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公义的生活(2)
[箴言 20:19-25]
过去两周,我们围绕《箴言》20章13至18节,学习了关于基督徒如何过公义生活的四个功课:正确的生活方式、正确的言谈、正确的爱,以及正确的管理。在正确的生活方式方面,我们学到了要勤勉工作(13节);在正确的言谈方面,我们学到了不夸口(14节)或说欺骗的话(17节),而要说有智慧的话(15节);在正确的爱方面,我们学到了在为他人作保时要谨慎,认识到即使是爱邻舍也需要明智(16节);最后,在正确的管理方面,我们学到了谋略与指引是必要的(18节),而且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将事务交托给神,使祂的旨意通过我们的管理得以成就。今天,我们将继续研读《箴言》20章19至25节,探讨关于基督徒如何过蒙神看为正的生活的另外五个功课。
首先,要过蒙神看为正的生活,我们必须维系正确的人际关系。
那么,作为基督徒,我们应当如何与他人建立正确的关系呢?你们当中是否有人觉得与人相处是一种负担?我想,我们周围确实有一些很难相处的人。人际关系难免充满挑战,因为总有人会给我们带来困扰、伤害我们的心,甚至让我们痛苦。特别是在职场工作的人,想必深知这种关系是多么具有挑战性且令人心力交瘁。调查显示,职场难题主要分为两类:工作本身固有的挑战,以及源于人际关系的挑战。值得注意的是,据说源于人际关系的难题,其严重程度是工作本身相关难题的两倍。对此,你们怎么看?在探讨基督徒应有的人际关系时,我认为重温“智者的人际关系”这一主题大有裨益——这正是我们此前基于《箴言》3章27至30节所默想过的内容。当时,我们学习了关于人际关系的三项关键原则:
(1) 智者人际关系的第一项原则是:对于当得之人,不可吝于施予善意。
请看《箴言》3章27至28节:“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当具备行善的能力时,我们蒙召去施予;对于那些理应获得帮助的人,我们绝不可迟延或吝啬,而应慷慨相待。
(2) 智者人际关系的第二项原则是:不可无故伤害他人。
请看《箴言》3章29至30节:“你的邻舍既安居在你身旁,不可设计害他。人未曾加害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我们绝不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挑起争端或与人吵架。
(3) 智者人际关系的第三项原则是:不可羡慕强暴之人或欺压者。请看《箴言》3章31节:“不可嫉妒强暴的人,也不可选择他所行的路。”原因在于,神憎恶乖僻的人(32节),咒诅他们(33节),讥笑他们(34节),并使他们蒙羞(35节)。
在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19至22节——中,我们可以看到神关于基督徒应有的人际关系所教导的三项功课:
(1) 我们必须远离那些多嘴多舌的人。
请看《箴言》20章19节:“往来传舌的,泄漏密事;所以,不要与多嘴多舌的人结交。”此处,“多嘴多舌”的人被描述为那些到处搬弄是非、喜欢议论他人的人。具体而言,这指的是那些喜欢议论他人,尤其是喜欢泄露机密信息的人。在英语中,这类人常被称为“爱嚼舌根的人”(gossip)或“话匣子”(chatterbox)。圣经教导我们要远离这类人,不要与他们为伍。为什么要远离那些爱议论他人的“长舌妇”或“爱嚼舌根者”呢?原因在于他们会泄露秘密(第19节;11:13)。换言之,我们必须远离他们,因为他们辜负了信任。此外,《箴言》还给出了另一个远离这类人的理由:他们会挑起纷争。请看《箴言》26章20节:“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还有一个原因是,爱嚼舌根的人会在挚友之间制造隔阂。请看《箴言》16章28节:“乖僻人播散纷争;传舌的离间密友。”你同意吗?难道你不认为爱嚼舌根的人——即那些喜欢议论他人的人——会挑起冲突并在挚友间制造隔阂吗?而且,受影响的不仅仅是挚友;他们还会导致弟兄姐妹间的分裂,甚至在婚姻中播下不和与冲突的种子。爱嚼舌根的人是如何造成这种人际疏离的呢?他们是通过作假见证来做到的。请看《箴言》6章19节:“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布散纷争的弟兄。”因此,我们应当避免与那些言语过多的人来往。
