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教导儿子的三堂课
[箴言 31:1–9]
母亲曾教导过你哪些珍贵的功课,至今仍深深铭刻在你的心中?我们熟知的一位著名美国篮球运动员是金州勇士队的斯蒂芬·库里(Stephen
Curry)。在2018年NBA季后赛对阵休斯顿火箭队的第三场比赛中,他在激烈的比赛过程中喊出了一句以“F”开头的粗俗脏话。他的母亲在电视上看到这一幕后,特意打电话训诫了他。为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母亲索尼娅(Sonya)反复给他看了两段视频。在接受ESPN采访时,斯蒂芬·库里说道:“她告诉我‘去用肥皂洗洗嘴巴’,并解释了我该如何洁净自己的嘴唇。她以前也曾这样教导过我……妈妈是对的。我以后会做得更好,再也不会那样说话了”(网络资料)。此外,在读到一篇关于已故LG集团前董事长具本茂(Koo Bon-moo,于2018年5月去世)的文章时,他母亲对他产生的深远影响令我印象深刻。该文章的标题写道:“LG的仁尚(Insang)与常绿(Sangnok)基金会……他终生践行母亲‘过奉献生活’的遗愿。”文章中写道:“逝者一生都在践行其已故母亲河正任(Ha Jeong-im)‘过奉献生活’的遗愿。他坚信‘企业若没有公众和社会的信任便无法长久存续’,因此倾注热情与资源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担任了LG福利基金会、LG莲庵(Yonam)文化财团及LG莲庵学院等福利、文化与教育领域公益基金会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网络资料)。
在今天的经文——《箴言》31章1至9节中,我们看到了一位母亲传授给儿子——即那位因誓言而生的利慕伊勒王(King
Lemuel)——的重要教导(第1–2节)。我想探讨这段经文中的三个关键教训,并思考它们对我们的意义(第3–9节)。首先,母亲告诫儿子说:“不要把你的元气浪费在女人身上。”
请看今天经文中的《箴言》31章3节:“不要把你的力量耗费在女人身上,也不要做那败坏君王的事”[(韩语现代译本)“不要把你的元气浪费在女人身上。君王因之而败亡”]。你知道“元气”(*jeong-ryeok*)究竟是什么吗?我曾读过一篇题为《男人,挺起胸膛(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元气)》的网络文章。撰写该文的泌尿科医生指出,恐怕没有哪个民族像韩国人那样痴迷于“元气”;他提到,尽管韩国人视其为珍宝——只要听说能增强元气,从狗肉、鹿茸、蛇、甲鱼到鹿血、熊胆、海豹生殖器,什么都吃——但令人惊讶的是,真正理解“元气”为何物的人却寥寥无几。据这位医生所言,“元气”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血”。“男性阴茎内含有三个充满孔隙的柔软海绵体,就像厨房用的海绵或百洁布一样。当性刺激促使中枢神经系统发出‘勃起指令’时,这些海绵体便会充血膨胀,吸入的血液量是平时的七倍。此时,阴茎静脉受到膨胀海绵体的挤压,导致血液被锁在内部无法流出。那种坚硬膨胀状态——通常被称为‘雄风’或‘性活力’——背后的真相其实就是血液”(网络资料)。这个指代“雄风”的词出现在《民数记》11章6节(韩语修订版)中:“如今我们的雄风尽失,除了这吗哪,什么也看不见。”纵观这段经文的背景,在出埃及途中,以色列人的各个家庭都在各自的帐棚里哭泣(第4节)。原因在于,他们受到了混杂在他们中间的“闲杂人”那种贪欲的影响(第4节)。结果,“以色列人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第4节),他们怀念在埃及的日子,那时可以免费吃到“鱼、黄瓜、西瓜、韭菜、葱和大蒜”(第5节)。此外,以色列人并未满足于神在旷野赐下的吗哪,反而哭号抱怨,声称因只吃吗哪而导致精力(或译:雄风)衰退(第6节)。这反映了以色列人对神之供应的不满。他们心怀贪欲,非但不感谢神,反而埋怨神;他们一边念念不忘埃及的食物,一边声称因缺乏肉食而导致精力减退。最终,他们向神抱怨道:“我们在埃及的时候过得很快乐”(第18节)——换言之,就是说他们在那里生活得更好、吃得更好。
