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绝不可成为这样的人。
[箴言 30:10–17]
我们究竟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前些日子,我写过一篇题为《我绝不能成为这种人》的文章,列举了一些应当避免的特质:动辄误解他人而非试图理解;急于批评而非给予真诚的赞赏;容易暴跳如雷而非保持耐心;以及忙于坚持己见而不愿倾听他人。那么,我们到底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今天,我将结合《箴言》30章10至17节的内容,反思作为基督徒应当避免的七种行为,并从中汲取教训。
首先,我们绝不可诽谤或批评他人。
请看《箴言》30章10节:“不要向主人谗毁仆人,恐怕他咒诅你,你就担受罪咎”[(韩国现代译本)“不要在主人面前批评别人的仆人。否则,他会咒诅你,你也要承担后果”]。我曾读过一篇题为《如何应对爱唠叨的同事》的网络文章。文中提到,许多职场冲突的常见根源在于:“同事喋喋不休地倾诉过多的私生活细节”。一项针对514名职场专业人士和企业员工的调查显示,五分之三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至少有一位同事每周都会多次过度分享个人私事。这些“话痨”不仅频繁干扰同事的工作,还可能危及自己及同事的职业生涯。试想一下,如果你的身边有这样一位爱唠叨的同事——要是他跑到老板面前说你的坏话,会发生什么?如果这位同事嘲笑并贬低你,你与老板的关系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如果你因经济拮据急需这份工作,却被该同事在老板面前批评,导致老板对你产生负面看法,你会作何感想?而如果老板听信了那些贬低之词并将你解雇——使你失去工作并陷入更深的经济困境——你又会如何看待这位同事呢?在今天的经文——《箴言》30章10节中,圣经说道:“不可向主人谗谤仆人……”换言之,经文教导说:“不可在主人面前批评别人的仆人”(第10节,《现代韩语译本》)。如果一个仆人正忠心耿耿地侍奉主人,却有人在主人面前谗谤他,这个仆人会遭遇什么呢?难道他不会因此受到主人的伤害或不公对待吗?试想一下,如果谗谤之言纯属诬告,而主人却信以为真,转而对他心生猜忌与厌恶,这仆人心里会作何感想?朴允善博士曾言:“在主人面前谗谤仆人,是一种切断主人对仆人爱意的恶行。仆人的生计仰赖于主人,一旦主人心生憎恶,他便会陷入悲惨境地。因此,在主人面前谗谤仆人,不仅是犯了谗谤之罪,更是一种践踏弱者的残酷罪行。”《申命记》23章15节记载道:“若有仆人逃离主人投奔你,不可将他送回给主人”[(《现代韩语译本》)“若有仆人离开主人逃走,不可强迫他回去”]。此处仆人之所以逃走,是因为主人待他不公。因此,经文教导说,若这样的仆人投奔你,切不可强迫他回到主人身边。神借着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这些关于仆人的教导——要知道,当时的仆人甚至不被视为“人”来看待——这是因为神是公义的神,祂眷顾那些遭受主人不公对待的仆人。然而,与神的心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仆人面对那个在主人面前谗谤自己的人时,会有何反应呢?请看今天经文《箴言》30章10节的后半部分:“……免得他咒诅你,你就担负罪责”[(《现代韩语译本》)“……否则,他会咒诅你,你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这意味着,仆人不仅有权咒诅那个在主人面前诬告他的人,还能确保诬告者付出代价——而且是惨痛的代价。换言之,在主人面前诬告(或诽谤)仆人,其后果可能非常严重。正因如此,圣经教导说:“不可在主人面前毁谤仆人”(《箴言》30:10)。
