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
[诗篇 36篇]
我们的教会是否真的在这个黑暗的世界中发出了光芒?郑敏英(Jeong
Min-young)在一篇题为《当教会沉睡时》(*While
the Church Slept*)的文章中写道:“选择权在我们手中:是醒来发光,还是继续沉睡直至灭亡”(网络资料)。然而,本应照亮黑暗、唤醒沉睡世界的教会,似乎自己也陷入了沉睡之中。正如当年那些外邦水手因沉睡的约拿而面临死亡,最终不得不唤醒他一样,如今的世界似乎也在唤醒教会。当非信徒和媒体公开指责教会时,我们看到的正是这一幕。
在诗篇36篇中,我们看到诗人大卫感叹恶人的邪恶,但随即因仰望神的慈爱与公义而得着安慰(朴允善/Park Yun-sun)。针对今天的经文,我想默想“恶人的黑暗”与“义人的光明”。我祈祷我们不要因耳闻目睹的邪恶而灰心丧志,而是能定睛于神的慈爱与公义,从中得着慰藉。
首先,让我们默想恶人的黑暗。
D. L. 穆迪(D.
L. Moody)指出,诗篇36篇的第1至4节描述了人一步步陷入罪恶深渊的七个阶段。事实上,这段经文揭示了恶人身上黑暗的七个方面:
(1) 心中没有敬畏神的心。
请看诗篇36篇1节:“恶人的罪过在他心里说:‘他眼中不怕神。’”大卫在观察恶人的邪恶行径时,获得了一个深刻的洞见。换言之,当恶人毫无敬畏神之心、一意孤行地陷入罪恶时,大卫目睹了他们的行为,反而立志要更加深切地敬畏神。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曾评论道:“恶人怀着虚假的安全感冲向罪恶,而圣徒则受一颗敬畏神之心的引导。”之所以有这种区别,是因为罪向恶人的心说话,而神向义人的心说话(何西阿书 2:14)。
(2) 他们非但不憎恶自己所犯的罪,反而阿谀奉承自己的心,认为罪是可以接受的,并将其置之不理。
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 36:2:“他在自己眼中过于自夸,以致无法察觉或憎恶自己的罪。”这里译为“自夸”(或“自以为是”)的词,字面意思是“使之平滑”;它含有阿谀奉承之意。当一个人行恶却对自己说“没关系,没关系”时,他就是在阿谀奉承自己的心;与此同时,他也在自欺欺人,正径直奔向毁灭之路(朴允善)。这是何等愚蠢!看看他们即便犯了罪,仍如何轻视自己的罪行。面对恶行可能招致的揭露与憎恶,他们却阿谀奉承自己的心,坚称“一切都好”。约翰·加尔文指出:“恶人阿谀奉承自己的心,而圣徒则严加省察并约束自己。”敬畏神的圣徒憎恶邪恶——并且是彻底地憎恶——但恶人因身处黑暗且缺乏对神的敬畏,便轻视罪恶,在行恶的路上飞奔。(3) 他们的口容易说谎。
请看今天经文中诗篇 36:3 的前半部分:“他口中的言语尽是罪孽和诡诈……”由于恶人轻视罪,他们便因妄言而犯罪。我们的嘴唇本是用来向人施恩和说诚实话的;然而,恶人却背道而驰,利用舌头伤害他人并说谎话(朴允善)。使徒保罗曾说:“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罗马书 3:13–14)。恶人的口中喷吐着谎言。
(4) 他们离弃了智慧与良善。
请看今天经文中诗篇 36:3 的后半部分:“……他已不再有智慧,也不再行善了。”恶人居于黑暗之中,已彻底败坏;因缺乏智慧,他们丧失了行善的能力,也觉得智慧已无必要。既然不再渴求行善所需的智慧,恶人便必然背离智慧与良善,转而执意作恶。因缺乏智慧,恶人无法结出那能显明其为义的善行(马太福音 11:19)。
(5) 他们在床上图谋恶事。
