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的人际关系
[箴言 3:27–35]
你与他人的关系如何?请花点时间反思一下。想想那些与你关系融洽的人,谁浮现在你的脑海中?现在,再想想那些与你关系紧张或相处困难的人,又是谁浮现在脑海中?前阵子,一位信徒分享了自己与其他教会成员之间艰难的人际关系;从那时起,我开始在个人的
Cyworld 主页上偶尔发布关于人际关系的文章。重读我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写的一篇题为《接纳》的文章,我依然深有感触:我们身边确实有一些难以接纳的人——他们让我们的生活变得艰难,伤害我们的心,给我们带来痛苦。我们该如何处理与这些人的关系呢?圣经教导我们要接纳他们。这怎么可能呢?我相信答案就在《罗马书》15章7节:“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了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当我们意识到主是如何接纳像我们这样的罪人时,我们便能接纳那些曾得罪我们的人。归根结底,随着我们与神关系的成长——即认识神也认识自己——并加深对神恩典与爱的理解(神在耶稣基督里接纳了像我这样的“罪魁”),我们便有能力接纳甚至爱我们的仇敌。
在今天的经文(箴言 3:27–31)中,作者所罗门王五次发出了“不可”的命令(第 27、28、29、30 和 31 节)。这五节经文教导了智慧人应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我们可以将这些经文归纳为三组(沃尔沃德/Walvoord)。这三组经文为我们建立人际关系提供了三个原则。在今天反思这三个原则之际,我祈愿我们能领受神的教导,将其明智地应用于生活中,并将荣耀归给祂。
关于智慧人的人际关系,第一个原则是:对于当得善待的人,我们不可吝于施予善意。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27至28节:“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手若有资财,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我曾读过教会一位执事发来的邮件,其中提到人在面对死亡时通常会有三种遗憾。第一种遗憾是未能给予他人足够的帮助:“无论贫富,人在临终时都会想:‘我本可以活得更慷慨一些……’他们意识到自己费尽心机积攒并紧紧抓住的那些东西其实微不足道,于是不禁自问:‘我为什么不多分享、多给予呢?为什么没有过一种慷慨大方的生活呢?’他们感到自己活得愚昧,而这便成了他们最大的遗憾”(网络资料)。你对此有何感想?此刻的你,心中是否也怀有类似的遗憾?已故的张基吕(Jang
Gi-ryeo)博士——常被称为“韩国的史怀哲”——将毕生精力奉献给主和邻舍,活出了“活祭”的生命;他于1995年12月25日圣诞节凌晨1点45分左右去世,安息在神的怀抱中,享年85岁。当时,韩国媒体盛赞他为“活着的、微小的耶稣”。他信守作为医生的誓言,立志为“那些至死未曾见过医生的人”服务,一生都在关怀贫困者、被遗弃者和边缘群体。无论是在平壤还是釜山,贫困患者都可以随时去他所在的医院找他看病。尽管他最初打算将釜山福音医院(Busan
Gospel Hospital)作为免费医疗机构运营,但因经济拮据不得不改为收费模式;然而,他经常留着后门不锁,让身无分文的患者可以悄悄离开而不必付费——这往往令医院工作人员感到惊愕不已。简而言之,已故的张基吕博士度过了不断给予的一生。这是多么美好的人生啊!难道你不想过这样的人生吗?在今天《箴言》3章27至28节的经文中,所罗门王教导我们:如果我们有能力行善,就应当慷慨解囊——毫不保留地——去帮助那些急需援助且理应得到帮助的人。换言之,作为拥有丰足资源的人,我们有责任去援助那些陷入绝境的不幸者。为何如此?因为神赐予我们丰足的资源,其目的正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帮助他人。因此,我们必须明白神赐福予我们的用意,并及时向陷入困境的邻舍伸出援手。