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像耶稣那样行事为人。
[约翰一书 2:1–6]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得以完全了。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他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亲爱的圣徒们,对于我们这些信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来说,在这个世界上活出基督徒的样式,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托马斯·肯皮斯(Thomas
à Kempis)在其不朽名著《效法基督》中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挑战:“凡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参约翰福音 8:12)。主借着这些话语劝勉我们:若我们真心渴望受祂教导,并从愚昧之心的捆绑中得释放,就必须效法基督的生命以及祂亲自走过的道路。因此,时刻深思耶稣基督的生平,是我们首要当做之事。铭记这一劝勉,当你深思耶稣基督的生平——即我们应当首先默想之事——时,心中有何感触?我不禁想起福音诗歌《主所走的路》那感人至深的歌词——这首歌我长久以来一直喜爱吟唱,以此作为信仰的告白:*主所走的路——十字架的道路——一条孤单而沉重的路;各各他崎岖的山丘,主那疲惫的身影。哦,我的主啊,求你宽恕我;*为了罪人,祢受尽苦难——这是祢一心渴望踏上的道路,旨在为这世界带来生命。这首赞美诗之所以能深深触动我的心,或许是因为每当我默想主的生平时,祂在静默顺服中走过的十字架之爱,总会在我灵魂深处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信靠耶稣,绝不仅仅是口头上呼求祂的名,或是在脑海中存留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意味着要默默追随祂的脚踪,走上那条孤独而崇高的十字架之路。在《马太福音》7章13节中,主曾教导门徒当走的路:“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我们必须勇敢地弃绝那条追求属灵安逸的宽阔大道;相反,我们要背起各自的十字架,彻底舍己,并满怀信心地跟随主,行在那条通往生命的崎岖窄路上——那是一条充满苦难的道路。
在今天的经文《约翰一书》2章6节中,圣经为所有跟随主的人确立了一个极其庄严的信仰准则:“人若说自己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现代韩语译本》(Hyundai-in-ui Seong-gyeong)对这节经文的翻译更为直观且有力:“那些声称住在神里面的人,必须活出与耶稣完全一样的生活。”今天,我要围绕这一永恒不变的真理,通过深思《约翰一书》2章1至6节中的两个属灵功课,分享一篇关于恩典的信息,主题是:“我们必须像耶稣那样行事为人。”
首先,我们必须辨明那些声称“住在主里面”之人的信仰本质。
使徒约翰宣告,凡声称住在神里面的信徒,都应当像耶稣那样生活,并跟随祂的脚踪。那么,使徒所指的那个“住在主里面的人”——即真正的信徒——究竟具备哪些具体特征呢?
教会里曾有一首我们常唱并以此彼此告白的福音诗歌,名为《常在我里面》(Abide in Me)。这首诗歌歌词的核心信息如下:“常在我里面,因我是你的神——是在一切患难中保守你的那一位。不要惧怕,因我必帮助你;不要惊惶,因我必搀扶你的手。我按名召了你;你是属我的——你是属我的,因我是你的神。我看你为宝贵、为尊贵;我是主,我爱你。”我之所以特别喜爱并乐于吟唱这首诗歌,是因为歌词的每一行都蕴含着两处能唤醒我灵魂的旧约经文。每当我感到灰心或疲惫时,这些话语都赋予了我巨大的属灵力量与来自天上的安慰。这些经文分别出自《以赛亚书》41章10节,以及43章1节和4节的上半部分。
(1) 关于祂同在与全能帮助的应许:“你不要害怕,因为我与你同在;不要惊惶,因为我是你的神。我必坚固你,我必帮助你;我必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你”(《以赛亚书》41:10)。
