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感谢神”
[罗马书 6章 15-18节]
让我们再次复习《罗马书》6章12-14节的经文[标题:与基督一同复活的结果]。正如耶稣基督为罪一次献上自己,如今为神永远活着(10节)一样,我们也当看自己为向罪已死,在基督耶稣里向神活着,并且要这样活着。
首先,我们应当视自己为向罪而死的人,并以此方式生活。
我们不可让罪掌管我们的身体(12节)。我们不可顺从身体的私欲(12节)。上周三的祷告会上曾提到,这里“私欲”一词在原文希腊文中有8种译法,但实际上已有10种以上的译法。在这些译法中,也有将“私欲”译为指“善事”的“渴望”/“热忱”的情况。请看《腓立比书》1章23节:“我正在两难之间,宁可离世与基督同在,这是好得无比的;我也是这样想的。” 这里“与基督同在”这句话,新修订韩文圣经是这样翻译的:“与基督同在的渴望。”我们不可将肢体当作不义的兵器,献给罪(罗6:13)。
我们应当像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那样生活(第13节)。我们应当将自己献给神(第13节)。我们应当将身体的肢体作为义的兵器(工具)献给神(第13节)。
今天我们将以《罗马书》6章15-18节的经文为中心,在“愿归荣耀给神”的主题下领受神的话语。请看《罗马书》6章17-18节:“愿归荣耀给神!你们从前是罪的奴仆,如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的教导,脱离了罪,作了义的奴仆。” 这里《罗马书》6章17节中出现的“从前”一词,意味着我们原本是罪的奴仆(17节),但因着上帝借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之死与复活,使我们如今成了义的奴仆(18节)。因此,我们应当感谢上帝(17节)。此外,在罗马书6章17节中,“你们”一词出现了两次。在《罗马书》6章1-23节中,“我们”一词(主要出现在前半部分)出现了11次,“你们”一词(主要出现在后半部分)出现了21次,而“我们”和“你们”是同义词,其含义是指与耶稣基督一同受洗、被埋葬又复活的“我们”/“
你们”指代(第4节)。关于这里的“洗礼”,我提出了四种理解:(1)
先受圣灵洗礼后才受水洗的人,(2) 先受水洗后才受圣灵洗礼的人,(3)
仅受圣灵洗礼的人,以及
(4) 仅受水洗的人。“我们”和“你们”仅适用于
(1) ~ (3)的情况。仅受过水洗的人并不包含在“我们”和“你们”之中。换言之,“我们”和“你们”是指:(1) 先受圣灵洗礼后才受水洗的人,(2)
先受水洗后才受圣灵洗礼的人,(3) 仅受过圣灵洗礼的人, (4)仅受过水洗的人。教会中,有许多人仅受过水洗便担任职分,后来才领受圣灵的洗礼。然而,也有不少人仅受过水洗却未领受圣灵的洗礼。若你们属于这种情况,就务必领受圣灵的洗礼。应当渴慕圣灵的洗礼,并向神祈求。圣灵的洗礼指的是重生。因着接受耶稣基督而成为神的儿女,正是圣灵洗礼的结果。因此,我们应当感谢神(第17节)。原因在于,我们原本是罪的奴仆[我们原本在灵里是死的。我们生而死,若在肉体上死去,就只能永远死亡(第二次死亡)],如今却全然是神使我们成为义的奴仆(第17-18节)。
圣经中记载了一些本应感恩却未感恩的人。例如,在《路加福音》17章11-19节中,耶稣前往耶路撒冷时,进入某座城,遇见了十个痲疯病人。当时,那些痲疯病人向耶稣呼喊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第13节)。耶稣看见他们,就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第14节)。然而,在这十个得洁净的麻风病人中,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看见自己已经痊愈,便大声归荣耀给神,又回来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他(第15-16节)。另一个例子是,在《使徒行传》3章1-10节中,使徒彼得和约翰正上圣殿时,一个生来瘸腿的人在圣殿门口看见彼得和约翰,便向他们乞讨(1-3节)。那时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但我有的,我给你: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起来行走吧” (第6节)。于是彼得拉着那瘸子的右手扶他起来,他的脚和踝骨立刻强健起来,就跳起来,站着行走(第7-8节)。随后,他与彼得、约翰一同进入圣殿,边走边跳,赞美上帝(第8节)。我们应当像那位曾俯伏在耶稣脚前感恩的撒玛利亚痲疯病人,以及那位得医治的瘸子一样,向神感恩并欢喜。因为我们原本是罪的奴仆,如今却成了义的奴仆。因此,我们应当以感恩开始新的一天,在感恩中度过整日,以感恩结束这一天,甚至在梦中也要向神感恩。这难道不是天国的生活吗?