如今,我们在社交媒体上经常看到无数针对各类人士(包括知名艺人)的诽谤性言论。这些恶毒的评论往往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导致他们陷入抑郁。我记得曾读过一则新闻,报道某位知名艺人采取了强硬的法律行动——向首尔江南警察署的网络调查组提起刑事控告——以回应社交媒体上那些散布恶毒谣言、进行人身攻击及性骚扰的诽谤性帖文与评论。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仅凭一句网络评论就能决定人生死的时代。我曾在青瓦台网站上看到这样一条留言:“他们用批评和诽谤将人逼上绝路;他们简直就是用言语杀人的凶手。”身处这样的时代,我认为我们更应谨言慎行。在谈论他人时,我们务必格外审慎(这也是对我的提醒,因为我自己也常难以做到完美)。尤其是,我们绝不可批评、定罪或诽谤他人。《罗马书》14章4节说道:“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圣经告诫我们不可论断别人的仆人。《罗马书》2章1节也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此外,雅各书4章11节指出:“弟兄姊妹们,不要彼此毁谤。凡毁谤或论断弟兄姊妹的,就是毁谤并论断律法;你若论断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而是成了审判律法的人。”无论是同事、教会里的弟兄姊妹,甚至是家人,我们都不可论断或毁谤他人(箴言30:10)。若不听从这一点,我们将面临咒诅并付出沉重的代价(第10节)。
其次,我们不可咒诅。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0章11节:“有一宗人,咒诅父亲,也不给母亲祝福。”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再以孝敬父母为常态的时代;似乎我们已不再处于一个重视孝道的年代。这一观点的圣经依据见于《提摩太后书》3章1至2节:“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讟、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我们正生活在末世——一个充满艰难困苦的时代。这些艰难时日的征兆之一,便是违背父母。这一代人不听从父母;他们不仅不听从,甚至到了咒诅父母的地步。
《箴言》30章11节指出,有人咒诅父亲,也不给母亲祝福。的确,当今世上难道不就有许多子女像经文所描述的那样,咒诅自己的父亲吗?我认识一些信徒,他们与父亲的关系非常糟糕;有些人甚至完全断绝了父子(女)关系。原因在于他们曾深受父亲的伤害。许多人与父亲的关系都极度紧张。至于与母亲的关系,通常看起来似乎比与父亲的关系要好一些。然而,他们是否真的像今天所读经文教导的那样去祝福母亲,这仍是一个疑问。《箴言》30章11节中有一个有趣的细节:作者亚古珥同时使用了“咒诅”和“祝福”这两个词。亚古珥为何特意表述为“有人咒诅父亲,也不给母亲祝福”,而不是简单地说“有人咒诅父母”呢?我认为作者的用意在于传达这样一个信息:父母应当是受祝福的对象,而非受咒诅的对象。其中的教训显而易见:我们必须祝福父母,而不可咒诅他们。 《利未记》20章9节写道:“凡咒骂父母的,必被治死;他咒骂了父母,他的血要归到他身上。”《马太福音》15章4节(现代韩语译本)也说:“神吩咐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凡咒骂父母的,必被治死’”(参《马可福音》7:10)。由此可见,圣经将咒骂父母视为死罪。这凸显了神是何等渴望我们孝敬父母。我们必须孝敬父母,并且要奉耶稣的名祝福他们——切切实实地祝福他们。
我们通常认为父母应当祝福子女。例如,像《每天祝福你的孩子》(*Bless Your Child Once a Day*)这类书名就暗示了——我也深表赞同——父母每天祝福子女是一种美好且有价值的举动。然而,我想我们很少想到子女也应该每天祝福父母。既然圣经教导我们要“祝福逼迫你们的;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马书》12:14),那么我们理应祝福那些爱我们的父母,而不是咒诅他们。正如《路加福音》6章28节教导我们要“祝福那咒诅你们的”,即使父母咒诅我们,我们也必须祝福他们。
第三,我们不可自以为义。
