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得上那至大恩赐的生活 (1)
[罗马书 6:1–11]
上个主日,我们研读了《罗马书》5章12至21节,领受了神赐予我们的至大恩赐:永生。要领受这永生的恩赐,我们必须信靠耶稣基督。凡心里相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口里承认耶稣为主的人,就必得救(罗马书
10:9),并且不仅在来世,就是在今生也能享受这至大的恩赐——永生。如果你们当中有人尚未领受这永生的福分,我祈愿你们今天就能领受。我希望你们相信这一事实:耶稣为赦免你们一切的罪而被钉十字架并受死。此外,我希望你们相信,那位为使你们称义而死的耶稣,已经从坟墓中复活了(4:25)。对于所有信靠耶稣基督之死与复活的人,神都赐予永生——这是世上任何事物都无法换取的至大恩赐。
对于那些已经因信耶稣基督而领受了这永生福分的人,请回想我们上个主日所学的:这福分不仅仅是为了来世,也是我们在世生活期间——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享受的。你是否真正享受着永生的福分?当你生活在这个如旷野般的世界时,你是否体验到了——哪怕只是部分地体验到了——那属于天国的永生?你是否享受着因内住圣灵的成圣工作,使品格变得更像耶稣的福分?你是否享受着那作为圣灵果子的爱的恩赐?当你爱神并爱邻舍时,你是否体验到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天国里那种充满爱的生活?此外,当你生活在这个缺乏平安的世界时,你是否享受着神的平安——一种世人无法给予的平安?我们之所以能在世上享受这些永生的福分(哪怕只是部分地享受),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5:15)。那么,当我们更深地领悟神的这份恩典时,应当如何生活呢?
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6章1至11节——中,圣经教导了作为永生这一至高恩赐的领受者,我们应当如何生活;它向我们展示了怎样的人生才配得上这份恩赐。
首先,圣经教导说,配得上永生恩赐的人生,是一种视自己“向罪死”的生活。
“向罪死”的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向罪死,意味着不再停留在罪中。请看今天经文中的《罗马书》6章1节:“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这里关于“向罪死的人不再停留在罪中”的教导,暗示了罪不再在“死”的权势范围内作王(5:21)。所谓“罪不在死中作王”,是指罪无法再辖制那些已得着永生的人(6:14)。如今,对于我们这些领受了永生恩赐的人来说,罪和死都无法再辖制我们(6:9)。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创世记》4章7节的话语。当神悦纳了亚伯的供物却拒绝了该隐的供物时(4-5节),该隐便“大大发怒,变了脸色”(6节);神随即对他说:“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7节)。然而众所周知,结果该隐未能制伏罪,反而杀害了自己的弟弟亚伯(8节)。这种无法制伏罪的生活,恰恰反映了我们在信耶稣之前的光景。换言之,在信耶稣之前,罪统治并主宰着我们的生活;罪作了王。因此,正如我们此前默想过的《罗马书》3章9节经文所述,我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并且没有“行善”(3:12)。诚然,我们曾无力行出那令良善的神所喜悦的善事。然而,一旦我们信靠耶稣、得称为义并开始享受永生的福分,罪便不再辖制我们了。罪不仅不再在死亡中作王,而且也失去了作王的能力。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已经向罪死了(6:2)。换言之——正如今日经文第6节所宣告的——由于“我们的旧人与耶稣同钉十字架”且我们已向罪死,罪便无法再在死亡中作王,也无法再辖制我们。我们如何确知自己已真正向罪死了呢?要判断一个人是否已死,只需看看尸体便知。参加葬礼的人,绝不会看着棺木中冰冷的遗体却声称那人还活着。当我们注视棺木中的尸体时,便会确认那人已断气身亡。同样地,当我们凭信心仰望耶稣的死——祂在约两千年前为赎我们的罪死于十字架上——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我们也已向罪死了。换言之,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与流血,正是我们向罪已死的明证。在今日经文的第3和第4节中,保罗对此作了描述,指出信徒是“受洗归入祂的死”(3、4节)并“与祂一同埋葬”(4节)的。简而言之,这些表达方式象征了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与基督联合”这一概念或许难以理解,但其含义在于:由于耶稣在十字架上“一次性地”死了(10节),我们的“旧人”也随之进入了祂的死并一同死去。换句话说,耶稣的死构成了我们向罪的死。因此,我们与罪的关系已被切断,正如死亡所带来的结果一般(朴允善)。因此,使徒保罗在致罗马圣徒的信中,于第6和第7节明确宣告:“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失效,好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那已经死了的人,已脱离了罪,并被称为义了。”
