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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绊脚石的弟兄之爱 [约翰一书 2:10]

没 有 绊 脚石的弟兄之 爱         [ 约 翰一 书 2:10]     “ 爱 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 并 没 有 绊 跌的 缘 由。”     亲爱 的 圣 徒 们 ,我 们 有多少次在安息日 来 到主的 圣 所 献 上神 圣 的 赞 美 与 敬拜 时 ,却在未 与 弟兄和好的情 况 下—— 尽 管明知 对 方可能因某事 对 我 们 心存芥蒂( 马 太福音 5:23 )—— 仅仅 在 圣 殿院落里走 个 过场进 行敬拜?甚至在主日 清 晨前往 圣 所的路上,夫妻 间 可能因 琐 事 争 吵 ,或 与 孩子 发 生不愉快。踏入 教会 后,我 们 往往一 边怀 揣着 与 其他信徒之 间 未解的 尴尬与紧张关 系,一 边 向神 献 上 虚 伪 的 赞 美 与 敬拜——装作若无其事的 样 子。然而,在物 质 的奉 献 或敬拜的形式之前,耶 稣 要求我 们对 生活持有一 种 严肃 的 态 度:“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 来 献礼 物”( 马 太福音 5:24 )。我 们真 的在 顺 服主 这 一庄 严 的命令 吗 ?   令人 遗 憾的是,即使在由主的 宝 血所 买赎 的 教会 群体中,也 总 有人彼此 关 系 尴尬 或 紧张 。我 们 有 时会 目睹人性的 虚 伪 :在 圣 所中聚 会 握手、互致平安、一同敬拜, 内 心却 怀 着根深蒂固、 挥 之不去的怨恨。 这让 我 们 痛苦地意 识 到一 种 可悲的局限:人 类 那 种 自私且善 变 之 爱 , 实 在脆弱、不足,且 绝 不可完全信 赖 。因此,我 们绝 不可 试图 靠着自我或情感的力量去 爱 。我 们 必 须 唯 独 以“ 圣 爱 ”( *agape* )——即 从 上 头倾 倒下 来 的神 圣 之 爱 ——去彼此接 纳 。唯有 当 住在我 们 心中的 圣灵 结 出 爱 的果子(加拉太 书 5:22 ) 时 ,我 们 才能借着神超然的 爱 ,全心全意地 宽 恕 并 爱 我 们 的弟兄 姊 妹。 当 弟兄 们 在 圣灵 里如此彼此接 纳时 ,我 们 便能 坚 定地 维护教会 神 圣 的合一——否 则 , 这种 合一往往是脆弱易碎的。基于今日 经 文(《 约 ...

我们不可倚靠肉体 [腓立比书 3:4–6]

不可倚靠肉体

 

 

 

[腓立比 3:4–6]

 

 

