得不承认:“我实在做不到。”
这不仅是我们如此,圣经中的先知以利亚也是如此。他勇敢地去见亚哈王,说:“我指着我所事奉的以色列的神耶和华起誓:如果我不说话,从现在起几年地上必不降雨,也不下露水”(列王纪上17:1)。在第三年,神对他说:“你要去见亚哈,我必使雨降在地上”(18:1),以利亚顺服了这话,去了见亚哈王(2, 17节)。
以利亚先知在迦密山上与450个拜巴力的先知、400个拜亚舍拉的先知(19节),总共850人对决并取得了胜利(21-38节)。随后,他将这些先知带到基顺溪边,全都杀死了(40节)。王后耶洗别听后派人对以利亚说:“到明日这时候,我必叫你的性命与那些人的性命一样;若不然,愿众神惩罚我”(19:2)。于是,以利亚因害怕逃到别是巴(3节),坐在罗底树下向神祈求死(4节)。
难道这位以利亚先知的样子,不正与罗马书7章24节中使徒保罗的样子相似吗?
神会拯救我们!使徒保罗无法凭自己从这必死的身体中得救,也没有任何人能替他得救,所以他曾哀叹:“我真是苦啊!”(罗7:24)。然而,他因我们主耶稣基督,仍然感谢神(7:25)。原因是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拯救了保罗。我们神正是这样,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拯救我们。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照创世记3:15的预言,在十字架上伤了旧蛇撒旦的头。与撒旦争战并得胜的主耶稣基督,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在十字架上流血而死,使我们所有的罪得以赦免。因此,我们藉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功劳得救。我们不能不因神而感恩、赞美和敬拜。我们应当怀着救恩的确据,以感恩之心歌唱胜利的颂歌,在这个邪恶的世界中得胜。
三位一体上帝的救恩(1)
[罗马书 8章1-4节]
我们要以“三位一体上帝的救恩”为题,围绕罗马书8章1-4节来默想神的话。天父上帝、圣子耶稣和圣灵上帝是三位一体的神。在罗马书8章1节中提到“基督耶稣”(圣子上帝),2节提到“圣灵”(圣灵上帝),3节提到“上帝”(天父上帝)。今天我们要思想的是三位一体上帝救恩中的圣子耶稣的救恩。
看罗马书8章1节:“所以,现在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基督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的儿子”,1:2, 3)。作为天父上帝的独生子,耶稣成为了人(“在肉体上”,3节)。约翰福音1章14节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这里的“道”就是指上帝的独生子耶稣。独生子耶稣出自大卫的后裔(罗1:3)。换句话说,作为上帝的儿子的独生子耶稣,是藉由大卫后裔童贞女马利亚而来的(太1:20;路1:69)。此外,天父上帝的儿子耶稣藉圣洁的灵从死者中复活(罗1:4)。也就是说,耶稣基督借着圣灵从死者中复活。耶稣基督复活、升天,如今在上帝的右边为我们祷告。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章1节开头使用了“所以”这一连词。这个连词将前面的经文和后面的经文连接起来。关于“前面的经文”从何开始,有多种解释。例如,有人认为它与罗马书3章21节到7章25节相连。这个连词可与三节经文关联:
- (罗5:6)“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照所定的日期,为不虔诚的人死了。” 当我们软弱、毫无能力行善时,圣子耶稣基督为不虔诚的我们钉十字架,为我们成就救恩。因此,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8:1)。
- (罗5: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就借此向我们显明了自己的爱。” 因亚当一人的不顺从,罪进入了世界,我们都受了罪的影响,每个人都成了罪人(12节)。然而,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圣子耶稣为我们而死,拯救了我们。因此,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8:1)。
- (罗5:10)“因为我们作了神的仇敌的时候,借着他的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与神和好,就更要借着他的儿子的活得救。” 当我们因罪成为上帝的仇敌时,圣子耶稣借着自己为赎罪祭而死,使我们与神和好。与神和好的人,更要借着耶稣基督的复活得救(未来救恩)。因此,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8:1)。