每当我将这首诗歌的告白与这些经文结合起来深思默想时,一股世人无法给予的勇气便在我心中涌流。单单因为我们常在神里面,我们就有了充足的理由,绝不惧怕或惊惶。这是因为我的神——那位创造整个宇宙的主——此刻正与我同在;祂在我的软弱中帮助我,并用祂公义、大能的右手扶持与坚固我。
(2) 用祂宝血重价买赎而来的宝贵尊贵的儿女:“但现在,耶和华——就是创造雅各的、塑造以色列的那一位——如此说:‘不要害怕,因我救赎了你;我按名召了你;你是属我的。’……因你在我眼中看为宝贵、为尊贵,又因我爱你……”(《以赛亚书》43:1, 4a)。那首赞美诗的歌词——“我按名召了你;你是属我的;我看你为宝贵、尊贵”——正是深深植根于《以赛亚书》43章的这段经文。神在芸芸众生中记念我,并“按名”呼召我,又在全宇宙面前宣告“你是属我的”,这给我的灵魂带来了极大的安慰与释放。这段经文是我希望的有力锚点,尤其是在我因生活的重担而感到自己微不足道、无法视自己为宝贵或尊贵之时。尽管我软弱,神却用宝血的代价买赎了我——祂舍弃了自己最珍爱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使祂在十字架上成为赎罪的祭物。因此,在主眼中,我们是何等宝贵与尊贵,以至于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与我们交换。神对我们的这种评价,建立在十字架的赎罪之工上,正是我们每日能重新振作起来的巨大力量之源。
在今天的经文——《约翰一书》2章6节中,使徒约翰宣告道:“人若说自己住在主里面,就该照主所行的去行。”那么,“住在主里面”在属灵层面上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当我深思这节经文时,自然联想到了同样出自使徒约翰之手的《约翰福音》15章中的“葡萄树的比喻”。特别是《约翰福音》15章4至5节的话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就不能……”正如枝子若不连于葡萄树就不能结果子一样,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如此。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在《约翰福音》15章4节中,使徒约翰写道“常在我里面”(Abide
in Me),而在今天的经文《约翰一书》2章6节中,他写道“住在主里面”(lives in Him)。此处,“常在”(abide)的原意与“住”(lives)这一表达在含义上是完全一致的。换言之,使徒约翰在两封书信中都极力呼吁信徒过一种“在主里面”的生活。因此,约翰一书 2 章
6 节中提到的“住在祂里面”,与“在主里面”是同义的。若借用葡萄树的比喻来理解:正如枝子必须紧紧连于葡萄树以汲取生命汁液,活在主里面意味着时刻与祂保持联结——即永不离开主,并时刻与祂同行。
使徒约翰之所以如此强调这一真理,原因显而易见:唯有作为耶稣基督的门徒住在主里面,我们才能结出丰盛的生命果子。反之,若我们不住在主里面,而是脱离祂独自生活——即倚靠自己的悟性或力量——我们在灵性上就会变得软弱无力,以至于什么也不能做(约翰福音 15:5)。
亲爱的圣徒们,你们知道为什么鱼缸里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吗?生物学研究指出,这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当水中的溶解氧不足以维持生存时,鱼儿可能会在水面挣扎喘息,露出鱼鳃并张大嘴巴,最终跃出水面。其次,它们跃出水面可能是为了捕食,或是为了拼命逃避捕食者。第三,这可能是由皮肤病或体表附着有害物质引起的;它们将身体抛向空中,试图甩掉附着在身上的异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有一点是明确的:对于跃出水面的鱼来说,等待它们的只有悲惨的死亡。正如俗话所说“鱼离不开水”,耶稣基督的信徒若与生命之源——主——隔绝,便无法维持灵里的气息,也无法结出果子。主曾明确宣告:“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
15:5)。