在《箴言》31章3节(《现代韩语译本》)中,利慕伊勒王的母亲告诫儿子说:“不要把你的精力浪费在女人身上;君王往往因此而败亡。”事实上,在《韩语修订版圣经》中译为“力量”的那个希伯来词,指的正是男性的性活力(DBL希伯来语词典)。利慕伊勒王的母亲之所以警告他不要在女人身上挥霍精力,正是因为君王会因此招致败亡(第3节,《现代韩语译本》)。著名的所罗门王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根据《列王纪上》11章1至4节,所罗门王除了娶埃及法老的女儿为妻外,还宠爱许多外邦女子(第1节)。尽管神此前曾就这些外邦民族向以色列人发出警告——“不可与他们通婚,否则他们会引诱你们的心去侍奉偶像”(第2节,《现代韩语译本》)——所罗门王却依然宠爱她们。他娶了七百位妻子和三百位妃嫔,结果她们引诱他的心偏离了神(第3节,《现代韩语译本》)。最终,在他年老时,这些女子引诱他的心去追随并侍奉外邦神祇(第4节)。归根结底,正是因为这些外邦女子,所罗门王犯下了拜偶像的罪,行了神眼中看为恶的事(第6节)。尽管神曾两次向所罗门王显现并警告他不可侍奉外邦神祇,所罗门却未听从神的话语(第9节,《现代韩语译本》)。关于这一点,神此前曾借着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过训示——正如《申命记》17章17节所记载的——规定君王“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离;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经文规定,当以色列人进入并定居迦南地后,若决定像周围列国那样立王(14节),就必须选择神所指定的人——即必须是以色列人(15节)——并且这位君王被禁止积聚过量的三样东西:马匹(16节)、妃嫔以及金银(17节)。然而,所罗门王违背了神的这一命令,在这三样事物上都极尽积聚之能事。因此,他得罪了神。回想所罗门的悖逆——特别是他广纳妃嫔并将情感倾注于她们身上,从而陷入拜偶像的邪恶罪行之中——我不禁联想到他父亲大卫的故事:大卫曾与忠诚将士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行淫。大卫本不应将精力耗费在女人身上(《箴言》31章3节);然而,除了自己的妻妾外,他竟将情欲倾注在拔示巴身上。在犯下通奸罪后,他试图掩盖罪行,最终犯下了更大的恶行——谋害了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撒母耳记下》11章)。其后果之一便是大卫家中发生了一场悲剧:他的儿子暗嫩强暴了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随后他玛的亲哥哥押沙龙杀死了暗嫩(13章)。
当像大卫或其子所罗门这样的君王将精力耗费在女人身上时(《箴言》31:3),他们必然会像《箴言》5:9所警告的那样,将自己的尊荣与体面拱手让人。圣经教导我们,若不听从神的话语,反而靠近淫妇的家门,首要的悲剧后果便是丧失尊荣。这里的“尊荣”既可理解为“力量与精力”,也可理解为“名声与体面”,这两种解读皆有道理。诚然,若未能远离淫妇家门而屈服于其诱惑,人固然会丧失体力和生命活力,但更大的损失在于失去了尊荣与荣耀。《箴言》31:3这段经文指出,对于君王而言,在女人身上挥霍精力会导致自身的败亡。朴允善(Park Yun-sun)博士曾言:“受女人诱惑者,实则是受自身情欲的诱惑。一个被情欲奴役的软弱之人,怎能治理国家?若统治者沦为情欲的奴隶,其臣民亦会效尤。如此一来,举国上下尽是行径如污秽野兽之人,国家终将走向毁灭。”