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安全放在首位
[腓立比书 3:1–3]
您如何评价韩国民众的安全意识水平?根据现代研究所(Hyundai
Research Institute)于2014年10月20日发布的题为《安全意识现状与政策课题》的报告,一项针对1,004名成年人(20岁及以上)的电话调查显示,95%的受访者认为社会缺乏安全意识。具体而言,50.9%的人认为“严重缺乏”,44.1%的人认为“有些缺乏”。若将“严重缺乏”计为0分,“有些缺乏”计为0.3分,则整体安全意识得分仅为17分(满分100分)。这是一个不及格的分数。在具体行为方面,67.5%的受访者承认在乘坐汽车后排时未系安全带。此外,81.9%的人表示,即使卡拉OK包厢没有紧急出口或看起来不安全,他们仍会使用该设施。调查指出,公民意识是建设“安全国家”的最大障碍,32.0%的受访者将“不成熟的安全意识与文化”视为主要瓶颈。现代研究所政策研究部负责人金东烈(Kim Dong-ryeol)评论道:“公众的安全意识仍存在重大问题。”他补充说:“对于处于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盲区的群体——如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学生和全职家庭主妇——需要给予特别关注”(来源:互联网)。不久前,我在广播中听到一则新闻:仁川一家钢铁厂的一名40多岁工人坠入高炉身亡。据报道,当时他正将加热至1,500至2,000摄氏度的铁水倒入分配装置,不慎坠入约2至2.5米深的高炉中;据说其遗体甚至无法被完整找回。我记得曾看过一篇新闻报道,讨论了工作场所缺乏安全措施的问题,并指出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意识。这让我意识到,韩国公众的安全意识是多么薄弱,而这种意识的缺失又导致了安全体系的不完善。
在我们目前居住的加利福尼亚州,人们也在为未来可能发生的大地震做准备。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预测,一场7.8级或以上的地震,其威力将是1994年北岭(Northridge)地震的50倍;据估计,此类地震将导致2000多人死亡、数万人受伤,并造成高达2000亿美元(约合212.4万亿韩元)的财产损失。因此,为了应对这种灾难性地震,加州于去年10月16日举行了一次大规模演习。全州各地的政府机构、学校和医院共有约1030万人参与了此次演习;其中,地震高风险地区洛杉矶县有330万人参与,橙县(Orange
County)也有约98.3万人参与。演习模拟了真实的地震场景,指导参与者遵循“趴下、掩护、稳住”(Drop,
Cover, and Hold On)的程序——即趴倒在地、寻找掩护并坚持60秒。加州政府建议居民:一旦发生地震,应立即趴倒在地,躲在书桌或餐桌下以保护头部,并抓住坚固的支撑物(如柱子),直到震动停止。此外,州政府还强调,面对地震或重大灾害,各家庭应做好维持三天自给自足生活的准备。这包括储备急救药品、食物以及充足的水(按每人每天一加仑/3.78升的标准)。
那么,我们基督徒在“属灵安全”方面的意识又处于什么水平呢?我们对属灵安全究竟有多大的警觉?圣经明确指出:“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 5:8);然而,我们是否真的按照这句经文的教导,保持清醒并时刻警惕呢?在我看来,我们基督徒似乎越来越难以保持清醒与自制。我们似乎正在丧失自我约束的能力。正如出埃及期间的以色列人失去了自制力——行事鲁莽并敬拜金牛犊,以致成为敌人的笑柄(出埃及记 32:25)——今天的我们似乎也失去了自制力,在心中怀藏并敬拜各种偶像。使徒保罗曾预言过这种现象。他指出,在充满艰难困苦的“末世”,人们将“没有自制力”(提摩太后书 3:3)。正如预言所言,即便身处末世的我们基督徒,也正在失去自制力;我们怀有越界的念头,做出越轨的行为,从而在这个世界上羞辱了神荣耀的名。此外,我们基督徒未能保持属灵的警醒。我们本应保持清醒并向神祷告;然而,虽然心灵愿意,肉体却软弱,以致我们昏昏欲睡(马太福音 26:41)。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7:5 中写道:“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因你们缺乏自制力而引诱你们。”正因为我们未能保持清醒并向神祷告,我们失去了自制力,陷入撒但的诱惑,并屡屡跌入罪中。那么,我们该当如何呢?