由此可知,当我们软弱、作罪人、作仇敌的时候,圣子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死而复活,拯救了我们,所以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章1节中使用了“如今”这个词,这里的“如今”意味着与过去不同的状态。它指的是与罗马书7章25节之前的情形不同。例如,与罗马书7章24-25节中的情况不同:“我真是苦恼的人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感谢上帝,是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以,我自己心里顺服神的律,肉体却顺服罪的律。” 这里的“苦恼的人”时期或者“在这必死的身体里”(7:24)与现在不同,现在指的是“我们还软弱的时候”,“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我们作仇敌的时候”,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恩而死(5:6-8),因此“如今”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的人(8:1)。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章1节中说“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原文希腊语是复数形式,“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们”。这里的“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们”是指与耶稣基督联合、已得救的人。圣经用比喻说明与耶稣基督的联合。其中一个比喻是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约翰福音15章5-6节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如果人不常在我里面,他就像枝子一样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耶稣基督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作为枝子的我们与葡萄树耶稣基督联合,离开耶稣就不能作任何事。
另一个比喻是头与身体的比喻。以弗所书1章22-23节说:“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头”,我们作为与耶稣基督联合的人,是“他的身体”。
还有洗礼的比喻。罗马书6章3-4节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他的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也在新生的生活中行事。”使徒保罗用洗礼说明了与耶稣基督的联合。我们是与基督耶稣联合受洗的人,也就是与耶稣基督同死、同复活的人。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死而复活的人。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章1节中说:“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再定罪了。”这里的“定罪”是法律术语。如果法官定罪,表示有罪;如果法官不定罪,则表示无罪。因此,现在那些与基督耶稣联合的人——为软弱者、罪人和作仇敌的人而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的联合者——就没有任何定罪。
“定罪”这个词在罗马书中出现了七次,其中四次作动词,三次作名词。在罗马书8章1节中,它是名词形式。罗马书5章16节说:“但这恩赐不是像那一次犯罪一样;因为定罪是因一人而来的,义的恩赐却是因多人犯罪而来的。”由于一人亚当的不顺从,所有人都陷入了定罪。亚当违背上帝的命令吃了善恶树的果子,因此被逐出伊甸园,罪就进入了世界,我们都成为罪人。然而,耶稣基督担当了我们原罪以及我们每个人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我们被称为义(上帝视我们为无罪的人)。
罗马书5章18节说:“因此,正如一人的过犯使众人成为罪人,一人的义行也使众人成为义人,并得生命。”一人的过犯(亚当)使许多人陷入定罪,但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的一次义行,使许多人被称为义,并得到永生。因此,耶稣基督的救恩是确定和明白的。