然而,若我们透过福音那宏伟的视角来看待这些话语,便会发生奇妙的转变。只要我们紧紧连结于主——那真葡萄树——我们便能得着能力,在祂里面成就一切。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4章13节中庄严地宣告了这一得胜的奥秘:“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这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点不容误解:这节经文的重点并非在于人的潜能或成就,即那种“我无所不能”的观念;这一宣告真正的主角乃是“那加给我力量的”主。唯有当万能之源的主将属天的力量注入我们的灵魂时,我们才能在世俗境遇中屹立不摇。无论身处富足顺遂之时,还是陷入困苦匮乏之境,我们都能学会知足的伟大奥秘——即单单在主里面寻得满足(《腓立比书》4章11–12节)。因此,今日经文(《约翰一书》2章6节)中所描述的那位“住在祂里面”的人,乃是一位真正的敬拜者;他已完全放下自己的力量与见识,视主为生命的汪洋,并全然栖身于祂里面。
那么,我们如何确知自己真正住在主里面呢?今日经文《约翰一书》2章5节提供了一个确凿无疑的信心试金石:“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得以完全了。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正如《现代人圣经》所译:“凡遵守神话语的,神在他里面的爱就得以完全了。由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我们是否为住在主里面的真正门徒,可借由观察我们的生活是否“遵守主的话语”来判定。若我们在日常生活的实际中持守主的话语,这便是我们与主紧密连结的生命明证。圣经宣告,凡声称自己住在主里面的人(第6节),自然会遵守主的话语;而在遵守主话语之人的心中,神的爱才真正得以完全(第5节)。换言之,“住在主里面”所代表的状态,就是神的爱在一个人生命中真正臻于完美的境界。
若结合《约翰福音》15章9至10节中主的话语来看,这一奥秘便愈发清晰:“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在这充满神圣威严的话语中,使徒约翰将福音核心的三种属灵状态完美地联系并等同起来:
第一,住在主里面的人……
第二,必然是遵守主话语的人;以及
第三,遵守主话语的人,就是住在主爱里的人。
这三者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个住在主里面的真正信徒,会满心喜乐地遵守并践行主的话语。借着这种顺服的行事为人,神的爱便在其灵魂深处得以完全(《约翰一书》2:5-6)。对于那些默默遵守主话语并完全活出神之爱的耶稣基督忠实门徒而言,一份世人无法给予的巨大福分正安驻于其心中。这正是主所应许的喜乐——即祂自己的喜乐,一种充盈满溢、来自天上的喜乐——它充满并滋润着人的灵魂深处(《约翰福音》15:11)。
亲爱的弟兄姊妹,正如我们此前已深入默想的那样,使徒约翰写这封《约翰一书》时,其“横向”的目的十分明确:“我们写这些事,是要叫我们的喜乐充足”(《约翰一书》1:4)。此外,这封书信在“纵向”层面上的根本目的,则是为了让圣徒们能够与父神及其子耶稣基督享有深切的团契与相交(《约翰一书》1:3)。归根结底,约翰为耶稣基督——即福音的核心实质——作见证,其目的在于引导听闻此信息的人相信耶稣,并与三位一体的神建立独特的团契关系。他热切盼望所有的圣徒都能领受并享受那真实的“生命”——即“永生”——也就是他自己曾亲身尝过并拥有的生命。
约翰所传扬的福音旨在建立“与神的团契”(第3节)并带来“满足的喜乐”(第4节),这一事实赋予了我们极大的盼望。使徒约翰在与父神及圣子耶稣的纵向相交中,体验到了由真理之灵——圣灵——所倾注的属天喜乐。他渴望这份喜乐能横向流淌,使早期教会中所有读到这封信的弟兄姊妹也能领受并分享这份喜乐。由此,《约翰一书》2章6节前半部分所描述的那类人——即“声称住在主里面的人”——其真实身份便显明了:他们是坚定住在主里面的人,是借着与父神及圣子耶稣的深切团契而欢然遵守主话语的忠实门徒。在那些住在主里并遵守主话语的人心中,神的爱得以真正成全,主所应许的属天喜乐最终会如海浪般涌流不息。我奉主的名恳切祈祷,愿你我都能每日与主同行,领受这份恩典的礼物,并活出充满主所倾注之喜乐的生命。
其次,一个住在主里的真正信徒,其行事为人正如耶稣所行的一样。
在《约翰一书》2章6节的后半部分,使徒约翰坚定地宣告了一条实际的信仰原则:“就该照他所行的去行。”那么,“照他所行的去行”究竟有着怎样的属灵真义呢?
