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切不可让心贪恋淫妇的美色。
[箴言 6:20–35]
你听说过“七出之罪”(*chilgeojiak*)这个词吗?上周三的祷告会结束后,我在个人Facebook页面上分享了一篇基于《箴言》6章16至19节的感悟,题为“神所憎恶的七样恶事”。一位同工牧师留言说,这让他联想到了朝鲜王朝时期的“七出之罪”。出于好奇,我上网查阅了这个词,发现它指的是在中国和韩国等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地区,丈夫可以休妻(即离婚)的七种特定理由:不孝顺公婆、无子、不贞(淫乱)、嫉妒、患重病、多言(好唠叨)以及偷窃。虽然我并不认同丈夫以此七种理由休妻或离婚的做法,但其中第三点“不贞”引起了我的深思;因为《圣经》也将配偶犯奸淫视为正当的离婚理由。我还读到一篇网络文章,称韩国被列为“淫欲”之罪发生率最高的国家。根据BBC一项基于“七宗罪”对各国性不道德行为进行的调查报告,澳大利亚被认定为世界上“罪孽最深重”的国家。此处的“七宗罪”指的是传统的清单: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暴食和淫欲。据报道,澳大利亚之所以被评为世界上罪孽最深重的国家,是因为它在淫欲、贪婪和傲慢这三项罪名上得分很高。具体而言,美国在“暴食”一项中排名第一;冰岛在“傲慢”和“懒惰”两项中居首;墨西哥在“贪婪”一项中排名第一;而韩国则被认定为“淫欲”这一类别中罪行最严重的国家。
在今天的经文——《箴言》6章25节中,《箴言》的作者所罗门王说道:“你的心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的眼波所勾引。”他以此告诫我们:“切勿在心中贪恋淫妇的美色,也不要让她那诱惑人的眼神俘获你的心。”今天,我想重点谈谈这一劝诫,并反思神借此教导我们的功课。
首先,所罗门王所提到的那个淫妇,其“美”究竟何在?
那正是“外表的妆饰”。请看《彼得前书》3章3节:“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淫妇的美——体现在精心梳理的发型、金饰和华丽的衣着上——在视觉上极具吸引力,能让男人对她产生爱慕之情。由于她极尽奢华地装扮自己,很容易吸引那些受眼目情欲诱惑的男人的目光。我曾读过一则网络新闻报道,提到在西非国家喀麦隆,母亲们会用烧热的铁棒或石头烫女儿的胸部,以抑制其第二性征的发育——这种做法旨在防止女孩因遭受性侵而怀孕;据称,每四个喀麦隆女孩中就有一个经历过这种“烫胸”仪式。这些女孩往往要承受终身的痛苦,然而,当思考母亲们为何采取这种极端措施时,原因似乎在于男人的本能总是会被女性的胸部吸引,从而引发性冲动和幻想。我还看到过一篇文章指出,根据国际美容整形外科学会(ISAPS)的数据,最常进行的整形手术是吸脂术,其次是隆胸术,再次是眼部整形或隆鼻术。在《箴言》5章20节中,所罗门王问道:“我儿,你为何迷恋淫妇?为何怀抱别人的妻子?”我们做男人的,应当以年轻时娶的妻子为乐,始终在她怀中得着满足,并时刻珍视她的爱(18-19节)。然而,淫妇却利用自己的外表来引诱我们;她专门针对那些对自家妻子的怀抱感到不满的已婚男子,诱使他们转而拥抱*她*。除了吸引男人的外在魅力之外,她的言语“油滑”(5章3节);她用甜言蜜语来迷惑男人(2章16节,6章24节),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她的话语能俘获男人的心,在性诱惑方面极具效力。她尤其擅长网罗那些缺乏智慧的男人(7:7),或是那些未能将妻子视为“可爱的母鹿、优雅的母鹿”并从妻子怀中获得满足的已婚男子(5:19)。除了外表和言辞,这淫妇的眼波(6:25)也能俘获许多男人的心,将他们引向诱惑。她的眼波如何诱惑男人呢?那是通过向他们投以挑逗的目光——即“传情的眼神”——来实现的(Walvoord)。许多……男人是多么容易受到那放荡女子诱人目光的引诱啊!