在韩文圣经中,罗马书8章1节的“决不”放在句尾,但原文希腊语在句首,而且韩文的“没有”对应原文是“存在”形式。原文应译为:“决不!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没有定罪。”这里“决不”强调绝无定罪,“没有”强调必得救恩。没有任何人能定我们的罪。
罗马书8章33-34节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是上帝称义了谁,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没有任何人能把我们从基督的爱里分开。35、39节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无论是患难、困苦、逼迫、饥饿、赤身、危险、刀剑……无论高处、深处或任何被造之物,都不能使我们与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隔绝。”
我们自己无法得救,但耶稣基督为我们得救。当我们软弱、作罪人、与上帝为敌时,耶稣担当我们所有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拯救了我们。因此,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决不再被定罪!(罗8:1)我们应当怀着救恩的确据,享受救恩,并以信心追求救恩的完全,活出得救之人的生命。
三位一体上帝的救恩(2)
[罗马书8章1-4节]
今天我们要默想“三位一体上帝的救恩”中圣灵上帝的救恩。请看罗马书8章2节:“因为那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了你,使你脱离罪与死的律。”
圣灵是上帝吗?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些人说圣灵不是上帝。他们主张圣灵只是“上帝的力量”或“上帝的能力”。然而,圣经明确指出圣灵是上帝。请看使徒行传5章3-4节:“彼得说:‘亚拿尼亚啊,你为什么让撒但充满你的心,以致欺骗圣灵,把地价私藏一部分呢?你卖地的时候不还是你的么?卖后所得不还是在你支配之中么?你为什么心里起了这个念头呢?你不是欺骗人,而是欺骗了上帝。’”
这里亚拿尼亚和妻子撒非喇商量后,把卖地的钱部分藏起来,只将剩下的拿到使徒面前。彼得说:“你欺骗了圣灵”,“你不是欺骗人,而是欺骗了上帝。”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出,圣经称圣灵为上帝。
圣灵无处不在。请看哥林多前书6章19节:“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的,你们不是自己的。”当我们信耶稣时,上帝赐给我们圣灵(罗5:5)。因此,每一个信耶稣的人体内都有圣灵,即上帝将我们作为圣灵的殿。我们信耶稣的信徒遍布世界各地,这也说明圣灵是无所不在的上帝。然而,撒旦作为受造之物,不可能无处不在。当然,我们作为受造之物也无法无所不在。
圣灵在创造万物时与圣父上帝、圣子耶稣同在,即圣灵是创造主。请看创世记1章1-2节:“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这里的“上帝的灵”指的是圣灵。创造是上帝才能完成的,受造之物无法创造。圣灵是上帝,因而与圣父上帝和圣子耶稣一同创造天地。圣灵与圣父、圣子是同等的上帝。
请看哥林多后书13章13节:“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上帝的爱、圣灵的交通,常与你们众人同在。”这段经文通常在牧师结束礼拜时用作祝福。祝福中提到“主耶稣基督”、“上帝”和“圣灵”,显明三位一体的上帝,也表明圣灵与圣父、圣子同等,是上帝。
圣灵是怎样的上帝呢?请看罗马书8章2节:“因为那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了你,使你脱离罪与死的律。”
圣灵是生命的上帝。换句话说,圣灵就是生命本身。圣灵就是生命。自永恒以来独自存在的圣父上帝就是生命;圣子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圣灵就是生命(罗8:2)。圣灵是创造生命的上帝,是赐生命的上帝。用《现代人的圣经》翻译罗马书8章2节是:“这就是通过基督耶稣赐生命的圣灵的能力……”
圣灵不仅赐给我们肉体的生命,也赐给我们属灵的生命。圣灵救我们,而圣灵救我们的根基是耶稣基督已经完成的救恩(“在基督耶稣里”,8:2)。当我们还软弱时,耶稣照应应许为不虔诚的我们而死(5:6);当我们还是罪人时,耶稣为我们而死(5:8);当我们成为上帝的仇敌时,耶稣的死使我们与上帝和好(5:10)。因此,现在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决不定罪”(8:1)。圣灵以耶稣基督救恩为根基,完成我们的救恩。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章2节说:“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了你,使你脱离罪与死的律。”这里的“律”指的是能力。圣灵拥有能力,因此圣灵能够以耶稣基督的救恩为根基,完成我们的救恩。圣灵的能力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全能。圣灵是全能的上帝。圣灵将约两千年前耶稣基督所完成的救恩应用到我们身上,使之成为我们的(赦免我们的罪,赐给我们救恩)。