(2) 我们不可咒诅父母。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20节:“咒诅父母的,他的灯必灭,变为漆黑的黑暗。”听到这里,你脑海中可能会闪过一个念头:“什么样的孩子会真的去咒诅自己的父母呢?”然而,如果我们考察希伯来语中“咒诅”一词的原意,会发现它不仅包含“咒诅”之意,还包含“轻视”(即视为无足轻重或低估)的意思(Vine)。这意味着,今天经文中“咒诅父母的”这一表述,也可以翻译为“轻视父母的”。如果换个角度理解,问题的性质是否有所不同?虽然真正咒骂父母的孩子或许不多,但把父母视为无足轻重的人,难道不是大有人在吗?难道没有许多孩子对父母不予理会、心存轻视或低估他们吗?《新约》马太福音15章4节记载道:“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尽管英文版圣经使用的是“咒骂”(curses)一词,但韩文版圣经使用的词汇含义则是“诽谤”或“出言恶毒”。由此可见,所谓“咒骂”父母,也可理解为诽谤或言语辱骂父母。根据《旧约》,任何咒骂父母或视父母为无足轻重的人,都违背了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12)。关于违背此诫命的惩罚,《出埃及记》21章17节规定:“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参阅利未记20:9)。一些圣经注释家(如沃尔沃德)认为,这段经文所指的惩罚不仅适用于“咒骂”父母的行为,也适用于“悖逆”父母的行为。同样,《箴言》20章20节的后半部分——提到咒骂父母者“他的灯必灭,变为漆黑的黑暗”——指的也是死亡(沃尔沃德)。因此,在与父母的关系中,我们切不可咒骂他们,而应祝福他们;切不可视他们为无足轻重,而应视他们为宝贵;更不可不予理会或低估他们,而应尊敬他们。
(3) 我们不可寻求报复。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22节:“你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要等候耶和华,他必拯救你。”在人际关系中,当有人伤害我们时,我们的本能反应往往是想要报复,以偿还我们所受的痛苦。因此,我们常常更倾向于“恨仇敌”(《马太福音》5:43)的想法,而不是遵行耶稣关于“爱仇敌”的教导。我们心存报复的念头——遵循《申命记》19章21节的原则:“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正因如此,神在《箴言》24章29节对我们说:“不可说:‘人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待他;我要照他所行的报应他。’”同样,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22节也教导我们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这意味着,仅仅因为别人伤害了我们,我们就不应试图反过来伤害他们。毕竟,如果我们这样做,岂不就变得和那个伤害我们的人一样了吗?作为信靠耶稣的真正基督徒,我们难道不应该与世人有所不同吗?这种不同之处之一,就在于我们要等候神,而不是以恶报恶(《箴言》20章22节)。要理解在此语境下“等候神”的含义,我们必须参看《罗马书》12章19节:“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换言之,我们之所以不应亲自报复而要等候神,是因为伸冤的主权在于神,而不在于我们;既然神会替我们施行报应,我们就应当信靠祂并耐心等候。《申命记》32章25节说道:“我要在他们失脚的时候施行报应;因他们遭灾的日子近了,那为他们所预定的事必速速临到。”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伸冤在乎神。这意味着我们的神是一位施行报应的神。请看《那鸿书》1章2节:“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他的敌人施报,怀怒他的仇敌。”当神施行报应的时候来到,祂必会为我们伸冤(《耶利米书》51章6节)。因此,我们不可寻求报复;我们必须信靠神并耐心等候。神会在祂所定的时间施行报应,并拯救我们。
其次,作为基督徒,若要过一种在神眼中正直的生活,我们就必须对“产业”(或“继承”)有正确的理解。
朋友们,什么是“产业”?网络百科全书将“继承”定义为“某人去世后财产和地位的全面承接”,并指出“继承的核心在于财产的承接”。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21节:“起初速得的产业,终久却不为福。”韩语经文使用了 *saneop* 一词(字面意思是“产业”或“生意”),但在此处指的是“继承的产业”(或家产)。“起初速得”这一短语很可能指的是子女向父亲提前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份产业(沃尔沃德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路加福音》15章11至20节中广为人知的“浪子回头”的比喻。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12节)。于是,父亲就把家产分给了他们(12节)。试想一下,当小儿子拿到那份家产时,他会有什么感觉?如果你处在他的位置——提前拿到父母的遗产——难道不会感到高兴吗?然而,圣经是如何记载的呢?小儿子带着从父亲那里得到的财富去了远方,因过着鲁莽、放荡的生活而挥霍一空(13节)。