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当下有能力提供帮助,绝不可对有需要的人说:“去吧,明天再来,我会给你的”(第28节)。试想一下:一个人若陷入困境,必须向我们这些有能力的人求助,那情况该是多么紧迫啊!我们或许拥有充裕的时间或资源,但那位有需要的邻舍却没有。因此,所罗门王劝勉我们,在向邻舍施予善意时切勿拖延;相反,我们应设身处地为有需要的人着想,并立即提供帮助。我将这一教导应用到了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中。例如,当店主有经济能力时,应体恤雇员的处境,及时支付工资——无论是按周还是按月结算。原因何在?首先,正如今天经文第27节所述,雇员是“理应获得”这笔报酬的人。事实上,《箴言》3章27节的直译是:“不可扣留属于他人的善物”(Walvoord)。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雇员通过一周或一个月的辛勤劳动所赚取的报酬——尽管目前由雇主保管——其实已不再属于雇主,而是属于雇员的。因此,雇主有义务将这笔钱支付给其真正的主人,即雇员。另一个原因是,雇主或许经济宽裕,但雇员往往过着“靠薪水度日”的生活——无论按周还是按月领薪——且面临着拮据的经济状况;因此,他们非常依赖按时领取工资。如果你是雇主,不妨设身处地为员工想一想:如果辛勤工作了一周或一个月,却没能在发薪日拿到应得的报酬,你会作何感想?如果必须在拿不到应得薪水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你还会愿意为这位雇主效力吗?试想一下,当你正指望靠这笔周薪或月薪维持生计,却明知有能力支付的雇主故意拖欠不发时,你会是怎样的心情?正因如此,《申命记》24章15节教导我们:“要当日给他们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们穷苦,指望这工价得生活;恐怕他们因这事向耶和华呼求,你便有罪了。”对于那些理应获得报酬的人,我们绝不可迟延支付。
圣经上说:“好施舍的,人人都求他的情;爱送礼的,人都作他的朋友”(箴言19:6)。我们应当慷慨地给予邻舍,尤其是那些理应获得帮助的人。然而,对照这些经文反思自己的生活时,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给予方面确实十分吝啬。究其原因,我意识到根源在于内心的自私;这种自私源于我未能深刻、全面地领悟并经历神的恩典与慈爱。我本应被神的恩典与慈爱充满,并让这份爱流淌到邻舍身上;然而,我的自私导致了吝啬,从而遮蔽了神的荣耀——为此,我在周三的祷告会上向神寻求了宽恕。我渴望过一种慷慨的生活,就像已故的张基吕(Jang Gi-ryeo)博士那样。我愿怀着基督的心肠,去服侍那些被边缘化、身心受创及饱受苦难的人。我立志过一种毫不吝啬、慷慨给予的生活,致力于在主里建立永恒的友谊。
智者处理人际关系的第二个原则是:不可无故伤害他人。
上周三的祷告会上,我们以“智者的人际关系(一)”为题,学习了建立智慧人际关系的首要原则——这一原则基于《箴言》3章27至28节。该原则指出:“对于当得之人,不可吝于施予。”让我们再次研读《箴言》3章27至28节:“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我想再次强调其中的三个要点:(1) 我们每个人都有施予的能力;(2)
我们必须识别出那些当得之人;(3)
行善时,应当迅速行动,不可迟延或保留。在默想并分享这三点之后,过去这一周里,我有了许多新的领悟,也获得了在生活中实践这些原则的机会。我有三个例子可以分享。第一个例子关于“我们都有施予的能力”这一点:虽然我们常将施予与物质或金钱援助联系起来,但我意识到,我们也可以借着神的爱,向邻舍送去温暖的安慰。过去一周,神引导我发送邮件并打电话,传达基于祂之爱的安慰;这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有能力给予他人这样的慰藉。第二个例子涉及夫妻关系:我领悟到,妻子是应当得到丈夫爱护的人,而丈夫则是应当得到妻子尊重的人。