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
“……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腓立比书 2:2)。
妇女事工在教会中具有重要意义。正如当年围绕在耶稣身边的妇女们爱祂并服事祂一样,教会中那些爱耶稣并服事教会(即祂的身体)的姊妹们也极其宝贵。她们那舍己的服事和虔诚的祷告,是其事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年轻的姊妹往往在教会中进行舍己的服事,而年长的姊妹则持守着虔诚祷告的生活。她们的服事与祷告不仅美化了教会,更赋予了教会力量。她们那如母亲般的温柔(帖撒罗尼迦前书 2:7)与温暖的善意,点亮了教会群体。然而,我认为“纷争”(腓立比书 2:3)是妇女事工中潜在的危险之一。当然,纷争并非男性或女性所特有;由于我们与生俱来的罪性,我们都可能在教会内陷入争吵与冲突之中。看来腓立比教会内部就曾存在这样的纷争(2:3)。针对友阿蝶(Euodia)和循都基(Syntyche)这两位姊妹之间的冲突(4:2),保罗劝勉她们要“在主里同心”(4:2)。诚然,教会中的所有圣徒都必须在主里同心合意。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向世人见证耶稣基督的身体是合一的。换言之,我们必须维护教会的合一——具体而言,即便在彼此的差异之中,我们也必须努力保持这种合一。
我们可能会因不纯正的动机而在教会内发生争吵(1:17)。此类纷争往往源于我们的虚荣(2:3)或骄傲。使徒雅各曾问道:“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吗?”(雅各书
4:1)。因着内心的“贪欲”与“嫉妒”(第2节),我们可能会彼此争吵、互相攻击。当我们心怀对弟兄姊妹的恨意时,甚至会犯下杀人的罪(雅各书 4:2;约翰一书
3:15)。因此,腓立比书2章2节的这段经文对今天的我们而言,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与重要性。我们的教会必须听从保罗的这一劝勉。使徒保罗提出了三项具体的劝勉:(1)
同心(或有同样的心思意念),(2) 彼此相爱(有同样的爱),以及
(3) 齐心协力(在目标上合一)。
首先,我们必须同心。
这如何可能呢?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如此各异的心思怎能合而为一呢?唯有一途:就是效法耶稣的心思。请看腓立比书2章5节:“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如果我们都领受耶稣的心思,并努力效法祂,我们就确实能够同心。我们必须具备一种谦卑的心态,像耶稣那样甘愿降卑自己。我们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第3节),以此来维护教会的合一。
其次,我们必须彼此相爱。
这种爱正是神的爱。我们必须拥有神的爱,并以此彼此相爱。《罗马书》5章5节指出:“神的爱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已浇灌在我们心里。”换言之,神的爱——连同圣灵——就住在我们这些信靠耶稣的人里面。我们必须日益被这种爱充满;具体而言,我们要充满爱,因为爱是圣灵的果子。为此,我们应当像保罗那样向神祷告:“……叫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腓立比书1章9节)。此外,我们必须用这丰盛的神的爱去彼此相爱。我们要用神的爱彼此安慰(2章1节),并在这种爱中彼此团契(第1节)。我们不仅要顾念自己的事,也要顾念别人的事(第4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彼此的差异中保持教会的合一。
第三,我们必须齐心协力(在目标上合一)。
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放下自己的意愿,顺服主的旨意。换言之,主的旨意必须成为我们自己的旨意。我们要像耶稣那样祷告:“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祢的意思”(马可福音 14:36)。我们必须努力放下自己的私欲,去成全主的旨意。正如耶稣为了成全父的旨意而顺服至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我们也必须甘愿舍弃生命来成就主的旨意。主的旨意就是要我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腓立比书 1:27)。我们必须“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齐心努力,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第27节)。当我们为了福音的缘故同心合意、齐心协力时,就能维护教会的合一。使徒保罗和他的属灵儿子提摩太,正是为了福音的信仰而同心合意、齐心协力的典范(2:19–22)。这两位同工“同心”(第20节),也就是说,保罗和提摩太有着相同的志向。作为差遣者的保罗和被差遣的提摩太,因着主的旨意联合在一起,为了弟兄姊妹在福音里的信心而共同劳苦。他们也拥有同样的爱——即用神的爱去爱信徒同伴。他们真心关怀弟兄姊妹的益处(第20节)。他们同心合意,不求自己的事,只求耶稣基督的事(第21节)。我们也应当效法保罗和提摩太那样的榜样生活——在主的心意与神的爱的驱动下,努力成全主的旨意——正如腓立比教会的女领袖友阿迪和循都基所受的呼召一样。愿我们的教会竭力保守合一,从而荣耀神,并成为世人面前光辉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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