最终,正如《箴言》20章21节所警告的那样,那份产业并没有给他带来福分。朴允善(Park Yun-sun)博士在注释中将第21节与第20节联系起来解读。他将第20节中描述的“咒骂父母的人”定义为“无用之人”(或“无赖”),并解释说这两节经文都探讨了此类人如何因财产问题而违抗并背逆父母。他指出,这些人往往只顾主张权利却忽视自身责任,从而引发家庭冲突——主要是关于金钱的纠纷;他们与父母发生冲突,甚至恶语相向、出言咒骂(朴允善)。我认为这种解读很有说服力。就我个人而言,看到子女因争夺父母的遗产而发生争吵,实在令人感到难堪。不久前,我看到新闻报道称,韩国一些大企业的董事长——即那些拥有巨额财富的人——也卷入了继承父母遗产的纠纷之中;我觉得他们的行为树立了糟糕的榜样。正因如此,我完全赞同《箴言》20章21节所传达的信息。一个有趣的细节是,虽然韩语圣经在翻译第21节时仅使用了表示“起初”的词汇,但英语译本却同时包含了“起初”和“最终”这两个概念。这暗示着,尽管一个人在提前获得遗产时可能会感到高兴,将其视为一种物质上的祝福,但这笔遗产最终却无法带来真正的福分。进一步深究,继承的财富甚至可能导致兄弟姐妹间发生激烈的争执,有时甚至导致手足关系彻底破裂。最近,我在《朝鲜日报》网络版上读到一篇关于美国商业新闻媒体《商业内幕》(Business
Insider)报道的文章。该报道介绍了一群决定不将巨额财富留给子女的富豪——即那些“拒绝将财富传给后代的大亨”。这15位富豪中包括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名字,如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Bill Gates)、eBay创始人皮埃尔·奥米迪亚(Pierre
Omidyar)、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Michael Bloomberg)以及香港动作影星成龙(Jackie Chan)。他们的核心理念是:继承来的财富可能会毁掉一个人。例如,石油大亨
T. 布恩·皮肯斯(T.
Boone Pickens)曾说过:“我喜欢赚钱,也喜欢把钱捐出去……但我并不喜欢把财富留给后代,因为这往往弊大于利。”据报道,香港动作巨星成龙也说过:“如果我儿子有能力,他自己会赚钱;如果他没能力,只会挥霍我的钱。”同样,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也曾表示:“我希望留给孩子足够的财富,让他们觉得可以有所作为,但又不至于多到让他们觉得什么都不想做。”对此,你有何看法?对于将遗产——即你的资产——留给子女,你又有怎样的想法呢?
既然世俗中不信主的人都持有这样的遗产观,我们基督徒又该如何看待呢?我们难道不应持有一种在神眼中正确的遗产观,而不是仅仅从人的角度来看待吗?那么,在神眼中,怎样的遗产观才是正确的呢?作为神的儿女,圣经教导我们应当持有怎样的遗产观?
(1) 我们必须谨记,我们是神的后嗣,也是与基督同作后嗣的人。
请看《罗马书》8章17节:“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谁是“后嗣”?不就是承受产业的人吗?这标志着我们是“神国财富的后嗣”。我们之所以成为神的后嗣,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并因着信靠耶稣基督。此外,我们还与耶稣基督同作后嗣(《以弗所书》3章6节)。我们已成为神国财富的后嗣。我们必须牢记这一事实。
(2) 我们必须为自己已承受永生而心存感恩。
请看马太福音 19:29:“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作为神的后嗣,我们借着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承受了永生作为产业。这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使徒保罗在提多书 3:7 中说道:“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借着神的恩典,我们成了拥有永生盼望的后嗣。我们必须为神这恩典献上感谢。
(3) 我们必须切慕那荣耀的新身体,以及神在天上为我们预备的居所。
请看腓立比书 3:20–21:“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在耶稣再来的日子,我们将经历改变,拥有像祂那荣耀身体一样的身体。那时,我们将进入主所预备的天上居所(约翰福音 14:1–3),并与祂永远同住。因此,作为神的后嗣和永生的承受者,我们在世生活时,必须切慕那荣耀的身体以及我们注定要承受的永恒天家。