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创世记》中的所多玛与蛾摩拉。这两座城为何遭神审判并被毁灭?原因在于性方面的堕落。“英语中有一个词叫‘sodomy’(鸡奸/兽奸等非自然性行为),正是源于所多玛城极度败坏的性风气”(网络资料)。除了所多玛与蛾摩拉,人们也会想到罗马帝国。《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指出,因性道德败坏而导致的家庭结构瓦解,是罗马覆灭的原因之一。罗马的公共浴场中性道德败坏现象泛滥成灾——甚至有说法称罗马的覆灭与这些浴场有关;当时城内约有900座浴场,其中戴克里先皇帝(Emperor
Diocletian)建造的浴场建筑群可同时容纳3000人沐浴。我们必须对性方面的淫乱保持高度警惕。既然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里的一切,无非是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参《约翰一书》2:16),我们就必须防范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我们应当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满足其私欲(参《罗马书》13:14)。圣经告诉我们:“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书》5:24)。因此,我们不应追求那些终将消逝的私欲,而要成为遵行神旨意的人(参《约翰一书》2:17)。从今以后,我们度余下的光阴,不应再为自己的私欲——即属人的欲望——而活,而要为神的旨意而活(参《彼得前书》4:2)。
其次,这位母亲告诫儿子说:“不要酗酒。”
你认为人们为何会喝到酩酊大醉的地步呢?我曾在网上读到这样一段话:“喝一杯有益健康;微醺带来快感;醉酒导致鲁莽行为;而烂醉如泥则会导致疯狂。”人们饮酒的一个原因是它能让人感觉良好。为什么饮酒能改善人的情绪呢?这是因为少量饮酒起初会刺激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促进胃酸分泌,并触发神经递质多巴胺的释放,从而产生愉悦感。然而,过量、长期或滥用酒精,不幸地会加速脑细胞的破坏并抑制大脑功能。虽然每天有十万个脑细胞自然死亡是正常现象,但大量饮酒会导致更多的脑细胞死亡。学业表现、记忆力和认知能力都会下降,而且据称这种衰退程度与体内的酒精浓度成正比。过量饮酒可能导致无法回忆起醉酒期间所说的话或所做的事——这种现象通常被称为“断片”(blackout)。
在探讨基督徒是否可以饮酒这一问题时,关键在于圣经对此有何教导。一位神学家针对这一问题指出,圣经明确告诫信徒不可醉酒,从而将醉酒定性为严重的罪并予以禁止。他区分了“醉酒”与“饮酒”本身,指出耶稣和门徒确实饮用过葡萄酒,只要不喝醉即可。此外,他将饮酒行为归入“无关乎道德对错之事”(*adiaphora*)这一范畴——正如《罗马书》第14章和《哥林多前书》第8章所讨论的那样——即指那些属于个人自由或无强制性规定的中性事务。这位神学家最终认为,鉴于烟酒对身体和家庭均有害处,若运用“爱”与“造就”的原则(这些原则本质上是为了体恤信心软弱者而设立的宽容准则),便可得出结论:戒除烟酒是恰当的做法(网络资料)。