在《箴言》31章30节这段著名的经文中,所罗门王宣告道:“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所罗门王断言,若不敬畏神,女人的美貌便是徒然的。换言之,这种美貌仅仅是暂时的,转瞬即逝(参《诗篇》37:20)。正因如此,使徒彼得在《彼得前书》3章4节写道:“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在神眼中,女人的美在于“内心深处的人”——即内在自我——而绝非外在容貌。外在的美貌既短暂又易逝,而内在的美却是不朽的。彼得劝勉女性追求这种不朽的内在美:即温柔安静的心。彼得为何给出这样的劝勉?因为这种心志在神眼中是“极宝贵的”(第4节)。亲爱的朋友们,神所看重并称赞的女性,是那些敬畏祂的人——即追求不朽内在美的神的女儿。因此,神的女儿切不可陷入依赖外在美貌的陷阱——这种美貌或许能赢得他人的赞赏,正如瓦实提王后那样(以斯帖记 1:1)——却最终因迷信自己的姿色而犯下淫乱的罪(以西结书 16:15)。当然,神的儿子们也不可屈服于那些利用自身魅力引诱男人陷入淫乱之事的女性的诱惑。我们必须谨记,这种美貌是转瞬即逝的(箴言 31:30)。
其次,为何所罗门王警告我们,心里不可贪恋淫妇的美色呢?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 6:26:“因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块饼,淫妇猎取宝贵的生命。”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贪恋那邪恶(24节)且淫乱(26节)女子的美色——任由自己被她那诱人的目光所俘获并屈服于诱惑——我们最终将面临经济破产,甚至丧失性命(朴允善)。有多少男人因贪恋妓女的美色而挥霍了家财?请看箴言
29:3:“喜爱智慧的,使父亲喜乐;与妓女结交的,浪费资财。”我记得前阵子车子抛锚时,曾与一位拖车司机交谈。他提到,自从离婚后,他结识了各种各样的女性,但那些长得漂亮、身材姣好的女子总是要求他买这买那。他感觉这些女人与他交往纯粹是为了他的钱。当然,既然他已离异,或许可以说与别的女性交往并不构成通奸;然而,在听闻他与这些女性的种种经历后,我还是鼓励他考虑重新成家,建立一个稳定的家庭。在今天的经文——箴言
6:30–31——中,所罗门王断言,与他人的妻子行淫的罪,远比偷窃的罪更为严重(朴允善)。他指出,被抓获的窃贼必须“七倍偿还”,这可能导致他失去所有财产。这里的要点是什么呢?这意味着通奸的代价可能导致一个人丧失所有财物,甚至陷入破产。性方面的不忠会带来如此沉重的代价,足以在经济上毁掉一个人。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
许多男女正以一种极其危险的方式“玩火”。换言之,无论单身还是已婚,许多男女正如今日经文第27至28节所描述的那样,正“把火藏在怀里”或“在热炭上行走”。正如怀揣火焰必然烧毁衣物、脚踏热炭必然灼伤双足一样,当今许多男女正涉足婚外性关系——简而言之,他们正犯下通奸罪。正因如此,所罗门王在第29节及32至33节中针对那些与他人之妻同寝或与妇人行淫的人说道:“与邻舍之妻同寝的,也是如此;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罚……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毁坏自己的生命。他必受伤,必受羞辱,他的耻辱永不磨灭。”圣经告诉我们,通奸不仅会带来伤害、羞辱和无法洗刷的耻辱,更会导致自身的毁灭。此外,当一个男人与他人的妻子通奸时,那位丈夫会因嫉妒与愤怒而视奸夫为仇敌;他既不愿宽恕对方(第34节),也不愿接受任何赔偿——无论金额多大(第35节)——而是会寻求报复。那么,我们该当如何呢?
最后是第三点:我们该如何确保自己不在心中贪恋淫妇的美色?请看今日的经文——《箴言》6章20至24节:“我儿,要谨守你父亲的命令,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教诲;要常系在心上,挂在颈项上。你行走,它必引导你;你睡觉,它必保护你;你醒来,它必与你交谈。因为这命令是灯,这教诲是光,管教的责备是通往生命的道路——它能保守你远离恶妇,远离淫妇那花言巧语的诱惑。”简而言之,若要避免在心中贪恋淫妇的美色,我们必须珍视神的话语。因此,所罗门王劝勉我们要将神的诫命与教导铭刻在心,谨守遵行,永不偏离(参 3:1–3;7:1–3)。这是因为神的话语不仅指引和保护我们,更向我们说话(第22节)。换言之,神的诫命既是引导我们的明灯,也是抵御黑暗权势的光亮;此外,祂的诫命与教导还给予我们“管教的纠正”。因此,当我们把神的诫命与教导——即祂的话语——铭刻在心并顺服遵行时,这道话语便会保守我们,使我们不致落入淫妇的陷阱,也不受那不守妇道之女的甜言蜜语所诱惑。那么,我们该当如何?我们切不可让内心渴慕世俗的美色。以赛亚书53:2告诉我们,就连弥赛亚耶稣,也没有那种能自然吸引世人目光的“威严外表”或美貌。如今,我们基督徒似乎与世人无异,都在追求那种迎合世俗眼光的美。使徒彼得曾明确教导:“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装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装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得前书 3:3-4)。然而,我们基督徒却往往忽略了追求那在神眼中宝贵的美(第4节)。那么,神所看重的美究竟是什么呢?若要避免在心中贪恋淫妇那诱人的美色,我们就必须转而渴慕并追求属神的美。每当我思想神的荣美,便会想起《诗篇》27篇4节的话语:“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在他的殿里求问。”身处这如旷野般的世界,我向神切切祈求的——正如那位诗人一样——唯有一事:进入祂的殿,瞻仰祂的荣美,并与祂永远同住。怀着如此热切的盼望生活在世上,我不仅要渴慕并追求神的荣美,更要确保神的荣美能通过我的生与死彰显出来。当我默想神荣美的本质时,我谦卑地领受《以赛亚书》35章1至2节的话语:“旷野和干旱之地必然欢喜;沙漠也必快乐,又像玫瑰开花;必开花繁盛,乐上加乐,而且欢呼。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华美,必赐给它。人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华美。”亲爱的弟兄姊妹,一个渴慕并追求神荣美的生命,本质上就是一个渴慕并追求神荣耀的生命。换言之,当我们在这如旷野般的世界中为神的荣耀而活时,我们便能彰显出神的荣美。我祈愿我们能像耶稣那样,谦卑地成就神的旨意——顺服祂的旨意与话语,甚至至死不渝——从而向世人显明神的荣耀与荣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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