(4) 我们必须看重从神而来的智慧,胜过从地上父母那里承受的任何产业。请看箴言 19:14:“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虽然我们从父母那里承受的产业——如房屋或钱财——很有价值,但神所赐的贤慧妻子更是一份宝贵的产业。这里的重点不仅仅在于妻子,而在于“智慧”。换言之,我们从神那里承受的产业就是智慧本身。我们必须看重这智慧,胜过看重从父母那里继承的房屋或钱财。第三,作为基督徒,若要过一种在神眼中正确的生活,我们就必须对经商持有正确的观念。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23节:“两样的法码为耶和华所憎恶;用诡诈的天平也不为善。”提到“天平”一词,我们会联想到此前曾默想过的《箴言》16章11节:“公道的天平和秤锤都属耶和华;囊中一切法码都为他所定。”此处提到的“天平”、“秤”和“法码”均指计量工具——具体而言,是指那些能准确计量的工具。换言之,这些是“公平”的天平,是“标准一致”的天平。除了20章23节之外,《箴言》的作者所罗门王还在第10节中指出:“两样的法码,两样的升斗,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一个敬畏神的智慧基督徒,也会憎恶那些神所憎恶的、标准不一的天平。换言之,智慧的基督徒痛恨欺诈——这正是神自己所憎恶的事。换个角度说,我们必须像神那样痛恨不诚实。相反,正如神喜悦公道的法码(11章1节),我们也当以此为乐;简而言之,我们必须诚实守信。
正如我们此前在默想《箴言》11章1节时所见,在所罗门王的时代,有些商人为了从顾客身上谋取更多利益,会在商品的质量、重量或数量上弄虚作假。他们所用的手段包括“两样的法码”和“两样的升斗”。简而言之,这些不诚实的商人在卖粮时使用较轻的法码和较小的升斗,以减少交付量;而在买粮时则使用较重的法码和较大的升斗,以获取更多粮食。将这一点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能为基督徒商界人士提供宝贵的教导,指引他们如何以合乎神心意的方式经商。这一教导的精髓在于:我们要持守正确的经商理念——即追求神所喜悦的诚实,同时痛恨神所憎恶的不诚实。如果基督徒商人在交易中不诚实,我们必须谨记,神憎恶这种行径。我们绝不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而行不诚实之事;相反,我们在一切商业活动中都必须诚实。
《圣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深思的正确商业理念。其中一个例子见于《雅各书》4章13至17节:“嗐!你们有话说:‘今天、明天我们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做买卖得利。’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甚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你们只当说:‘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这事,或做那事。’现今你们竟以张狂夸口;凡这样夸口都是恶的。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基督徒商人应从这段经文中汲取三个教训:
(1) 基督徒商人必须行善。
请看《雅各书》4章17节:“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基督徒商人必须懂得行善。《圣经》指出,明知当行却不去做,就是犯罪。请看《提摩太前书》6章18节:“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基督徒商人必须慷慨大方。他们应当乐于分享,并积极参与各种善行。请看《希伯来书》13章16节:“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神所喜悦的祭物——即敬拜神的行动——就是行善与分享。请看《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13节:“弟兄们,你们行善不可丧志。”如果基督徒商人单靠自己的力量行善,终有一天会感到灰心丧气;但如果他们借着神所赐恩典的大能去行善,便不会感到疲惫或气馁。
(2) 基督徒商人不可狂妄夸口。请看雅各书
4章16节:“现今你们竟以自己狂傲的计划夸口;凡这样夸口都是恶的。”经文宣告,基督徒商人若进行这种狂傲的夸口,便是恶行。请看耶利米书
9章23节的后半部分:“……也不可因财物夸口。”请看诗篇 49篇6节:“那些倚仗财货、自夸钱财多的人。”圣经教导我们不可倚靠财富或夸耀钱财,而应倚靠神。关于“夸口”,圣经说:“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哥林多后书 10章17节),又说:“我若必须夸口,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11章30节)。基督徒商人不应夸耀自己的长处,而应夸耀自己的软弱——并且在夸口时,必须指着主夸口。请看耶利米书 9章23-24节:“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又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这是耶和华说的。”我们应当以认识神为荣而夸口。神喜悦这一点。