前阵子,我在基督教青年会(YMCA)锻炼身体时,无意间听到旁边一男一女的谈话;他们的声音很大,我听得一清二楚。那名女子在交谈中频繁使用“F-word”(脏话),这让我感到很不舒服。我不禁纳闷她怎么能那样说话,心里暗想:“她的嘴真脏。”几天后,我在网上读新闻时,看到一篇关于一位NBA球员的报道——他是一位著名的虔诚基督徒,曾在前一年的西部决赛中说了“F-word”,但却得到了他母亲的谅解。随后,我在自己管理的Facebook页面——名为“牧师、受按立者、传道人和牧师师母”——分享了那篇网络新闻报道,并附文写道:“我们绝不可使用脏话,哪怕只是在心里。”然而,观察到我们这些信耶稣的基督徒也常像非信徒那样说“F-word”(脏话)及其他粗俗言语,我认为我们的内心和嘴唇都需要洁净。当然,这次讨论虽侧重于使用脏话的问题,但这并非我们所犯的唯一罪过。我想分享一段摘自韩国某教会《教导新人的五大原则》查经指南中的话:“……我们在心里犯了许多罪。圣经指出,仅仅心存淫念就构成了奸淫,而恨弟兄则等同于杀人。既是如此,我们在奸淫和杀人这两件事上又背负了多少罪责?我们的罪又是何等污秽丑陋?”(网络资料)。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向圣洁的神祷告时,常称自己为“这污秽丑陋的罪人”。即便你从未在向神祷告时承认自己是“这污秽丑陋的罪人”,你也肯定听过别人这样祷告。我们为何要以这种方式向神祷告呢?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0章12节:“有一代人,自以为清洁,却没有洗去自己的污秽”[(韩国现代译本)“有些人假装洁净,却不洗去自身的污秽”]。在你看来,什么样的人会认为自己是洁净的呢?当你想到那些“自以为洁净却不洗去自身污秽”的人时,脑海中浮现的是谁?难道你没有想到那些自称公义的法利赛人吗?今天经文(《箴言》30:12)中所描述的那些“自以为洁净”的人,指的正是像法利赛人那样自视公义的人。这类人有四个特征(据朴允善[Park
Yun-sun]所述):(1) 自以为义的人往往专注于外在的宗教仪式,却忽略了内心的光景(《马太福音》23:25–27); (2) 他们仅凭一两件善行就自视甚高,仿佛自己品行完美无瑕(路加福音
18:12);(3) 他们视他人不如自己,并对他人持歧视态度(第 11 节);(4) 由于自以为是,他们变得傲慢自大,未能完全信靠那位提供救赎的基督。你对这四个特征有何看法?
法利赛人——即耶稣时代的宗教领袖——所追求的义是“自以为义”。这里的“自以为义”是指试图依靠自身的宗教行为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态度。这就是“基于律法行为的义”。这种“自以为义”——或称“律法之义”——绝不能使人被神称为义(罗马书
3:20;加拉太书 2:16)。原因在于,人唯有通过信靠耶稣基督才能称义,而非依靠律法行为。因此,那些因信耶稣而称义的人,视自己的义为“污秽的衣裳”(以赛亚书
64:6)。耶稣所谈论的“义”,正是“神的义”(罗马书 3:21–22)。“神的义”是基于耶稣基督救赎的义。借着耶稣的宝血,神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并使我们从罪中得释放(使徒行传
13:38)。因此,我们既已借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之死蒙受罪的赦免,又借着祂的复活得称为义(罗马书 4:25),便唯独依靠那归算给我们的耶稣的义(罗马书 3:22)。
我们绝不可倚靠自己的义,而必须单单倚靠神的义——即耶稣的义。尽管我们内心那寻求自义的本性总是驱使我们夸耀自己、导致自我崇拜,但我们必须单单敬拜主并以主为荣,效法祂过一种无私爱与服侍的生活。这是因为耶稣为我们一切污秽丑陋的罪被钉十字架而死,并在三天后从坟墓中复活,使我们称义(罗马书 4:25)。
第四,我们不可骄傲。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0章13节(引自《当代韩语译本》):“有一种人,他们的眼目极其高傲狂妄”(“有一代人——噢,他们的眼目何等高傲!他们的眼皮抬得高高的”)。我们内心深处难道没有渴望受人尊崇的念头吗?每当想到这种本能,我便会想起圣经中的扫罗王。当然,提到扫罗王,人们往往会想到那句名言:“听命胜于献祭”(《撒母耳记上》15:22)。然而,若结合圣经的上下文来审视这段经文,我们会发现:在与亚玛力人交战时,扫罗奉命击杀他们并彻底毁灭其所有财物,不可留下任何东西(第3节);但他却违背了神的这一命令。而他违背命令的根源正是骄傲。这一点显而易见:即便在听了先知撒母耳的责备之后,扫罗非但没有为自己的罪真正悔改,反而提出了这样的请求:“我有罪了。但请你跟我回去,好让我敬拜耶和华你的神,并得着尊荣——至少在我的百姓领袖和以色列全会众面前”(第30节)。扫罗王因得罪神而受责备时,怎能还要求撒母耳在以色列领袖和百姓面前给他面子、尊荣他呢?