我个人非常珍视这样一句话:“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远比你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更为重要。”这句格言提醒我们,在信仰生活中,我们的“生命本质”(being)远比我们外在的“行为作为”(doing)更为根本、更为重要。因为真正的行动并非出于勉强的努力;相反,它必须是源于神在我们里面所塑造的新品格与新身份的自然果实。因此,我不愿仅仅关注“我为主或为圣徒做了什么”这类表面的问题,而是切切渴望在持守那个关乎存在本质的问题——“在圣洁的神面前,此刻的我究竟是谁?”——的同时,活出我的信仰。此外,每当我的言语与生活行为不相符时,我愿圣灵不断在我的灵魂深处激发出一种神圣的痛楚与悔罪之心。若我口中不断宣称爱神爱人,而在日常生活中却违背主的话语,甚至在内心深处怀恨弟兄,我理应感到一种刺痛与良心的责备;因为这种感觉正是属灵良心依然鲜活的明证。
在默想主所走过的道路以及信徒的存在本质时,我于一次清晨祷告会中读到了《诗篇》第23至31篇。我发现自己将《诗篇》23篇4节与22篇1节联系起来,进行了深刻的默想。大卫伟大的告白与弥赛亚痛苦的呼喊,在十字架上奇妙地交织在了一起:“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诗篇
23:4)。“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为什么远离不救我?不听我唉哼的言语?”(诗篇 22:1)。默想这两篇大卫的诗篇时,我不禁想起耶稣在十字架上发出的痛苦呼喊,正如《马太福音》27章46节所记载的:“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意即“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就在那里,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那终极的“死荫幽谷”之中——作为圣子的耶稣背负了全世界的罪孽,同时承受了被圣父彻底离弃与掩面不顾的痛苦。在默想《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时,我面对着一个深刻的属灵问题:在那极度的痛苦与被离弃的境地中,当每一分生命力从祂的身心中流逝时,我们的主得到了怎样的属天安慰?
正当我进行这神圣的追寻时,一段经文深深触动了我的心——那就是《以赛亚书》53章11节中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圣父俯瞰着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所承受那撕心裂肺的“灵魂劳苦”——祂亲自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孽,并在十字架极致的羞辱与剧痛中舍命。目睹了那完美救赎的成就,圣父终于感到“心满意足”。我深信,这正是我们的主在十字架上紧紧持守的最大安慰。即便身处被圣父离弃的宇宙级孤独与剧痛之中,耶稣所体验到的深层安慰,源于一种属灵的满足感:祂因着绝对顺服圣父的救赎旨意——甚至顺服至死——而完全满足了父的心意。
在今天经文——《约翰一书》2章6节的后半部分——使徒约翰为我们的信仰指明了清晰的方向:“人若说自己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换言之,凡住在主里面的人,其应尽的本分就是效法耶稣的行事为人。那么,若要活出像耶稣那样的生命,首要之事是什么呢?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主在地上及天上所成就之圣工的本质。若置于整本圣经的脉络中来看,主耶稣基督的圣工可从两个主要维度来思考:(1)第一,耶稣过去降世为人时所成就的历史性圣工;(2)第二,耶稣如今在神宝座右边继续执行的荣耀圣工。
(1) 过去的圣工:十字架上的挽回祭与爱的榜样