此外,罗马书6章17节提到“你们所领受的教训”,这里的“教训”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即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与复活。而“本”指的是上帝的话语,即福音的真谛。我们必须进入这福音,被福音化。我们的思想应当成为耶稣基督的福音,并借着这福音的大能,使我们的行为散发出福音的香气。这虽非凭我们自己的力量,却是圣灵在运行。圣灵赐给我们坚固的信心,使我们感谢神,并使神喜悦。此外,罗马书6章17节所说的“心里顺服”,是指我们必须以纯洁无瑕的心(纯正)来顺服神的话语——耶稣基督的福音(而非仅是形式上的顺服)。以帖撒罗尼迦教会的圣徒为例, 他们在诸多患难中,凭着圣灵的喜乐领受并顺服神的话语,因此成了效法使徒保罗和主的人(帖前1:6)。并且,他们成了马其顿和亚该亚所有信徒的榜样(第7节)。顺服是信心的果子。若有信心,便会顺服。为何无法活出顺服的生命呢?原因在于信心软弱。
罗马书6章18节说:“从罪中得释放”。原本,罪在我们生命中作王。罪捆绑了我们,使我们动弹不得。但如今,因着耶稣基督,我们从罪中得释放了。因此,我们现在能够与罪对抗,也能战胜罪。魔鬼便逃跑了。我们不是犯罪的人(约翰一书3:6,
9)。我们不再故意犯罪(故意之罪),也不再习惯性地犯罪(习惯性之罪),更不会有预谋地犯罪(预谋之罪)。然而,我们仍在犯其他种类的罪。圣经中的例子可以提到使徒彼得。使徒彼得在耶稣呼召他时,便撇下一切跟随耶稣,虽然跟随了耶稣三年之久,却依然犯了罪。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心里极其忧伤,几乎要死,祷告之前曾吩咐门徒说:“你们在这里等候,要警醒”,但祷告回来时,门徒却都在打盹(马可福音14:32-37)。耶稣看见这情景,对彼得说:“……你们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37-38节)。虽然心灵愿意,但肉体软弱,最终还是犯了罪。这不是严重的罪、习惯性的罪或预谋的罪,而是因软弱而在试探中跌倒所犯的罪。使徒彼得在耶稣被捕时,也犯了三次不认耶稣的罪(太26:70, 72, 74)。然而彼得想起耶稣曾说“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便出去痛哭流涕,悔改了(75节)。此外,使徒彼得还在安提阿犯了被使徒保罗责备的过错(加2:11)。他原本与外邦人一同吃饭,但看见从耶路撒冷来的、雅各所差来的几个犹太人进来,就因惧怕而退了出去(第12节,《现代人圣经》)。于是,其他犹太人也假装没吃,都退了出去,连巴拿巴也被他们的伪善所诱惑(第13节,《现代人圣经》)。当我们像使徒彼得那样,心里虽愿行善,却因肉体软弱而犯罪时,我们应当抓住《约翰一书》1章9节的话语,承认我们的罪并悔改: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现代人圣经》“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信实且公义的神必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恶”]。我们必须勤于悔改。
罗马书6章18节提到“义的奴仆”。耶稣基督是义的奴仆:“公义的仆人”(赛53:11),“公义的枝子”(耶23:5),“公义的太阳”(玛4:2,《现代人圣经》)。我们已成为耶稣基督的奴仆。在罗马时代/保罗时代,奴隶数量众多。当时的“仆人”指的是奴隶。奴隶没有自由和人权,仅仅是主人的工具。有人因战败而沦为奴隶,有人因负债而沦为奴隶,还有人自出生起便是奴隶。简而言之,他们是被迫成为奴隶的。然而,我们因耶稣基督而从罪中得释放,所以是甘心乐意地成为耶稣基督的仆人。
在这因新冠病毒而多方面艰难的时期,我们应当感谢神。原因在于,我们原本是罪的奴隶,但因着耶稣基督,我们从罪中得了自由,如今成了义的奴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应当在基督里享受真正的自由、喜乐与感恩。当我们心怀感恩时,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结局就是死”
[罗马书 6章 19-21节]
罗马书第6章是以“罪”(第1节)开头,以“罪”(第23节)结尾的一章。这是以“恩典”(第1节)开篇,以“恩赐”/“礼物”(恩典)(第23节)作结的一章。罗马书第6章是“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丰盛”的一章(5:20)。请看罗马书第6章19-21节: “我因你们肉体软弱,就按着人的常情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义,作不义的奴仆,以致于不义;现在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义的奴仆,以致于圣洁。你们从前作罪的奴仆,如今却从义中得了自由。那时你们所得的是什么果子呢?如今你们以那些事为耻,因为那结局就是死。” 我们将罗马书第6章的最后部分——第19-21节分为三部分来默想:(1) “结局就是死”,(2) 结局是永生,(3) “神的恩赐”。
首先,是“结局就是死”这句话(罗6:21)。
谁的结局是死亡呢?就是那些作罪的奴仆的人(第20节)。今天聆听《罗马书》第六章末段的经文时,我衷心祈愿那些仍作罪的奴仆的人能脱离罪的捆绑。作罪的奴仆,结局就是死亡。
(1) 作罪的奴仆,就是将自己的肢体献给不义和不法。
请看《罗马书》6章19节:“我照着人的常情说,因你们的肉体软弱,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义,作不义的奴仆……[(现代人圣经)“你们本来因自我软弱,所以我用通俗的话来解释。正如你们从前将身体献给不义,作罪的奴仆一样……”]。这里所说的“肢体”是指我们的四肢/身体(例如,眼睛、鼻子、嘴巴、脚、手等等)。此外,“肢体”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指我们所拥有的时间、财物等。翻开《诗篇》(第1-150篇),我们会发现诗人多次论及人的肢体/身体。他将自己所有的肢体都全然献给了善与义。然而恶人却将自己的肢体献给了不义(这一点诗人虽未多言,但隐含其中)。请看《诗篇》140篇2-3节:“他们心里图谋恶事,天天聚集争战;他们的舌头如蛇般尖利,嘴唇下有毒蛇的毒液。” 恶人(第1节)在他们作为肢体的内心里图谋恶事(第2节)。而且,他们使自己的舌头像蛇的舌头一样尖利,他们的嘴唇下有毒蛇的毒液(第3节)。请看《诗篇》第140篇第9节:“围困我的人举起头来的时候,愿他们嘴唇的灾祸临到他们身上。” 包围诗篇作者的恶人,当他们抬起头来时,便用自己的嘴唇对诗篇作者说出恶言/咒诅。我们这些义人则抬起头来,赞美/敬拜神,并向祂献上感谢。
(2) 作罪之奴仆的生活,就是对义的自由。
请看罗马书6章20节: “你们从前作罪的奴仆,如今却在义上得了自由。”[(现代人圣经)
“你们从前作罪的奴仆,那时与义毫无关系。”]
也就是说,罪的奴仆虽然在义上可以随心所欲,但他的心并不洁净(纯洁),而是充满罪恶,因此会从那罪恶的心中随心所欲地犯罪。例如,罪的奴仆不顺从神的话语,不行义反而行不义;不顺从神的话语,反而悖逆(例如:不顺从主“彼此相爱”的诫命,不彼此相爱,反而彼此相恨)。
3) 罪的奴仆结出可耻的果子。