“罪与死的律”,也就是罪与死的力量(能力),也极其强大,没有人能够战胜它。因此,在信耶稣之前,我们都在罪与死的能力之下作罪的奴仆。然而,圣灵上帝救赎了我们这些曾作罪奴仆的人,使我们得释放、得自由(8:2)。
请看歌罗西书1章13-14节:“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所爱的儿子的国里;在这儿我们得蒙救赎,也得罪得赦免。”(现代人的圣经:“上帝将我们从黑暗的权势中拯救出来,把我们带到他所爱的儿子的国度里。我们因这位儿子流血的代价获得自由,并得到罪的赦免。”)
我们要被圣灵充满,用圣灵的生命来生活。这样,我们就能战胜罪与死的能力而生活。被圣灵充满的人,神的能力就会显明。
使徒彼得在圣灵充满的时候,勇敢地向百姓的官员和长老传讲耶稣基督。请看使徒行传4章8节:“于是彼得被圣灵充满,对百姓的官员和长老说。”
当彼得没有被圣灵充满的时候,他曾三次不认主耶稣。
使徒行传4章31节说:“他们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众人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神的话。”
当我们被圣灵充满时,就会领受权能,成为耶稣的见证人。请看使徒行传1章8节:“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当我们被圣灵充满时,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逆境、阻碍或逼迫,我们都能以殉道者的信心勇敢地传讲耶稣基督的福音。
被圣灵充满的人,也会结出圣灵的果子。请看加拉太书5章22-23节:“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当我们在世上被圣灵充满,结出圣灵的九样果子而生活,直到主再来,我们将披上荣耀的身体,进入天国,在那里圣灵的果子将完全、充足地显明,我们将与主永远同在。
三位一体上帝的救恩(3)
[罗马书 8章 1-4节]
请看罗马书 8章 3-4节:“律法因肉体软弱而不能做到的,神就做了,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有罪之肉的形状,为罪定了罪,就按着圣灵行事的,非按肉体行事的,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等人身上。”
在韩文圣经中,这节经文以“律法”为开头,但原文希腊文是以“这是”(这是“이는”)开头的。这里的“这是”是一个连词,用来承接前面的罗马书 8章 1-2节,对前文做详细说明。
2节说:“这是因基督耶稣里面生气的圣灵的律释放了你脱离罪和死的律。”
我们在信耶稣之前,被罪与死的律(能力)捆绑,作罪的奴仆,那时我们在过失和罪中死亡(以弗所书 2:1)。换句话说,我们在属灵上是死的,被罪和死的律捆绑作奴仆。当时,我们随从不顺从和罪,顺从世俗潮流(8:2),也就是顺从没有上帝的世界潮流。我们还随从空中掌权者(8:2),也就是在不顺从之子的心中作工的恶灵(撒旦)。
然而,满有怜悯的神因祂丰盛的爱,使那因过失而死的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8:4-5)。也就是说,我们是靠神的恩典得救的(8:5)。
使徒保罗说:“律法因肉体软弱而不能做到的”(罗8:3)。这说明律法不能拯救我们。原因是我们的肉体软弱。我们的肉体没有行善的能力,也没有将荣耀归给神的能力,因此律法不能拯救我们。律法不能救我们,但神能救我们[“这神就做了”(8:3)]。
神是如何拯救我们的呢?再看罗马书 8章3节上半节:“就是因罪。”我们被置于罪和死的律(能力)之下。为了脱离罪和死的律,我们需要赎罪祭。因此,需要把赎罪祭献给神。我们原本与神为敌(5:10),要与神和好,就需要和好祭。
父神将祂的儿子——就是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作为赎罪祭与和好祭献上[“自己的儿子”(8:3)]。这里的“自己的儿子”指独生子。独生子耶稣基督是父神独特的独生子,且与父神同等,是独特的关系。
虽然我们因神的恩典得救,成为神的儿女,称神为“父阿爸”(8:15;加4:6),也成为神的继承人(罗4:16;8:17;弗3:6;提3:7),我们是神的养子(8:15,23),但不是像耶稣那样独特关系的独生子。因此,我们不能成为赎罪祭与和好祭。唯独独生子耶稣基督才能成为赎罪祭与和好祭(罗3:25;约壹2:2;4:10)。
