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割断的爱
[罗马书 9:1–13]
过去三周,我们一直在默想《罗马书》8章31至39节的内容。特别是在上个主日,我们思想了那三大确据中的最后一个,即“爱的确据”。我曾与大家分享过38至39节的经文:“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有能力的,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隔绝。”当我默想这一真理——即连死亡也无法使我们与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隔绝——时,我从神那里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带着这样的背景,当我们阅读今天的经文(《罗马书》9:1–3)时,我们得以窥见保罗的内心:他正是怀着神那份无法割断的爱,去爱以色列同胞的。第3节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以色列人,我自己被咒诅,与基督隔绝,我也愿意。”在默想这些话语时,我意识到,保罗对以色列人的心意,正是由这种“无法割断的爱”所定义的。我也明白了,保罗对以色列人所怀的这份无法割断的爱,实际上正是神对保罗那份无法割断之爱的体现。换言之,保罗正是用神那份无法割断的爱,去爱以色列同胞的。今天,当我们以“无法割断的爱”为题,思想保罗对以色列人那份无法割断的爱时,我祈愿我们都能效法他的心肠,成为那种以同样的、无法割断的爱去爱邻舍的人。
那么,保罗对以色列人那份无法割断的爱,究竟具有怎样的特质呢?他的爱伴随着“大忧愁”和“不住的痛苦”。请看今天的经文,《罗马书》9章1至2节:“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保罗心中为何怀有如此巨大的忧愁和不住的痛苦?原因何在?简而言之,原因在于以色列人的不信。换言之,保罗之所以感到极度忧愁和痛苦,是因为以色列人——即他在肉身上的弟兄和同胞(第3节)——试图靠行为(第11节)而非靠对神的信心来称义。保罗之所以感到这种深切的忧伤和持续的痛苦,特别是因为他看到,尽管这群人拥有认识神并信靠神的特权(第4-5节),却未能充分领受这一特权。那么,神赐予以色列人的特权究竟有哪些呢?在今天这段经文的第4节和第5节中,保罗列举了六项具体的特权:第一,以色列人拥有与神建立“收养”关系的特权(第4节:“儿子的名分”/“收养”)。在旧约时代,以色列民族与神处于这种收养关系之中。这并非指民族内部个人的关系,而是指整个民族被神收养,从而与神建立了关系;实际上,以色列是一个神权统治的国家。他们是受神治理的子民(朴允善语)。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享有独特的特权。第二,以色列人拥有瞻仰神荣耀的特权(第4节:“荣耀”)。当我们想到以色列人所见证并经历的神的荣耀——即神的自我启示,特别是在出埃及期间所显明的荣耀——就不能不承认,他们确实是享有极大特权的子民。第三,以色列人的特权之一是拥有“诸约”(第4节:“诸约”)。这里的“诸约”是指神与以色列所立的契约——这些契约是多次立定的,始于亚伯拉罕(朴允善语)。神立这些约并非因为以色列人做了什么讨祂喜悦的事;相反,祂是出于自己主权的爱而立定这些约的。这对他们而言是一项极大的祝福与特权。第四,以色列人的特权之一是领受了“律法”(第4节:“律法的颁赐”)。神借着摩西将律法赐给了以色列人;这对他们来说是极大的荣耀。第五,以色列民享有的一项特权是领受了“敬拜与应许”[(第4节)“敬拜和应许”]。唯独以色列民拥有敬拜神的特权,神的应许也单单属于他们。第六,以色列民享有的一项特权是,按肉身而言,耶稣基督出自他们[(第5节)“按肉身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保罗心中感到极度忧愁与痛苦,因为以色列民——尽管拥有这些特权(恩典)——却不信耶稣基督,也不接受福音。
尽管保罗因以色列人的不顺服,在内心深处为他们的得救感到“大有忧愁”和“心里时常伤痛”,但在这种痛苦之中,仍有一件事带给他安慰。这正是“神那不可废弃的约言”——正如第6节前半部分所言:“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 尽管以色列人的不信带来了深重的忧愁与持续的痛苦,保罗仍坚守神那坚定不移、不可废弃的约言。神这不可废弃的约言究竟是什么呢?请看第9节:“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明年这时候我要来到,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这句应许在第7节后半部分得到了更具体的阐述:“……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保罗在此引用了《创世记》21章12节;当撒拉看到使女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戏笑以撒(第9节),并要求亚伯拉罕赶走夏甲和以实玛利(第10节)时,亚伯拉罕感到“甚是忧愁”(第11节),而这句应许正是在那时临到他的。