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神算为义之人的幸福 (1)
[罗马书 4:1–8]
你听说过“幸福指数”(HQ)吗?据说它的计算公式是:HQ
= (GQ × AQ) / BQ。其中,“GQ”代表感恩指数(Gratitude Quotient),“AQ”代表成就指数(Achievement
Quotient),“BQ”代表抱怨指数(Blame Quotient)。你可能还记得新闻报道中提到的:1998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对54个国家的幸福指数进行了测量;孟加拉国排名第一,而韩国排名第23位——这一结果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后来,英国心理学家罗斯韦尔(Rothwell)和生活教练科恩(Cohen)开发并于2002年发布了一套“幸福公式”(或称幸福指数),该公式也将孟加拉国列为榜首。经济学家莱亚德(Layard)指出了两个因素,解释了为何贫穷国家往往在幸福度排名中名列前茅:首先,人们往往会过快地适应生活条件的改善;其次是相对收入水平。罗斯韦尔和科恩还提出了以下获得幸福的方法:第一,投入时间陪伴家人、朋友和自己;第二,追求兴趣和爱好;第三,建立亲密的人际关系;第四,结识新朋友,走出常规生活;第五,专注于当下,而不是纠结于过去或未来;第六,锻炼身体与充分休息;第七,在设定可实现目标的同时,始终尽力而为。还有一本关于这一主题的书,名为《提升你的幸福指数》(作者:斯特凡·波尔克/Stefan
Polke)。该书通过几个关键因素探讨了幸福:过去、价值观、工作、人际关系、目标和财富。尽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观,并以各自的方式解读生活经历,但书中指出,幸福的人拥有共同的行为模式和核心特质。通过幸福人士的故事,该书揭示了幸福的真谛以及如何过上充满幸福的生活。以下是世界上最幸福之人的七个故事:(1)过去:过去总是存在于当下;幸福的人坦然面对过去,并积极地接纳它。(2)价值观:幸福的人发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并为实现这些价值观而生活。 (3) 工作:快乐的人清楚自己的工作是什么,并能从中取得最佳成果。(4)
人际关系:快乐的人有能力与家人、朋友及伴侣维持和谐稳固的关系。(5) 目标:快乐的人会设定目标,并准备好去实现它们。(6) 财富:快乐的人对金钱和权力持有清晰的看法。(7)
快乐的秘诀:快乐的人总是能给他人带来快乐(来源:网络)。
上个主日,我们研读了《罗马书》3章19至31节,了解到我们得称为义并非靠律法之工,而是因信耶稣的作为——祂被钉十字架并流血,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既已领受了使徒保罗的教导——即我们得称为义完全是出于恩典、完全是因为耶稣、完全是借着信心——我们现在来看看今日经文(《罗马书》4章1至3节)中提到的“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榜样。保罗在写给罗马圣徒的信中,以亚伯拉罕为例,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真理:人得称为义不是靠律法之工,而是单单因信耶稣基督。保罗为何以亚伯拉罕为例?这是因为罗马圣徒中的犹太信徒以亚伯拉罕为荣,并尊他为“按肉体说”的祖先(第1节)。在第1至3节中,保罗传达给罗马圣徒——特别是犹太信徒——的信息很简单:亚伯拉罕是因信(而非因行为)得称为义的。请看第3节:“经上是怎么说的呢?‘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此处,使徒保罗引用了经文——具体来说是《创世记》15章6节。既然经文指出亚伯拉罕因信神而被算为义,那么他所相信的神的具体应许是什么呢?这应许记载在《创世记》15章5节,当时神领亚伯拉罕到外面,说:“向天观看,数算众星——如果你真能数得过来的话……你的后裔也将如此。”亚伯拉罕是因信神的应许而得称为义的;他绝非因行为得称为义(第2节)。如果亚伯拉罕是因行为得称为义,他确实有理由夸口。然而,在今天这段经文的第2节中,使徒保罗明确指出,亚伯拉罕在神面前绝无任何可夸之处。保罗以亚伯拉罕为例,在第4和第5节中通过对比“做工的人”与“不做工的人”,进一步阐明了“称义”的概念。他指出,正如工人视工资为应得的报酬而非恩典的赏赐,那些认为自己因律法之工而称义的人,也将这种称义视为理所当然的权利,而非神恩典的作为。相比之下,保罗解释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即那些未曾做工、既无功德也无资格的不虔诚罪人——深知自己得称为义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使徒保罗告诉罗马的圣徒(特别是犹太信徒):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之所以被神称为义,仅仅是因为他相信神的应许,而并非因为他做了什么工。换言之,神将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义,而不是将他的行为算为义(第5节)。因此,正如保罗在《罗马书》3章27节所言,亚伯拉罕绝无任何可夸之处;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夸口的余地。既然我们绝不可能靠人的行为称义,我们也便无任何可夸之处。在这一阐述之后,保罗在今天经文的第6节中,引用大卫在《诗篇》32篇1至2节的话语,向罗马的圣徒论述了那种“不靠行为而蒙神算为义”之人的福分。
你认为谁是真正快乐的人?《伦敦时报》曾针对英国民众进行了一项调查,旨在找出世界上最快乐的人。然而,结果出人意料。入选的前四名竟然都是过着平凡生活的普通人。第一名是一个刚在沙滩上堆好宏伟沙堡的孩子;第二名是一位给婴儿洗完澡后凝视着孩子清澈双眼的母亲;第三名是一位完成精美工艺品后拍去手上灰尘的艺术家;第四名则是一位通过手术挽救了垂死生命的医生。这些最快乐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巨贾、贵族或政客。文章作者评论道:“快乐是赐予那些成就了有意义之事的人的珍贵礼物;它绝不会降临在那些只知坐等的人身上”(网络资料)。你对此有何看法?你认为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是谁呢?
在今天的经文中,使徒保罗宣告说,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是那个“未曾做工、毫无功德”的罪人——即单单因着神的恩典,借着信靠耶稣基督而被神算为义的人。保罗在第6节中将此描述为“神不按着行为算为义之人的福分”。那么,这种你我所经历的快乐——即在没有任何自身功德的情况下被神算为义——究竟具有怎样的本质呢?请看《罗马书》4章7至8节:“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简而言之,我们的快乐在于我们所有的罪都已蒙赦免。在耶稣基督里,我们蒙赦免的是什么样的罪呢?在耶稣基督里,我们所有的罪都得到了赦免:包括每一次公开的悖逆与无法无天之举 [“不法之事”(第7节)];每一次因软弱而犯下的罪——即偏离神旨意之标准的行为 [“罪”(第7节)];以及每一次背离公义生命正道的道德过犯
[“罪”(第8节)](朴允善)。我们不仅蒙了赦免,而且所有的罪都已被除掉
[“蒙赦免”(第7节)] 并被遮盖 [第7节];此外,神已将它们涂抹,不再将其归算在我们身上 [“不归算罪”(第8节)]。借着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我们所有的罪都已被除掉并遮盖。神已涂抹了我们的每一项罪。借着耶稣——我们的以马内利——那如涌流泉水般的宝血,我们已洗净了一切罪污(参《圣诗》第190首)。
因此,今日的经文教导我们:我们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你真的快乐吗?我们——这群曾经不敬虔、未行义事的罪人(第5节)——如今单单因信,借着神绝对的恩典与耶稣十字架的功劳,已被称为义。让我们切记:那罪已被耶稣如泉水般的宝血完全洗净的我们,正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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