请看《罗马书》6章21节:“那时你们得了什么果子呢?如今你们却以此为耻……。” 这里“那时”(第21节)指的是我们还是罪的奴仆(第20节)的时候。当我们还是罪的奴仆时,在黑暗中甚至不知道羞耻。更进一步说,当我们还是罪的奴仆时,虽然做着可耻的黑暗之事,得罪了神,却还以为那是荣耀。请看《腓立比书》3章19节:“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耻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现代人圣经)
“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以肉体的情欲为神,以羞耻为荣耀,只顾世上的事。”]
(4) 罪之仆人的结局是死亡。
请看《罗马书》6章21节:“……因为死就是它的结局。”[(《现代人圣经》:“……那种生活的结果就是永死。”]。这里的“死”指的是肉体的死亡。而这种肉体死亡的结局就是永死。肉体死亡的原因,是作为罪的代价而死[“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然而,作为义之仆人的我们基督徒,并非因罪的代价而使肉体死亡。原因在于神已称我们为义,所以在基督耶稣里的我们,绝无定罪。请看罗马书8章1-2节:
“所以,现在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没有定罪了;因为那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之灵的律,已使你脱离了罪和死的律。”圣经将肉体之死称为“睡了”。请看《使徒行传》7章60节:“他跪下,大声呼求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这里圣经用“睡了”来指代执事司提反的死亡。此外,请看《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3-15节: 弟兄们,论到那睡了的人,我们不愿你们不知道,免得你们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悲伤。我们若信耶稣死了又复活了,照样,在耶稣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将他们与他一同带来。我们凭主的道告诉你们: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在这里,圣经在论及死人时,三次使用了“睡了的人”这一说法。我们基督徒并非肉体死亡(因为死亡意味着终结),而是睡了。我们终有一日会醒来。那一日,正是耶稣基督降临之时(第15节)。换言之,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喊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信基督而死的人必先复活(现代人圣经)](第16节)。然而,那些不信耶稣的异教徒,即罪的奴隶,因是在基督以外死去,所以他们肉体死亡(死)的结果便是永恒的死亡,即第二次死亡。请看《启示录》21章8节:“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这里所说的“第二次死亡”,是指不信的人等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在那里既不会灭亡,又将永远受刑罚。这就是结局!
我们必须深刻思考罪是多么可怕,以及罪的结局!我们原本是罪的奴隶,本该在第二次死亡中,在永火湖里永远受刑罚。然而,因着上帝全然的恩典与爱,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救,获得了永恒的生命(永生)。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而是成了义的奴仆,我们的结局不是死亡,而是永生。想到上帝这莫大的恩典与慈爱,我们怎能不向祂献上一切感谢,并将赞美、敬拜与荣耀归给祂呢?直到我们气息断绝的那一天、那一刻,我们都应当向神献上感谢、赞美、敬拜与荣耀。
“结局就是永生”
[罗马书 6章 19-22节]
“结局就是死亡”(罗6:21)。换句话说,作罪之奴仆的结局就是死亡。
首先,罪的奴仆将自己的肢体献给不义和不法(19节)。这里的不义是指道德上不洁净的事,不法是指违背并违反上帝律法的事。其次,罪的奴仆的生活是对公义的自由(20节)。第三,罪的奴仆结出可耻的果子(21节)。第四,罪的奴仆的结局是死亡(第21节)。这里的死亡包含三重含义:(1)属灵的死亡:罪的奴仆在属灵上已经死了。原因在于,罪的奴仆与那位是生命、是生命之源、并赐下生命的上帝断绝了交通。(2) 肉体之死:即肉体与灵魂的分离。罪的奴仆因罪的代价而死(第23节)。(3) 永恒之死:罪的奴仆在肉体死亡之后,将面临第二次死亡(启20:14,21:8)。这里所说的第二次死亡是指火湖(20:14),即那些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行淫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以及一切说谎的人,都将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21:8)。在那火湖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有一个财主死了,被埋葬了,在阴间受苦的时候,看见亚伯拉罕在对面,拿撒勒人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大声喊着说:“亚伯拉罕啊,可怜我吧!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我在这火焰中极其痛苦,几乎要死去。”(路加福音16:19, 22-24节,《现代人圣经》)。肉体死亡绝非终点。这意味着我们的人生不会因肉体的死亡而结束。圣经明确指出有“第二次死亡”。圣经明确宣告,那些不信耶稣的人,将永远活在火湖里,那里有不死蛆和不灭的火,被硫磺烧灼。因此,愿你们信靠耶稣基督,免于陷入第二次死亡。
“那结局就是永生”(罗6:22)。换句话说,义之仆人的结局就是永生。
请看《罗马书》第6章第22节:“但如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仆人,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现代人圣经) “但如今你们从罪中得释放,作了神的奴仆,便结出圣洁的果子,其结局就是永生”]。这里所说的“结局”,指的不是罪之奴仆的结局,而是义之奴仆的结局——永生。此外,这里的“但如今”表达了三重强调(含义强烈)。这是一段极其重要且宝贵的经文。我们原本(第17节)是罪的奴仆,将我们的肢体献给不义和不法(第19节),对义是自由的(第20节),结出可耻的果子(第21节),而且我们的结局是死亡(第21节)。但如今(第22节),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而是顺服的奴仆(第16节),成为义的奴仆(第18节),从罪中得释放(第22节),结出成圣的果子,其结局就是永生(第22节)。这里所说的“义的奴仆”指的是谁呢?