请看今天的经文——《约翰一书》2章2节。使徒约翰宣告了主在历史上为我们成就的伟大救赎(赎罪)事件:“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正如《现代韩语译本》(Hyundai-in-ui Seong-gyeong)所译,主亲自成为了和好(挽回)的祭物,不仅是为了我们的罪,也是为了全世界的罪。根据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牧师的注释,此处“挽回祭”(propitiation)一词含有“满足”之意——即意味着神的公义得到了完全的满足。换言之,耶稣流出宝血,作为无瑕疵的祭物(如同逾越节的羔羊)死在十字架上,从而完美地满足了神关于“罪必须受惩罚”这一神圣且公义的要求(麦克阿瑟)。
在《约翰一书》4章10节中,使徒约翰同样宣告了十字架上的这种替代性赎罪乃是福音的巅峰:“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究竟是什么唯一的动力,促使神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降世为人,作为挽回祭来偿还我们那可悲的罪债呢?这完全源于神对我们那无限的爱。圣经宣告,十字架事件本身——而非其他任何行为——正是爱的极致体现。因此,要实践“我们应当照耶稣所行的去行”这一教导,就意味着要像主那样活出充满爱的生命。正如主爱我们,担当了我们一切罪的重担,并顺服父的旨意,在十字架上舍己作为赎罪祭以偿还我们的罪债,我们也必须行在这条爱的道路上。
首先,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爱神。
对神真正的爱,体现在一种像圣子耶稣那样的生活中:即每日治服自己的意念与私意,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
其次,我们必须遵照主的诫命,热切地爱我们的邻舍。
在爱邻舍时,我们必须忠实地履行神白白托付给我们的“和好的职分”(《哥林多后书》5:18)。我们必须勇敢地向那些迷失的邻舍传讲神托付给我们的“和好的道理”(《哥林多后书》5:19);我们要成为使人和睦的人,借着福音修复破裂的关系,并与信徒同伴和睦相处(《帖撒罗尼迦前书》5:13)。
(2) 祂当下的事工:在天上的法庭为我们代求
请看今天的经文——《约翰一书》2章1节。使徒约翰见证了主此刻正在天上宝座右边为我们所做的荣耀事工:“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正如《现代韩语圣经》(Hyundai-in-ui Seong-gyeong)所表述的那样,即使我们软弱并犯了罪,仍有那义者耶稣基督在父面前为我们辩护。此处译为“中保”(Advocate)的词,与《约翰福音》16章7节中用来指代圣灵的“帮助者”(或称 *Paraclete*)一词,源自同一个希腊语词根。它的字面意思是“被召唤到身旁提供帮助的人”,象征着一位时刻陪伴信徒左右的神圣同在。该词在末世论及法律层面的含义尤为显著:它指的是一位“辩护律师”,在神的审判台前协助被告。
亲爱的圣徒们,试想一下,我们正站在圣洁公义的父神面前的法庭上。《启示录》12章10节中,使徒约翰将撒但描述为“控告我们弟兄的”——即一位针对我们提出指控的检察官。尽管我们已奉耶稣基督的名认罪,且那信实公义的神已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章9节),但撒但仍不依不饶地翻出我们的过犯,在审判者神面前控告我们为罪人。他不断地定罪与指控,企图将我们推入绝望的深渊。然而,就在这属灵危机的时刻,那位永恒的大祭司、公义者耶稣基督,挺身而出,成为我们完美的辩护律师。在身为审判者的父神面前,主废除了撒但提出的一切指控,并至今有力地为我们辩护。
