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你自己”
[箴言 6:1–5]
你曾为他人做过担保吗?例如,在美国,当通过银行贷款购车时,有时需要有人“共同签字”(co-sign)。在韩语中,这被称为
*yeondae-bojeung*(连带保证)。从本质上讲,这种做法施加了一种偿还债务的义务,其约束力与借款人自身的责任同等。因此,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共同签字人就必须承担偿债责任。你们当中有人做过共同签字人吗?是否曾因做过担保,而不得不替别人向银行支付车贷——哪怕只是一个月或两个月?几年前,我遇到过一个有些尴尬的情况:教会里一位拉美裔弟兄亲自请我为他想买的车做担保(共同签字)。这位弟兄看起来既善良又忠诚,但我还是礼貌地拒绝了他的请求。当然,回想起来,我几乎没有什么理由拒绝;他当时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的妻子看起来也是个很好的人。然而,有一件事让我心里有些顾虑:我确信自己不应在教会成员中挑选担保对象——而且我个人也认为,通常最好不要为任何人做担保。我没有为他做担保,但他肯定找到了别人,因为不久后他就开着新车来教会了。后来,这对夫妇因搬到另一个城市而离开了我们的教会,我听说他们最终分开了。此后,我就与他们失去了联系。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经历和对担保问题的看法。你们或许持有不同的观点。然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观点是否符合圣经——或者换句话说,圣经对于做担保这件事究竟是怎么说的。
在今天的经文——《箴言》6章1至5节——中,箴言的作者所罗门王谈到了为邻舍作保或做担保的问题。他所传达的核心信息是:如果我们为邻舍作保或承诺提供安全担保(第1节),随后发现自己被邻舍“缠住”——即必须承担对方的债务责任(第2–3节)——圣经教导我们要“救自己脱离”(第5节)。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圣经是在告诫我们要避免愚蠢的行为。具体而言,这种愚蠢是指为那些背负了无力偿还之巨债的人作保(承诺偿还债务),尽管明知对方极有可能违约(麦克阿瑟 [MacArthur])。然而,朴允善博士(Dr.
Park Yun-sun)似乎并不认为这段经文是在警告说作保这一行为本身就是愚蠢的(朴 [Park])。这是因为,为陷入经济困境的邻舍作保,可能正是基督所教导的爱邻舍之心的体现。在朴博士看来,所罗门所警告的愚蠢行为,其实是指在未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时贸然作保,或是因受骗而作保,又或是在没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况下作保(朴)。当然,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偿还债务,并且出于自愿为亲人作保,这或许并无不妥。然而,圣经提出了更好的做法:与其作保,不如直接向有需要的亲人提供经济援助(参申命记 15:1–15;19:17),或者无息借款给对方(参利未记 25:35–38;28:8)(麦克阿瑟)。
正如你可能在新闻中看到的,作为经济超级大国的美国,最近一度处于违约(即无法履行债务义务)的边缘。幸运的是,共和党与民主党在最后一刻达成了一项戏剧性的协议;但如果美国真的违约了,会发生什么呢?如果美国经济因此遭受毁灭性打击,试想一下,究竟哪个国家会挺身而出,承诺偿还如此巨额的债务?富裕的中国会这样做吗?正如当一个国家面临违约时,很难找到愿意为其提供担保或抵押的国家一样,对于一个背负了超出其偿还能力之债务的个人,也很难找到愿意为其担保的人。如果一个人自身缺乏偿债的经济实力,却贸然出面做担保人,那更是极其愚蠢的行为。然而,如果我们出于所谓的情谊,在没有经济能力兑现承诺的情况下,许诺为弟兄的债务作担保,后果会怎样呢?正如《箴言》6章5节所描述的那样,一旦作了担保,我们就会落入债主手中并受其摆布——就像被猎人捕获的鹿或落入捕鸟网的鸟儿一样。这无异于向高利贷者借款,挥霍一空却无力偿还,最终任人宰割。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既然结局显而易见——尤其是当借款人根本无力偿还时——人们为何还要向高利贷者借款呢?正因如此,《箴言》22章26节告诫我们:“不要作……为人担保债务的人。”经文指出,只有“愚昧人”才会为邻舍作担保(17:18)。我们绝不可成为那种缺乏明智判断力的愚昧人;换言之,我们切不可行事愚蠢。我们绝不可鲁莽地为他人的债务作担保,以致落入债主手中并受其控制——就像被猎人擒获的鹿或落入捕鸟网的鸟儿一样。