(1) “义的奴仆”是指从罪中得释放的人。
罗马书6章22节中的“你们”,指原本是罪的奴仆,但如今已从罪中得释放的人。我们原本作为罪的奴仆,顺从罪的引导,服从罪作王。我们之所以成为罪的奴仆,是因为因着那一人亚当的过犯,我们全都成了罪的奴仆(5:12)。因此,虽然我们原本是罪的奴仆(6:17),但如今已从罪中得释放(22节)。因我们的旧人已与耶稣同钉十字架,我们的罪身便死了,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6节)。我们得以在罪中享自由(22节)。从前,我们曾将肢体献给不义,以致于不义(19节)。“但如今”(第22节),我们作为义的奴仆,凭着信心跟随并侍奉那成为义的耶稣基督。如今(第19、22节),我们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致成圣(第19节)。圣经说人不能事奉两个主。请看马太福音6章24节:“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
我们应当尊耶稣基督——那成为公义的主——为主,跟随并侍奉祂。我们应当将身体献给公义作奴仆,过圣洁的生活(罗马书6:19,现代人圣经),不可将身体献给罪作奴仆,任凭身体被污秽和不法所辖制(第19节)。
(2) 义的仆人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
我们从前是罪的奴仆,将肢体献给不义和不法;但如今却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第19节)。例如,诗篇的作者将自己的肢体献给公义作奴仆。新赞美诗第213首《我献上生命》的歌词,正是全心全意地赞美我们应当将肢体(身体)献给公义作奴仆:(第1节) 我献上生命,主啊,求祢收纳,让我在世上活着的时候能不断赞美祢, (第2节)双手双脚献上,主啊,求你收纳,使我为你的事工敏捷行事,(第3节)我的声音献上,主啊,求你收纳,使我只传扬你的真理之言,(第4节)我的财宝献上,主啊,求你收纳,为天国按你的旨意使用,(第5节)我的时间献上,主啊,求你收纳,使我一生为你服务。阿们。” 这首歌词的依据是《罗马书》6章13节:“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一样,将自己献给神,并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如今我们已成为义的仆人,应当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神,使神得荣耀。请看《哥林多后书》5章14-15节:“因为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我们既然以为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 请看罗马书14章7-8节:“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是为自己而活的,也没有一个人是为自己而死的。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这就是成为义之仆人的生活。
(3) 义之仆人结出成圣的果子。
请看《罗马书》6章19节:“……如今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义,使之成为圣洁的工具。”
义的仆人,在被称为义的那一刻就已经成圣了。因此,义的仆人也被称为圣徒。请看《歌罗西书》1章2节:“写信给歌罗西的圣徒,就是在基督里忠心的弟兄们,愿我们父神的恩典与平安归与你们。”
天主教并不认为一个人在被称为义的那一刻就成为圣徒。只有当他过义人的生活,赢得众人的尊敬和赞誉,才被称为“圣徒”或“圣人”(例如:圣德肋撒)。
在《罗马书》6章19节中,“达到圣洁”是对圣徒的劝勉或命令:要像圣徒一样过圣洁的生活。作为义的仆人,我们应当将身体献给神,使身体成为义的工具,活出圣洁的生命,从而渐渐地更像圣洁的耶稣。换句话说,我们应结出通向圣洁的果子(22节),也就是说,我们应当达到成熟的属灵状态,成为像耶稣一样的人。
请看《罗马书》8章29节:“神预先所知道的人,也预定他们效法他儿子的形象,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现代中文译本:“神预先所认识的人,预定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样式,使基督在众多圣徒中成为长子。”)
神预定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效法成为神父的“长子”的基督的形象,使我们也成为小基督。
(四)义的仆人的最终结果是永生(6:22)
请看《罗马书》6章22节:“但如今,你们从罪中得释放,成为神的仆人,结出通向圣洁的果子,这果子的结局就是永生。”
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而是“顺从的奴仆”(16节)、“归于义的奴仆”(18节),从罪中得释放(22节),结出通向圣洁的果子,其最终结果就是永生(22节)。
神的恩赐
〔罗马书 6章23节〕
请看罗马书6章23节:“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现代中文译本:“罪的代价是死亡,但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礼物,是在主耶稣基督里得来的永生。”)
这里的“神的恩赐”,也就是“神白白赐给的礼物”,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
第一,重生(中生)
“重生”是什么呢?它是永生的起点,指灵魂得以重生(再次出生)。请看约翰福音3章3节:“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现代中文译本:“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在告诉你,若不是重生的人,就不能看到神的国。’”)
重生意味着成为新造的人。请看哥林多后书5章17节:“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看哪,都成为新的了。”
也就是说,那些因过犯和罪而死的灵魂,因神的拯救而重新活过来。请看以弗所书2章1节:“他使你们从前在过犯和罪中死的人活了过来。”
在我们重生之前,我们的灵魂是死的(灵性死亡的人),我们也必定会经历身体的死亡。其原因是:人类的始祖亚当,如果遵守神的命令不吃善恶树的果子,他本可以作为有生命的灵(创世记2:7)永远活下去,但他违背神的命令吃了善恶树的果子(3:6),因此破坏了神与人所立的约。
结果不仅亚当的灵魂死了(灵性死亡),罪也进入了世界,罪的结果是死亡进入世界。于是所有人都犯了罪,因此死亡临到所有人(罗马书5:12)。
换句话说,因为亚当的犯罪,不只是亚当,连属于亚当的我们所有人都成了灵性死亡的人,并且我们终将经历身体死亡,最终面对永远的死亡(“第二次死亡”)。
这就是“罪的工价乃是死”(6:23)。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重生的呢?我们的死去的灵魂什么时候重新活过来呢?正是在我们因过犯和罪而死的时候(以弗所书2:1)。当时,我们在其中随从世界的潮流,也顺从了掌管空气中势力的魔鬼(2节)。我们跟随世上的邪恶道路,顺从那掌管天地下界的魔鬼而生活(2节,现代中文译本)。
从前,我们也都是在其中随从肉体的私欲而行,随从肉体和心灵所欲行的,与其他人一样,本质上是忿怒之子(3节)。就在那时(2节),我们重生了/得了新生,死去的灵魂重新活过来,成为新造的人。