在今天的经文——腓立比书
3:1 中,保罗写信给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说:“弟兄们,我还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喜乐!我把同样的事再写给你们,对我并不麻烦,对你们却有益处。”在这里,保罗重申了他在第一章中已经提到的两点。这两点是什么呢?
(1) 第一点关于喜乐。
保罗在腓立比书第一章中已经谈到了“喜乐”。例如,在腓立比书
1:4 中,他提到每当为腓立比的信徒祷告时,他都是“欢欢喜喜地”祷告。此外,在《腓立比书》1章18节中,他说道:“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因为他看到耶稣基督的福音正在被传扬。这些话表明,尽管使徒保罗身陷囹圄,但他之所以在主里欢喜——并且继续欢喜——是有两个原因的:一是腓立比教会的圣徒们参与了福音的事工(第5节),二是他的被囚实际上促进了福音的广传(第12节)。简而言之,保罗在主里欢喜,是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正在被传扬。
(2) 第二点涉及那些反对基督福音的人。
在今天的经文——《腓立比书》3章2节——中,保罗谈到了那些反对基督福音的人;这群人他曾在《腓立比书》1章28节中提到过。那次提及是关于他教导腓立比圣徒要“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1:27)的一部分,具体是告诫他们不要“因敌挡的人……有任何惊惧”(1:28)。此外,在第29节中,保罗指出,为主受苦是神恩典的赏赐。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腓立比教会的圣徒正遭受那些反对福音之人的迫害。针对处于这种境况中的信徒,保罗继续写信;在今天的经文(3:1)中,他再次劝勉腓立比的弟兄们要“在主里欢喜”,并解释说他写下这些“同样的事”是为了他们的安全。原因何在?原因在于,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腓立比教会信徒的安全(第1节后半部分)。此处“保障”(或译“安全”)一词在希腊语原文中含有“免受(严重)危险而安然无恙”之意(根据希腊语词典)。腓立比信徒究竟面临着什么严重的危险,促使使徒保罗写下这些话语?那危险究竟是什么?请看今天的经文——《腓立比书》3章2节:“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在这里,保罗三次反复告诫腓立比信徒要“防备”——也就是要警惕、提防——因为其中存在着危险。保罗究竟是在告诫他们防备谁或什么呢?我想从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保罗告诫他们要提防“犬类”。
请看今天经文的第一部分——《腓立比书》3章2节:“要防备犬类。”你可能还记得曾听过关于人被狗咬伤的新闻报道。你知道美国每年有多少人死于狗的攻击吗?据专门处理狗咬伤案件的律师肯尼斯·菲利普斯(Kenneth Phillips)统计,仅2010年一年,美国就发生了34起致命的狗攻击事件,且每年有35万人因被狗咬伤而前往医院急诊室就医。你能想象吗?每年竟有35万人因被狗咬伤而寻求紧急医疗救助,这实在令人震惊。这足以说明有多少人遭受了狗的咬伤。这让人联想到我有时在停车场铁丝网围栏上看到的“内有恶犬”(Beware
of Dog)的警示牌。
在《腓立比书》3章2节的前半部分,保罗告诫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要提防——或者说要警惕——“犬类”。保罗在此所指的“犬类”究竟是谁呢?在那个时代(公元一世纪),狗通常被视为凶猛的动物,它们在街头游荡,在垃圾堆里觅食。因此,当时的人们视狗为肮脏的动物。正因如此,那时的犹太人将外邦人视为“狗”;换言之,他们认为外邦人是不洁的动物,不应与之往来。因此,在《约翰福音》第4章关于撒马利亚妇人在井边与耶稣相遇的记载中,使徒约翰写道:“那撒马利亚妇人对他说:‘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撒马利亚妇人求水喝呢?’