在活出信仰所持守的心重要。里我所指的心——特针对基督徒而言——包括“恩典的心”和“功德的心”。首先,我恩典的心。我需要所做的一切深深刻在心。正如使徒保所告白的:“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哥林多前 15:10),我借着那恩典的大能更加努力作工。在此程中,我警惕功德的心。我要小心,不要在心里下自己主、为教会为邻舍所做的善行。除了这种功德心外,有另一需要防范:那就是“理所然感”(或“特”)。萨缪尔森(Samuelson)指出,我正生活在一“理所然的代”。意味着,去相比,人认为自己有得想要的一切——而且要立即得。有这种现为对组织或其他人的高期望——仅仅沉浸在一种个人特感中,便认为自己理享受特殊待遇,却完全不他人的福祉或利益。偶尔,我可能——无是在口是在心里——这样:“知道我是谁吗?”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内心存在着一理所然感。些人不仅认为自己不同、高人一等,而且往往以这种为荣,甚至夸耀或炫耀自己的地位。罗写腓立比信徒了确保他的安全,他在腓立比 3:1–3 中反三次使用了“防”(或“小心”)一。他究竟要他备谁呢?正是那些“太主者”——即他所形容的“犬”、“作的”以及“妄自行割的”人。保罗为何要三次警告腓立比信徒要防备这太主者呢?原因在于,他相信并教导说,救恩可以通人的努力——具体而言,即通——得,而不是通信靠耶基督。他所追求的“人的努力”就是遵守律法;他们认为,只要遵守律法,就能得永生。在律法的各具体要求中,他们严格遵守的一就是割。因此,他视为受割的人”(或“割派”)。然而,保腓立比信徒,太主受割的人;相反,他和那些收到封信的信徒才是受割的人。看第3:“因为真受割的,就是我们这藉着神的敬拜、在基督耶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人”[韩语译本)“我们这些藉着神的敬拜、在基督耶里夸口、不倚靠肉体的人,才是受了的人”]。保在宣告“我才是受割的人”括了受割之人的三特征:(1) 藉着圣灵敬拜神的人,(2) 在基督耶里夸口的人,以及 (3) 不倚靠肉体的人。……被派”。此,“肉体”(或肉体的)一指的是“人的特”(朴允善)。指出那些不倚靠肉体的人才是,他无疑是指向了那些**倚靠肉体的太人、太主者、法利人和文士。此外,保腓立比教会徒,些人派,特是考到他在肉体方面所夸耀的三件事:作神的民、律法以及割。保腓立比信徒要提防太主者——些人只行外在或肉身上的割,却缺乏心的割——勉他不要像那些太人一倚靠肉体,因那些太人以些外在的为荣并以此夸口。接着,在今天的文(腓立比 3:4)中,保腓立比教会徒:如果有人有理由信靠肉体,他自己有更充分的理由。他后列了六理由,何他比那些太主者更有理由信靠肉体。我六点归纳为两得注意的是,第一中的前三——即第八天受割以色列族便雅支派、希伯人中的希伯人——非保靠自身努力得的特,而是他所受的恩典。相比之下,第二中的三——即按律法是法利人、因心而逼迫教会、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的——……些是他通努力成的,而非仅仅予的。

 

第一包括以下几点:“第八天受割、以色列族、便雅支派、希伯人中的希伯人”(第5)。

 

在此,保了三理由,明他何比太主者更有理由信靠肉体:

 

(1) 扫罗)是第八天受割的以色列人。

 

太主者一扫罗(保)也是在第八天受割的。正如我之前所探的,割太人享有的特;他以此为荣并引以傲。是因是立记号,表明他是神的子民——言之,就像是一张证明其神子民身证书。然而,于割里有一点很重要:实际上存在三不同型的割是:(1) 外邦信者在成年受割(2) 实玛利的后裔在十三岁时受割;以及 (3) 伯拉罕正后裔在出生后“第八天”受割(朴允善)。于《腓立比35节将扫罗(即保)描述“第八天受割”的以色列人,他无疑有充分的理由,因自己作为亚伯拉罕正后裔所享有的特权与而引以豪。事上,保在《罗马书111的后半部分曾这样说道:“……我自己也是以色列人,是伯拉罕的后裔,便雅支派。”保曾告哥林多教会徒,他也有理由按着肉身夸口(《哥林多后11:18),表明自己是希伯人、以色列人以及伯拉罕的后裔(第22)。某些“太派”(主外邦信徒必遵守太律法的人)不同,保的父母均为犹太人。追溯其家可知,他是伯拉罕正的后裔;各方面看,他都于“立之民”(Walvoord)。他非后入以色列民族,而是生就是以色列人。因此,他享有作民所有的一切Martin)。

 

(2) 是便雅支派的人。

 

所周知,便雅是雅各和妻子拉所生的次子( 35:18)。便雅支派被视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精英之一;它与犹大支派一道,忠于大王朝,大的一部分(列王 12:21)(克阿瑟 [MacArthur])。此外,便雅支派被认为具有范(士师记 5:14),生了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扫罗克唐 [MacDonald])。得注意的是,《申命33:12 便雅支派描述“耶和亲爱的”(或者,正如《韩语圣经》所:“耶和华啊,他是蒙受祢的人”)。

 

(3) 形容自己是“希伯人中的希伯人”。

 

罗称自己“希伯人中的希伯人”,他的意思是他的祖先中有外邦人;他全都是正的希伯人(朴允善 [Park Yun-sun])。保生于希伯人家庭,持守希伯传统与语言。即使生活在外邦人的城市中,他依然保留了些希伯俗和母使徒行 21:4026:4–5)(克阿瑟)。