那么,我们是如何重生的呢?我们的死去的灵魂是如何复活的呢?这是因着满有怜悯的神,出于他对我们的伟大慈爱,使我们这些因过犯而死的人,借着基督与他同活(4-5节)。他是如何使我们活过来的呢?乃是借着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罗马书6:23)与他同活。换句话说,神使我们这些因过犯和罪而灵性死亡的人,与耶稣基督联合,与他一同死去、埋葬(3-4,
8节),又像神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一样(4节),也使我们与他同活(8节),使我们在新生命中行事为人(4节)。
借着与这位神秘的耶稣基督联合,我们的旧人(即重生前灵性死亡的人)与耶稣同钉十字架而死,而我们则成为新人/重生的人/得新生的人/新造的人,得以在新生命中行事为人。
所以,今天所读的罗马书6章23节上半节中所说的“罪的工价乃是死”,对于已经重生的我们信徒来说,已经不再适用。换句话说,我们不再因罪的代价而死亡。作为义的奴仆,我们基督徒不是因罪的代价而肉体死亡。原因在于,神已经称我们为义,因此在基督耶稣里的我们绝不受定罪(8:1)。
信靠耶稣基督的我们,已经因生命的圣灵之律在基督耶稣里从罪的死的律中被释放出来(2节)。我们原本是罪的奴仆(6:17),但如今已经从罪中被释放(22节;参阅18节),所以我们不再因罪的代价而死亡(23节)。相反,我们是在复活与生命的基督里死去的人(约11:25;帖前4:16)。这里所说“在基督里死去的人”,圣经称之为“睡了的人”(13节)。
我们的肉体之死,并不是罪的代价,而是通往天国的门户。我们之所以现在还不能进入天国,是因为我们仍有这具肉体。换句话说,由于尚未经历肉体之死,我们暂时无法进入天国,但当我们经历肉体之死时,虽然身体归于尘土,我们的灵魂将进入天国。因此,信耶稣的人即使死了也要活着,凡活着信耶稣的人将永不死(约11:25-26)。
因此,即使我们现在死去,我们的灵魂也将进入天国,所以我们只能以感谢来赞美神。一个例子就是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两名强盗之一。他对耶稣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路23:42)当时,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43节)
那时,十字架上的囚犯通常在两到三天内死亡。然而耶稣对这名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43节)这“今日”是指耶稣在第三时(上午9点左右)被钉十字架(可15:25),第九时(下午3点左右)死亡(34, 37节),大约在十字架上被钉六个小时左右便死去。对这名强盗来说,他本应永远死亡,但却因信耶稣而与耶稣一同进入乐园,这是多么大的恩典与爱啊!此外,他本应在十字架上经历两到三天的肉体痛苦,但实际上只经历了约六小时,这也是何等大的恩典与爱啊。
其次,是永生。
“永生”是什么呢?永生并不是指重生。可以说,永生是重生的完成。永生是指在主再来时,如果我们仍活着,身体将被改变;如果我们已经死去,身体将复活,与灵魂结合,进入新天新地的天国,与神永远同在。
让我们来思考身体的复活。请看启示录20章13节:“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各人都照自己的行为受审判。”(现代中文译本:“海、死亡和地狱也把死人吐出来,他们各人都按自己的行为受审判。”)死去的人将被复活。换句话说,死去的人将再次活过来。
请看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6节:“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天使长的声音、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在基督里死去的圣徒将首先复活。
请看哥林多前书15章52-53节:“号筒一响,死人将不朽坏地复活,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穿上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穿上不死的。”当耶稣再来时,死去的人将以不朽坏的身体复活,而到那时仍活着的圣徒将经历“变化”。
请看腓立比书3章21节:“他要按着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的卑贱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现代中文译本:“他来时,凭着能使万物归服自己的力量,将我们的卑贱身体改变,使其与他那荣耀的身体相同。”)主将使我们的卑贱身体变成与他荣耀的身体一样的形状。
让我们来思考天国。请看启示录22章4-5节:“他们要见他的面,他的名字也要写在他们的额上;再也没有黑夜,他们不用灯光日光,因为主神要照亮他们;他们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在天国,没有阴间的存在(阴间不存在的,就是天国存在的)。在天国里,我们将见到主的面。那时我们将面对面地看见祂(哥林多前书13:12,现代中文译本)。当耶稣显现时,我们也要变得像祂,得以看见祂的真实面貌(约翰一书3:2,现代中文译本)。“单单想到救主就如此喜乐,到得见主面,又将何等欢欣”(新赞美诗85首,“单单想到救主”,第一节)。在天国,我们将与主一同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22:5)。这如何可能呢?这是因为通过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礼物——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得到的永生——成为可能的(罗马书6:23,现代中文译本;参约3:16)。在“在基督耶稣我们主里面的永生”(罗6:23)中,“在主里面”这一说法出现了164次,这里列举三例:
“…在耶稣里睡了的人也…”(死去的人)(帖撒罗尼迦前书4:14)
“…在基督耶稣里,当以对神活着的人看待自己”(重生的人)(罗6:11)
“…在基督耶稣我们主里有永生”(永生的完成,将进入天国与主一同作王)(罗6:23)
请看哥林多前书15章57-58节:“感谢神,使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胜,因此,我亲爱的弟兄们,应当坚固,不可动摇,常在主的工作上多方劳力,因为你们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
请看启示录22章12节:“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们要为将要从主那里领受赏赐而坚固,不可动摇,并且常在主的工作上努力。
当我们将神的恩赐,即神白白赐予的礼物,分为重生与永生来默想时,我们基督徒就会思考:在重生的开始(Already)与永生的完成(Not-yet)之间,我们应当如何生活。换句话说,已经重生、成为新造的人(Already)的我们,应当怀着对将来主再来的永生完成(Not-yet)的盼望,在“已”与“未”之间的当下(Present)应当如何生活。我在新赞美诗436首“我如今得主新生命的身体”第三节中找到答案:“新生命得着者,享受永生,心中有主,新天新地。”
换句话说,我们应当在“已”重生与“未”永生之间生活,在地上活出新生命的样式,享受永生。享受永生的生活就是天国生活;享受永生的心就是天国(参路17:21);享受永生的共同体(以主为中心的家庭和教会)就是天国。