(3) 尽管基督徒商界人士自然会制定各种计划来创造利润,但他们必须始终保持一种心态和习惯:承认自己的生命不过是转瞬即逝的雾气;他们应当说:“若是主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做这事或那事。”
请思想雅各书 4:14–15:“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你们只当说:‘若是主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做这事或那事。’”培养这种心态和习惯确实充满挑战,需要刻意努力,并辅以祷告和对神之助的倚靠。我实践这一点的方法之一,是在驾车穿过雾气时默想雅各书中的这些话语——反思自己的生命如何像那转瞬即逝的雾气。这样做有助于我建立一种将死亡时刻铭记在心的视角。当基督徒商界人士透过“生命有限”的视角审视工作时,他们便会思考什么样的利润才是真正重要的。除了单纯的经济收益外,他们还需要在祷告中深思何为有价值、永恒的事物——探寻神希望通过他们的企业创造什么样的利润。
除了雅各书 4:13–17 之外,对基督徒商界人士至关重要的另一段经文见于申命记 8:17 及 18 节的上半部分:“恐怕你心里说:‘这货财是我力量、我手的能力得来的。’你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因为得货财的力量是他给你的……”我们必须铭记:财富并非仅仅通过我们自身的能力或双手之力获得。我们绝不可忘记,我们之所以能获得财富,是因为神赐予了我们获取财富的能力。深信这一真理的基督徒商界人士,定然不会挥霍神所赐予的财富,而是会为了神的荣耀明智地使用它。
基督徒商界人士必须具备正确的商业观——一种植根于诚实的观念。他们必须行善,避免虚妄的夸耀,并且——要认识到生命不过是转瞬即逝的云雾——培养这样一种心态和习惯:“若是主的旨意,我们就能活着,并做这事或那事。”此外,当他们获得财富时,切不可声称“这财富是我凭自己的能力和双手得来的”,而必须铭记:是神赐予了他们获取财富的力量。
第四,作为基督徒,若要过一种在神眼中正直的生活,我们就必须对未来持有正确的看法。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24节:“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人怎能明白自己的路呢?”你是否曾竭尽全力制定计划并追求人生目标,结果却发现事情的发展并不如你所愿?每当这种时候,我们脑海中浮现出的主要念头是什么呢?也许你会想:“生活中的事往往不随人愿。”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心都无法完全掌控,又怎能指望事情完全按计划发展呢?无论我们在人生道路上走得多么勤勉,虽然有时事情会按计划进行,但更多时候,事情往往不尽如人意,我们会面临种种困难。这让我想起《传道书》7章14节的话:“遇亨通的日子,你当喜乐;遭患难的日子,你当思想:因为神使这两样并列,为的是叫人查不透将来有什么事。”这是什么意思呢?《现代语译本》是这样表述的:“顺境时要喜乐,逆境时要反思。既然神既赐予幸福也降下磨难,便无人知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关于“无人知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一说法,《共同译本》将其译为:“要明白,没有人知道哪怕仅仅一寸之后会发生什么。”
朋友们,当一切顺利时,我们当然可以为此喜乐。当万事顺遂时,我们自然会感到快乐与喜悦。但问题在于:当我们面临逆境时,该如何应对?当我们的牧者——主——领我们“躺卧在青草地上”,带我们到“可安歇的水边”时,一切都很好;但当我们不得不走过“死荫的幽谷”时,我们该怎么办呢?(参《诗篇》23:2,
4)。圣经教导我们要“思想”或“省察”(参《传道书》7:14)。这具体意味着什么呢?当我们遭遇艰难或逆境时,必须回首往事。在回顾过去时,我们应当追忆曾经历的困苦,并默想那位将我们从中拯救出来的神的恩典。这才是看待过去的正确态度。当我们这样做时,便会确信:那位曾施行拯救的神,同样能将我们从当下的困境中解救出来。于是,我们便能怀着信心与得救的确据,去面对眼前充满挑战的现实。尽管艰难的环境或许未曾改变,但我们自身已然改变;因此,我们能凭信心勇敢地冲破重重难关。那么,神为何不只赐予我们繁荣与幸福的福分,反而允许我们面对逆境与苦难呢?原因在于,神安排了这一切,使我们无法完全参透未来(参《传道书》7:14)。虽然我们或许觉得预知未来更为理想,但若真能预知未来,我们无疑会犯下更多得罪神的罪。预知未来定会使我们变得狂妄自大,从而不再仰赖神;我们会试图随心所欲地生活,仿佛自己就是命运的主宰。我们可能会变得懒惰,或者在遭遇阻碍时轻易放弃,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任由生活随波逐流。