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神悦纳的完美敬拜
[诗篇 51篇]
约翰·欧文牧师(Rev.
John Owen)在其著作《罪与试探》(*Sin and Temptation*)一书中指出,罪以四种方式与神为敌:(1) 罪通过挑动肉体的情欲来对抗神(加拉太书 5:17)。我们的内心潜藏着行恶的隐秘倾向,有一种惯性去犯错。撒但利用肉体的情欲与罪同谋,煽动邪恶的火焰。(2)
罪通过引发冲突与争战来对抗神(罗马书 7:23;雅各书 4:1;彼得前书 2:11)。这种冲突包含三个要素:首先是拒绝恩典;其次是对灵魂的攻击以夺取控制权;第三是扰乱情绪。(3) 罪通过掳掠灵魂来对抗神(罗马书 7:23)。“被罪掳掠”这一概念包含四层含义:首先,罪的力量巨大,像对待奴隶一样捆绑我们;其次,罪通过反复的试探与得逞来掳获我们;第三,这种被辖制的状态极其悲惨;第四,这种“被掳”的状态特指信徒而言。未曾重生的人,绝不会被“罪的律”所掳掠。(4)
罪通过逐渐将人推向疯狂来对抗神(传道书 9:3)。撒但将微小的火星煽动成熊熊烈火。撒但利用我们过去的犯罪经历,诱使我们犯下更多、甚至更严重的罪。
为何当我们犯了罪,且罪行因神话语的显明而暴露时,我们却未能感受到自己过犯的痛苦?为何我们缺乏对罪之严重性的深刻认识?原因有二:首先,我们的灵变得麻木,因为我们爱世界、珍视世界胜过爱神。其次,我们怀有自以为义的心态。这种自以为义的态度是:(1) 虚假的;(2) 一种狂妄的行为,自认比神更有智慧;(3) 一种有罪的行径,否认神话语的权柄;(4) 一种亵渎基督宝血的罪。在诗篇51篇19节中,诗人大卫告白道:“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燔祭和全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的坛上。”“你必喜爱全燔祭”这句话教导我们,必须献上那种令神喜悦的、完全且全心的敬拜。我们该如何做到这一点呢?我们必须明白神在敬拜中对我们的期望。因此,我们要聚焦于今天的经文,思想神对我们的一两项要求,以便我们能献上真正令祂喜悦的敬拜。我恳切祈祷,借此过程,我们都能成为真正的敬拜者,献上那令神喜悦的完全敬拜。首先,神所期望于我们的是“内心的诚实”。
请看诗篇51篇6节:“看哪,你所喜爱的是内心的诚实;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上周三,我们在默想诗篇50篇时,探讨了“虚伪”这一主题。当时我们也简要谈到了大卫的虚伪。大卫曾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他打发乌利亚回家去见拔示巴(他曾与拔示巴行淫);当忠诚的乌利亚拒绝回家时,大卫便与将军约押合谋,借外邦人的刀杀害了这位忠心的士兵。神差遣先知拿单去揭露大卫的罪行——大卫本一直试图掩盖这一切。神对他说:“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在日光之下报应你”(撒母耳记下12:12)。我们或许会在暗中犯罪,但那位圣洁的神,正是要在众人面前显露我们罪行的一位。
那么,当神显露我们在暗中所犯的罪时,我们该当如何?我们必须怀着诚实的心悔改认罪。
(1) 我们必须承认自己的罪。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3至4节:“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惟独向你——犯罪,行了你眼中看为恶的事……”再看《撒母耳记下》12章13节:“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大卫向指出他罪行的先知拿单承认并陈述了自己的罪。他开始从神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罪。因此,他的告白是:“我行了你眼中看为恶的事。”换言之,大卫承认道:“主啊,我在你眼中行了恶事。”这容易做到吗?我相信绝非易事。因为当神显明我们所犯的罪时,向神认罪往往比向人认罪更难。大卫犯了什么罪呢?我们可能会想到违背十诫的行为:杀人(第六诫)、奸淫(第七诫)、偷窃(第八诫)、作假见证(第九诫)或贪婪(第十诫)。关于这一点,先知拿单指出了大卫的罪:“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撒母耳记下》12章9节)。简而言之,大卫的罪可被描述为“藐视神”(第10节)。然而,大卫并未止步于此;他进一步看清了自己罪孽的本质。于是,在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5节——中,大卫告白道:“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大卫意识到,他的整个存在从一开始就已被罪玷污。他看清了自己罪恶根深蒂固的本质。这也是神的恩典。神赐予大卫智慧(第6节),使他能洞察自己灵魂深处的真实光景(朴允善)。
(2) 我们必须寻求神的怜悯与恩慈。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1节:“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当我们犯罪后进行认罪时,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主那永不止息的爱与怜悯。因为若没有神那永不止息的爱与怜悯,我们便无法获得罪的赦免。因此,我们必须像大卫那样恳求道:“神啊,求你怜恤我。”
(3) 我们必须恳求神洗净我们的罪。