(因为犹太人和撒马利亚人没有来往)”(约翰福音4:9)。在公元一世纪,犹太人因身为上帝的选民而怀有优越感;他们拒绝将外邦人视为同类,反而把他们看作是“狗”。为了说明这种态度的程度,《塔木德》(Talmud)记载道,犹太男子每天早晨醒来时所做的三次感恩祷告中,第一句便是:“神啊,我感谢你,因为我生为犹太人,而不是外邦人。”这难道不让你想起《路加福音》18章11节中记载的那位法利赛人的祷告吗?“那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然而,当保罗告诫人们要“防备犬类”时,他指的并不是那些被犹太人所鄙视的外邦人。当他告诉腓立比的信徒要“防备犬类”(《腓立比书》3章2节)时,他针对的是犹太人——具体来说,是那些“守律法主义者”(Judaizers)。那么,这些守律法主义者究竟是谁呢?他们是早期猛烈攻击福音的群体之一。他们坚持认为,外邦人若要称义,就必须遵守某些旧约礼仪,特别是割礼。保罗谴责这些守律法主义者及其虚假福音为异端,甚至宣布咒诅他们(正如《加拉太书》中所见)。然而问题在于,教会中的大多数人都视这些守律法主义者为真正的信徒——例如在加拉太的教会中就是如此(《加拉太书》2章12节)。但实际上,他们破坏了福音的清晰性,严重歪曲了福音,并使外邦信徒陷入了混乱。简要总结这种混乱的根源:保罗的逻辑是,一个人(1)首先信靠基督,(2)随后在神面前称义,(3)接着准备遵守神的律法;而守律法主义者则主张,一个人(1)信靠基督,(2)竭尽全力遵守律法,(3)然后才称义(J. Gresham Machen)。你明白这种区别吗?这看似细微的差别,实则意义重大。其区别在于:保罗教导说,救恩完全是藉着神的恩典并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的;而守律法主义者则声称,救恩是通过人遵守律法的努力而获得的。保罗所传讲的真福音,焦点在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恩典);而守律法主义者所鼓吹的虚假福音,焦点则在于有罪之人的行为(行为/功德)。简而言之,保罗教导人借着神的恩典得救,而那些“犹太主义者”则教导人借着人的行为得救。保罗称这些犹太主义者为“犬类”——因为他们一边冒充教师,一边贪婪地谋取物质利益(3:19),并错误地宣扬得救源于人的行为。因此,保罗告诫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要提防这些犹太主义者(即散布谬误福音的假教师),因为他们构成了威胁。
在今天所读的经文——《腓立比书》3章3节的前半部分——保罗教导腓立比信徒要“靠着神的灵敬拜”。这是什么意思呢?此处译为“事奉”的希腊语原文,实际上包含“敬拜”之意。换言之,“靠着神的灵事奉”这一命令,其含义正是“靠着神的灵敬拜”。保罗在告诫腓立比人提防犹太人(特指犹太主义者)的同时,为何又劝勉他们靠着圣灵敬拜神呢?原因在于,对于那些借着信靠耶稣、蒙神恩典而得救的人来说,敬拜神是恰当的回应。这正是神舍弃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拯救我们的目的;神救恩的终极目标就是敬拜。我们在《出埃及记》3章12节中也能看到这一真理:当时神呼召摩西,说道:“神说:‘我必与你同在。你将百姓从埃及领出来之后,必在这山上事奉(敬拜)神;这就是我打发你去的证据。’”除了这段经文,《出埃及记》还记载了神多次命令摩西去见埃及王法老并传达特定信息——摩西也遵命行事——即:“容我的百姓去,好侍奉(敬拜)我”(4:23, 7:16, 8:1,
9:1, 10:7)。因此,在蝗灾和黑暗之灾过后,法老对摩西和亚伦说:“去侍奉(敬拜)耶和华你们的神吧!但到底有哪些人要去呢?”(10:8)
“不可!你们这壮年人去事奉耶和华吧,因为这是你们所求的”(第11节);以及“你们去事奉耶和华,只是你们的羊群牛群要留下;妇人孩子可以和你们同去”(第24节)。最终,在第十场也是最后一场灾难降临后,法老对摩西和亚伦说:“起来!连你们带以色列人,从我民中出去,照你们所说的,去事奉耶和华吧”(12:31)。
胜利长老会(Victory
