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教训
[箴言 23:9-14]
你认为有没有基督徒把信仰视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我相信是有的。我在《提摩太前书》6章5节找到了依据:“……那心术不正、丧失真理之人的争执,他们以为敬虔是得利的门路。”《现代韩语版》圣经指出,对于那些把信仰视为获利手段的人来说,纷争是无休止的;事实上,当今教会中纷争持续存在的原因之一,正是因为有人把信仰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教会里会有人把信仰视为获利的手段呢?”原因在于他们的心思已经败坏,并且丧失了真理(第5节)。结果,他们变得狂傲,热衷于争辩和口角,并怀有嫉妒、纷争、毁谤和恶念(第4节)。那么,为什么他们的心思会败坏并丧失真理呢?根源在于他们不遵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话语和合乎敬虔的教导”(第3节)。因此,我们必须勤勉学习神的话语和关于敬虔的教导,并按此生活。
今天,我们要聚焦于《箴言》23章9-14节的经文,思想神借着《箴言》作者传达给我们的四个教训。我祈愿我们都能谦卑地领受这四个教训,并在生活中付诸实践。
第一个教训是:不要对愚昧人说话。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3章9节:“不要对愚昧人说话,因他必藐视你言语中的智慧。”在默想《箴言》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学到了许多关于“愚昧人”的教训。让我举几个例子:愚昧人说话不谨慎(10:8)。特别是,他在愤怒中轻率地吐出刻薄的话语(15:1),从而伤害他人的心(18:8)。然而,愚昧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在情绪失控、口不择言时所造成的伤害有多深。在愤怒的时刻,他只顾自己,丝毫不体恤给他人带来的痛苦。因此,愚昧人的口挑起争端(18:6),招致责打;简而言之,愚昧人的口导致了自己的败亡(6-7节)。值得注意的是,愚昧人会说谎(19:5)。他行事鲁莽草率,空有热心却缺乏知识(2节)。因自己的行为惹祸后,他却埋怨神(3节)。愚昧人追求不义之财(10:2)且懒惰成性(4节)。即使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也不肯改正,反而执意行愚妄之事(14:24)。结果,愚昧人必遭受内心的痛苦(10节)。此外,愚昧人“心门紧闭”,这使他成为一个只顾自己的自私之人;然而,他却“口无遮拦”,急于发表自己的见解(18:2)。《箴言》作者在今天的经文(箴言23:9)中传达的教训是:我们不应向愚昧人讲论智慧之言。原因何在?因为愚昧人会藐视我们的智慧之言。朴允善(Park Yun-sun)博士指出,希伯来语中“愚昧人”(fool)与“愚蒙人”(simpleton/naive person)这两个词是有区别的。他解释说,“愚蒙人”指的是那些思想开放、容易受各种教导影响的人;而“愚昧人”则指那些因黑暗、邪恶的思想和傲慢而心肠刚硬的人(朴允善)。因此,轻视罪恶的愚昧人(14:9)拒绝听取任何人的责备(1:25)。对于一个因罪而心肠刚硬的傲慢人,又能说些什么呢?无论你的话语多么充满智慧,他不仅听不进去,反而会嗤之以鼻。他因自己的傲慢而藐视你的话语;出于这种傲慢,他看不起你。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愚昧人恨恶智慧。请看《箴言》1章22节:“你们愚蒙人喜爱愚蒙,要到几时呢?好讥诮的人喜爱讥诮,愚昧人恨恶知识,要到几时呢?”因此,《箴言》9章8节说:“不要责备好讥诮的人,恐怕他恨你;要责备智慧人,他必爱你。”我们不可责备愚昧人或好讥诮的人,因为他们会恨我们;相反,我们应当责备智慧人,因为他会爱我们。
第二个教训是不可侵占孤儿的田地。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3章10节:“不可挪移古时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儿的田地。”关于“不可挪移古时的地界”这一教导,我们此前曾默想过《箴言》22章28节,其中说道:“不可挪移你先祖所立的古时地界。”《申命记》19章14节也指出:“在耶和华你神赐你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立定的。”简而言之,关于不可挪移古时地界(即先祖所立的邻舍地界)的命令,意味着我们绝不可侵犯他人的财产(朴允善语)。这是因为,任何侵占他人财产的人都会招致神的咒诅(《申命记》27章17节)。朴允善博士对这段经文作了更广泛的解读,指出它也暗示我们不应侵犯别国的领土。为何不可侵犯别国领土?因为神是分配各国疆界的主宰(《申命记》32章8节;17章26节)。一个民族之所以不可侵犯另一民族的领土,是因为必须坚守尊重他人财产的原则。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财产;特别是《箴言》23章10节的后半部分——即我们今天的经文——明确命令我们不可“侵入孤儿的田地”。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尊重属于孤儿的产业,不可侵占他们的土地。为何如此?因为神作为“孤儿的父”(诗篇