我认为,原因在于扫罗王——这位曾经谦卑到自视为微不足道的人(第17节)——已经变成了一个骄傲自大的人。我认为这种转变至少有两个原因:
(1) 从谦卑转变为傲慢的原因,在于凭眼见行事,而非凭信心行事。
我们往往凭肉眼所见而非凭信心行事。特别是在面对危机时,我们容易被局势的紧迫感裹挟,任由环境而非信心来主导我们的行动。扫罗王就是如此。根据《撒母耳记上》13章6节,当非利士人——其众如海边沙——在密抹安营时(5节),以色列人看到了局势的危急(6节);他们惊恐战兢(7节),纷纷离开扫罗(8节)并四处躲藏(6节)。扫罗王眼见百姓离散,又目睹非利士人在密抹集结的庞大军势(11节),便违背了神所颁布的命令(13、14节)。他没有等候撒母耳到来,便擅自向神献上燔祭和平安祭(9–10、12节)。扫罗王亲自向神献祭——这本是唯独祭司才能履行的职分——从而犯了罪。这种无视神圣献祭律法的行为,显明了扫罗王的不信与傲慢(朴允善语)。
(2) 谦卑转变为傲慢的原因,在于人专注于自己的荣耀,而非神的荣耀。
我们似乎经常窃取神的荣耀。特别是在可能获得赞誉的时刻,我们往往将荣耀归于自己,而不是归给神。扫罗王正是如此。他未能将荣耀归给神。在战胜亚玛力人之后,他非但没有荣耀神,反而为自己立了一座纪念碑(《撒母耳记上》15:12)。他怎能为自己立纪念碑呢?在赢得那场战争后,难道他不该为神筑一座坛吗?(参14:35)他为何行事如此愚昧?其根本原因在于他心中早已滋生的傲慢。因此,他寻求的是自己的荣耀,而非神的荣耀。令人震惊的是,尽管神在他违背命令的情况下仍赐予他胜利,扫罗却将荣耀归于自己,而不归于神。
今天的经文——《箴言》30章13节(引自《当代韩语译本》)——指出:“有些人眼目高傲,态度狂妄。”这里的“眼目高傲”指的是“高傲的眼”(6:17)或“傲慢的心”(21:4)。这类傲慢的人——即眼目高傲之辈——正是诗篇作者亚萨在《诗篇》73篇(第3节)中所描述的那些“享通的恶人”。他们以傲慢为项链(第6节),双眼因骄傲而凸出(第7节),言语狂妄,目中无人(第8节)。他们的狂妄甚至到了“口亵渎上天”的地步(第9节)。他们说:“神怎会知道呢?至高者真的知道地上发生的一切吗?”(第11节)。正如我们此前默想《箴言》29章8节时所见,该节经文的前半部分提到:“傲慢人煽动全城……”这里的“傲慢人”指的是那些既骄傲又易怒的人。这类既愤怒又骄傲的人会挑起事端,使全城陷入动荡(麦克阿瑟语)。
当我反思自己的骄傲时,我发现它的存在往往表现为:我拒绝听取那些爱我的成熟信徒的劝告,并且反感他们的责备。此外,我的骄傲甚至让我对那些出于爱心提出纠正的人心生怨恨。内心的狂妄使我藐视并拒绝真理的教导与责备的话语;它也使我极易听从世俗愚昧与诱惑的声音,而不愿聆听智慧的呼唤。正因如此,圣经警告说:“不要责备傲慢人,免得他恨你……”(9:8)。亲爱的弟兄姊妹,神憎恶骄傲(《箴言》6:16)。圣经指出,神不容忍眼目高傲、心里骄傲的人(诗篇 101:5),并且祂会使高傲的眼目降卑(诗篇 18:27)。我们必须谦卑;必须效法耶稣的谦卑。正如祂降卑自己来到世上,且来是为了服事人而非受人服事,我们也当谦卑地放下身段,过一种服事他人的生活。
第五,我们不可为了谋取私利而剥削他人。
你是否听说过“‘甲’方(强势一方)的剥削”这一说法?在韩国新闻中,我们常听到一个词叫“*gapjil*”(意指强势一方滥用权力)。在韩国的合同中,签约双方通常被标示为“甲”(甲方)和“乙”(乙方);“甲”通常是发包方,“乙”则是承接方。因此,“甲”往往掌握着更大的权力。合同条款往往有利于“甲”方,而“乙”方即便面对不公平的要求,也别无选择,只能顺从。“甲”方的这种专横行为被称为“*gapjil*”,意指那种傲慢自大、如同“甲”方掌权者一般的行径。这种傲慢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剥削”。所谓“‘甲’方的剥削”,是指处于“甲”方地位的人侵犯处于“乙”方地位者的权益——例如剥削其劳动力或克扣其应得的报酬。“甲”方往往通过剥削劳动力来压榨众多的“乙”方;他们不向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支付约定的报酬,从而在经济上对其实施剥削。
