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比财富与富足的祝福更重要呢……
“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传道书 5:19)。
向神祈求财富与富足的祝福有错吗?在这个生计艰难、贫困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世界里,恳求物质上的祝福算是一种罪吗?拥有巨大的财富与富足,真的就无法带来幸福吗?
那么,圣经中所说的“幸福”究竟是什么呢?每当想到“幸福”这个词,我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两处圣经经文。首先想到的是申命记
33章29节的前半部分:“以色列啊,你真是有福的百姓。哪里有像你这样的国家,蒙耶和华拯救呢?祂是你的盾牌和利剑,保护你并赐你胜利;你的仇敌必在你面前屈服,你要将他们践踏在脚下”(现代韩语译本)。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出,圣经所描述的幸福,在于蒙神拯救,以及得着神的保护与胜利。就像以色列人一样,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也是有福的,因为我们蒙了神的拯救,并领受了祂的保护与胜利。脑海中浮现的第二处经文见于创世记 39章2节(前半部分)、3节和23节(后半部分):“耶和华与约瑟同在,他就百事顺利……”(2a节);“他的主人见耶和华与他同在,又见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3节);“……因为耶和华与约瑟同在,使他所做的尽都顺利”(23b节)。这些经文向我们表明,真正的幸福在于神的同在。即使身处试探、不公与苦难之中,那个与神同住的人,才是神眼中幸福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就像约瑟一样,是有福的人——因为以马内利的神与我们同在。纵观《传道书》5章19节的上下文——特别是6章3节和6节——我们会遇到“幸福”一词(在英文译本中常译为“繁荣”或“福乐”):人若生了百子,活了许多年……却不因这福乐(繁荣)而满足……(3节);即便他活了两个一千年,却未能享受到这福乐……(6节)。在这些经文中,指代“幸福”的词被译为“繁荣”(或“福乐”),特指神所赐予的财富与丰盛(2节)。换言之,神所赐予的财富与丰盛构成了幸福。当我们领受神赐予的财富与丰盛时,我们确实是有福之人。然而,我们切不可忘记,还有一样东西比财富与丰盛本身的福分更为重要:那就是真正享受并经历这些财富的福分。请看今天的经文——《传道书》5章19节:“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在这段经文中,传道者所罗门王强调了几个要点:(1) 神赐予财富与丰盛的福分;(2)
神借着我们的劳碌赐下这福分;(3)
神使我们能享受这福分;以及 (4) 能够享受这福分的能力本身,就是神的恩赐。然而,在紧接着的《传道书》6章中,所罗门王谈到了他所见的一桩“祸患”(6章1节)——一件“重压在世人身上”的事(1节)。这祸患就是无法看见自己的幸福,也无法获得满足。究竟谁是那个无法看见幸福或获得满足的人呢?那就是领受了神所赐财富与丰盛,却未被赋予享受能力的人(2节)。即便一个人儿孙满堂,活了两千年(3、6节),如果他无法享受神所赐的财富与丰盛,又怎能称得上幸福呢?这样的人是不幸的。因此,比拥有财富这一福分更重要的是,能够享受这些财富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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