我们曾以“切勿因饮酒而显露愚昧”为题,根据《箴言》20章1节默想过神的话语。请看《箴言》20章1节:“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除了此处提到的“酒”之外,“浓酒”是指一种用大麦、椰枣或石榴酿制、能使人醉酒的酒精饮料(《以赛亚书》28:7)。因此,圣经禁止祭司(《利未记》10:9)、拿细耳人(《民数记》6:1–3)及其他人(《以赛亚书》5:11)饮用此类酒(Walvoord)。例如,《以赛亚书》28章7节记载道:“就是这地的人,也因酒摇摇晃晃,因浓酒东倒西歪。祭司和先知因浓酒摇摇晃晃,被酒所困,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错解异象,判断失误。”你能想象这幅画面吗?你能想象神的仆人——祭司和先知——因酒和浓酒而东倒西歪,错解异象,并在判断上出错吗?如果牧师在主日崇拜讲道时喝得酩酊大醉,你会怎么想?正因如此,神在《利未记》10章9节对亚伦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箴言》20章1节教导了我们酒和浓酒对人造成的两种危害:它们使人狂傲,并挑起争端。简而言之,酒和浓酒的负面影响在于它们使人误入歧途——具体来说,就是引诱人走上愚昧的道路。这条愚昧之路不仅会导致人因愤怒而冲动行事(《箴言》12:16)并挑起纷争(20:3),还会让人轻视罪恶(14:9)。归根结底,酒和浓酒会显露出我们自身的愚昧。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1章4节:“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贪恋浓酒也不相宜。”利慕伊勒王的母亲为何给儿子这样的劝告?原因何在?请看《箴言》31章5节:“恐怕喝了就忘记律例,不按公义判断困苦的人。”利慕伊勒王的母亲告诫儿子不可饮酒或浓酒,是因为君王若喝醉,可能会忘记律法,轻易对贫困者作出不公的判决(第5节;朴允善)。具体而言,醉酒会损害君王的理智与判断力,可能导致他无法为受指控者伸张正义,或使他的心智变得扭曲。对于需要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且判断敏锐的统治者来说,醉酒是不适宜的(麦克阿瑟)。因此,利慕伊勒王的母亲对儿子说:“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贪恋浓酒也不相宜”(第4节),随后又补充道:“可以将浓酒给将亡的人喝,把酒给心里愁苦的人喝”(第6节)。她为何说应将浓酒或酒给将亡或愁苦的人呢?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1章7节:“让他喝了,就忘记他的贫穷,不再记念他的苦楚。”原因在于,对于那些面临死亡或深陷悲伤的人来说,浓酒和酒就像抗抑郁剂一样,能帮助他们忘却匮乏与痛苦(《信徒圣经注释》)。
有时,我们也渴望忘却自己的痛苦或贫穷。然而,我们切不可忘记神的诫命(即祂的话语)。无论我们遭受多么深重的苦难或贫困,都绝不可酗酒。原因在于,《罗马书》13章13节将酗酒描述为“暗昧的事”(属黑暗的行为)。此外,正如《彼得前书》4章3节所述,我们不可酗酒,因为酗酒意味着随从人的私欲生活,而非遵行神的旨意。我们不应酗酒的另一个原因是,《路加福音》21章34节警告说,酗酒会使人的心变得迟钝、麻木。正如所罗门王——即那位“传道者”——在《传道书》2章3节中所坦言的……借由醉酒来寻求享乐是愚昧的;因此,我们绝不可酗酒。当身处困境时,我们不应转向酒精,而应让神的话语充满我们的生命。我们必须亲近神的话语,并将其铭记在心(《箴言》31章5节)。当我们的内心充满忧虑时,神呼唤我们转向祂的话语(《以赛亚书》54章6节)。祂的话语告诉我们:“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翰福音》14章1节)。因此,在忧虑之时,我们必须信靠神,将一切重担卸给祂,深知祂正如祂的话语所应许的那样眷顾我们(《彼得前书》5章7节)。当我们这样做时,神必安慰我们忧愁的心,并赐喜乐给我们的灵魂(《诗篇》94篇19节)。
第三,这位母亲告诫儿子要关怀那些有需要的人。