《圣经》在《诗篇》73篇6节中阐明了“强者剥削”这一概念。经文指出:“强暴像衣裳遮蔽他们”,这意味着恶人的每一个举动和言行都带有暴虐的特征——即压迫和剥削他人(朴允善)。然而,这种剥削行为并非仅限于恶人;《尼希米记》5章7至9节揭示了犹大的领袖们也曾对自己的同胞做出此类行径:“我深思熟虑后,斥责了那些领袖和官长,说:‘你们竟然剥削自己的弟兄!’随后,我召集了一次大会来处理这个问题,并对领袖和官长们说:‘我们竭尽全力帮助那些被卖给外邦人的同胞从被掳之地归来,而你们现在却试图出卖自己的弟兄——而且还是卖给同族的人。’他们哑口无言,无话可说。我继续说道:‘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你们应当敬畏神,行公义之事;否则,这会给我们的敌人——那些外邦人——留下嘲笑我们的把柄’” (《现代韩语译本》)。尼希米指出,百姓所面临的困境之所以加剧,正是因为领袖们在不公义地剥削他们。此外,他还强调了“手足之情”的缺失,指出这些人利用时局艰难之际放债,并奴役那些无力偿还债务者的子女。他还质问道,以这种方式生活是否会损害神在列国眼中的荣耀。“换言之,所有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他们缺乏敬畏神的心,也不惧怕神”(李东元)。请看《现代韩语译本》中的《箴言》30章14节:“有些人残酷地剥削贫穷困苦之人,只图谋自己的利益” [(《修订新韩语标准译本》)有一代人,他们的牙齿如剑,臼齿如刀,要吞灭地上的贫穷人和人间困苦者]。此处关于“门牙如长剑,臼齿如屠刀”的描述,是对残酷行径的一种诗意隐喻(朴允善)。换言之,这揭示了那些剥削贫穷与不幸之人的冷酷无情。这些人受贪婪驱使,对穷人毫无怜悯之心;相反,为了满足一己私利,他们残酷地剥削这些弱势群体。以色列王亚哈便是一个典型的圣经例证。在《列王纪上》第21章中,我们看到亚哈王如何觊觎忠臣拿八的葡萄园,并最终杀害了这位无辜者。另一个例子发生在先知以赛亚的时代,当时的以色列牧人(领袖)被贪婪吞噬,只顾谋取私利,一心只想填饱自己的肚腹。《当代韩语译本》在《以赛亚书》56章11节中这样描述他们:“他们是愚昧的牧人,像贪婪的狗一样不知满足,不择手段地追逐私利。”这些以色列牧人终日沉溺于享乐,饮酒作乐。他们贪图安逸(第10节),充满贪婪(第11节)。然而,他们缺乏属灵的洞察力,过着自私的生活(第11节)。他们只关心自己的事,沉湎于醉酒享乐之中(第11-12节)。
我们绝不可过那种只关注自身境况与利益的生活。因为正如《哥林多前书》13章5节所言:“爱不求自己的益处。”相反,我们应当寻求邻舍的益处,正如耶稣所吩咐的:“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章39节)。使徒保罗顺从耶稣的这一命令,爱他的邻舍;他时刻挂念以弗所教会信徒的福祉。在向以弗所教会长老作临别赠言时,保罗回顾了他在那里服事弟兄姊妹的三年时光,讲述了自己如何毫不保留地——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挨家挨户——教导他们一切有益之事(《使徒行传》20章20节)。为了他们的益处,他毫无保留地宣讲和教导的内容,正是“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第21节)。