Presbyterian Church)有三个主要目标:(1)兴起真正的敬拜者,(2)兴起忠心的门徒,以及(3)兴起热爱灵魂的传福音者和谦卑的仆人。基于这三个目标,我们教会确立了三项使命宣言。其中第一项宣言是:“尊荣主的教会:敬拜与见证。”这一使命宣言的依据出自《哥林多前书》14章25节:“他心里的隐情被显露出来,就必将脸伏地,敬拜神,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我曾师从威斯敏斯特神学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的约翰·弗雷姆(John Frame)教授,受其著作《在灵与真理中敬拜》(*Worship
in Spirit and Truth*)的启发,深刻认识到胜利长老会最渴求的是敬拜,而且这种敬拜必须发挥见证的作用,或承担起传福音的使命。神将救恩的恩典赐给我们,引领我们信靠耶稣基督,其目的正是为了让我们敬拜祂。在《约翰福音》4章23节中,我们救恩的神对我们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既然神寻找的是“敬拜祂的人”,我们教会便将敬拜置于首位,全心全意向祂献上真正的敬拜——即在灵与真理中的敬拜。我们恳切祈祷,借着我们的敬拜,即使是那些尚未信主的人,也能俯伏敬拜神,并宣告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
其次,保罗告诫我们要提防“作恶的人”。
你觉得狗和人,哪一个更可怕?具体来说,你是觉得应该提防凶猛的狗,还是提防心怀恶意的凶恶之徒?依我看,相比凶猛的狗,更应提防的是凶恶之徒。因为凶恶之徒比野兽更可怕。举个例子,无论狗多么凶猛好斗,它很少会咬自己的主人;相比之下,凶恶之徒却完全可能攻击并伤害那个爱他、供养他、保护他的人。不久前,美国新闻报道了一起涉及托马斯·吉尔伯特(Thomas Gilbert)的事件,他是一位管理着2200亿韩元资产的70岁对冲基金经理。他被自己的儿子——一位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开枪打死。据报道,杀人动机源于儿子的愤怒:父亲一直资助失业的儿子,每月支付260万韩元的房租并给予60万韩元的生活费,但后来宣布计划停止支付房租,并将生活费削减至30万韩元。儿子因愤怒而扣动扳机,杀害了父亲。在韩语中,这样的孩子不就是所谓的“背弃伦理者”(*paeryuna*)吗?根据Naver词典的定义,“背弃伦理者”是指“违背了作为人应尽的道德义务和伦理准则的人”。不过,相比“背弃伦理者”这个词,公众可能更熟悉“混账东西”(*hurejasik*)这个说法;*hurejasik* 是一个贬义词,指“缺乏教养或修养、在没有适当管教下野蛮生长的人”(Naver词典)。这种“混账东西”(或不孝之人)难道不比“刺鱼”还要糟糕吗?据说刺鱼是唯一会筑巢的鱼类。
“雄性刺鱼用嘴从河床上挖沙筑巢,并用各种水生植物覆盖这个沙质结构,从而营造出一个完美的产卵庇护所。从那一刻起,雄鱼便倾尽全力守护鱼卵,毫不犹豫地与体型更大的鱼类展开激烈的搏斗。它还勤勉地翻动鱼卵,确保它们获得充足的氧气。通常,雄鱼会守护鱼卵长达十五天,期间滴水不进。就在鱼卵即将孵化之际,它便在巢穴旁悲壮地死去。懵懂的幼鱼在成长过程中,竟若无其事地以父亲的血肉为食。刺鱼为了后代牺牲了生命,最终甚至献出了自己的躯体。正是这种伟大的父爱,使得刺鱼卵的孵化率超过了90%”(网络资料)。
在今天的经文中,具体是在《腓立比书》3章2节的中段,保罗为了腓立比教会圣徒的安全,告诫他们要“防备作恶的” [(Phil. 3:2b) “防备作恶的”]。那么,保罗所指的这些“作恶者”究竟是谁呢?若查阅“作恶者”(或“行恶的人”)这一希腊语词汇的词典释义,我们会发现它包含以下道德层面的含义:“邪恶的、凶狠的,在内心、行为和品格上都是恶劣的”(Zodhiates)。除了今天的经文外,这个希腊语词在《新约》中还出现在另外约三处地方。考察其中两处经文,有助于我们确切了解使徒保罗所警告腓立比教会信徒要防备的那些“作恶者”究竟是何许人也。第一处经文是《马太福音》21章41节:“他们对他说:‘他必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别人,好在收割的时候交给他果子。’”