这一领悟源于我通过邮件与弟兄姊妹分享上周三祷告会的信息心得后,收到的一位弟兄的回复;这也是我已应用在自己婚姻生活中的一个心得。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例子,关于“及时行动”。虽然人际关系往往需要耐心,但我过去一周意识到,有时表达爱意需要立即行动。简而言之,我从《箴言》15章23节学到了一个功课:“……合时宜的话,何等美好!”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29至30节:“你的邻舍既安然与你同住,不可设计害他。人未曾加害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在人际关系中,误解时常发生,往往导致彼此间的关系恶化。其后果之一便是相互信任的破裂。一旦信任崩塌,我们便不再向对方敞开心扉、分享内心世界,从而无法维持深厚的关系。另一个后果是,如果误解加深,造成的伤害将远不止信任破裂那么简单;我们甚至可能反目成仇,互相诽谤,乃至图谋加害对方。正因如此,所罗门王劝诫我们:“你的邻舍既安然与你同住,不可设计害他”(第29节)。“安然与你同住”指的是那些住在我们附近、并对我们怀有信任的邻舍。圣经教导我们,绝不可算计或伤害这样一位信任我们的邻舍。此外,圣经还告诫我们,不可无故与一位值得信赖的邻舍——即那个从未伤害过我们的人——争执或指控他(第30节)。
在默想这段经文时,我不禁想起了《列王纪上》第21章中关于亚哈王与其邻舍拿伯(住在王宫附近)的故事。撒马利亚王亚哈觊觎拿伯的一块葡萄园,因为那块地紧邻王宫。他提出用一块“更好的葡萄园”来交换,或者按全价购买(第2节),但遭到了拿伯的拒绝。拿伯拒绝的理由是,神禁止他将祖先留下的产业转让给亚哈王(第3节)。亚哈的妻子耶洗别王后最终设下圈套,谋害了拿伯——这位遵行神旨意且值得信赖的邻舍(第8–13节)。耶洗别本应是丈夫的帮手,却为了满足亚哈的贪欲,不惜陷害并杀害了拿伯这位神的忠仆兼近邻。在神眼中,这是何等邪恶的罪行啊!对于亚哈王和耶洗别王后杀害拿伯——一位忠实顺服神话语的邻居——并强占其葡萄园的罪行,你有何看法?这种陷害并谋杀值得信赖的邻居的罪恶行径,难道仅仅发生在亚哈王统治时期吗?当然不是。即便在今天,此类事件也屡见不鲜。撒但并不希望我们与邻居建立充满信任的关系,因为它不愿让我们遵行耶稣关于彼此相爱的教导。因此,撒但千方百计地试图破坏我们与近邻之间的信任纽带。它惯用的伎俩之一,就是欺骗第三方并利用他们来离间我们的关系;它在这些人心中播下谎言以挑起纷争,从而摧毁我们与邻居之间建立的信任。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呢?难道我们不应保持诚实与忠信,并将绝对的信靠寄托于神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应当成为那种能赢得邻居信任的基督徒。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我们应当成为值得信赖的人,在所有人际关系中建立信心。为此,我们必须成为真正的基督徒,按照神的旨意——即祂的话语——去生活。我们绝不能做那种表面上参加教会聚会,内心却对周围的人怀有毫无根据的猜忌,甚至伤害、诽谤或算计他人的人。我们必须格外谨慎,避免任何愚妄的言行,以免破坏亲戚、朋友和同事对我们的信任——毕竟他们都知道我们是基督徒。我们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当我们努力遵行耶稣“爱邻如己”的教导时,撒但总是在伺机欺骗我们;我们切不可忘记,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若要在这场属灵争战中得胜,我们必须全心信靠神。此外,正因为我们信靠神,我们也应当致力于信靠我们的近邻。即便邻居后来误解了我们,在背后议论我们,甚至诽谤或算计我们,我们也必须坚守对他们的信任,而这种信任是建立在我们对神的信靠之上的。神必亲自掌管并引导我们的人际关系。作为耶稣的信徒,我祈愿我们都能成为赢得邻居信任的人。关于智慧人的人际关系,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则是:我们不可嫉妒强暴之人。