这正是使徒保罗的使命。他从主耶稣那里领受的使命,就是见证神恩典的福音。与完成这项使命相比,保罗并不看重自己的性命(第24节)。保罗也深爱着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根据《哥林多后书》11章9节,即使在与哥林多信徒同住期间缺乏必要资金时,他……他也没有给任何人添麻烦。他极其谨慎——反复费心——以确保自己不会成为他们的负担(第9节)。然而,尽管如此,保罗还是遭到了误解。具体来说,哥林多教会的一些成员——怀着狡诈的欺骗之心——声称保罗剥削了他们(12:16,《当代韩语译本》)。那一刻,保罗心里作何感想?他之所以如此小心翼翼地避免给他们增加负担,正是因为他爱哥林多的信徒;想到那些人竟用诡诈的谎言指控他剥削,他的内心该是何等沉重?我不禁想起赞美诗《谦卑事奉主》(第212首)第一节的歌词:“虽在谦卑事奉主时历经诸多试炼,哦,救主啊,请赐我力量,使我能坚忍承担。”我祈求我们能靠着主所赐的能力,在爱中谦卑地服侍邻舍,寻求他人的益处,而非自身的利益。
第六,我们不可心怀不满;必须警惕贪婪。
朋友们,世间任何的爱都无法使我们的心得到完全的满足。唯有在主那永恒的爱中,我们的心才能获得彻底的满足。请看《诗篇》90篇14节:“求你使我们早早饱得你的慈爱,好叫我们一生一世欢呼喜乐。”这是因为神已将对永恒的渴慕置于我们心中。请看《传道书》3章11节:“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他又将永恒(原文作“永生”或“永恒的意识”)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我们那渴慕永恒的心,唯有在主永恒的爱中才能得到满足。我们一切的充足皆源于神:“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哥林多后书》3章5节)。源于自身的满足感绝非圆满;因此,我们难免会重陷不满。而这种不满的心态所追逐的,终究是徒劳无益的事物(《传道书》5:10–11)。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0章15至16节:“蚂蟥有两个女儿,常说:‘给呀,给呀!’有三样不知足的,连同那不说‘够了’的共有四样:阴间、不生育的胎、喝水喝不足的地,以及不说‘够了’的火。”这里提到的“蚂蟥”、它的“两个女儿”、阴间、不生育的胎、水和火,都代表了那些不知满足的事物。事实上,圣经中反复三次使用了“不知足”或“不说‘够了’”这样的表述。简而言之,《箴言》作者想要表达的重点是,所有这些事物都揭示了贪婪的本质——一种不断索求更多、永不满足的欲望(朴允善)。例如,蚂蟥(一种环节动物)体长仅3至4厘米,却在身体两端长有吸盘;它附着在其他动物的肉体上吸血,据说会一直吸食,直到身体被撑得紧绷绷的(网络资料)。蚂蟥那两个名为“给呀,给呀”的“女儿”,象征着这种永无止境、贪得无厌的索取欲望(《信徒圣经注释》)。朴允善博士指出:阴间无休止地吞噬死者却从未填满;不生育的胎不断渴望受孕;大地吸收倾注其上的所有水分;而火则吞噬所提供的任何燃料,且燃烧得愈发猛烈(朴允善)。从蚂蟥及其两个女儿,到阴间、不生育的胎、贪得无厌的大地以及不说“够了”的火——这一切都代表了永不知足的事物;通过这些例子,圣经教导我们要高度警惕因贪婪而产生的那种永不满足的心态。
除了这些例子,《以西结书》16章28至29节还揭示了另一种形式的不知足:即“淫欲”。经文写道:“你与亚述人行淫,因为你不满足;事实上,即便与他们行淫之后,你仍不满足。你将淫行扩展到了商人之地——迦勒底,然而即便如此,你依然不满足”[(当代韩语译本)“因为你的情欲未得满足,你便与亚述人行淫;觉得仍不满足,你又与巴比伦人行淫——然而你始终未得满足”]。除了贪得无厌的情欲,圣经还指出人的眼目总不满足(箴言 27:20);换言之,眼目的贪婪是无止境的。人的眼目充满了情欲,不断引诱我们陷入罪中(彼得后书