这节经文出自耶稣所讲的“园户的比喻”,其中提到的“恶人”指的就是那些佃农。耶稣称他们为“恶人”,是因为当葡萄园的主人(第33节)派仆人去收取应得的收成时(第34节),佃户们竟抓住仆人——打伤一个,杀了一个,又用石头打死了一个(第35节)。主人随后派了更多仆人去,但佃户们还是那样对待他们(第36节)。最后,主人派了自己的儿子去,以为佃户们会尊重他;不料,他们竟密谋杀害儿子并夺取产业,最终将他拖出葡萄园杀害了(第37–39节)。耶稣将这些行径恶劣的佃户称为“那些恶人”(第41节)。在这则葡萄园的比喻中,耶稣所指的“那些恶人”(即佃户)究竟是谁呢?他们正是那些高喊要将耶稣——神的儿子——钉十字架的犹太人(路加福音23:21)。在这些犹太人当中,当耶稣提到“恶人”时(第41节),他特别是指那些正在聆听这比喻的法利赛人和文士(马太福音21:15)。第二段经文是马太福音24章48至49节:“倘若那恶仆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耶稣说这番话时,正是在回答门徒的问题——门徒是在他坐在橄榄山上(第3节)之后提出这些问题的,内容涉及“这些事”(即圣殿建筑被毁、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上)何时发生,以及他降临和世代终结的征兆是什么(第3节)。耶稣告诉他们要为人子(主)的降临做好准备(第44节),并要做“忠心有见识的仆人”(第45节)。随后,他开始谈论“那恶仆”,并用“倘若”一词引出这个话题。在这里,耶稣强调了“恶仆”的几个特征:(1)恶仆怀有错误的心态。请看《马太福音》24章48节:“倘若那恶仆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
(2) 这恶仆有不当的行为。请看49节:“……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
(3) 这恶仆是个“假冒为善的人”。请看51节:“……重重地处治他,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耶稣提到“假冒为善的人”时,主要是指谁呢?就是指法利赛人和文士(参《马太福音》7:5、15:7、22:18等处)。
根据这些经文,耶稣所说的“恶人”或“恶仆”,正是指法利赛人和文士。由此可见,当使徒保罗在今天的经文——《腓立比书》3章2节——中告诫腓立比信徒要防备“作恶的”时,他所指的正是法利赛人和文士。
法利赛人和文士究竟是些什么人?圣经注释家亚瑟·平克(Arthur Pink)曾这样论述:(1)“文士既可以是国家的文士,也可以是教会的文士;此处该词指的是教会文士——即那些从事经文诠释工作的人——他们可被视为律法学者。(2)法利赛人代表着一个特定的教派;他们依据“长老的遗传”制定了道德与礼仪方面的律法——这些律法比摩西律法本身的规定更为严苛。因此,法利赛人在犹太民众中备受推崇。(3)然而,他们的弊病在于,其对律法的遵守仅仅停留在形式与外在层面;对于不洁的意念、贪婪、仇恨或对神冷漠的心,他们内心毫无愧疚感。此外,他们极度看重礼仪规条,却轻忽了律法中关于道德的要求;其行事动机往往出于私利,而非为了神的荣耀。文士与法利赛人并不关心自身灵魂的纯洁。他们坚信,只要依靠外在行为来实践信仰,便足以确保自己能在永恒福乐的国度中占有一席之地”(Pink)。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思维方式啊!难道你不觉得法利赛人和文士的这种心态很危险吗?仅仅基于外在行为的信仰,怎能足以确保人进入永恒福乐的国度呢?换言之,法利赛人和文士认为,只要他们凭借纯粹的人为努力,彻底遵守那些源自律法及“长老的遗传”的道德与礼仪律法,便能完全获得救恩(永生)并进入永恒的天国。为何这是一种危险的思维方式呢?我思考了以下几点:
(1)原因在于,若在过信仰生活(抑或宗教生活?)时抱持这种心态,人便会沦为耶稣所指责的那种“假冒为善的人”——这使得这种思维方式变得极其危险。