你是否还记得那些关于“国家法院行政处”(韩国最高法院下属负责司法行政的机构)涉嫌就上诉法院立法事宜与青瓦台进行“司法交易”(谈判)的报道?我想分享一位名叫崔(Choi)的主审法官当时在网络报道中发表的评论:针对行政部门文件中披露的“司法交易”行径,他指出:“将审判视为政治交易或讨价还价的筹码,这种做法使法院行政处(National Court Administration)动摇了司法存在的根本理由;它否定了作为真正主权者的人民对公正审判的期待,也否定了司法独立的宪法价值,最终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看到这则新闻时,我不禁纳闷:如果这些指控属实,在由首席大法官领导的最高法院内部,怎么可能发生这种司法交易?这不禁让韩国公民产生疑问:究竟还有谁能信任最高法院?如果一个国家的最高法院参与司法判决的交易,那些因此受害的公民会有何感想?他们难道不会感到极度不公吗?对于那些无权无势的人来说,遭受手握大权者的侵害,该是何等痛苦的经历。这个国家的公民对司法的期盼是公正的审判;显然,绝无一人希望遭遇不公的审判。
在旧约《阿摩司书》中,我们看到即使在先知阿摩司的时代,审判官也收受贿赂,虐待或压迫穷人,使他们遭受不公(阿摩司书
5:12)。归根结底,收受贿赂会导致偏私(历代志下
19:7),并不可避免地扭曲司法公正(箴言 17:23)。《撒母耳记上》第8章记载了以色列的长老们如何找到撒母耳,要求他立一位君王来治理他们,就像其他国家那样(第4-5节)。提出这一要求的原因在于,尽管撒母耳在年老时已任命他的两个儿子——约珥和亚比雅——接替他担任士师(第1-2节),但他们并未效法父亲的榜样(第5节)。撒母耳从年轻时起一直领导以色列,直到须发斑白,却从未收受过贿赂——这一点连以色列百姓自己也予以承认(12:1-4)。相比之下,他的儿子约珥和亚比雅贪财、收受贿赂,且未能秉公行义(8:3);因此,以色列长老们要求撒母耳立一位君王来治理他们,正如其他国家所做的那样(第5节)。
在新约中,《使徒行传》第16章记载了地方官下令剥去保罗和西拉的衣服并严加拷打,随后将他们投入监牢的经过(第22-23节)。当时,罗马公民享有公正且正当的法律程序,这与非公民不同;然而,尽管保罗和西拉身为罗马公民,却在未获正当法律程序保障的情况下遭到了严酷的殴打与监禁(Yoo Sang-seop)。纵观从旧约时代、新约时代直至今日,可见许多人仍因不公正的法律程序而遭受不公对待。正因如此,神在《申命记》24:17中教导我们:“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当代韩语译本》)。此外,神在《雅各书》1章27节告诉我们:“在父神看来,纯洁而真诚的信仰,就是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保守自己不被世俗玷污”(《当代韩语译本》)。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1章8至9节:“要为那些无法为自己发声的人说话,维护所有贫困者的权利。要开口主持公道,为受苦和有需要的人伸张正义”[(《当代韩语译本》)“要为那些无法为自己发声的人说话,为不幸者维护真理,开口确保公正的判决,并解决贫穷受苦者的冤屈”]。利慕伊勒王的母亲不希望儿子饮酒或喝烈酒,以致醉酒、忘记律法,进而对有需要的人作出不公的判决(第5节)。相反,她希望利慕伊勒王能对有需要的人——特别是贫穷、无权无势和受苦的人——施行公正的审判。她希望他为他们发声,维护他们的权益,并解决他们的冤屈。简而言之,她希望儿子能关怀那些不幸的人。
再看《箴言》14章21节和31节(引自《当代韩语译本》):“藐视邻舍的便是犯罪,但怜悯贫穷人的便为有福……欺压贫穷人的,就是藐视造他们的主;尊敬神的,却怜悯有需要的人。”圣经宣告,那些怜悯贫穷人的人是有福的,也是(真正)尊敬神的人。利慕伊勒王的母亲希望儿子成为这样的人——一个尊敬神并蒙福的人。正因如此,她劝勉利慕伊勒王要为那些无法发声者(哑口无言者)、孤独者、受苦者和贫困者开口;要按公义审判;并为他们伸张正义。简而言之,她劝勉利慕伊勒王要怜悯贫穷人。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怜悯贫穷人呢?