亲爱的圣徒们,那么,我们的辩护律师耶稣在天上的法庭上是如何为我们申辩的呢?在圣洁、公义且审判万有的父神面前,祂难道不会显明那些荣耀的钉痕与枪伤吗?那是祂在担当我们众人的罪、死于十字架时所留下的印记(《约翰福音》20章27节;《启示录》5章9节,13章8节)。在整个宇宙中,再没有比这更清晰、更确凿的赎罪凭据了。当父神——那位审判者——注视着祂爱子所付出的赎罪宝血留下的痕迹时,祂怎能判你我有罪呢?正因如此,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章1节宣告了一项伟大的释放:“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定罪了。”此外,他在《罗马书》8章33至34节发出了庄严的宣告,仿佛在蔑视撒但的控告:“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正如《当代韩语译本》圣经所确认的,既然那位宣告我们为义的是神——全宇宙的主宰——谁又敢再次给我们贴上罪人的标签并控告我们呢?在主宝血的面前,撒但提出的任何指控都变得软弱无力,不留一丝痕迹。因此,当我们因软弱而陷入罪中时,切不可陷入绝望或因恐惧而躲藏;相反,我们必须仰望公义的耶稣基督——我们在父神面前那完美的辩护者(《约翰一书》2章1节)。我们必须诚实地承认自己的过犯(《约翰一书》1章9节),并将全部信心寄托在那浸透宝血的福音之上——即祂亲自成为我们罪的完美赎罪祭这一真理。那时,信实公义的神必照祂的应许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并洗净我们灵魂中一切缠绕我们的罪孽与不义。
既已领受了罪得赦免的恩典,信徒的脚步便当自然地迈向顺服主诫命的生活(《约翰一书》2章3节)。若我们在领受了神神圣的赦免之后,未能离弃旧行,反而继续藐视并违背祂的诫命,我们便证明自己不过是说谎的人,仅仅在口头上假装认识主——这正是真理不在我们里面的明证(《约翰一书》2章4节)。反之,当我们乐意顺服神的诫命时,我们便通过生活见证了自己确实认识祂(《约翰一书》2章3节)。换言之,唯有通过顺服的生活,我们才能超越对神仅仅停留在概念上的认知,转而以更大的确信和亲身的经历,去认识那位在我们生命中积极动工的神。唯有当我们彻底顺服主的话语时,神那完全的爱才能在我们心中得以完全实现(约翰一书 2:5)。
亲爱的圣徒们,我想以此结束今天的默想。作为宣称活在耶稣基督里的人,我们应当像祂那样行事为人。正如枝子紧紧连于葡萄树,我们也必须与生命之源——主——保持紧密的联结。我们绝不可离开主,而要时刻与祂同行。一个真正住在主里的信徒,就是遵守祂话语的人。当我们欢然遵守并实行祂的话语时,神那完全的爱便在我们里面美好地得以成全。简而言之,住在主里的人就是顺服并遵守祂话语的人;而遵守祂话语的人,就是住在主爱里的人。在这样一位通过顺服的脚步来成全神之爱的耶稣门徒的生命中,主所应许的喜乐会如巨浪般涌流。因此,他们的生命结出了丰盛的生命树果实——即圣灵的果子。
那么,作为住在祂里面的人,我们蒙召去效法耶稣的哪些具体行动与事工呢?
(1) 首先,主在历史上为我们所成就的工,就是祂担当了我们众人的罪,并流出宝血、在十字架上作为赎罪祭而死。
因着神对我们深切的爱,祂将自己的独生子耶稣作为祭物——即逾越节的羔羊——舍弃在十字架上。耶稣担当了我们一切罪恶的审判,从而完美地满足了神公义圣洁的要求:罪必须受到惩罚。那些深刻领悟十字架上这浩大之爱的信徒,会欢然顺服主那双重的诫命:尽心爱神,并爱人如己。此外,他们怀揣着神所托付的和好信息,在世上忠心地履行和好的职分。
(2) 其次,主此刻正在进行的工作——即坐在天上宝座的右边——是一项完美的辩护事工:每当我们因软弱而犯罪时,祂便在父神面前为我们辩护。
当我们站在神圣洁的法庭前时,撒但——那控告者——会狡猾地歪曲我们的过失与罪行,在审判者神面前控告我们,企图让我们被定罪。就在那属灵争战的关键时刻,公义的耶稣基督挺身而出,成为我们完美的辩护律师。主亲自在审判者父神面前为我们辩护,并以十字架上那荣耀的钉痕作为有力的证据。
因此,对于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来说,绝无定罪之事——哪怕只有一次也不例外。既然神——全宇宙的主宰——已经宣告我们为义,谁又敢将“罪人”的标签贴在我们身上并再次定我们的罪呢?撒但的一切控告,都已因主的宝血而永远失去了效力。我恳切祈祷:愿我们都坚信这伟大的救赎恩典与祂代求的大能;愿我们每日都坚定地连结于主——那真葡萄树;并愿我们像祂一样,满怀信心地活出顺服与爱的生命。
댓글
댓글 쓰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