这应许的本质是什么?就是神的主权拣选。保罗明白这一点;他深知“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第6节下半部分)这一事实。保罗也明白“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马书》9章8节)这一真理。在此过程中,保罗坚信神以不离不弃的爱爱着以色列民,并且在这个民族中,存在着神按主权所拣选的、真正的亚伯拉罕后裔。此外,由于保罗确信神会借着福音呼召这真正的亚伯拉罕后裔,他便坚守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并信靠神的主权拣选。纵观今日经文的第7节和第8节,我们看到神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中拣选了以撒,却没有拣选以实玛利。同样,在第10至13节中,我们看到在以撒和利百加所生的以扫与雅各之间,神选择了雅各,却没有选择以扫。关于神选择雅各而非以扫一事,保罗在第11节向罗马的圣徒——也向我们——传达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信息:“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也没有做出来……只因神按着定旨拣选人的旨意,要立在乎神,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那召人的主。”这是什么意思呢?神在他们出生之前——即在他们行善或作恶之前——就选择了雅各而非以扫,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神是根据人的善行或恶行来决定拣选谁去蒙受福音的呼召并获得信靠耶稣的恩赐,而将其他人排除在拣选与恩赐之外。相反,这段经文教导我们,神选择以撒而非以实玛利、选择雅各而非以扫,完全是在神主权旨意的范围内作出的决定。这意味着这绝非基于人的行为。然而,当时处于悖逆之中的以色列人并不明白这一真理,试图靠善行来获得救恩。因此,保罗为那些处于不信状态的同胞——即他的骨肉之亲——感到内心深处有着极大的忧愁和不断的痛苦。他以神那不可断绝的爱去爱他们。他的爱是如此深切,以至于他切切盼望他们能听见耶稣基督的福音、信靠祂并得着永生——哪怕这意味着他自己要受咒诅,与基督隔绝(第3节)。当然,无论是保罗还是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都不可能与基督隔绝。神终必使那些祂所爱、所拣选、所呼召(借着福音)并称义的儿女得着荣耀。换言之,无论发生什么,神必拯救那些祂定意要拯救的人。因此,无论是保罗还是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都不可能与祂断绝关系。保罗只是在表达他对以色列人深切的爱。他所谈论的是一种假设的情境,而非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朴允善语)。他极度渴望他们的得救,甚至愿意代替他们受咒诅、与基督隔绝。我们是否也怀有这种迫切的心志?对于那些尚未信耶稣的家人和亲属,我们是否真切渴望他们得救——甚至愿意为了让他们得救,自己甘愿受咒诅、下地狱而不进天堂?
我想在此结束今天的信息。我们刚才读到的这段经文,包含了神借着吴正贤(Oh Jung-hyun)牧师——他当时是区会的主席——对我所说的话;那是在1998年,我在亚利桑那州的塞拉维斯塔联合长老会(Sierra
Vista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被按立为牧师的时候。自那时起,在服事主教会的岁月里,我时常问自己:“我是否真的怀有这种渴望灵魂得救的迫切心志?”每当想到洛杉矶那些仍在漂泊、尚未认识耶稣的朋友时,我尤其会问自己这个问题。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内心往往缺乏这种迫切感。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向神献上了一份类似摩西当年的祷告:“神啊,求你拯救我那些亲爱朋友的灵魂。若你不肯,就请将我的名字从你所写的生命册上涂抹掉吧”(出埃及记 32:32)。在祷告时,我心中甚至感到一丝恐惧。当然,一旦记在生命册上的名字并不会真的被抹去,但我意识到,要发出这样的祷告是何等艰难与沉重。就在那时,一个念头浮现在我脑海中:“即使我的生命在今天终结,只要神能拯救那些祂所爱、正走向灭亡的灵魂,我的死便是值得的。”你们怎么看?你是否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一个灵魂的得救?你是否爱一个灵魂爱到了这种地步?我祈求神,借着祂那永不改变的爱,让我们也能像保罗一样——即便在极度的忧愁与不断的痛苦之中——去爱那些神带入我们生命、却尚未信耶稣且正走向灭亡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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