一个人越是专注于外在的信仰行为,其信仰生活就越不可避免地变得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我会将这种生活方式称为“宗教活动”,而非真正的信仰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是由外在的仪文所定义的,而非源于对耶稣基督的真实信心。关于此类行为,神在《以赛亚书》第1章(《当代英语译本》/CEV)中这样说道:“你们献上许多祭物,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我厌倦了你们带来的公绵羊和牲畜的脂油……我并不喜悦这些。谁叫你们带来这些东西呢?你们不过是在践踏我的院宇。不要再献上毫无价值的供物了……我憎恶它们。我无法忍受你们一边举行宗教聚会,一边行恶……我恨恶这些;它们已成为我的重担,我厌倦了背负它们”(第11–14节)。
(2) 这种心态极其危险,因为当人抱着这种态度对待信仰生活(抑或只是“宗教”生活?)时,便会滋生一种“自我功德”的观念;就像法利赛人和文士一样,人会寻求高举自己,而不是将荣耀归给神。
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并永远以祂为乐(《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1题的回答)。然而,如果我们在宗教生活中采取法利赛人和文士的心态,我们就会忽略恩典,转而充满自我功德的意识,从而不可避免地寻求人的荣耀,而非荣耀神。
正因如此,使徒保罗在今天的经文(《腓立比书》3:3)中劝勉腓立比的信徒要“在基督耶稣里夸口”。就我们自己而言,有什么可夸口的呢?若按圣经的说法来问,有什么是“按着肉体”可夸口的呢(《哥林多后书》11:18)?犹太人——包括那些坚持犹太教规条的人(犹太主义者)、法利赛人和文士——确实有一些按着肉体可夸口的事。那是什么呢?有三件事:作为神的选民、律法,以及割礼。他们引以为豪、夸耀的资本,在于他们是神独选的子民,并领受了神所赐的律法与割礼。这些特权使他们变得傲慢,产生了一种属灵上的优越感,从而将自己与外邦人区别开来。犹太人尤其以通过摩西领受律法为荣,这种自豪感导致他们倚靠律法并以此夸口(罗马书 2:17)。然而问题在于,他们在夸口的同时,自己却违背了律法、犯了罪(2:12及下文)。他们自以为明白神的旨意(2:18),在傲慢中视自己为“愚昧人的师傅”和“婴孩的导师”(20节),热衷于教导律法,却未能身体力行(21节)。他们因律法而夸口,却因违背律法而羞辱了神(23节)。正因他们的缘故,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了亵渎(24节)。圣经如何看待这种按着肉体所作的夸口呢?哥林多前书 3:21 说道:“不可有人拿人夸口。”此外,雅各书
4:16 也指出:“现今你们竟以狂傲夸口;凡这样的夸口都是恶的。”当犹太人——特别是那些主张守律法的派别(犹太主义者)、法利赛人和文士——夸耀自己是神的选民并领受了律法与割礼时,他们归根结底是在按着肉体夸口;在神眼中,这是“狂傲的夸口”(虚妄的夸口),而一切此类夸口都是恶的(16节)。特别是他们的信念与行径——即认为作为神的选民,只要遵守律法便能获得救恩——无异于向神夸口(士师记 7:2)。这种夸口犹如在说“是我自己的手救了我”(2节)——即夸耀说“我是靠自己的力量、努力以及严格遵守律法而得救的”;在神看来,这是虚妄的夸口,也是一种悖逆神的夸口。然而,圣经告诉了我们什么呢?请看以弗所书 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再看哥林多前书
1:29:“这是为了叫人在神面前无可自夸”(《当代韩语译本》)。
圣经清楚表明,“救恩”绝非通过“我们的善行”获得,因此无人可以自夸(以弗所书 2:8–9)。这是因为我们得救是借着信心,领受了神借着恩典所赐的救恩,而非依靠自己的善行。救恩并非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成就,而是神的恩赐。试想一下,作为不配的罪人,我们既已领受了神恩典所赐的救恩,怎能夸耀自己(即领受者)而非那位赐予恩赐的主呢?我们怎能夸耀自己的作为,而不夸耀神为将救恩赐给我们所成就的工呢?我们断然不能。我们绝无任何出于自己的事可供夸耀。若真有什么可夸耀的,那会是什么呢?请看哥林多后书