68:5),深爱孤儿并确立了他们的权益界限。神不仅为孤儿,也为寡妇设立了界限(箴言 15:25)。
然而,当我们审视旧约——特别是先知以赛亚的时代——就会发现,有些以色列人非但没有关爱神所爱的孤儿,反而虐待他们。这一点在以赛亚书
1章23节和10章2节等经文中可见一斑:“你的官长居心悖逆,与盗贼作伴,都喜爱贿赂,追求赏赐。他们不为孤儿伸冤,寡妇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们面前”(1:23);“祸哉!那些制订不义律法、颁布苛刻法令的人,他们剥夺穷人的权利,拒绝为我子民中受压迫的人主持公道,将寡妇当作猎物,并掠夺孤儿”(10:2)。你能想象吗?你能想象一位贪爱贿赂的法官,不仅不为孤儿伸张正义,反而作出不公的判决吗?你能想象有人剥夺孤儿的权利,甚至掠夺属于他们的产业吗?孤儿又能拥有多少土地,竟至于让人去掠夺呢?诗篇
94篇6节甚至指出,这些人竟敢杀害寡妇和孤儿。然而,有一件事他们并不知道,那就是今天经文——箴言 23章11节——所传达的信息:“因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他必亲自为他们向你讨回公道。”在这里,“救赎主”一词也可译为“辩护者”或“维护者”。换言之,“救赎主”指的是那些承担责任、去满足无力自卫之人所需的人(沃尔沃德语)。那么,箴言作者所说的这位“救赎主”是谁呢?正是神自己。神是孤儿的救赎主。诗篇 68篇5节说道:“神在他的圣所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辩护者。”因此,神为孤儿伸张正义(申命记 10:18)。当孤苦无依的孤儿仰赖主时,祂便施以援手(诗篇 10:14)。主吩咐我们不可欺压(耶利米书 7:6;22:3)或伤害(出埃及记
22:22;撒迦利亚书 7:10)寡妇和孤儿,反而要帮助他们(申命记
14:29;24:19–21;26:12)。这就是在父神眼中纯洁无瑕的敬虔(雅各书 1:27)。
第三个教训是听从神的话语。
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教导,是要管教你的孩子。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3章13节:“不可不教导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在养育自己所爱的孩子时,这节经文告诉父母不可不施加管教。然而,如今许多父母似乎不愿管教孩子。换言之,出于一种错误的爱,他们未能管教那些不听话的孩子。这真的是神希望在父母身上看到的、对孩子的爱吗?请看《箴言》13章24节:“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圣经指出,真正爱孩子的父母会忠实地管教他们。当然,这里所说的管教涉及使用“杖”。为什么圣经教导爱孩子的父母去管教——甚至用杖或鞭子责打——那些不听话的孩子呢?请看《箴言》22章15节:“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将愚蒙远远赶除。”我们必须管教孩子,原因在于管教能驱除缠绕在他们生命中的愚蒙。请看《箴言》29章15节:“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任不管的孩童,必使母亲蒙羞。”我们必须管教孩子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赋予他们智慧。请看《箴言》29章17节:“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宁,也使你的心喜乐。”我们管教孩子,是因为这样做能给我们的内心带来喜乐与安宁。今天的经文——《箴言》23章14节——这样阐述了管教孩子的原因:“你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作为爱孩子的父母,我们必须管教他们,以将他们从死亡中拯救出来(Walvoord)。这也是为了引导他们走上生命之路(10:17)。 《希伯来书》12章6至8节谈到了父神的管教:“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既然父神视我们为儿女,当我们违背祂且不为罪悔改时,祂便会管教我们。然而,父神的管教是“为了我们的益处”(第10节)。这里的“为了我们的益处”是指神通过管教,使我们能有份于祂的圣洁(第10节)。此外,父神管教我们,是为了让我们结出“公义与平安的果子”(第11节)。因此,经上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第5节)。
我想以此结束这段对神话语的默想。今天,我们根据这段经文学习了四个功课:不要对愚昧人说话,不要侵占孤儿的田地,要听从神的话语,以及要管教孩子。我祈愿我们都能立志将这些教导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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