我的一位大学室友是一名律师,同时也为一家名为“Justice Ventures International”(国际正义创投)的机构做义工。我记得他曾利用暑假时间,随该组织前往印度;他和他的团队在那里所做的工作,包括为贫困和弱势群体奔走呼吁并提供协助,以确保他们能获得公正的法律程序。该组织的愿景如下:“我们的愿景是看到那些不公义的社区发生转变,成为按照上帝的爱之标准建立的社区,让所有人都尊重人权与尊严。”因此,志愿者和工作人员与当地组织及全球利益相关者(不仅在印度,更遍及世界各地)携手合作,为那些深受人口贩卖及其他极端不公义之苦的男女老少带来自由、公义与复原。我最近收到了该组织的一份简报,标题为《四名女孩从家庭奴役中获救》。当然,尽管我这位老同学是出于对贫困和弱势群体的怜悯而投身这项事工,但我们每个人也都蒙召,要顺从主的指引,以各自的方式去关怀并帮助这类群体。利慕伊勒王的母亲期望她的儿子能为不幸者——即那些贫穷、无权无势且饱受苦难的人——伸张正义。她期望出现一位君王(具体而言就是利慕伊勒王),能施行公正的审判,为百姓仗义执言,捍卫真理,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关于这样的君王,诗人在《诗篇》72篇4节及12至14节中写道:“他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穷乏之辈,压碎那欺压人的……因他要拯救哀求的穷乏人和无人帮助的困苦人。他要怜恤贫寒和穷乏的人,拯救穷乏人的性命。他要救赎他们脱离欺压和强暴,因他们的血在他眼中看为宝贵。”若有这样一位君王治理国家,贫穷与困乏之人岂不就有了希望?若能知道君王体察他们的冤屈、所受的欺压与苦难,并且怜悯并拯救他们脱离这一切,这对他们而言将是何等大的希望、安慰与力量之源!利慕伊勒王的母亲正是希望她的儿子能成为这样一位君王。看到她期望儿子关怀不幸者的心愿,我们也当立志去关怀那些有需要的人。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关怀并帮助身边那些触动我们恻隐之心的人,怀着主所赐予我们的心,并以主自己的爱去行事。
我想结束这段关于神话语的默想。儿童文学作家兼牧师崔孝燮(Choi Hyo-seop)曾写过一篇题为《母亲——啊,多么伟大的名字》的文章,其中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孩子们,在你们心中留下最深刻印记的人,正是你们的母亲。西方有句谚语说:‘魔鬼从人身上抹去的最后一道痕迹,便是母亲留下的痕迹。’这意味着,尽管魔鬼可以轻易抹去书籍或英雄人物的影响,但母亲留下的印记却如此深刻,以至于连魔鬼也无法将其抹去”(资料来源:互联网)。这生动地说明了母亲对孩子的影响是何等深远——这种影响塑造了他们的一生。今天的经文(《箴言》31章1-9节)讲述了利慕伊勒王(King Lemuel)的母亲传授给儿子的三个教导。这三个教导分别是:第一,不要在女人身上耗尽精力(第3节);第二,不要沉溺于酒(第4节);第三,要关怀贫困无助者(第8-9节)。我们必须对淫乱之事保持高度警惕。我们应当披戴主耶稣基督,不为肉体安排以满足其私欲(《罗马书》13章14节)。我们不应追求短暂的激情,而要成为遵行神旨意的人(《约翰一书》2章17节)。从今以后,我们度过余生时不应再为自己的私欲——即属人的欲望——而活,而应为神的旨意而活(《彼得前书》4章2节)。此外,当我们身处困苦之中时,不应借酒消愁,而应让神的话语充满内心。我们必须更加亲近神的话语,并将其铭记在心(《箴言》31章5节)。我们必须致力于关怀贫困无助者;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怀着主亲自赐予的怜悯与爱,去照料并帮助身边那些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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