我认为,夫妻关系是能带来最大喜乐、愉悦与幸福的关系;但同时,它也可能引发最深的悲伤、痛苦与不幸。因此,配偶既可以是人最大的鼓励来源,也可能是最大的挫折来源。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经营婚姻关系?又该如何建立一段荣耀神的婚姻呢?借着“智慧人的人际关系(3)”这一主题,并结合今天《箴言》3章27至31节的经文,我希望将这一原则——连同此前讨论过的另外两个原则——应用到婚姻关系中,从中汲取教益。我祈愿所有的夫妇都能建立以基督为中心、扎根于顺服主话语的婚姻,从而荣耀神。
(1) 不可拒绝向当得之人施予慷慨。
让我们再次看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27至28节:“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此前,我曾将这一教导应用于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今天,我想将其应用于夫妻关系。身为丈夫,我们绝不可吝于向妻子表达爱意,因为她们是理应得到这份爱的人。特别是,我们必须摒弃一种观念:认为既然妻子与我们最亲密,我们反而应该把爱给予他人,而不是给予她们。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妻子都无法好好去爱,又怎能谈得上爱邻舍呢?另一个常见的借口是:我们认为只有当妻子表现出值得被爱的尊重态度时,我们才去爱她们。然而,《以弗所书》5章25节清楚地指出,丈夫应当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一样。我们不应仅仅因为妻子言行可爱才去爱她们;相反,我们必须像耶稣爱教会那样去爱她们。妻子是理应得到我们爱的人。因此,身为丈夫,我们必须认定她们值得被爱,并绝不吝于给予她们爱。那么,妻子应当如何对待丈夫呢?她们必须表现出尊重。妻子应当给予丈夫其理应得到的尊重。当然,妻子在谈及为何不尊重丈夫时,可能会这样辩解:“当丈夫的言行举止并不值得尊重时,我怎能尊重他呢?”《以弗所书》5章24节教导妻子要在凡事上顺服——或尊重——丈夫,正如教会顺服基督一样。因此,基督徒妻子应当像顺服主那样,尊重并顺服自己的丈夫。
(2) 我们不可无故伤害他人。
让我们再次看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29至30节:“你的邻舍既安然与你同住,你不可设计害他;人未曾加害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在婚姻关系中,与我们最亲近的“邻舍”——即那个值得我们信赖的人——便是我们的配偶。然而问题在于,撒但在婚姻关系中会在我们心里播下怀疑与不信任的种子,试图破坏而非建立这种信任。结果,夫妻双方常因琐事发生激烈的争吵。这一切往往始于对这些小事的误解。此外,即便误解产生,我们也往往缺乏有效沟通以化解矛盾的能力。于是,彼此间的信任逐渐流失,我们不再敞开心扉或向对方倾诉真实感受,也无法维持深厚亲密的关系。问题还不止于此;当误解在心中积压,它们便会发酵滋长,最终引发不满、抱怨与猜忌。哪怕是因极小的事情积攒起来的怒气,也可能瞬间爆发,导致严重的冲突与争执。最终,夫妻不再是彼此的伴侣,反而成了仇敌。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丈夫应如何对待妻子,妻子又应如何对待丈夫?我们切不可无故争吵或互相指责(第30节),也不应成为那种互相伤害、诽谤或算计对方的夫妻。相反,我们应当成为彼此最亲密的“邻舍”——即那种能赢得对方信任的人。为此,我们必须过诚实的生活,顺服主——也就是我们婚姻真正的主宰——的旨意。当我们这样做时,妻子便能信赖丈夫,丈夫也能信赖妻子。即便环境看似不利,我们也必须因信靠主而坚持彼此信赖。
(3) 不可嫉妒强暴的人。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31节:“不可嫉妒强暴的人,也不可选择他所行的路。”身处这个邪恶的世界,我们有时会嫉妒那些强暴者、罪人或恶人的亨通(参《箴言》23:17;24:1,