11:30:“我若必须夸口,就夸那显出我软弱的事”(《当代韩语译本》)。因此,哥林多后书 10:17 告诉我们:“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参哥林多前书 1:31)。此处“指着主夸口”是何意?意即夸耀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请看加拉太书 6:14 的前半部分:“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除了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保罗别无所夸。因此,即便在传扬耶稣基督福音——这福音被他视为重于生命——这一蒙召的使命上,他也说道:“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哥林多前书 9:16,《当代韩语译本》)。我们必须单单以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为荣(加拉太书
6:14)。我们必须成为单单以基督耶稣为荣的人(腓立比书
3:3)。我祈求我们能成为终日以主为荣、并永远赞美感谢祂的人(诗篇 44:8)。第三,保罗告诫我们要提防“割伤肉体”的行为。
正如我们之前所思考的,犹太人——特别是那些犹太教派的鼓吹者(即“守律法主义者”)、法利赛人和文士——在肉体的事上夸口三样东西:他们作为上帝选民的身份、律法以及割礼。他们的骄傲——也就是他们夸口的内容——在于他们是唯一被上帝拣选的群体,以及他们从上帝那里领受了律法和割礼。
什么是割礼?英文单词“circumcision”(割礼)字面意思是“环切”或“在周围切割”。在希伯来语中,它被称为 *Brit Milah*;*Brit* 意为“约”(covenant),而
*Milah* 意为“割礼”。因此,该词的原意是“立约的割礼”。这一仪式本身涉及切除覆盖在男性生殖器龟头上的包皮。规定必须在出生后的第八天进行(创世记 17:12, 24–25;利未记 12:3)。然而,关键之处在于割礼的象征意义。它象征着什么呢?它是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象征。请看创世记
17:11:“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们并你们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当遵守的。”因此,当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时,祂命令亚伯拉罕及其家中所有男性(包括奴仆)都要受割礼。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割礼是刻在以色列人身体上的一个记号,标志着他们已成为上帝子民的盟约关系。就这样,当时的割礼成了一个凭据、一种象征和一个记号,宣告着:“我要作你们的上帝,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换言之,在旧约时代,割礼是作为神子民的身份凭证。它是一项仪式,也是一种见证,象征着“旧我”的死去以及进入神立约子民行列的转变——这是归属于神的确据。因此,从亚伯拉罕时代起,以色列男性便通过这一立约仪式,在身上留下了这一独特的印记。这是一项被严格要求遵守的外在礼仪(创世记 17:12;出埃及记 4:24;约书亚记 5:2)。
在今天的经文(腓立比书
3:2)中,保罗告诫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要提防三件事,以确保自身安全;其中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警告是提防“妄自行割”(即“肉身的残害”)。这个短语是什么意思呢?韩语修订版将其译为“妄自行割的一党”(或“那些残害肉身的人”)。“妄自行割”(或“行割礼之名实为残害身体者”)这一术语指的是一个夸耀割礼——具体而言是指对身体(包皮)进行残害——的派别(朴允善语)。保罗在今天的经文(腓立比书 3:2)中所使用的表示“妄自行割”(或“残害身体”)的希腊语词汇,与我们之前讨论过的指代旧约“割礼”的希腊语词汇 *peritome* 是不同的。神在与亚伯拉罕立约时要求所有男性受的“割礼”是