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2节和7节:“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第2节);“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第7节)。悔改有两种类型:律法主义式的悔改和福音式的悔改(朴允善语)。律法主义式的悔改,是因惧怕罪的刑罚而非因罪本身而向神献上的祷告。然而,福音式的悔改并非源于对刑罚的担忧,而是源于对过犯后果的痛心——即因犯罪而遮蔽了神的荣耀,给了主的仇敌亵渎神的机会(《撒母耳记下》12:14),并导致自己与神隔绝。大卫向神献上的是一种植根于福音的悔改。他所使用的言辞——如“涂抹我的过犯”、“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以及“洁除我的罪”——表明他并非祈求神免除先知拿单所宣告的刑罚(《撒母耳记下》12:11–14),而是恳求神洗净那导致他与神交通断绝的污秽(朴允善语)。
我们必须以诚实的心向神认罪,并真正悔改。据报道,一位大型教会的牧师最近向会众作了如下告白:“我犯了奸淫罪,从而在神面前违背了第七诫……”他含泪说道:“过去两个月里,我一直处于一种犹如行尸走肉般的状态。”他进一步坦承:“我们的主曾赦免大卫的奸淫罪,也赦免了那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如今祂也赦免了我的罪。然而,尽管我已蒙神赦免,但一想到会众所承受的被背叛感以及我给他们带来的沉重负担,我便感到难以承受。”
其次,神所渴望的是我们拥有“忧伤的灵”。
请看《诗篇》51篇17节:“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这里所说的“忧伤的灵”是指什么呢?就是“忧伤痛悔的心”。它指的是一种心态的转变:人灵里的刚硬与骄傲被打破,从而认识到除了神以外,无人能带来救恩(朴允善)。因此,大卫怀着忧伤的灵向神恳求:“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第14节)。忧伤的灵体现了信徒在悔改时的一种状态:视自己的行为极其污秽不堪。这样的人不再自视甚高(朴允善)。从那时起,虚伪便不再存在于他身上。正因如此,大卫说:“你本不喜爱祭物,若我献上,你就喜悦;燔祭你也不喜悦”(第16节)。他已明白,神并不渴望那种伴随着宗教虚伪的敬拜。他承认一个真理:神不喜悦那种一边掩盖罪恶、缺乏真诚悔改,一边却例行公事般进行的敬拜。大卫不再倚靠自己,而是带着恳求来到神面前,深信唯有神能拯救他。那么,当大卫谦卑恳求并全然倚靠神时,他作了怎样的祷告呢?(1)
大卫恳求造物主神在他里面造清洁的心,并使他里面有重新正直的灵。
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10节:“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大卫渴望不再犯罪,并意识到实现这一点的唯一途径是让内心获得重造,因此他向神发出恳求。在此过程中,他祈求神“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也就是说,他祈求一颗坚定信靠主的心(朴允善)。
(2) 大卫恳求神的同在。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11节:“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大卫祈求自己不与神隔绝(朴允善)。
(3) 大卫恳求神赐予恢复。
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12节:“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他寻求的是哪种恢复呢?
(a) 首先,是救恩之乐的恢复(第12节)。
罪会夺去我们的喜乐或欢欣。换言之,当我们违背神的诫命并犯罪时,我们会受内疚感的折磨,从而失去神所赐的真正喜乐。因此,大卫在悔改后,求神恢复祂救恩的喜乐。(b)
大卫寻求的第二种恢复是事奉的恢复。
请看《诗篇》51篇13节:“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你。”大卫在悔改并领受神的恩典后,立志带领他人归向神(朴允善)。
(c) 最后,大卫寻求的第三种恢复是赞美(敬拜)的恢复。
请看今天的经文——《诗篇》51篇14至15节:“……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诚然,最关键的恢复之一,无疑就是敬拜与赞美的恢复。
我最近读到一篇文章,谈及某大型教会牧师违犯第七诫的事件;文中写道:“在这个时代,神对我们有什么要求呢?绝非宏伟的教堂建筑、精良的培训项目、盛大的活动或才华横溢的人才。神所寻求的是我们一颗忧伤痛悔的心。神不打盹也不睡觉,时刻等待着那些离开父怀抱的浪子悔改归来”(网络资料)。神所渴望的,是我们带着忧伤痛悔的心在祂面前悔改。
若要献上蒙神喜悦的完全敬拜,我们必须明白神对我们的期望。这正是“内心的诚实”与“忧伤痛悔的心”。我们必须怀着诚实的心悔改罪恶;此外,更要以痛悔的灵切切寻求神。我们必须祈求神使我们内心有坚定的灵,并祈求神的同在与复兴;同时也当祈求神恢复我们救恩的喜乐、事奉的灵,以及赞美敬拜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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