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封信的目的
[约翰一书 1:4;2:1;5:13]
“我们写这些事,是要叫我们的喜乐充足……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那一年圣诞节临近时,我和妻子各自准备了圣诞卡,以表达我们的感恩之情。妻子给亲戚、教会会友、朋友,以及她在美求学期间(大学和神学院)的校友寄送了卡片。与此同时,我也给韩国的亲戚、我曾牧养过的教会会友,以及通过网络事工结识的信徒寄出了信件,并附上了简短的个人问候。能在这样一个蒙福的季节寄出这些信件,与大家一同欢庆婴孩耶稣的降生,这让我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感恩。
我真心感激许多人将我们全家的圣诞卡照片贴在冰箱或墙上,并持续为我们一家和教会祷告。几年前,当我探望已故的崔粉南(Choi
Bun-nam)姊妹时——当时她正与病魔抗争——我看到我们全家的照片被精心贴在她客厅病床旁的墙上。我也曾亲自将我们全家的照片贴在已故的任奉熙(Im Bong-hee)姊妹和金东允(Kim Dong-yun)执事床边的墙上,他们当时都住在疗养院里。此外,在我们曾在韩国服侍过的书岘教会(Seohyun
Church),也有一些会友将我们的照片贴在冰箱上;每当圣灵让他们想起我们时,他们便在异国他乡为我们一家和教会切切祷告。
正因为这份珍贵的属灵情谊,我每年都怀着感恩的心寄出圣诞卡。这些卡片中也包含了一个恳切的请求:希望大家能继续通过祷告,支持我们一家的福音事工。这也是我通过电子邮件和个人网站与众多信徒分享我们全家圣诞照片的原因;我渴望与会众一同宣告圣婴耶稣降世的喜讯,并分享那份来自天上的喜乐。
在今天的经文——《约翰一书》1章4节、2章1节和5章13节——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使徒约翰写这封信给信徒的目的。这些重要的牧养目标可以归纳为三个要点。
首先,是为了确保那些信靠神之子耶稣基督的人,确知自己拥有“永生”。
请看《约翰一书》5章13节。在书信的结尾处,使徒约翰宣告道:“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信奉神之子之名的人,是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现代韩语译本》(Hyundaein-ui Seonggyeong)对这节经文的翻译更为清晰:“我写这些是为了让你们这些信靠神之子的人知道,你们拥有永生。”
使徒约翰写这封书信的首要目的,是让信靠神之子耶稣基督的人确信,他们已蒙赐予永生。这里有一个我们必须铭记的属灵真理:我们因信耶稣而得的“永生”,不应仅仅局限于死后才赐予的“来世永生”。永生不仅是对遥远未来的应许,也是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在当下——即此时此地——就已经能够尝到并享有的现实(至少是部分地享有)。
“永生”这一概念在《约翰福音》和约翰书信中得到了最深刻的阐述。在希腊语中,永生被称为
*Zoe Aionios*。这个词由 *Zoe*(意为神的生命)和 *Aionios*(意为永恒的)组合而成。根据历史神学注释,该词蕴含着两层深刻的含义。首先,就时间而言,它意指“无止境延续的永恒生命”;其次,就本质而言,它意指“神那亲密的、神圣的生命”,这与人类有限的生命截然不同。换言之,永生不仅仅是长寿的概念——比如健康地活到百岁或获得肉体上的长生不老。相反,它指的是一种“属神的生命特质”,其特征在于与神同行,并有份于神的性情与圣洁。
虽然符类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主要强调永生是“来世将要享有的福分”,但《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有力地宣告,它也是“在今生即可享有的生命之福”。信主的人不仅仅是等待将来领受永生的候选人,更是*已经*拥有永生的人。此外,圣经确证,通过与主建立个人的联合,即使身处现实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我们也能丰盛地领受并享受这一属天的福分。那么,我们在当今世上实际享有的永生之福究竟是什么呢?它包含着从天倾注而下的属灵福分,这些福分源于我们与永恒的神、祂的儿子耶稣基督以及圣灵之间亲密的个人相交(约翰福音
17:3)。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尝到的永生之福,可归纳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1) “成圣”的恩典,使我们的品格日益像主。
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所享有的永生,体现为一种有份于神神圣性情的生命。在内住圣灵的微妙引导下,随着我们的品格与生活日益彰显主的样式,我们体验到了圣洁成圣的喜乐。
(2) 倾注在我们心中的“爱”的大能。
这就是拥有那借着圣灵倾注在我们心中的、神圣的爱。当我们靠着这满溢的爱,全心爱神并爱人如己地生活时,我们便开始在世上尝到天国的喜乐。
(3) 神所赐的、世人无法给予的“平安”。
尽管我们所处的世界充满了分裂与冲突,似乎毫无真正的平安,但对于那些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来说,却享有这一份特别的恩典。作为永生的恩典,我们在世寄居之时,便能丰盛地领受并享受神那超乎世俗环境之上的超然平安。