 

第二描述是:“就律法,是法利人;就,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立比 3:5b–6)。

 

里,保也列了三理由,明他比那些太主者更有理由在肉体上引以豪。使徒保利用希腊语单词 *kata*(意“根据”或“就……而言”)分了方面:

 

(1) “就律法,是法利人” (*kata nomon*)(腓立比 3:5b)。

 

生于基利家的大,是一名太人,在耶路撒冷大(使徒行 22:3)。作法利人的子(《使徒行23:6),他师从列——一位受百姓尊敬的法利人兼律法——接受了于祖宗律法之严谨教导训练(《使徒行5:3422:3)。他本人也是一位格遵守摩西律法的法利人(朴允善)。因此,保在《使徒行26:5道:“他早就认识我,若肯作,就可以,我按着我们教门中最严紧派作了法利人”[韩国现本)“然他们从起初就认识我,就能很容易地作证说,我一直生活在我们教门中最严紧的派——法利人——之中”]。此外,在《使徒行23:6中,保在聚集于公的撒都人和法利人面前宣告:“弟兄,我是法利人,也是法利人的子;我在受,是着盼望死人活。”而言,“法利人”是一个荣誉头衔头衔意味着在履行神律法(Torah)所定的神之义务时,具最高水准的正直丁)。,“法利人”指的是的精英阶层。法利律法(勤勉阅读并默想文),生活上遵照律法命无可指因言行一致而受百姓敬重。他们维护犹纯洁性,谴责因外文化影致的太民族道德坏,同也是反抗罗马统治的爱国者。法利六千之,其影力却其巨大。甚至有:“若只有人能入神的,其中必有一人是法利人。”然而,由于作人士的他存在重缺陷,主耶稣严厉地斥了他们为“粉墓”(《太福音》23:27)以及“蛇、毒蛇之”(第33)。法利人”(*pharisai*)一源于希伯 *parash*,意“分离”。作追求正信仰的人,他们将自己希腊化文化及受其影的人隔离开来管其机本身无不妥,但度却滋生了一自以为义和排他主的心。主耶严厉谴责的,正是法利人那“自以为义、藐视别人”的心(路加福音 18:9)(Kim Hee-bo)。

 

(2) “,是逼迫教会的”(*kata zēlos*)(腓立比 3:6a)。

 

罗并足于仅仅遵守律法;作一名法利人,他心地逼迫教会。保处对神所怀的“心”,是神立群体之纯洁性的心;唯有怀这种热心的人,才被视为神的仆人( 25:1–18 106:30–31)(Martin)。此外,于保自述心逼迫教会一事,原文中表示“逼迫”的希腊词汇,常用于描述军队击并攻打人,或是人追踪追赶物的情景。事上,扫罗(即保)——“口吐威针对徒(使徒行 9:1)——追捕信徒(即跟——“道路”——的基督教会),且“像子一挨家挨,把信主的男女都强行拖走下在里”(使徒行 8:39:122:4–526:9–11)(Martin)。中提到了心:一是保在信主之前神所怀心(正如今日文所述);另一是非尼哈的心,他受神自己的心感召,出于神的嫉邪之心而采取行。首先,中的民2511了一位因怀有公心而平息了神怒的人:非尼哈——他是以利撒的子,也是祭司亚伦子。非尼哈怀着神那心行事;,以色列全正聚集在口哭泣,非尼哈目睹了一件事:西支派的首心利(撒路之子)着摩西和全的面,米甸女子哥斯比(部族首领苏珥之女)到了同胞面前。非尼哈手持矛,跟心利棚,用矛刺透了心利和哥斯比的腹部,们处死。唯有如此,神的怒才得以平息,降在以色列人身上的瘟疫也之停止。非尼哈的这种热心是蒙神看正的心,是建立在神话语之上的心。言之,非尼哈那公心,实际上就是“神的心”。才是而正心。那,什是偏差的心呢?那就是保(即扫罗)在信耶之前所怀有的那神的心。那非基于罗马书10:2);言之,扫罗非建立在正确的理解之上。看使徒行223:“我原是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城里,在迦下,按着我祖宗严谨的律法受心事奉神,像们众人今日一。”再看加拉太114:“我在中,比我本族多同的人更有我祖宗的遗传更加心。”扫罗偏差的心,根源于他错误理解。管他心事奉中的神,却未能出耶——那位言的弥赛亚(即基督)。而言之,由于无知,扫罗抱持着错误的信念,怀着偏差的心逼迫教会