我们的“旧我”——也就是信耶稣之前的我们,那个属于肉体、顺从肉体欲望犯罪的我们——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一刻就死了。因此,罪和死都不能再辖制我们,也不能再控制我们;它们根本不可能做到。换句话说,与耶稣在十字架上同死的信徒不再是罪的奴隶,因为他们的旧我已经死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藉着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从罪中得释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唱赞美诗,比如第202首:(第一节)“你愿从罪的重担中得释放吗?宝血里有能力,宝血里有能力;你愿战胜邪恶吗?宝血里有能力”;(副歌)“羔羊宝血里有能力,有能力,行奇事的能力。”既然我们已经藉着主的宝血从罪中得释放,为什么我们仍然犯罪呢?既然我们已经藉着与耶稣的死联合,向罪死了,为什么我们仍然犯罪呢?要用使徒保罗的神学来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已经”和“尚未”的概念来理解——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得救,但仍在等候未来的救恩。换句话说,虽然我们已经藉着信耶稣获得了救恩,但这救恩的完全实现要等到祂的第二次降临。当耶稣再来时,我们将立刻被改变,披戴荣耀的身体。那时,我们将拥有荣耀的、属灵大能的身体——这身体不会犯罪,甚至完全没有罪的概念。然而,在那日到来之前,我们必须继续与罪争战,因为我们生活在教会时代——介于“已经”和“尚未”之间的时期。这就是为什么教会既被称为得胜的教会,也被称为战斗的教会。
那么,我们该如何参与这场属灵争战呢?首先,我们不可忘记神的恩典。换句话说,我们不可忘记神赐予我们——不敬虔的人、罪人、神的仇敌,我们没有任何功德或资格——的恩典,祂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赐给我们永生的祝福。当我们参与属灵争战时,我们必须不断深入地探究神的恩典。其次,我们不可忘记耶稣的恩典。耶稣顺服至死,为要拯救我们;祂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宝血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我们因信称义,与神和好,并享有称祂为“阿爸,父”并与祂相交的特权。因此,我们不可忘记耶稣十字架的恩典。第三,我们必须确保神和耶稣的恩典不会白白流逝。正如今天经文——罗马书6:1-2——所说,为了避免神的恩典落空,我们不可继续活在罪中,因为我们是已经向罪死了的人。尤其要谨慎,不要误解罗马书5:20(上周日读过)的经文:“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显多了。”我们不可错误地认为,犯更多的罪就能使我们从神那里得到更大的恩典。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是愚昧的。因此,使徒保罗在第2节中郑重宣告:“断乎不可!”我们怎能指望继续活在罪中,却指望得到更多的恩典呢?真正明白神和耶稣的恩典的信徒,会努力过一种远离罪的生活,确保神的恩典不会落空。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相反,我们活出信心的生命,视自己为向罪死了的人。尤其当我们与耶稣一同死在十字架上时,我们绝不容许罪辖制我们。我们必须靠着圣灵的工作,胜过罪。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不要忘记,我们已经向罪死了。让我们宣告:“我向罪如同死了一般。”让我们牢记,既然我们已经向罪死了,罪就不能再辖制我们。即使我们屈服于试探而犯罪,也要凭着信心仰望那被钉十字架、为我们而死的耶稣,并记住我们已经向罪死了。让我们远离罪,活出“像死人一样安静”的样式——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向罪本身死了。即使罪像咆哮的狮子一样逼近,想要吞噬我们,也要靠着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的大能,与罪争战,得胜。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得胜了,我们也能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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