如果使徒约翰撰写《约翰一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证那些信靠耶稣基督的人已拥有永生(《约翰一书》5:13),那么他此前撰写的《约翰福音》又有何目的呢?《约翰福音》20:31 揭示了其中的缘由:“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仔细对比这两处经文,会引出一个极具深意的属灵结论:使徒约翰撰写《约翰福音》是为了让那些尚未认识耶稣的人“信福音并得着永生(救恩)”;而撰写《约翰一书》则是为了让那些已经接受主为救主的人“确知自己已拥有永生(确据)”。换言之,如果说《约翰福音》是一份开启生命之门的邀请,那么《约翰一书》便是对那些已跨入此门之人所享永生的确证与保障。
这里蕴含着一个我们必须紧守的伟大真理:耶稣基督——即我们的永生——祂自己就是真理。圣经宣告说:“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主既是创世之前就已存在的“生命之道”(《约翰一书》1:1),也是在历史中道成肉身显现的“永生”(第2节)。
简而言之,耶稣基督就是“永生之道”。因此,圣经确切地见证:借着那永不改变的真理之道,永生已然赐给了那些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
亲爱的圣徒啊,若你们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切勿动摇。神的永生已在你们里面鲜活地涌流。其次,这永生也使信靠耶稣基督的人能够过上圣洁、脱离罪恶的生活。
请思想《约翰一书》2:1。使徒约翰怀着深切的牧者关怀,向圣徒们呼吁道:“我亲爱的孩子们,我写这信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当代韩语圣经》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翻译了这节经文:“我在信仰里的孩子们,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让你们不犯罪。然而,如果有人犯了罪,还有那义者耶稣基督在父面前为我们辩护。”
使徒约翰写这封信的第二个目的,是让信靠耶稣基督的信徒免于犯罪。这里有一个我们必须铭记的关键真理:《约翰一书》中所定义的“罪”,其实就是不遵守神的诫命以及行事不法(参《约翰一书》3章4节)。
那么,圣经中所说的“神的诫命”究竟是什么呢?那就是信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并彼此切实相爱,正如祂亲自为我们立下了榜样(参《约翰一书》3章23节)。
圣经发出了严厉的警告:如果一个人嘴上声称信主,却不遵守神的诫命,那人就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他里面(约翰一书
2:4)。唯有那些顺服并遵守神诫命的人,才真正认识神(约翰一书
2:3)并真心爱祂(约翰一书 5:3;参约翰福音 14:21)。反之,若不顺服也不遵守神的诫命,便是缺乏对神的真认识,也没有爱祂;这是因为神的本质就是爱(约翰一书 4:16)。唯有在那些遵守主话语的人身上,神的爱才真正得以完全(约翰一书
2:5)。
圣经宣告:“我们由此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约翰一书
2:5)。既然“神就是光”(约翰一书
1:5),那些住在主里面的人自然必须结出光明的果子。如果有人声称自己“在光明中”却恨恶弟兄,他就与那些仍处在黑暗中的人无异(约翰一书 2:9)。此外,“凡不爱弟兄的,就不属神”(约翰一书 3:10),并且仍处于“住在死中”这一严重的属灵光景里(约翰一书
3:14)。
约翰并未止步于此,而是进一步警示了一个更为严肃的真理:“凡恨恶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 3:15)。反之,凡有神的永生在其灵魂中运行与存活的人,都会热切地爱自己的弟兄。诚然,爱弟兄的人就是属真理的人(约翰一书
3:19)。正如《现代人圣经》所译:“爱弟兄的人就住在光明中,因此他里面没有什么会使他跌倒”(约翰一书
2:10)。
由于那些以这种方式爱弟兄的人在灵性上无可指责,他们便能在神的宝座前获得真正的坦然无惧(约翰一书
3:21)。因此,他们最终必“得着所求的一切”(约翰一书 3:22)——这是因为我们遵守了主宝贵的诫命,并在日常生活中默默践行那些令祂喜悦的事。
凡完全遵守神诫命的人,就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心里(约翰一书
3:24)。我们并非仅仅凭着模糊的感觉去揣测这种奥秘的联合;相反,“我们知道祂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约翰一书 3:24)。因着主赐予我们圣灵——即真理的灵——我们得以确信那奇妙的属灵事实:我们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约翰一书 4:13)。
使徒约翰写下《约翰一书》,旨在劝勉我们远离罪恶。然而,他深知人的软弱。因此,他有力地宣告了福音的安慰:即使我们犯了罪,我们仍有“那义者耶稣基督”,祂在父神面前为我们作了完美的辩护(约翰一书 2:1)。
主并非仅仅在宝座右边用言语为我们辩护。耶稣基督亲自献上自己的身体作为“挽回祭”,不仅为我们的罪,也为全世界的罪作了赎罪(约翰一书 2:2)。这正是使徒约翰在写这封信时,含泪向圣徒们传达的荣耀信息: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借着耶稣基督(祂已成为赎罪祭)那宝血的功劳,我们所有的罪都已一次永远地得到了赦免(约翰一书 2:12)。