2:14)。正因如此,马丁·劳埃德-琼斯博士(Dr. Martyn Lloyd-Jones)在其著作《属灵的忧郁》(*Spiritual
Depression*)中,针对约伯记 31:1 节——“我与我的眼目立约,不以情欲的目光注视年轻女子”——阐述道:“问题出在你的眼目上。当你注视某物时,你的心也会随之而去……如果有事物诱惑你,切勿注视它!……不要让你的眼目贪恋万物,不要让它们偏离正视前方的目光……要与你的眼目立约,定睛向前。只专注于神所指引的方向——即圣洁与天国——并勇往直前。”朋友们,若我们心中存有贪婪,这种贪婪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人的贪婪永无止境。正如流入海中的水永远无法填满大海(传道书 1:7),人的贪婪似乎也无穷无尽。我们在这虚空的世界中追逐各种事物,试图满足那无止境的贪婪,然而最终却发现自己并未得到满足。试想《传道书》的作者所罗门王;根据传道书 2:10,凡他眼目所喜悦的,他未曾拒绝;凡能给内心带来喜乐的,他未曾克制。他亲身经历并享受了眼目与内心所渴望的一切,并将这一切视为自己一切劳碌所得的报偿(2:10)。然而,他坦言道:“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第11节)。
当贪婪盘踞在我们内心时,我们便会像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那样,因不满而陷入抱怨和发牢骚的罪中。不满驱使我们去抱怨。我们为何不满且动辄抱怨?根源就在于贪婪。贪婪既可怕又危险,且对我们有害。我们之所以沦为这种愚蠢且具有破坏性的贪婪的牺牲品,是因为缺乏一颗知足的心——即无法珍惜自己已拥有的一切。这也是因为,尽管我们在理智上明白“赤身而来,赤身而去”的真理,却未能将这一现实真正铭刻于心。结果,贪婪之人受私欲驱使,爱财并一心想发财(提摩太前书 6:6-10)。在此过程中,他们往往与人引发冲突(箴言
28:25)。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必须单单在主里寻求满足来度过一生。生命的真正益处与意义,在于藉着信靠耶稣走上救恩之路,并单单在祂里面获得满足。在我们这如影般短暂的生命旅程中,唯有耶稣能满足我们的灵魂。这是因为我们的灵魂渴望永恒;因此,唯有永恒的耶稣能真正满足它。
最后,第七点是:我们不可嘲笑或轻视父母,而应顺服他们。
我最近读到一篇题为《看着年迈父母的面容时,人们常有的六种遗憾》的网络文章,内容包括:(1)
说出伤害他们感情的话;(2)
对他们态度冷漠;(3) 未能恰当地表达关爱;(4) 陪伴时间不足;(5) 未能提供经济支持;以及 (6) 疏于提前关注他们的健康。随着父母日渐衰老,我们目睹他们饱受各种疾病的折磨。而在这一切之中,我们也见证了父母彼此关爱、相濡以沫的深情。有时,当我们看着父母在生死边缘挣扎徘徊,身为子女的我们会不禁流下自责的泪水。然而,我们也必须面对那残酷的现实。我们真的能够毫无遗憾地放手,送别挚爱的父母吗?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0章17节:“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朋友们,孩子“戏笑”父亲是什么意思呢?根据Naver词典,“戏笑”(mock)一词的定义是“在嘲笑或看不起某人的同时取笑他们”。在希伯来语原文中,这个词指的是那种带有贬低意味的嘲笑或戏弄(DBL希伯来语词典)。《箴言》17章5节中提到的“戏笑穷人”就是一个例子。