如果因一时糊涂,我们为邻舍作了担保,结果却不得不承担偿还其债务的责任,那该怎么办呢?这正是今天这段经文的核心教训。简而言之,圣经告诉我们要“救自己”[(6:3)“……救自己”,(5节)“……救自己”]。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自救呢?请看今天经文中的《箴言》6章3节:“我儿,你既落在邻舍手中,就当这样行:去,谦卑地恳求你的邻舍,救你自己。”圣经教导我们要去找邻舍,并谦卑地恳求。所谓“谦卑地恳求邻舍”是什么意思呢?据学者沃尔沃德(Walvoord)解释,这意味着要极度谦卑,甚至到了自降身价的地步——即俯伏在地向邻舍哀求,哪怕要牺牲自己的声望或尊严也在所不惜。我不禁想起韩剧中的一些场景:债务人被拖到高利贷者面前,在极度屈辱中跪地叩头,双手合十,恳切地请求宽限还款期限。面对借钱给我们的人,你我是否愿意放下身段、如此恳切地哀求,并忍受这种屈辱呢?第3节的教训在于:如果我们当初在缺乏责任感的情况下为他人作了担保,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向债权人或受担保的一方哀求——也要设法解除这份担保(朴允善)。圣经进一步指示,在寻求解除担保的过程中,事情未解决之前,我们绝不可安然休息或拖延。请看第4节:“不要容你的眼睛睡觉,也不要容你的眼皮打盹。”我们怎么睡得着呢?这里的重点在于,此事至关重要且刻不容缓,我们必须怀着一种迫切的心情,竭力解除担保。试想一下:如果你我陷入了绝境——比如像落入猎人手中的鹿,或是被捕鸟人网住的鸟——我们会怎么做呢?难道还能安坐不动、保持镇定吗?当然不是。如果落入猎人或捕兽者的陷阱,我们难道不会拼命挣扎以求逃脱和生存吗?同样地,如果我们因一时轻率而为他人作了担保,并突然面临必须履行债务责任的局面,我们就必须千方百计设法解除这份担保。我们必须找到债权人,谦卑而恳切地请求撤销担保,从而将自己从这种受债务奴役的状态中解救出来,重获自由。
我想以此结束这段思考。近期将美国推向违约边缘的危机揭示了一些惊人的事实:截至去年一月底,美国债务总额已达14.06万亿美元。这是一个天文数字——相当于2010年美国预算(3万亿美元)的五倍,也是韩国2011年预算(约2600亿美元)的五十四倍。更令人震惊的是联邦政府财政危机的严重程度;据报道,国债正以每五秒增加10万美元的速度攀升。此外,若按美国总人口3.09亿(包括尚在摇篮中的新生儿)计算,人均债务负担高达45,390美元……据说这一数字已达到[临界水平](据网络资料显示)。看来,我们甚至无法完全想象局势的严峻程度。我甚至读到过一篇文章,将美国形容为一个濒临破产的“债务帝国”。难道仅仅是美国这个国家的问题吗?不仅仅是联邦政府,据我了解,加利福尼亚州也正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洛杉矶市经济举步维艰,许多企业也处境艰难。移民教会的情况不也一样吗?难道没有这样的教会:在经济景气时凭“信心”(?)建造了宏伟的礼拜堂,如今经济衰退,却面临着破产的威胁?为何会落得如此境地?这难道不是因为教会——正如朴允善(Park Yun-sun)博士所警告的那样——也打着“信心”(?)的幌子,卷入了金融投机之中吗?那么基督徒家庭呢?看来许多家庭也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圣经明确教导我们,除了彼此相爱,不可亏欠人什么(罗马书 13:8);然而,作为神忠心的管家,我们似乎未能妥善管理财务。即便如此,我们有时仍会打着“爱邻舍”(?)的旗号,为他人作担保。结果,当债务人违约时,我们便可能不得不向债权人承担偿债责任。我们该怎么办?圣经教导我们要设法自救(箴言
6:3, 5)。若因缺乏智慧而鲁莽作了担保,我们就必须设法解脱——哪怕这意味着要放下身段,恳求债权人免除我们的担保责任。在恳求时,我们必须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与紧迫性,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怀着迫切与急切的心,努力摆脱困境,重获自由。然而,人们不禁会问:债权人真的会同意取消担保吗?放债人会做这种事吗?我们真的能自救吗?难道不只有我们的救主——主耶稣——才能将我们从这种困境中拯救出来吗?我们必须向救主恳切祷告,祈求祂的帮助。既然我们无法自救,就必须在自身的无力感中,深深渴慕神那拯救的大能。此外,我们还须向神祈求智慧,因为神“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雅各书
1:5)。因此,既已从神领受了智慧,我们就绝不应再为那些明知无力偿债却仍违约的人作担保(即承诺代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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