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求你起来审判世界”
[诗篇 82篇]
昨天(周二)晚上,我和妻子在晚餐时谈论了美国政治。虽然谈话最初源于妻子对美国现行移民法的看法,但随后我们探讨了广泛的话题——包括正在竞选总统的候选人的移民政策、他们的个人价值观,以及美国福音派基督徒所关注的议题(如堕胎和同性婚姻)。当时我们刚得知消息: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参议员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民主党初选中,以2%的优势击败了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参议员。对此,我们重申了心中的期盼:无论最终谁成为美国总统,这位领导人都应是一位信奉耶稣的人,并能依据圣经的标准与价值观来治理国家。那天上午早些时候,我在《福音报》(2007年12月23日刊)上读到了一篇题为《韩国教会对新总统的期盼》的文章。文中明确表达了韩国教会的愿望:希望当选总统李明博(Lee Myung-bak)成为一位敬畏神的领导人。在12月19日选举日当晚,当选总统所属的“所望教会”(Somang Church)在常规的周三晚7:30崇拜结束后,于8:30为他的当选举行了感恩礼拜;似乎许多其他教会也为这位新当选的总统举行了祷告会。在阅读关于投票结束后周三崇拜期间教会氛围的报道时,“愿他按着神的公义治理国家”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尤其是结合今天的经文来看,更是如此。我衷心希望当选总统李明博能按着神的公义治理韩国。在美国也是如此——尽管我们尚不知道谁会当选总统——但我祈祷,那位最终上任的领导人能敬畏神,并能秉持神的公义,治理好国家。
在此背景下,当我们审视《诗篇》82篇8节时,会看到诗人发出恳切的呼求:“神啊,求你起来审判全地。”我希望今晚,诗人的这番祷告也能成为我们自己的祷告。针对这段经文,我想谈谈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的两个教训——或者说是两个祷告主题——这些教训源于神借着诗人向以色列的审判官和统治者所发出的声音。
首先,审判官和统治者绝不可作出不公义的判决。
请看《诗篇》82篇2节:“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细拉)”我们所处的世界似乎确实充满了不公与不义。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发生在韩国京畿道利川市冷冻仓库的一场火灾,这事就在两三天前发生。我最近读到一则关于京畿道利川市某冷冻仓库的新闻报道。该设施的运营方“韩国2000有限公司”(Korea
2000 Co., Ltd.)为其投保了总额达153亿韩元的综合企业保险。尽管最高赔付额为153亿韩元(若计入火灾保险附加条款,实际预期赔付额为150亿韩元),但报道指出,40名遇难者及其他受害者将分文得不到赔偿。遇难者家属所承受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另一个例子来自美国的新闻报道,我们偶尔会听到有人被错误定罪并监禁多年,最终因DNA检测证明其清白而获平反释放。每当听说这些人获释前在狱中度过了不仅仅是一两年,而是长达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的时光,我不禁会反思他们内心深处那种强烈的不公感。诗人在今天的经文中清楚传达了一个真理:神要审判那些作出不公判决的审判官(第1节)。神为何要审判以色列的审判官呢?因为他们徇恶人的情面,歪曲了公义(第2节;朴允善)。对于这些因偏袒恶人而作出不公判决的以色列审判官,诗人宣告道:“他们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来走去;地的根基都摇动了”(第5节)。他们之所以无知、麻木且作出不公的判决,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在黑暗中走来走去”。 《圣经》中写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申命记
16:19)。法官受贿并歪曲公义,绝非仅见于遥远的旧约时代;这类罪行在当今社会依然屡见不鲜。正如经文所警告的,贿赂会蒙蔽双眼并扭曲义人的言辞;我们绝不可让贿赂使自己丧失明辨是非的能力,进而导致判断失当。