*peritome*,意为“环切”(cut around)。然而,保罗在腓立比书
3:2 中使用的表示“妄自行割”的希腊语词汇,其含义是“切下”或“切断”(即割掉肉体)。据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牧师所述,这种“妄自行割”(切断肉体)的行为,类似于迦密山上与以利亚对峙的巴力先知们的行为(列王纪上 18:28);他们从早晨到中午呼求神祇巴力的名(26节),并按照其仪式习俗,用刀枪自残身体,直到鲜血直流。此类仪式在旧约中是被禁止的。保罗是在警告腓立比的信徒要提防“妄自行割”的一党——这些人声称信奉神,却以旧约所禁止的方式进行自残,而不是实行神所设立的真正割礼(腓立比书 3:2)。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关于这个“妄自行割”的派别——或者说“肉身的残害”——保罗在警告那些实行“妄自行割”的人时,指的是谁呢?他指的是那些“犹太主义者”(Judaizers)。尽管他们声称即便伤害自己的身体也要事奉神,但他们所行的割礼——仅仅是对肉体的残害——却没有任何属灵意义(朴允善)。为什么那些犹太主义者要行这种既伤害身体又毫无属灵意义的割礼呢?这是因为他们未曾经历“心里的割礼”(耶利米书 9:26)。结果,他们依然顽梗(申命记 10:16),并不断抗拒——甚至悖逆——圣灵(使徒行传 7:51)。他们习惯性地违背神的话语。然而,由于他们仅仅以形式主义和虚伪的态度严格遵守律法及祖宗的遗传,最终变成了耶稣所描述的那种伪君子。因此,保罗在写给罗马教会的信中,特别针对犹太基督徒劝勉信徒道:“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罗马书 2:29)。
保罗劝勉腓立比教会的信徒——他对他们怀有耶稣基督那样的切切思慕之心(腓立比书 1:8),且他们已藉着圣灵领受了心里的割礼(即真正的割礼)——要提防那种残害身体的做法,并进一步告诫他们“不要靠肉体”(腓立比书
2:2–3)。他将这些人与那些缺乏真正心里割礼、仅按摩西律法的外在仪文和规条行肉身割礼的人作了对比……保罗警告腓立比信徒要提防那些犹太人(包括犹太主义者、法利赛人和文士)——这些人倚靠肉体并夸耀自己的肉身割礼——并劝勉道:“你们因神的恩典听闻了耶稣基督的福音,信靠了祂,并藉着圣灵领受了真正的割礼(即心里的割礼);切不可像那些犹太人一样倚靠肉体。”为什么保罗希望腓立比信徒信靠圣灵所行的“心里的割礼”,而不是信靠肉体或肉身的割礼呢?这是因为,像犹太人那样信靠肉体,往往会导致人产生功德感、傲慢、属灵优越感以及对虚荣的追求。此外,如果他们效法犹太人信靠肉体,就会面临沦为伪善者的巨大风险——即只关注形式和外在表现。
这正是基督徒有时被贴上“伪善者”标签的原因。我们之所以被称为伪善者,是因为我们并未经历真正的割礼(或真正的洗礼),却仅仅是参加聚会、接受形式上的洗礼,而没有尽心尽性地爱神(申命记
30:6);相反,我们言行上看似爱主,实则仅仅拘泥于形式化、外在的宗教仪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被视为伪善者,往往是因为我们过于关注自己为“主”和“主的教会”所做(及正在做)的工,从而心生功德感并寻求个人的荣耀。我们绝不能再做那种被称为伪善者的基督徒;我们必须成为真正的基督徒。真正的基督徒,是指那些因信靠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一切……而仰望祂的人。此外,我们专注于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并顺服神的旨意生活——时刻铭记祂的恩典——以此将荣耀归给神。我祈愿我们都能成为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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