19)。结果,因嫉妒恶人的亨通,我们的信心便面临跌倒的风险(参《诗篇》73:1)。我们或许会问自己:“为什么我们这些信靠耶稣的人要受苦,而那些行强暴者、罪人和恶人却反而亨通呢?”若存这种心态,我们很容易跌倒,转而效法恶人的行径,从而得罪神。然而,所罗门王在《箴言》3章31节中教导我们:不可嫉妒强暴的人,也不可选择他所行的路。为什么我们不可嫉妒强暴的人或效法他的行径呢?其中的缘由何在?在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32至35节(Walvoord译本)中,圣经列举了四个理由。我想就这四个理由进行反思,并将其应用到婚姻关系之中。
(a) 因为神憎恶乖谬的人。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32节:“因为耶和华憎恶乖谬的人,却与正直人亲密。”我们之所以不可羡慕强暴人或恶人的亨通,也不可效法他们的行径,首要原因是神憎恶他们。对于这一明确的理由,还有什么借口或争辩的余地吗?这是一个简单、直接且显而易见的理由。正因为神憎恶他们,我们绝不可羡慕强暴人或恶人,也不可效仿他们的所作所为。相反,你我都必须成为正直的人。为什么呢?因为神喜爱正直人,唯有正直人才能与祂建立深厚的团契关系。
我们正面临着一场诚实的危机。且不说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单就我们自己的婚姻——即我们在主里已成为“一体”的关系而言,我们也正面临着诚实的危机。其根源在于,我们往往不是以诚实的心,而是以乖谬的心彼此相待,甚至羡慕那些乖谬之人的行径。结果,我们不仅无法与主建立深厚的团契,也无法与配偶建立这种关系。这绝非主所期望的婚姻关系。主所期望的是一种在祂里面彼此有深厚团契的关系。要实现这一点,我们必须摒弃乖谬,选择诚实。换言之,丈夫对待妻子必须像对待主那样诚实;妻子亦然,对待丈夫也必须像对待主那样诚实。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便能在主里彼此建立深厚的团契关系。
(b) 因为神咒诅恶人。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33节:“耶和华咒诅恶人的家,却赐福与义人的居所。”在整卷《箴言》中,所罗门王反复告诫我们,不可羡慕恶人的亨通(参《箴言》23:17;24:1,
19)。原因何在?因为神已宣告要咒诅恶人的家(3:33)。尽管在世人眼中,恶人似乎生活优渥、飞黄腾达,但圣经宣告他们的最终结局是败亡与毁灭(诗篇 73:18-19)。反之,圣经告诉我们,神将福分赐给义人(箴言
3:33)。因此,作为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的人,我们应当为义人所受的苦难而欢喜,而不应羡慕恶人的亨通。为何如此?因为耶稣自己也曾受苦,且与耶稣一同受苦是来自神的恩典(腓立比书 1:29)。
我们都不喜欢受苦;哪对夫妇会乐意忍受痛苦呢?正因如此,我们有时会羡慕恶人的亨通。然而,圣经今日明确指出:神不仅憎恶恶人,更咒诅他们。相比之下,圣经表明神不仅爱正直人,更赐福给义人。因此,作为夫妇,我们不应羡慕并追求成千上万恶人的那种亨通,而应甘愿分担哪怕仅仅一位义人所受的苦难。原因何在?因为夫妇二人合而为一并分担主的苦难,乃是一种恩典(第29节)。如果我们作为夫妇能合而为一,在过义人生活的同时为主忍受苦难,神必赐福给我们。
(c) 因为神嗤笑狂傲的人。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 3:34:“他嗤笑那好讥诮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正如我们此前在默想箴言 1:26 时所学到的:当我们拒绝听从神的责备(第24节)——转而藐视祂一切的劝告并弃绝祂的责备(第25节)——我们便会遭遇灾难(第26节),而当惊恐临到时,神会嗤笑我们(第26节)。由此可见,当我们狂傲自大、拒绝听从并藐视神的责备时,神便会嗤笑我们。所罗门王在今天的经文(箴言
