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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该说什么呢?” [罗马书 9:14–29]

  “ 那 么 ,我 们该说 什 么 呢?”       [ 罗马书 9:14–29]     上 个 主日,我 们 以“不离不弃的 爱 ” 为题 ,重点 研 读 了《 罗马书 》 9 章 1 至 13 节 ,思想保 罗对 以色列同胞所 怀 的深切情感。通 过这 次 研 读 ,我 们 明白到,在神那不离不弃之 爱 的感召下,保 罗为 自己的同胞——那些 与 他血脉相 连 的以色列人——感到“大有 忧 愁”和“心里 时 常痛苦”。 为 何保 罗 在想到以色列人 时会 感到如此巨大的 忧 愁 与 痛苦呢?原因在于他 们 的不信——即拒 绝 相信耶 稣 。 尽 管神 赐 予了他 们独 特的特 权 ,他 们 却不愿接 纳 神的 独 生子作 为 救主。正因如此,保 罗内 心深感 忧伤与 痛楚。然而,在 这 其中,有一件事安慰了保 罗 的心:那就是神那永不落空的盟 约 之言(第 6 节 )。 这 一盟 约应许 的核心,在于神的主 权 拣选 。 为 了 阐 明 这种 主 权 拣选 ,保 罗 在 写 给罗马 信徒的信中提到,神 拣选 了以撒而非以 实玛 利;又在以撒的 两 个儿 子中, 拣选 了年幼的雅各,而 没 有 拣选 年 长 的以 扫 (第 13 节 )。特 别 是《 罗马书 》 9 章 11 节 明确指出,雅各蒙 拣选 而以 扫 未蒙 拣选 ,是在他 们尚 未出生——也未行任何善 恶 之事——之前就已 经 定下的; 这 表明神的主 权 拣选并 非基于人的功德或行 为 。 随 后, 当 使徒保 罗开 始 论 述《 罗马书 》 9 章 14 节 ——也就是我 们 今天 研 读 的 这 段 经 文—— 时 ,他 问 道:“那 么 ,我 们该说 什 么 呢?” 这个问题 有何深意?保 罗 是在 教 导罗马 的 圣 徒,也 教 导 今天在座的每一位:面 对 神的主 权 拣选 ,我 们没 有什 么 可反 驳 的,也不 应当 反 驳 。在 随 后的 经 文(《 罗马书 》 9:14–29 )中,保 罗 提出了 两 个 假 设 性的 问题 和一 个极 具挑 战 性的 问题 。 这两个 假 设 性 问题 是: (1) “ 难 道神有什 么 不公平 吗 ?”(如第 14 节 所述),以及 (2) “ 为 ...

“我真是苦啊!” [罗马书 7:14–25]

是苦!”

 

 


[罗马书 7:14–25]


 

是否好好保守了自己的心?撒但的意念试图侵入是否的在守望自己的心?基督徒辅导员海因里希·阿德(Heinrich Arnold)牧师写过一本,名中得放》(*Freedom From Sinful Thoughts*)。中,作者强积极那些不涌入海的邪的重要性;若任其滋些念终会结出罪行的果子。一旦我沉溺于邪,往往在不知不觉间,便已受制于黑暗力的布。然行的改始于思想的转变,若不先中得放,我就无法在基督里享受正的自由。那,我们该如何在思想的域里争战并胜呢?又如何在这场激烈的争战中得呢?作者建不要注于自身,而要注于神以及耶那得的十字架。他确信,唯有如此,我才能这场争战注于神和耶的十字架意味着什意味着,若有神的助,凭我自己的力量,无法这场内心的思想争战。更具体地意味着我用“良善的念”——即建立在神的信心和得确据之上的念——来战胜些“良善的念”就是神的意念和话语管我深知理,有却仍自我的争战阵来,犯下自己不愿犯的罪。我心明明渴望接神的意念、话语并的旨意生活;然而,眼看着自己因邪而屈服于撒但的陷入罪中,那是何等痛苦的经历

 