那么,我们在永生的开始(已重生)与永生的完成(尚未到来的永生)之间,应当如何享受永生呢?我们必须认识独一真神与耶稣基督:“永生就是认识独一的真神,并认识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17:3)。
这里所说的认识父神与子耶稣,是通过神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3:24),经历神对我们的爱,成为神的儿女(约壹3:1-2),与为我们的罪作了赎罪祭,在十字架上舍命的从起初就存在的生命之道、永生的子耶稣相交(约壹1:1-3),顺服主的命令(约壹3:11, 23-24),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
主的命令是双重的(twofold):“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垂直与神的关系),以及“要爱人如己”(水平与弟兄的关系)(马22:37,39)。这双重的命令就是天国的命令。在主的双重命令(天国命令)中顺服而生活,就是认识主,住在主里面,住在主的爱中,这就是充满爱与喜乐的天国生活(约15:9-12)。这正是我们在现世部分享受将来天国的永生的生活。
关于“因律法而死的人”
【罗马书 7章1-4节】
请看罗马书7章1-4节:“弟兄们,我是对认识律法的人说的:你们不知道律法管辖人是只管到他活着的时候吗?已婚的妇人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是被丈夫的律法约束的;但如果丈夫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因此,如果丈夫还活着,她去归向别人,就是淫妇;但丈夫死了,她就脱离了那律法,即便归向别人,也不算淫妇。所以,弟兄们,你们也是借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死了,好使我们归向那从死者中复活的另一位,效力神,结果子。”
罗马书7章被称为“律法篇”。在7章1-3节中,“律法”(법)一词出现了5次,第4节中出现“律法”(율법)一次。这里的“律法”(1-3节)是指“摩西律法”(박윤선注)。
使徒保罗写信给罗马教会时,说:“弟兄们”(1节),在罗马教会里,“弟兄”或“姐妹”指的都是熟知十诫等律法的圣徒。因此保罗写信时说:“弟兄们,我是对认识律法的人说的……”(1节)。
随后在2-3节中,保罗用夫妻关系的律法作比喻,说明律法的意义。保罗在2节说,只有丈夫在世时,律法才有效,丈夫死了,律法就失效。夫妻结婚时作誓言,誓言表示除非死亡,夫妻不可分离。保罗在3节说,如果丈夫还活着,妻子去嫁他人,就是淫妇(现代中文译本:“犯奸淫”)。
然后在4节,保罗对罗马教会的信徒说:“你们也是借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死了……” 这句话非常关键,因此本文标题定为“因律法而死的人”。
再看罗马书7章4节:“所以,弟兄们,你们也是借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死了,好使我们归向那从死者中复活的另一位,为神结出果子。”(现代中文译本:“弟兄们,你们借着钉十字架的基督,也向律法死了。这是为了使我们成为从死里复活的基督的人,为神结出果子。”)
那么,谁是“向律法死的人”呢?就是“弟兄们”(1、4节),即罗马教会的信徒或我们今天的信徒。
那么,我们如何成为因律法而死的人呢?答案是借着基督的身体(罗7:4)。
请看加拉太书4章4-5节:“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神在定好的时候,差遣独生子耶稣基督到世上,由圣灵使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并使他生在律法以下。目的,是为了救赎那些在律法以下的我们。
加拉太书2章19节说:“我借着律法,向律法已经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这是使徒保罗的自白:他曾努力遵守律法以求称义,但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效;直到在大马士革路上遇见耶稣基督,他才向律法死而向神活,从而得救。
神差遣耶稣基督的原因,是为了拯救那些曾在律法以下的扫罗(保罗)和我们。
以弗所书2章4-5节说:“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神使我们从过犯和罪中死去的状态中活过来(1节),也就是使我们重生(中生)。
本质上曾是“忿怒之子”的我们(3节),因神丰富的怜悯和他对我们的伟大爱(4节),使我们因过犯而死的状态与基督一同活过来(5节),并且与他一同复活,使我们在基督耶稣里一同坐在天上(6节)。 请看启示录3章21节:“得胜的,我要赐他与我同坐我的宝座上,正如我得胜与我父同坐他的宝座上。”(现代中文译本:“信仰的得胜者,我要让他与我同坐我的宝座上,正如我得胜与父同坐宝座一样。”) 神应许我们,在天国里将与基督一同坐在子神的宝座上。
在以前(未信耶稣时),我们所有人都在律法(罪)之下。请看罗马书3章19节:“我们知道,律法所说的,是对律法下的人说的,好将世上一切口堵上,使全世界都在神的审判之下。”
我们都在律法(罪)之下,也在神的审判之下,因为我们都违反了律法。
罗马书3章23节说:“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在未信耶稣之前,我们都在律法(罪)之下,因此仅凭自身努力(善行),无法在神面前称义。请看罗马书3章20节:“所以,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的事在神面前称义;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神为了拯救那些在律法之下的我们(加4:5),并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5节,现代中文译本),使公义的耶稣基督(约一2:1)成为为我们罪的赎罪祭(2节)。生在律法之下的耶稣基督(加4:4)完全遵守律法,并承受律法的所有咒诅,为我们舍命钉在十字架上(约一3:16),使我们与神和好。因此,我们因神父赐下的大爱,成为了神的儿女(1、2节)。因此,我们可以呼喊神为“阿爸父”(罗8:15;加4:6;参:可14:36)。我们成为了新造的人[(林后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曾经在律法之下的我们,现在在耶稣基督里成为了新造的人。
我们因基督的身体而向律法死的目的是什么(What)呢?其目的是为了使我们为神结出果子。请看罗马书7章4节:“…这是要我们归向那从死里复活的人,好叫我们向神结出果子”(现代中文译本:“…这是要我们成为复活的基督的人,为神结出果子”)。这里的“果子”,指的是罗马书6章22节所说的永生。
请看罗马书6章22节:“但如今,你们已经从罪里得自由,作了神的奴仆,就有了结圣洁果子的果子;其结局就是永生。”这永生并不是坐在基督宝座上的果子,因为这永生的果子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请看罗马书6章23节:“…惟有神的恩赐,在基督耶稣我们主里乃是永生”(现代中文译本:“…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礼物,就是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的永生”)。