3:34)中传达了同样的信息:神嗤笑狂傲的人。圣经指出,神嗤笑那些傲慢的人——即那些拒绝并藐视神的责备,且寻求自己的荣耀而非神的荣耀的人。因此,我们绝不可傲慢,而必须谦卑。为什么呢?因为神将恩典赐给谦卑的人。
作为夫妻,我们必须防范傲慢。撒但将傲慢植入我们心中,使我们变得自私;我们不再谦卑地彼此服事,反而站在优越的立场上,向对方索取爱或尊重。我们必须抵挡撒但的这种诱惑。为了在这场属灵争战中得胜,我们——作为夫妻——必须仰望耶稣;祂谦卑顺服父的旨意,甚至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 2:5–8)。因此,我们应当看别人比自己强(第3节)。我们不仅要顾念自己的事,也要顾念配偶的事(第4节)。当我们这样做时,那位作为我们喜乐源泉的主,必使我们的喜乐充足(第4节)。
(d) 因为神使愚昧人蒙羞。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3章35节:“智慧人必承受尊荣;愚昧人高举的,只成羞辱。”强暴人和恶人往往在犯罪时也毫无羞耻感;这是因为他们的良心已经麻木,变得厚颜无耻。然而问题在于,我们这些基督徒——若反复犯同样的罪——也正逐渐丧失羞耻感。不久前,我读到一篇关于某位牧师的基督教新闻报道:他在与同宗派的一位资深牧师共事期间,出示录音带作为证据,揭露了那位资深牧师的买票行径。看到这些,我一时语塞。然而,真正让我无言以对的,是那位揭露丑闻的牧师当时的模样——他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录音设备,却丝毫没有流露出因羞耻感而应有的谦卑态度。愚昧迟钝的人,不仅不把得罪神的行为视为罪,甚至在犯下可耻行径后也毫无羞愧之心。我们绝不可如此。我们基督徒应当懂得何为羞耻;我们绝不可做那种犯了罪却不知羞耻的愚昧基督徒,而应成为明智的基督徒。当神责备我们时,我们应当有足够的智慧,谦卑地接受那责备;当神显明我们的罪时,我们应当懂得感到羞愧。因此,我们必须为自己的罪悔改,归向神,并承受荣耀作为产业。
作为夫妻,我们在神和儿女面前应当懂得羞愧。若心中怀恨而非充满爱,彼此不尊重、不顺服,却在神和儿女面前毫无羞愧之心,这实在令人羞耻。我们应当感到羞愧。特别是在儿女面前争吵打闹却不知羞愧,这显明了我们的良心已经麻木,脸皮变得厚颜无耻。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谦卑地来到父神面前,承认并悔改自己的罪。明智的人,当圣灵借着神的话语刺透其良心并责备其内心时,会听从那管教,顺服圣灵,并来到父神面前悔改。当我们这样做时,便会从神那里领受荣耀作为产业。
我想结束这次的默想。围绕“智慧人的人际关系”(第一至三部分)这一主题,我们学习了《箴言》3章27至35节中关于人际关系的三项原则:第一,不可向当得之人吝惜善意;第二,不可无故伤害他人;第三,不可嫉妒强暴之人。我们之所以不应嫉妒强暴之人,是因为神憎恶并咒诅他们;此外,神也讥笑傲慢之人,并使愚昧人蒙羞。相反,我们应当成为神所爱、所祝福的正直公义之人;应当成为蒙神赐恩的谦卑之人,以及从神那里承受荣耀的智慧之人。今天,我特别将这三项原则应用到了夫妻关系中。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周围许多夫妇正深受婚姻冲突之苦。夫妻间争吵不断,盛怒之下,往往毫不犹豫地说出如利刃般刺痛对方心的话语。他们彼此缺乏诚实,嫉妒恶人的亨通,并且出于傲慢试图控制对方,而非谦卑地彼此服侍。此外,他们因愚昧而拒绝听从主的责备,甚至不愿接受配偶出于爱心的劝诫。那么,作为夫妻,我们应当怎么做呢?我们必须慷慨地给予彼此应得的爱与尊重。丈夫理应受到妻子的尊重,妻子也理应得到丈夫的爱。此外,我们必须彼此信实,在关系中保持诚实。我们不应嫉妒恶人的亨通,而应与义人一同分担苦难。我们应当以谦卑的心彼此服侍,看对方比自己强。我们也必须努力成为智慧的夫妻。因此,我祈愿我们都能立志建立以主为中心的婚姻——在离婚率高企的时代,通过散发耶稣之爱的馨香,彰显出基督徒夫妻与众不同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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