在今天的文——罗马书 724——中,我看到使徒保罗马徒吐露了他心的扎,出了这样的感:“我是苦能救我取死的身体呢?”保罗为自己“苦人”——即一的人呢?原因就在于他那“取死的身体”(第24)。“取死的身体”究竟是指什呢?指的是保先前所的“罪身”(罗马书 6:6)和“必死的身体”(罗马书 6:12)。这个罪身——即必死的身体——是“人”的身体(罗马书 6:6),是一顺从“必死身体的私欲”(罗马书 6:12)和“罪中私欲”(罗马书 7:5)的身体。保在第23指出,这个属人的身体受制于一特定的律,即“罪的律”​​。正因为这条“罪的律”​​使保去犯下他本不愿犯的罪(15161920),他才出“我是苦!”的哀。保此刻正因目睹心的冲突而哀、痛苦:那冲突存在于“罪的律”​​(“人”的身体受其制)“神的律”(第22)之;而“神的律”正是他在耶里作“新人”,其“心”所喜爱并顺从的。管保已因信耶义并新人——其心喜神的律(第22)——但他仍深受煎熬,因肢体中存在的另一“罪的律”​​不强迫他去犯下那些他本不愿犯的罪。他哀道:“我是苦!”(第24),因发现自己——管在心思意念上渴望顺从神的律行善(第1921)——却因着肉体(即“罪身”)的故,无法行出自己想要行的善,反而行出了自己不愿行的(第19)。

 

这场内在或属灵扎中,我看到保在今天文的第1720得出了如下结论:(第17)“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的罪做的”;(第20)“若我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的罪做的。”使徒保指出,他行出自己不愿行的,那“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的罪做的”。然,我们绝不可以此作犯罪或背神律法的借口,因自身任。这种责任的一方面在《哥林多后71中有所明:“亲爱的弟兄,我们既应许,就自己,除去身体、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我不能一方面未能任——即在敬畏神中成圣并身体魂的一切污秽——另一方面却在犯罪后,仅仅声称这是因住我里面的罪所致。然而,正如保经历示的,一明确的事是:那寄居在我里面的罪性(即便在我信主新造的人之后)仍使我去犯下自己不愿犯的罪。于“成”,《威斯敏斯特信》第13章第2指出:“信徒的成遍及全人,但在今生,人的各部分(包括魂)仍存有坏;因此,持的冲突便生了——即圣灵与肉体(此指的非物的身体,而是坏的本性)之争战。”而言之,即便是重生得救的人也可能犯罪(朴允善)。正因如此,使徒保目睹自己行出那他所憎且不愿行的(第1519),他才出“我是苦!”的息——一切皆因那住在他里面的罪。

 

 

,像保可怜的我该当如何呢?我唯有仰望我的救主耶基督。我看到使徒保罗从“我是苦能救我取死的身体呢?”(第24一哀而在第25向神上感。他如何能呼喊“我是苦!”而向神感恩呢?是因有耶基督——那位拯救我们脱取死身体的救主。保之所以能向神感恩,是因十字架受死,除去了取死的身体(即罪身),使我不再作罪的奴仆(罗马书 6:6)。们审视自己的——心渴望服神的律法,肉体却受罪的律制而行得罪神——在沮丧与绝望中哀:“我是苦!”然而,仰望耶——在十字架上流血除去了我的罪身,又死里活使我们称义——我便充了得救的确据的永恒盼望,促使我向神上感。那喜的永恒盼望是什呢?就是“神的耀”,也是我罗马书 5:2 中已思想的主。我所盼望的“神的耀”,是指耶第二次降刻;那,我们将在眨眼之(哥林多前 15:51),穿上“耀的身体”(腓立比 3:21)——身体不再是羞辱的(第43)或弱的(第43),而是不朽坏且不死的(第54)。我注定要“有于神的性情”(彼得后 1:4);事上,我们将完全有于耶的品格。那已住在我里面的圣灵,正在使我——些已经称义的人——成,好能有于耶的品格。管我们尚未完全,但在主再的日子,我们将完全有于主的性情。我不禁要向神上感恩,因为祂确切而喜的盼望予我们这些借着耶基督的人。愿我怀着感恩之心,凭着信心忠心地打这场属灵的仗。更加喜心中的神之律法,竭力遵行以此行善。用神的律法罪的律,以善使我的罪性喜罪的律,去行那些我所恨、所不愿行的事,我祈求我能以善——即喜们内心所向往的神之律法,依此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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