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的仆人”
[罗马书 1:1–7]
《罗马书》是使徒保罗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前往耶路撒冷之前,于哥林多写下的一封书信(Hendriksen)。收信人是罗马的基督徒群体,由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共同组成——尽管其中大多数是外邦圣徒。保罗写这封信有着明确的目的:传扬福音(第1–11章),并勉励他们过一种与福音相称的生活(第12–16章)。简而言之,《罗马书》的核心主题就是“福音”(Moo)。名词“福音”及其对应的动词“传福音”在书信的引言(参
1:1, 2, 9, 15)和结语(15:16, 19)中都占据了显著位置;从本质上讲,“福音”一词构成了整卷书信的框架。今天的经文涵盖了第1–7节——即“问候与祝福”——它们构成了书信引言(第1–17节)的一部分。我们可以将这一部分简要划分为三个部分:(1)第一部分(第1–6节)描述了作者保罗;(2)第二部分(第7节前半部分)指明了收信人,即居住在罗马的基督徒;(3)最后一部分(第7节后半部分)包含了保罗的祝福。今天,我们将聚焦于《罗马书》1:1–7的经文,思想保罗向罗马圣徒介绍自己的三种方式,并领受由此而来的恩典。
首先,保罗介绍自己为“耶稣基督的仆人”。
请看《罗马书》1:1的前半部分:“保罗,耶稣基督的仆人……”在致罗马圣徒——即蒙神所爱之人(第7节)——的书信开篇中,使徒保罗将自己称为“耶稣基督的仆人”。此处“仆人”一词(希腊语:*doulos*)包含了三重含义:谦卑、委身与顺服(Douglas Moo)。在保罗所处的希腊罗马世界中,“仆人”往往被视为属于主人的家俱或器具(朴允善语)。据历史学家所述,当时的这类“器具”分为三类:不会说话的(如镰刀或锄头)、能发出有限声音的(如狗),以及“会说话的奴隶”(网络资料)。保罗自称为“耶稣基督的仆人”,因为他视自己为耶稣基督的奴隶。此外,他表明自己是一个谦卑委身、绝对顺服其主耶稣的人。
在默想这段经文时,我感到我们基督徒其实需要一点“奴隶心态”。什么是“奴隶心态”?“奴隶心态”是指一种因长期受奴役而根深蒂固的特质,即一个人完全内化了主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结果,他们的行动完全听命于主人,而非出于自己的意愿或计划,无法独立行事。我们通常对“奴隶心态”持负面看法。例如,以色列人就深受这种心态影响,因为他们在埃及为奴生活了约四百三十年。正如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一样,在信主之前,我们也曾在这个罪恶的世界里作罪的奴隶。然而,因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并从死里复活,赐予我们信心,我们不再作罪的奴隶。相反,我们像保罗一样,成了耶稣基督的仆人(哥林多前书
7:22)。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主。因此,我们必须谦卑地将自己奉献给主,并顺服祂的命令。如此,作为耶稣基督的仆人,我们将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其次,保罗介绍自己是“蒙召作使徒的”。
请看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章1节:“保罗,作基督耶稣仆人的,蒙召作使徒的……”这里,“使徒”一词源自希腊语
*apostolos*,意为“被差遣的人”。当扫罗——这位曾迫害耶稣教会的人——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复活的耶稣时,他经历了(使徒行传第9章中的)两件事:归信与受差遣。换言之,扫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复活的耶稣时,便重生了——即获得了永生——同时也领受了主的差遣。使徒保罗是作为神的代表被差遣到世上建立神教会的人(朴允善)。他拥有神的权柄。因此,正是凭着这使徒的权柄,保罗写了《罗马书》给罗马的信徒——尽管这间教会并非由他亲自开创或通过他传福音而建立。
有趣的是,保罗在今天这段经文的第6节和第7节中,用了两个特定的词句来描述将要收到这封信的罗马信徒:
(1) 第一个词句是“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第6节)。
这里之所以将罗马信徒描述为属于耶稣基督,是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的圣徒。换言之,罗马的信徒是神所拣选的人,因此属于耶稣基督(朴允善)。同样地,你我也都是“属耶稣基督的”——即属于耶稣基督的人。我们必须清楚自己的归属。我们不再属于撒但或这个世界;我们属于主。(2) 第二个词句指的是“所有蒙神爱、蒙召作圣徒的人”(第7节)。
在这里,使徒保罗不仅告诉罗马信徒他们“属耶稣基督”(第6节),还告诉他们是“蒙神爱的圣徒”(第7节)。这意味着神呼召我们是因为祂爱我们,而正因为祂的呼召,你我才成为了圣徒(朴允善)。换言之,我们基督徒是那些“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的人”(哥林多前书
6:11)。
神爱你。正因如此,祂呼召你成为圣徒。你属于耶稣基督;换言之,你是属于祂的人。你不再属于这个世界。此外,神差遣了你我进入世界;我们是蒙差遣的人。因此,我们必须进入世界,向万国传福音,并使人作耶稣的门徒(马太福音
28:19–20)。
第三,也是最后一点,保罗介绍自己为“特派传神福音的人”。
请看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章1节:“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保罗是耶稣基督的仆人,是蒙召作使徒的人,也是特派传神福音的人。作为外邦人的使徒(《罗马书》11:13),他谦卑地致力于顺服那差遣他的主之旨意。与主赐给他的使命——为福音作见证——相比,他并不看重自己的性命(《使徒行传》20:24)。那么,这福音——即保罗看得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见证工作——究竟是什么呢?请看《罗马书》1章2至4节:“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祂儿子——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福音”一词源于希腊语
*euangelion*,意为“好消息”。这个好消息——即福音——是神从前借着先知在圣经中所应许的(第2节);它指向神的儿子耶稣——祂“按肉体”(即耶稣的人性)生于大卫的后裔,又“按圣善的灵”(即耶稣的神性)因从死里复活而被显明为神的儿子。出于爱,神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以人的形象来到世上,以拯救祂所拣选的子民。耶稣被钉十字架并流血赎罪,又在第三日复活,使我们得称为义(罗马书
4:25)。因此,神将永生赐给信靠耶稣的人。这就是神的福音。那位从死里复活、升天并坐在神右边的主,呼召了保罗——一个本无功德或资格的人(这全凭“恩典”)——并立他为使徒,为耶稣的名向万国(外邦人)传扬这福音,引领他们归于信服(第5节)。
正如使徒保罗一样,你我也同样被分别出来,为这福音效力。我们是肩负这一至高信息——即福音——被差遣进入世界的人。因此,我们必须见证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与复活。我们必须宣告:“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 16:31)。
今日经文给我们的教导是:我们是耶稣基督的仆人。仆人在主人面前应当谦卑,并对主人忠心顺服。我们必须活出这种作为主仆人的生命。此外……我们必须铭记,我们是蒙差遣的人。虽然我们不像保罗那样被称为“使徒”,但我们要记住——按着“使徒”一词“受差遣者”的本意——我们同样是主差遣到世上的仆人。作为蒙差遣的人,我们必须遵行那差遣我们来此的主的旨意;这旨意就是要向世人勇敢地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我们正是为这一目的而被分别出来的人。
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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