这就是福音所宣告的爱的真谛:“爱的事实就在于此:不是我们爱神,而是神爱我们,差遣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翰一书 4:10)。因着这伟大的赎罪恩典,即使身处黑暗世界,我们也无需绝望;相反,我们可以怀着那唯独在基督里才有的活泼盼望而生活(约翰一书
3:3)。正如《当代韩语圣经》所见证的:“凡犯罪的,就是违背神的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
3:4)。然而,圣洁无罪的耶稣在历史上显现,是为了“除掉我们的罪”(约翰一书 3:5)。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贵“血”,已经“洗净了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 1:7)。
因此,当我们犯罪时,无需因恐惧而躲藏,也不必屈服于定罪感之下。我们只需怀着诚实的心来到主面前,跪在祂脚前。“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确信这信实的赦罪应许——这正是关于约翰写这封信的第二个目的之真正结论。
第三,是为了确保主所赐的属天喜乐能完全充满我们。
请看约翰一书
1:4。使徒约翰阐明了他写这封信的第三个目的:“我们写这些事,是要使我们的喜乐充足。”《当代韩语译本》对这节经文的翻译更具活力:“我们写这封信,是为了与你们分享那满溢的喜乐。”
要让这种属天的喜乐像汹涌的波涛一样充满我们的灵魂,有一个必要的属灵前提:即我们内心与父神及其子耶稣基督之间,必须拥有鲜活、真实且亲密的“团契”(相交)(约翰一书
1:3)。
那位与我们有着深厚团契关系的父神,其本质就是“爱”(约翰一书 4:8, 16)。因此,与这位“爱”的神真正相交,意味着我们要靠着从祂而来的神圣之爱,在这个世界上活出“彼此相爱”的生命(约翰一书 4:7)。
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爱呢?“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翰一书
4:11)。这是一种属天的爱,其定义在于这一真理:“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 3:16)。我们绝不可向身处困境的信徒关闭心门,而必须以实际行动——即“用诚实和行为”——去爱我们的邻舍(约翰一书 3:17–18)。
在这种完全的爱里,惧怕毫无立足之地。恰恰相反,神那完全的爱彻底驱散了那重压我们灵魂的、充满惧怕的黑暗(约翰一书
4:18)。若没有这种付诸行动的爱,我们的团契便是虚假的。正如《现代人圣经》(Bible for Modern Man)所警示的那样:“人若声称爱神,却恨恶弟兄,便是说谎的。人若不能爱那看得见的弟兄,就不能爱那看不见的神”(约翰一书 4:20)。
我们的主——即喜乐的源头、与我们建立团契关系的耶稣基督——正是“真神和永生”(约翰一书 5:20)。耶稣,这位永生之主,正是创造了整个宇宙的“生命之道”(约翰一书 1:1–2)。而圣灵——那位为我们代求并与我们相交,使我们得以进入父神与子耶稣的生命、并每日共享神圣团契的灵——正是“真理”本身(约翰一书 5:6)。
归根结底,约翰所宣告的“满足的喜乐”乃是一种“属天的果子”;当我们——在圣灵(即真理)里并借着耶稣基督(即生命)——与父神(即爱)完全合一,并像爱自己一样爱弟兄时,这种喜乐便会临到我们的灵魂。
使徒约翰通过《约翰一书》宣告了伟大的真理:“父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4:8)、“子耶稣就是永生”(约翰一书
5:20)以及“圣灵就是真理”(约翰一书 5:6)。
约翰以这种方式见证了三一神荣耀的本质,并宣告他写这封信的第三个目的,正是为了“使我们的喜乐充足”(约翰一书
1:4)。这种临到我们灵魂的喜乐满溢,是源自与圣父(即“爱”)和圣子耶稣(即“永生”)深切相交而流淌出的属天祝福。而这种奥秘的相交,唯有借着“真理的圣灵”的交通,才能在我们的生命中成为现实。
圣灵进入我们的心,使我们能结出圣灵美好的初熟果子——“爱”(加拉太书
5:22)。祂以那属天的爱紧紧维系着我们,并赐予我们力量,使我们能欢然顺服主所颁布的天国诫命,即“爱神,并爱人如己”。
因此,我们必须忠实地跟随耶稣所走的那条窄路,效法祂的行径——正如祂所言:“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我们也必须借着完全遵守主的诫命,常在耶稣那完全的爱中(约翰福音
15:10)。主在世上教导并宣告这条诫命,其目的显而易见:“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翰福音 15:11)。当我们倚靠真理的圣灵去活出这条爱的诫命时,圣灵便使我们在身处这劳苦尘世之时,就能——哪怕只是部分地——尝到那将在天堂完全实现的永生之喜悦。祂将主的喜乐变为我们自己的喜乐,最终使我们的灵魂充满那神圣、属天的“喜乐”,犹如海浪翻涌,满溢而出。
使徒约翰怀着泪水与爱写下这封《约翰一书》,其目的十分明确。首先,是为了确证永生已在我们这些信靠耶稣基督的人里面鲜活地涌流。其次,是为了勉励我们过圣洁纯净的生活,在这世上远离罪恶,活出与拥有永生之人相称的样式。第三,是为了借着与三位一体神的相交,使我们的灵魂充满属天的喜乐——那如翻涌波涛般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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