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신앙에 관하여 (31): 참으로 위험하고 치명적인 영적 역주행(변질)을 막기 위해선 내 마음을 지켜야 합니다(잠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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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之人(神的话语) [诗篇 119:1-8]

 

行道之人(神的话语

 

 

[ 119:1-8]

 

 

119:1-8 的核心信息是:行道的人是有福的。言之,文宣告那些遵行神律法的人是有福的(第1)。的确,那些因遵行神律法而行事正无瑕的人是有福的(第1)。那些蒙福之人如何行事人呢?文指出了方面。

 

第一,蒙福之人不行不之事。

 

119:3 的前半部分:“他不行不之事……”我如何才能避免行不之事呢?我须学习的判看第7:“我了祢公的判,就要用正直的心祢。”们学习的判语时,就能楚分辨是非善这种的判力,人就不行不之事。然而,如果我缺乏公的判力,就选择错误的道路(),选择错误的道路而玷自己。果,我羞愧(第6)。

 

第二,蒙福之人守神的命。

 

119:1:“行完全、遵行耶和律法的人,便有福。”蒙福之人通神的律法的判。凭借这种的判力,他选择正确的道路(善),避错误的道路()。那些学会作出公的人选择错误的道路;因此,他行不之事。那,我如何才能学会作出这种的判呢?乃是通神的律法。我越是神的律法,就越能培出公的能力。由此,我们获得了楚分辨是非的能力——可被“符合的辨力”。们运这种力,凭公的判善弃恶时,我的心必然得正直。而心存正直的人选择的道路,选择的道路。我借着神的话语作出公的能力,基于这种善弃的生活。言之,我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即神的话语)的面上,而必“行道”的人。我是行道的人,而不仅仅是自欺的听道者(雅各 1:22)。我须为此勤勉努力;也就是,我要殷勤地遵行神的话语(第4)。我们绝不可在行不之事上勤勉(第3)。我切切求神的助以实现这一点(第2)。言之,我要全心求神,以便话语诸实践(第2);同,我在遵行神的道(即神的话语,必须时刻保持告。

 

凡遵行神话语的人是有福的(第2)。他必不至于蒙羞(第6),要向主上感(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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