请看今日经文《诗篇》36篇4节的前半部分:“他在床上图谋罪孽……”对信徒而言,“床”是适宜自省与悔改之处(4:4),但恶人却利用这一处所来图谋恶事(朴允善)。由此可见,此人灵里深处充满了邪恶——他甚至利用行善的机会去作恶;他并非因一时冲动而误入歧途,而是蓄意且处心积虑地行恶。
(6) 他执意踏上不善的道路。
请看今日经文《诗篇》36篇4节的中间部分:“……他定意走不善的道……”这表明,恶人并非因受外在强迫或诱惑而勉强陷入罪中;相反,他是蓄意且毫无保留地犯罪,并以此为乐(朴允善)。我相信,这种以罪为乐的状态是有一个演变过程的。我们可以从《诗篇》1篇1节追溯这一过程:首先是听从恶人的计谋,其次是站立在罪人的道路上,最后是坐在傲慢人的座位上。
(7) 他不憎恶恶事。
请看《诗篇》36篇4节的后半部分:“……他不憎恶恶事。”敬畏神的人憎恶恶事,而缺乏这种敬畏之心的恶人,非但不憎恶恶事,反而乐在其中。
然而,在这恶人所处的黑暗之中,义人宣告道:“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第9节)。其次,让我们默想义人的光。
在主——生命的源头——以及祂的光辉(即光)之中,我们得见光。换言之,在大恶人的黑暗笼罩下,大卫仰望主的光。那光是什么呢?它指的是神的神圣属性。我想探讨这段经文中呈现的神之神圣属性的两个方面:
(1) 神的慈爱与信实。
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36篇5节:“耶和华啊,祢的慈爱上及诸天;祢的信实达到穹苍。”经文提到祂的慈爱与信实——即神的光辉——上及诸天、达到穹苍,这意味着它们从高处熠熠生辉。因此,大卫在经历了主的保守之后告白道:“神啊,祢的慈爱何其宝贵!世人投靠在祢翅膀的荫下”(第7节)。此外,大卫的灵魂因神丰盛的恩典而得着满足。请看第8节:“他们必因祢殿里的肥甘得以饱足,祢也必叫他们喝祢乐河的水。”这里的“乐河”指的是“祂喜乐的河”(朴允善语)。这象征着在灵性上满足人生命的丰盛恩典(朴允善语)。约翰福音1章14节记载,耶稣“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默想神慈爱与信实之光,引领我们思想耶稣恩典的丰盛。即使身处恶人的黑暗之中,我们也因仰望主的光辉——即祂慈爱与信实之光——而继续前行。
(2) 神的公义与审判。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36篇6节:“祢的公义好像高山;祢的判断如同深渊。耶和华啊,人民牲畜,祢都救护。”这节经文意味着,神如同巍峨高山般永不改变;祂鉴察祂子民所遭遇的一切不公,并彰显祂的公义。祂在公义中施行的审判,宛如“大海”——即指“深渊”。这表明神那难以测透的作为与审判,是超越人类理解范畴的奥秘(朴允善)。
当我深思《诗篇》第36篇时,我感到其中所描绘的大卫指向了耶稣。当我们凝视耶稣——祂身处恶人的黑暗包围之中——并注视祂的十字架时,我们便能窥见神的慈爱、信实、公义与审判。最终,耶稣借着在十字架上的死,满足了神的公义与审判,从而使我们得以饮于主那乐河的水。此外,当主不断让我们尝到祂的慈爱(第10节)时,祂也使我们能饮于祂喜乐的江河。那丰盛满足我们灵魂的神,将继续借着我们的生命彰显祂的慈爱与信实,并拦阻那些攻击我们的恶人,使他们无法伤害我们(第11节)。最终,主将借着祂那明智的审判,确保恶人永不得翻身(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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