简而言之,罗马书7章4节所说的果子,是指我们在成圣的过程中越来越像耶稣。我们所结的果子,是不断追求圣洁,更加效法耶稣,成为“小基督”。请看腓立比书2章12节:“…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应当一如既往地恐惧战兢地完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这里指的是通过我们的成圣,完成永生。我们因基督与他成为一体,因此要不断向基督学习,效法基督。
那么,我们既然已经向律法死了,是否就与律法无关了呢?不是的。请看马太福音5章17节:“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耶稣来并不是要废掉律法,反而是要使律法成全。因此,我们也应当像耶稣一样,使律法得以完全。
这意味着什么呢?请看罗马书13章8-10节:“除了彼此相爱的债之外,不可欠任何人任何债。爱人就完全了律法。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若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要爱人如己’这句话里。爱人就不作恶,所以爱就是律法的成全。”意思是,爱人就是律法的成全。因此,我们要为成全律法而彼此相爱。
用《新赞美歌》213首“献上我的生命”作结:(第一节)我的生命献上,主啊请收下,使我在世上生活时常赞美祢;(第二节)我的手脚献上,主啊请收下,使我灵巧作主工;(第三节)我的声音献上,主啊请收下,使我只传讲主的真理;(第四节)我的财宝献上,主啊请收下,为天国照主旨意使用;(第五节)我的时间献上,主啊请收下,使我一生为主服侍。阿们。
脱离律法的人
[罗马书 7章5-6节]
请看罗马书7章5-6节:“因为我们在肉身之时,律法因着我们的情欲在我们肢体中运行,使我们为死结出果子。如今我们脱离了所缠累之物,向律法死了,所以我们可以事奉靠着心灵更新的事,不是靠着旧约的条文。”
在罗马书7章5-6节中,“我们”这个词出现了五次:5节出现三次,6节出现两次。但5节的“我们”和6节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5节的“我们”指的是重生前的“我们”,6节的“我们”指的是重生后的“我们”。这里重生前的“我们”是指尚未信主的非信徒,“我们”,而重生后的“我们”是指信主之后的信徒“我们”。
先来看重生前的“我们”。
请再看罗马书7章5节:“因为我们在肉身之时,律法因着我们的情欲在我们肢体中运行,使我们为死结出果子。” 这里的“在肉身之时”所说的“肉身”主要有三种含义:(1)
纯粹的身体;(2)
受恶影响、道德上败坏的肉身;(3)
善良但受影响的肉身。在罗马书7章5节中,保罗所说的“肉身”是第二种,即受恶影响、道德败坏的肉身。所谓“在肉身之时”,就是指我们重生前住在罪中、受罪掌控的状态。
当时,律法因着我们的情欲在我们肢体中运行(7:5)。这里“情欲”原意是纯粹的热情、热心或渴慕,但保罗在此特指“罪的情欲”。而这“罪的情欲”不仅作用于我们的某一个肢体,而是作用于我们所有肢体(如眼、鼻、口、手、脚等)。我们在肉身之时,罪的情欲使我们结出死的果子(7:5)。 重生后的信徒所结的果子是为神而结的果子(7:4),其果子是永生(6:23);而重生前的非信徒所结的果子是为撒但而结的果子,其果子就是死亡(7:5)。残暴的撒但使我们在重生前结死亡的果子,这果子不仅是使我们的肉体因罪而死,也使我们的最终结局——第二次死亡—— 在永火中受刑罚。当我们在重生前结死亡的果子时,我们的灵是死的,与神为敌,神与我们隔绝。未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也就是不信耶稣的人,因罪的代价肉体必死,之后还将受永远的刑罚(“第二次死亡”)。
然而,神首先爱我们,差遣独生子耶稣,让祂在十字架上作和好祭,为我们死,拯救我们,使我们得以重生。因此,如今我们不再因罪的代价而经历肉体的死亡,而只是沉睡(帖前4:13-18),并且永不灭亡,得着永生(约3:16)。
请思考重生后的“我们”。
请再看罗马书7章6节:“如今我们因与所缠累之物死了,就脱离了律法,所以我们可以事奉靠着心灵更新的事,不是靠着旧约的条文。”
这里的“如今”有三重强调。我们重生前为撒但结死亡的果子(不仅因罪的代价肉体必死,而且最终必受永远的灭亡),但“如今”,我们为神结永生的果子(7:4,6:23)。我们因与所缠累之物死了,所以脱离了律法(7:6)。重生前我们被律法束缚,我们必须遵守律法;但如今,我们脱离了律法,因为我们在信耶稣后与律法所束缚的事死了。我们从律法的约束与围栏中被释放,得享自由。
那么,我们是如何脱离律法的呢?请看加拉太书4章4-5节:“但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神差遣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通过圣灵从童贞女马利亚而生,又生在律法之下,使我们这些律法下的人得赎,因此我们脱离了律法。在这里,神通过独生子耶稣“赎”我们,意味着祂以合适的代价释放我们,使我们从撒但和律法的辖制下得自由(得救)。这里所说的合适代价,并不是说把我们交给撒但,而是神将独生子耶稣献为和好祭。
为什么神这样做?目的是什么?为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5节,现代译本)。神父不仅差遣了祂的儿子(4节),也差遣了儿子的灵——圣灵(6节)给我们。因此,神使我们成为圣灵的殿(林前6:19),并让圣灵常与我们同在,使我们能够称神为“阿爸,父”(加4:6)。请看罗马书8章15-17节:“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亲自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为儿女,也就为后嗣,就是神的后嗣,与基督同作后嗣;若与他一同受苦,也要与他一同得荣耀。”
这样,曾为撒但的仆人的我们,因为神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又差遣儿子的灵——圣灵,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与后嗣。由此,我们可以“事奉靠着心灵更新的事”(7:6)。换句话说,重生前我们被撒但引导,事奉撒但;重生后我们通过更新的灵事奉神。这里的“靠着心灵更新的事”,意思是神差遣的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林后5:17),靠着圣灵事奉神。
以前撒但使用我们的肢体结死亡的果子;现在圣灵使用我们的肢体结永生的果子。如今,我们用圣灵赞美、祷告、敬拜。我们把生命、肢体(手脚)、声音、财物和时间都献给神,顺从圣灵的引导事奉主(新赞美213首《我将生命献上》)。如今我们不再依赖律法条文(罗7:6)。这里“律法条文”指的是神在西奈山向以色列人颁布律法时,摩西接受的两块石板上的字。重生后,我们不再靠律法条文事奉,而是靠圣灵事奉。
如此,我们因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死而得救、重生,通过圣灵事奉主。如今,重生的我们为神结果子,这果子就是永生。
神向我们赐下了极大的爱。耶稣为了我们的救赎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圣灵以无法言喻的叹息为我们亲自代求(罗8:26)。圣灵的代求完全按着神的旨意为我们进行(27节)。此外,圣灵使我们成圣,使我们越来越像耶稣。因此,我们不可违抗圣灵,而要顺从圣灵的引导而活。
因此,我们每日都要变得更圣洁,每日都要更像耶稣,成为小小的耶稣。正如“爱人者就完全了律法”(罗13:8)所教导的,我们要爱我们的邻舍。这正是为神结果子的方式,这也是拥有永生者应有的生活方式(约一3:14,现代译本),这也是天国公民应有的生活(腓3:20)。当我们顺从圣灵的引导,按主的诫命以爱邻如己的方式生活时,我们的喜乐将满溢(约15:11)。
“律法是罪吗?”