圣经指出,戏笑穷人就是藐视那位造他们的主(第5节)。那么,孩子会如何戏笑父亲呢?当然,孩子可能会用贬低的话语来戏笑父亲——也就是说,说出一些轻视父亲价值的话。然而,我认为“戏笑”并不仅仅局限于言语。我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以赛亚书》37章22节记载了神借着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预言:“耶和华论他这样说:‘锡安的处女藐视你,戏笑你;耶路撒冷的女子向你摇头。’”这段经文记录了犹大百姓将藐视并戏笑亚述王的预言。经文后半部分提到“耶路撒冷的女子向你摇头”,这表明孩子可以通过向父亲摇头来戏笑他。例如,如果父亲正在说话时,孩子转身摇头走开,这就是一种明显的非语言形式的不敬与藐视。那么,孩子为何会以这种方式戏笑父亲呢?这是因为孩子没有尊敬父亲。圣经明确命令我们要“当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12;《申命记》5:16;《马太福音》19:19;《以弗所书》6:1–2);戏笑父亲的孩子无视这一命令,因而以不敬、藐视和嘲笑的态度对待父亲。具体来说,一个嘲笑父亲的愚妄孩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缺乏对神的敬畏(利未记 19:32),也未能孝敬父亲。由于这种愚妄的孩子不敬畏神,他们也就不敬畏自己在世上的父亲,从而轻视并嘲笑他(参玛拉基书
1:6)。
那么,为什么孩子们不喜欢听从母亲的话呢?为什么他们会轻视母亲呢?原因当然是骄傲。当我们骄傲时,我们就会违背并无视神的话语;结果,我们便轻视母亲,拒绝听从她。此外,当孩子缺乏智慧(箴言 11:12)——也就是愚妄(箴言
23:9)——的时候,他们就会轻视并看不起母亲,拒绝听从她的话。这种狂傲愚妄的孩子不敬畏神的话语,反而藐视它(箴言
13:13);因此,他们因不孝敬或不听从母亲而违背了神的话语。圣经宣告,那些拒绝听从父母、反而嘲笑并轻视父母的孩子,必会遭受报应。那报应是什么呢?让我们再看一遍今天的经文——箴言
30:17:“嘲笑父亲、不听从母亲的眼睛,必被谷中的乌鸦啄出来,被秃鹰吃掉。”你能想象这幅画面吗?你能想象空中的飞鸟啄食尸体的情景吗?你能想象乌鸦或秃鹰在空中盘旋,发现尸体后俯冲而下,啄食其血肉的样子吗?当我们想到这一幕时,必须意识到,对于那些拒绝孝敬或听从父母——反而轻视、嘲笑并藐视他们——的孩子来说,其结局是何等可怕。
箴言 23:22 告诉我们:“要听从那赐你生命的父亲,不可轻视年迈的母亲”(现代韩语译本)。我们绝不可轻视、嘲笑或藐视父母;相反,我们应当孝敬并听从他们。这是神的命令(出埃及记 20:12;申命记 5:16;马太福音
19:19;马可福音
10:19;以弗所书 6:2)。我祈愿我们都能顺服神这一命令,从而既讨天父的喜悦,也让父母欢心。
现在,我要结束这段关于神话语的默想。亲爱的弟兄姊妹,作为信靠耶稣的基督徒,我们必须清楚明白自己当做什么、不当做什么。根据《箴言》30章10至17节的经文,我们学习了七件必须避免的事:(1) 不可毁谤或批评他人(第10节);(2) 不可咒诅他人(第11节);(3) 不可自以为纯洁或公义(第12节);(4) 不可狂傲(第13节);(5) 不可剥削他人以谋取私利(第14节);(6) 不可心怀不满——必须防备贪婪(第15-16节);以及 (7) 不可嘲笑或藐视父母,而要顺服他们(第17节)。愿我们都能顺服这些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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