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누가복음 15장 말씀 묵상 [잃은 양, 드라크마, 아들(탕자)의 비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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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困境之时”

 

困境之

 

 

 

 

“他被欺,在受苦的候却不口;他像羊羔被到宰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他也是这样口。因受欺判,他被去;至于他的后代,能述呢?因活人之地被剪除;因我百姓的犯,他受了惩罚。他然未行强暴,口中也诡诈,人却使他人同埋,死时与财主同葬”(以赛亚书 53:7–9)。

 

 

 

困境你会怎么做?这让我想起一首名《身困境,仰望主的面》的福音:(第一)“身困境,仰望主的面;定睛于和平之主。朋友,若因世间争斗而疲仰望那安慰之主。”(第二)“力竭心弱仰望那大能之主。凡呼求祂圣名的人,予力量,保守其安。”(副歌)“目仰望主;一切忧虑给祂。身处忧伤时,仰望主耶的面;那慈之主必赐你安息。”的确,困境,我是否正仰望了主的面?抑或,难临头时,我反而目光定格在那些令人苦境上——而陷入灰心、失望痛苦之中——因此犯下上帝心怀怨尤的罪?

 

纵观今天的文——以赛亚书 53:7——经将赛亚绘为处于一“受欺压与受苦”的之中。此外,经还指出,承受了欺,更承受了判(第8)。默想耶——位弥赛亚——在受苦困境是如何行事人的,们从中汲取三点,以此指引**在面困境时应当如何行:

 

第一,困境,我保持沉默。看今天的文,以赛亚书 53:7:“他受欺,受苦害,却不口;他像羊羔被到宰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他也是这样口。”即使在遭受欺、身陷度痛苦之中,耶依然保持沉默。在今天文的第7中,过两次重话来调这一点:“他也不口。”遭受不公的指控诽谤时,他能做到保持沉默——拒绝开自己辩护呢?遭受不公指控,我们会本能地自己辩护完全是一自然的人性反。例如,如果我明明无辜却遭到陷,我们会出庭应诉师来为自己辩护。然而,我的主耶——那位全然无罪者——却甘愿像被往宰之地的羊羔;管如此,他却像一只沉默的羊,始终没口(第7)。亨利·努文(Henri Nouwen)在他的著作《告的生命》(*The Life of Prayer*)中曾坦地作了如下告白:“我怕听到定罪的话语——或是那些暗示我无用、无能的话语——以至于我很快便屈服于一惑:急不可耐地口,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我这样做,不试图克服心的恐。”因遭受不公指控而陷入痛苦困境,我们内心深处会涌起一根深蒂固的本能——这种本能源于恐,也源于不公愤懑——使我们开口,不停地自己解。然而,耶选择了不口。他的行事方式超越了人的本能。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我在以赛亚书 30:15 中找到了答案:“……得力在乎平得救在乎回安息……”困境,我们真正的力量在于安地依靠——即信靠——上帝。

 

之中,我须学会保持沉默。若要做到一点,我需要铭记亨利·努文在《告的生命》一中的:“‘道’引向沉默,而沉默又引向‘道’。‘道’生于沉默之中,而沉默‘道’最深沉的回。”沉默是‘道’最深沉的回”——论断向我提出了挑。正如耶难与困境之中,必须学会保持沉默,同时静默地信靠上帝的应许。周遭多喧此起彼伏,我自身也可能感到一强烈的冲想要解;然而,在受苦之,我须选择保持沉默。正是在片沉默之中,我须侧听上帝那微小而宁音。这声音正是天父上帝的音——也就是耶耳听到的那音:“是我的子,我所喜的”(《可福音》1:11)。亨利·努文(Henri Nouwen)曾道:“入沉默非易事——意味着要蔽世那喧人心神的嘈出那微小而切的音,:‘是我的子(女),我所喜的。’然而,如果我能勇敢地沉默成的伴,我终将得以听个声音。”我勇敢地沉默成的伴

 

其次,困境,我须进行思考。

 

看今天的文,以赛亚书 53:8:“因受欺判,他被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能述呢?因他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犯受了鞭。”正如我先前默想耶——即弥赛亚——所受的苦难时所指出的那,在代,太人持有一信念(或者更确切地,是一解),认为正是在“受神的责罚,被打苦待”(第4)。然而,在今天文的第8中,正确的理解明了出。也就是,事实真相是:耶——那位弥赛亚——之所以忍受了欺压与审判,舍命,正是 ** 犯——那些本 ** 承受惩罚犯。作一位无辜者,耶基督替我忍受了欺压与审判,在十字架上替我受死,的罪作了代

 

须将这铭记于心。在默的刻,默想耶所受的苦以及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我须运用合乎的思维进行思考。特困境,我着一巨大的:即无法持一正确——也就是合乎——的角。因此,我的苦越是深重,我就越迫切地需要退入默之中,的思牢牢定在神的话语之上。通常情下,困境,我保持默;相反,我往往易陷入抱怨或心怀怨恨的境地。此外,我往往不让逻辑推理(即我的理智)占据主地位,而是任由情感着鼻子走,易暴怒。我们没聚焦于神的话语,而是易地被自己的感所左右,而在思想上犯下罪。然而,困境,我须将心思定睛在神的话语上。困境,我思想耶困境,我退入默之中,深切地默想耶所受的苦以及的受死。

 

最后——也就是第三点——困境,我们绝不可犯罪。看今天的文——《以赛亚书539:“他然未行强暴,口中也诡诈,人使他人同埋;知死的候,却主同葬。”困境,很容易陷入罪中。我可能用言得罪神,也可能通得罪神。然而,耶在身困境却未曾犯罪。经记载受苦,他口中诡诈言之,意味着耶在受苦期有用言罪。此外,耶也未曾行任何强暴之事。他身困境,无是言语还是行,耶有犯罪。我的主耶,甚至直到死之,也未曾犯罪。管按原定计划,他的墓本该与恶人同列——而最他的安葬之地却是在太的瑟(一位富人)的墓穴中——但我的主耶是在言是行上,都有以任何方式得罪神。这真的可能做到?作可能的例,我可以看看中的人物——伯。凭着神的恩典,他有在言或行上犯罪。伯——作为与的凡人——能做到,那也能做到。如果我们查考《122210这样记载的:“在一切的事上,不犯罪,也不以口得罪神”(1:22);以及:“:‘说话像愚人一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在一切的事上,不以口犯罪”(2:10)。恰恰相反,伯身困境,他依然敬拜神(1:20)。因此,难时不可得罪神——无是用言语还是通。相反,在困境之中,我们应当保持默。而在那默之中,我须侧耳聆听天父神那微小而宁音,他:“是我的子(或女),我甚喜悦你。”我须静默地停留于上帝的恩典座前,应许话语。在此程中,面痛苦的境遇,我任凭情绪摇摆不定,而必须让自己受上帝话语的引。我要透过圣经真理的角,审视的困境。最重要的是,只要我们将目光定睛在耶身上——那位经历过的主——我就必能战胜自身的试炼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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