[罗马书 7章 7-9节]
请看罗马书7章7-9节:“这样说来,我们可以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若没有律法,我就不知道何为罪了。原来我不晓得贪心是罪,若不是律法说‘不可贪恋’,我就不晓得何为贪心。但罪借着诫命在我里面起了机会,叫我各样贪心都生了;原来没有律法,罪是死的。以前我不晓得律法的时候,我活着;及至有了诫命,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律法是罪吗?(7节)律法不是罪。神所赐的律法本身不可能成为罪。律法本身是圣洁、公义、良善的。请看罗马书7章12节:“这样看来,律法本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现代中文译本:“所以律法和诫命都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
因此,使徒保罗说:“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7节,现代译本:“那么律法是罪吗?绝不是。”)
再看罗马书6章14节:“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以及罗马书7章4节:“所以,我的弟兄们,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已经死了,使我们归于那从死里复活者,好叫我们向神结果子。”
还有罗马书7章6节:“这样,我们借着向所捆绑之物死了,就脱离了律法,所以我们可以服事于心灵的新事,不再服事于律法的陈条。”
从这三段经文来看,就产生了“律法是罪吗?”(7节)这个问题。保罗说:“若不是律法,我就不知道何为罪”(7节)。律法使我们认识罪。除了律法,我们无法认识罪。请看罗马书3章20节:“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得以在神面前称义的;律法原是叫人知罪。”
举一个例子,保罗说:“若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心’,我就不晓得何为贪心”(7:7)。因为律法说贪心是罪,我们才能知道贪心是罪。出埃及记20章17节说:“不可贪恋你邻舍的房屋;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也不可贪恋他的一切所有。”十诫的第十条说两次“不可贪心”。
然而,罪趁机借着诫命在我们里面生起各种贪心(罗7:8)。罪指的是我们所犯的过错,我们不按律法行就是犯罪。这里“罪趁机”中的“罪”,指的是撒但。撒但趁机,借着神的诫命,在我们里面生起各种贪心。例如创世记中的亚当。创世记2章7节说,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并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
然而,撒但观察这个有灵的亚当,想方设法使他违背神的诫命而犯罪。神的诫命是:“园中那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你不可吃,吃的日子必定死。”(17节)撒但化作诡诈的蛇,对亚当的妻子说:“神岂是真说,你们不可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3:1)
女人回答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但园中那棵树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2-3节)
从女人的回答可以看出两点:第一,神并未说“不可摸”,第二,神说“必定死”,而女人却说“免得你们死”,意思是“你们不会死”。撒但(蛇)对女人说:“你们绝不死”,与神的“必定死”完全相反,并且暗示吃了能与神一样。
结果,女人和亚当违背了神的诫命:“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2:17),犯了不顺服的罪。创世记3章6节说:“女人见那树好作食物,也悦人眼目,且可喜爱得智慧,就摘下果子吃了,又给她丈夫,他也吃了。”
撒但趁机歪曲神的诫命,使亚当犯罪,最终带来死亡。
在我们里面,罪借着诫命生出各种贪心(罗7:8)。撒但借着贪心诱惑我们,使我们产生各种贪欲。举一个例子,就是对物质的贪心。拥有的物质越多,人就越有力量,但却仍然不满足,接着会渴望权力(高位权势)和名誉。如此,物质的贪心就不断扩展,蔓延到各种贪欲。这里的“生出”(8节)意味着贪欲得以实现。人在不满足中不断想要更多,无法感到满足。无论是物质、名誉还是受欢迎程度,都无法让人真正满足。即便拥有再多,也无法满足,有时甚至会导致自杀。我们无法用这个世界的东西得到满足。我们只能在耶稣里得到满足。我们应当因神藉着恩典赐给我们的福分而心存感恩,心中满足。我们应因神赐予的永生这份恩赐而感恩、满足(6:23)。因信心以及其他一切属灵的祝福,我们也应心存感恩、满足(弗1:3;2:8)。
这是因为没有律法,罪就死了(罗7:8)。撒但借着神的诫命使亚当陷入犯罪。若没有律法,罪就像死了一样,无法施展力量。然而,有了律法,罪便活了,开始引诱我们犯罪。当我们以前不晓得律法时,我们“活着”;及至有了诫命,罪又活了,我们就死了(9节)。若不晓得律法,我们就会以为“自己活着”。
举例来说,十诫中的第四条是“当记得安息日,守为圣日”(出20:8)。在我们不晓得这条律法时,我们就会违反安息日。我们必须认识神的诫命。不认识,就会犯罪。我们软弱,即使知道也常常犯罪,但更常见的是无知中犯罪。因此,我们必须多认识神的话语,并以神的话语武装自己。同时,我们必须正确理解神的话语,因为撒但会加减神的话来诱惑我们,歪曲神的话来引诱我们。若在黑暗中,我们无法察觉;唯有光照亮,我们才能认清黑暗。我们要努力不因无知而犯罪,过圣洁的生活。我们必须借着神的话语抵挡撒但的诱惑。当撒但歪曲神的话诱惑我们时,我们要用神的话语战胜、抵挡他。
我想起《新赞美歌》200首“甘美奥妙的那话”:“甘美奥妙的那话,生命的话是宝贵的话,真实的生命话,指示我道路,显明我信心。”
还有《新赞美歌》453首“愿更认识耶稣”:“圣灵为师传真理,使我明白圣洁的旨意,认识耶稣”,“蒙圣灵感化学习神的话,那话句句成为我心中的教训”,“我一生所愿,我一生所愿,切愿认识那救赎我之爱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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