父神差遣了赎罪祭和和好祭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以有罪的肉身的形状降临(罗8:3)。这里的“差遣”指的是独生子的降临(即道成肉身的主)。独生子降世为人时,道成了肉身(约1:14),这里的“道”就是神(1节)。作为神之子,独生子耶稣在肉身上是从大卫的后裔而生(罗1:3)。作为道的耶稣,也就是神的耶稣,是由大卫后裔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从耶稣的家谱来看,大卫的儿子中有拿单(路3:31),拿单是赫人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撒下11:3)所生的四个儿子之一(示玛、所罗巴、拿单、所罗门)(代上3:5)。耶稣的母亲童贞女马利亚是大卫后裔拿单的后代。无罪的独生子耶稣因被赐生命的圣灵怀胎于有罪的童贞女马利亚(太1:18,20),因此祂是无罪的(来4:15)。所以,耶稣是无罪的道成肉身者。
耶稣是无罪的(来4:15),但父神差遣祂以有罪的肉身的形状(罗8:3)。虽然约翰福音1:14和罗马书1:3都表明耶稣的肉身是无罪的,罗马书8:3却说“有罪的肉身的形状”。耶稣曾感到疲倦(约4:6)、饥饿(可11:12),在一切事上都像我们一样受试探(来4:15),但祂没有跌倒,胜过了所有试探。耶稣无罪,然而却被定罪为我们的罪(“按肉身定罪”(罗8:3))。也就是说,父神将独生子耶稣作为赎罪祭和和好祭献上。
哥林多后书5:21说:“神使那无罪的,为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现代中文译本:“神让那无罪的基督担当我们的罪,好使我们在基督里面被神称为义。”)以赛亚书53:6说:“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1:29说:“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担当世人之罪。”
父神将我们的所有罪加在无罪的耶稣身上,并让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付上代价。因此,独生子耶稣基督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经历一切痛苦,甚至被父神弃绝,死在十字架上,为救我们脱离罪。
父神差遣无罪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到世上,作为赎罪祭和和好祭,让祂担当我们的一切罪而死。因此,父神赦免了我们的所有罪,使我们与神和好,并赐给我们永生,使我们得救。约翰福音3:16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得蒙这奇妙的神救赎之爱,我们应当感谢神,赞美敬拜神。同时,我们应当遵守主的两条诫命,全心、全意、全意爱主我们的神,也要像爱自己一样爱邻舍(太22:37,39)。
三位一体神的救赎(4)
【罗马书 8章 1-4节】
请看罗马书8章4节:“使律法的义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而行的人身上得以成就。”(现代中文译本:“这是为了使不随从肉体,而是随从圣灵而生活的我们,能够成就律法的要求。”)
利未记16章讲到大赎罪日,这是每年仅一次献赎罪祭的日子。大祭司(亚伦)(3节)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献赎罪祭时,会挑选两只公山羊作为赎罪祭(5节),放在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7节),为两只山羊抽签,一只为耶和华,一只为亚撒谢尔(8节)。这里的“亚撒谢尔”是“离开”(“Azal”)与“山羊”(“ez”)的合成词,大意为“离开、送走”或者“彻底除去”。作为赎罪山羊,亚撒谢尔象征背负以色列罪孽被赶往荒野的山羊,当祭司上山确认山羊远离时,大祭司就宣告“你们的罪已经远离”(网上资料)。
诗篇103篇12节说:“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
以赛亚书38章17节说:“看哪,使我受大痛苦的,是要叫我得平安;你以慈爱待我的灵魂,从死亡坑里救了我,把我一切的罪投在你背后。”
耶利米书31章34节说:“他们不再各人教导邻舍、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从小到大,他们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
大祭司亚伦为耶和华抽签的山羊作为赎罪祭献上,而为亚撒谢尔抽签的山羊则活着放在耶和华面前,之后送入旷野赎罪(利16:9-10)。为耶和华的山羊一次性宰杀,祭司取其血进入至圣所洒血(15节)。这象征与神建立关系、脱离罪罚的赎罪,并通过一次献血完成的祭祀。也就是说,这预表耶稣基督十字架的宝血,使罪人成义的称义工作。