你或许对“贪官污吏”(韩语:*tamgwan-ori*)这一词汇并不陌生。顾名思义,这指的是那些贪图并勒索百姓钱财、缺乏道德操守的官员。历史上著名的贪官包括庆尚右道兵使白乐信(其行径引发了晋州民乱),以及古阜郡守赵秉甲(其所作所为成为东学农民革命的导火索)。这些贪官榨取百姓的血汗钱,使民众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同时也常作为反面角色出现在历史题材的小说作品里,例如《林巨正传》、《田禹治传》和《春香传》。其中,《春香传》里的卞使道(卞学道)更是成了贪官的代名词。为了防范此类腐败,茶山丁若镛(Dasan Jeong Yak-yong)在其著作《牧民心书》(*Mongminsimseo*)的“律己”篇中,为地方官制定了行为准则:“第一,保持庄重的仪态;第二,时刻保持内心正直、廉洁;第三,绝不接受他人的请托或恩惠;第四,避免奢靡,生活节俭;第五,治家有方——具体而言,赴任时不携带家眷,并确保来访的兄弟姐妹或亲戚不长期逗留。第六,他将节约资源并乐于与百姓分享视为地方官应秉持的重要美德。……即使在现代社会,贪官污吏依然屡见不鲜。人们为了升迁而行贿,同时向部下索要回扣;他们为了获得民选职位而支付提名费,并不择手段——从事各种非法勾当——以赢得选举。他们甚至用苹果箱或卡车装运巨款,以谋取私利。为了收回这些成本,他们接受贿赂和回扣,滥用权力聚敛私财”(网络资料)。朴允善(Park Yun-sun)博士指出:“当贪官当道时,社会秩序便陷入混乱与动荡。”“因此,建立人类社会秩序的根本要素是公义——即真正宗教的产物”(网络资料)。由于贪官污吏——特别是法官——在美国司法系统中作出不公判决,导致无辜者身陷囹圄;此外,这类腐败人物的泛滥正导致社会秩序瓦解,并引发广泛的不稳定。神绝不会袖手旁观。我们公义的神必将审判这些不公义的法官。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82篇6至7节:“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此处,“神”与“至高者的儿子”这些称呼是指以色列的法官。他们之所以被称为“神”或“至高者的儿子”,是因为统治者的职分涉及代表神的工作(朴允善)。当他们未能按神的旨意进行审判,反而作出不公的判决时,神必审判他们。
其次,也是最后一点,审判官和统治者必须作出公正的判决。
请看《诗篇》82篇3节:“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张正义;为困苦和受压迫的人维护权益。”在今天的经文中,诗人宣告公义的神亲自在审判官中间施行审判(第1节),并劝勉他们说:“以色列的审判官啊,你们当秉行公义。”那么,应当如何秉行公义呢?
(1) 他们必须为贫寒人和孤儿主持公道。
换言之,以色列的审判官必须为受苦和贫穷的人维护公义(第3节)。他们必须关怀那些遭受不公压迫的人——即贫穷人、孤儿、受苦者和困苦人——并确保他们获得公正的对待。这构成了真正的敬虔(宗教):正如《雅各书》1章27节所言:“在神我们的父看来,纯洁无瑕的敬虔就是:看顾遭患难的孤儿和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2) 他们必须搭救贫穷人和有需要的人。
换言之,他们必须将贫穷人和有需要的人从恶人手中解救出来(第4节)。当贫穷人和有需要的人——这些软弱无助的群体——遭受恶人的迫害与困境时,公正的审判官有责任搭救他们。保护弱者是公义审判官的职责。请看《箴言》31章9节:“你要开口,按公义审判,为困苦和贫穷的人伸张正义。”这正是以色列审判官的职责:按公义审判,并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这样做,他们便忠实地履行了作为那位真正的审判官——神自己——之代表的职责,从而彰显了神的荣耀。
“当生活与治理建立在神的话语之上时,便能实现公义的生命与统治。神期望祂的子民公义正直,因为公义与正直是祂本性固有的特质。对于那些承认耶和华神为父的人来说,过公义与真理的生活是合宜的生活方式”(网络资料)。今晚,让我们发出那位诗人曾向神发出的呼求:“神啊,求你起来,审判全地。”让我们祈求神的公义在这个世界上彰显。神必按祂的公义审判世界;因此,那些作为祂代表的人——即信奉祂的审判官——必须秉公行义。他们必须维护贫穷人、孤儿、有需要者及弱势群体的权益,将他们从恶人手中解救出来。愿我们都能被神所用,成为祂那施行拯救之公义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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