 

扫罗缺乏于耶基督的知。因此,他不相信耶就是基督。底,扫罗逼迫主教会的原因在于他的不信。正因他不相信耶是基督,他才去逼迫那些宣告“耶是基督”的基督徒。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热爱使他憎恨任何威的事物(《使徒行8:39:1克阿瑟)。正是“出于人的心去作神的工作”的照。这种热非建立在之上;具体而言,缺乏基督正确认识这一根基,也非植根于正的信心。若缺乏的正确认识,人即便心作工,也可能不具备真正的信心。扫罗正是基于这种有缺陷的知和信念心事奉神;他在逼迫基督徒,却自以是在事奉神(《翰福音》16:2)。

 

3)“就律法上的而言,我是无可指摘的”(腓立比 3:6b)。

 

扫罗(保)努力取得的第三成就——一从属肉体的角度可以完全信和夸耀的成就。那就是,就律法上的而言,他是无可指摘的。里提到的“律法上的”指的是人通遵守和实践律法而得的——也就是,基于人的功德,在神面前被宣告为义。就像路加福音 18:21 中那位富有的少年官一扫罗遵守实践了所有的命。他凭借自己的努力,按照律法所要求的一切准生活,力求在律法上丁)。因此,在他自己看,就律法上的而言,他是无可指摘的。然而,罗马书3:20楚地表明:“所以凡有血的,有一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因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本)“所以,有人能因遵守律法而在神面前被为义。律法只是到自己是罪人。”] 在信耶之前,保罗过着按照律法无可指摘的生活;然而,信耶之后,他意有人能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原因在于律法使人知罪。因此,我越是信心的生活,我们对罪的认识就越加深。完全是自然的(提摩太前1:15)。信耶之后,保到“出于神的”——这义与律法无——已经显明出罗马书3:21)。这种义是藉着基督的信,白白地神的恩典中受的(2224)。因此,我在信仰生活中越是成,就越能体到恩典,而我们个人的功德感也必然消退。是人之常情(哥林多前15:10;路加福音17:10)。所以,我的信仰生活越深入,我就越卑。看看保:(1)“我是使徒中最小的……”(哥林多前15:9);(2)“我本众圣徒中最小的小,然而恩典还赐给我……”(以弗所3:8);(3)“……我在徒中是首”(提摩太前1:15)。

 

可以通以下三标来衡量我的信仰生活是否偏离了正:(1)我罪越越麻木(或者看起如此)(以弗所4:19);我不认为罪就是罪(罗马书 5:13)。(2)我越越受人功德念的束(路加福音 18:11-12);我更注我上帝和教会做了什,而不是上帝我做了什太福音 25:44)。(3)我越傲(箴言 21:4;以西结书 28:5);我更愿意追求自己的耀,而不是上帝的耀(翰福音 12:43)。我以上帝眼中正确的方式活出我的信仰。着我在信仰生命中的成,我须对罪越越敏感。我更充分地认识和承所犯的得罪上帝的罪。同着我信仰的加深,我满对恩典的深刻感悟。我自身有任何功德;唯有耶十字架的功德。正如我因耶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和的死而罪得赦免,我也因活而被宣告为义罗马书 4:25)。因此,在我们继续信仰之路上,我在神和人面前都保持卑——正的卑。无吃喝,无做什,都必须为了神的耀而行(哥林多前 10:31)。我们应当向神:“耶和华啊,不要将荣耀归给”( 115:1)。要耀神,我首先必藉着圣灵敬拜。要住神藉着耶基督的死和赐给的救恩,我以感恩的心、敬拜。此外,我只以耶基督夸耀。我以耶基督的十字架夸耀。我须传扬基督的福音。我们绝不可倚靠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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