亚撒谢尔的山羊,祭司按手在山羊头上,承认以色列百姓的罪,并将罪转移到山羊上,交给指定人送入旷野(21节),当山羊到无人居住的旷野时放掉(22节)。这象征断绝与撒但的关系,脱离罪的存在与影响,逐渐实现的祭祀。也就是预表圣灵引导我们,实际断绝罪的成圣工作。
神是爱(约一4:8,16)。这位充满爱的神,为了在“我们还软弱的时候”(罗5:6)、“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8节)、“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10节)将救恩赐给我们,差遣独生子耶稣基督为和好祭(约一4:10)、为世人的救主(14节)降世(9,10,14节),并为我们钉十字架,使因罪而属灵死亡的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弗2:4,5)。
父神救我们脱离罪、死亡和永远的灭亡。我们本应受到永远的刑罚,永远在地狱受苦,但因独生子耶稣的十字架代死,我们得救,并赐予永生。接受了独生子耶稣的救恩(罗8:1)、圣灵神的救恩(2节)、父神的救恩(3-4节)这三位一体神的爱的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得救的人,应当如何生活?
首先,我们不应随从肉体而活。
请看罗马书8章4节:“不随从肉体”(现代中文译本:“这是为了不随从肉体而生活”)。这里的“随从肉体而活”指的是随从世俗的风气,顺从掌管空中权势者的生活(弗2:2)。用现代中文来说,随从肉体而活就是追随世上的恶道,顺从掌管天下的魔鬼而生活(2节,现代中文译本)。这描述的是我们在得救之前,由于不顺服和罪而属灵上死的人生(1节,现代中文译本),随从肉体的私欲,按身体和心灵所愿而行(3节,现代中文译本)。圣经教导说,作为在三位一体神的救恩(罗8:1-3)之爱里,在基督耶稣里得救的人,我们不应随从肉体而活(4节)。我们不应行肉体的事。请看加拉太书5章19-21节:“肉体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是淫乱、污秽、邪情、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嫉恨、恼怒、自私、分党、纷争、异端、妄饮、放荡,及与之类似的事。我预先告诉你们,现在警告你们:行这样事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
其次,我们应随从圣灵而活。
请看罗马书8章4节:“随从他的灵而行的人”(现代中文译本:“随从圣灵而生活的我们”)。这里的“随从他的灵而行”就是指随从圣灵而生活。请看加拉太书5章16节、22-23节:“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私欲……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三位一体神救我们,使我们不再随从肉体,而是随从圣灵而生活,其目的就是要成就律法的要求(罗8:4,现代中文译本)。这里“成就律法的要求”,是指使我们遵行耶稣的双重诫命。请看路加福音10章27节:“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
请看罗马书13章8-10节:“除了彼此相爱所欠的债之外,不要欠任何人什么债;爱人就完全了律法。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贪婪,无论还有什么诫命,都包含在‘爱人如己’这句话里。爱不作恶,所以爱就是律法的成全。”
因三位一体神的救恩,我们不再受定罪(罗8:1),从罪与死的律法中得自由(2节),因此我们要遵行耶稣的双重诫命,全心、全性、全力、全意爱主我们的神,也爱我们的邻舍如同自己。请看罗马书5章5节:“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神所赐的圣灵已将他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神藉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把他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我们越爱,神就越持续浇灌我们,使我们心灵充满他的爱。内住的圣灵不断结出爱的果子(加5:22)。
然而,正如耶稣预言的,如今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冷淡(太24:12)。如今许多人因缺乏爱而受苦。作为接受三位一体神救恩之爱的人,我们应当用这救恩之爱去爱那些因缺乏爱而受苦的人。我们要将使所有信徒得救的神的能力,通过耶稣基督的福音传给他们(罗1:16)。同时,我们要怀着救恩的确据,为他们的灵魂得救向神祷告(诗55: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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