其实,不知道未来反而是件好事。试想,若在观看一场足球赛时已然知晓了最终比分,比赛的乐趣便荡然无存,甚至让人提不起观看的兴致。我们需要保持这种“不知情”的状态;我们本就不该预知未来。然而,确凿无疑的是:唯有神知晓我们的未来。在《以赛亚书》44章7节中,神宣告说:“谁像我?让他站起来说话。谁预先宣告了未来?让他告诉我们即将发生的事。”我们中间有谁能述说将要发生的事呢?又有谁能预知未来呢?世上没有一个人能满怀把握地谈论未来。唯有全知的神知晓未来;关于一切未来的事,唯有神的主权旨意会在祂的护理中得以成就。因此,我们必须谨记《箴言》16章1节和9节中的教导,这些经文我们此前已反复思想过:“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出于耶和华……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尽管我们可能在心中规划自己的道路,但唯有神在指引我们的脚步。那位指引我们道路的神,在《耶利米书》29章11节中对我们说:“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我们必须了解神这些意念,必须相信神对我们怀有的这些意念,并且要让神的这些意念成为我们自己的意念。换言之,我们必须凭信心生活,紧紧抓住在主里所拥有的未来与盼望。无论是在顺境还是逆境中,我们都必须凭着这未来与盼望,活出信心的生活。
朋友们,我们的未来与盼望是什么呢?难道不就是耶稣的再来吗?我们必须忠心地完成主在世上托付给我们的使命,同时凭信心盼望并确信祂的再来,深知终有一天我们要站在祂面前交账。我相信,那位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不改变的耶稣,正与我们同在(参《希伯来书》13:8)。
第五,作为基督徒,若要过一种在神眼中正直的生活,我们就必须对“委身”有正确的理解。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20章25节:“人冒失说‘这是圣物’,许愿之后才察究,就是自陷网罗。”提到在祷告中许愿,你会想到圣经中的哪个人物呢?我会想到《撒母耳记上》第1章里的哈拿。众所周知,哈拿曾无法生育(5-6节),并曾在向神祷告时许下誓愿。请看《撒母耳记上》1章10-11节:“哈拿心里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祷耶和华,许愿说:‘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赐我一个儿子,我必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不用剃头刀剃他的头。’”神记念了许下这誓愿的哈拿(19节),使她怀孕生子,并给他取名为撒母耳(20节)。她信守誓言,在小撒母耳断奶后,便带他去示罗的耶和华殿中(24节),将他终身献给神。听听她对祭司以利说的话:“哈拿对他说:‘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就是那日在这里站着祈祷耶和华的妇人。我祈求为要得这孩子;耶和华已将我所求的赐给我了。所以,我将这孩子归与耶和华,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于是在那里敬拜耶和华”(26-28节)。哈拿将她宝贵的儿子献给了神。这正是我们应当效法的奉献精神。另一个值得我们效法的绝佳奉献榜样,见于新约圣经中关于耶稣的记载。那是一个名叫马利亚的妇人的故事,她将“极贵的香膏”倒在耶稣的脚上,并用自己的头发去擦拭(《约翰福音》12章3节)。这里提到的“马利亚”并非耶稣的母亲,而是拉撒路(耶稣曾使他从死里复活)和马大的姐妹。她就是在耶稣进入耶路撒冷之前造访伯大尼时,打破玉瓶、将香膏浇在主头上和脚上的那位女子。根据《约翰福音》12章4至5节的记载,当马利亚这样做时,耶稣的门徒之一加略人犹大问道:“为什么不把这香膏卖三百银币,把钱分给穷人呢?”听到这话,耶稣评论道:“他这样说,并不是因为他关心穷人,而是因为他是个贼;他掌管钱囊,常私自取用里面放的钱”(第6节)。反思耶稣的这些话,我们可以看到,在教会中,既有像马利亚那样表现出真诚奉献的人,也有像加略人犹大那样的“贼”。
当我们审视这两个人时,便能看到持有正确奉献观的人与持有错误奉献观的人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对比。
首先,哪些人持有错误的奉献观呢?让我们来探讨三点:
(1) 持有错误奉献观的人,其奉献仅停留在言语上。
坦白说,教会有多少人声称自己为主奉献、服事教会,却仅仅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这种只有言语而无行动的服事——即一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奉献——对教会毫无益处。事实上,这类人极有可能在教会内引发问题。
(2) 持有错误奉献观的人,是内心怀有贪婪的人。
教会中有些人看似服事勤勉——不仅有言语,也有行动——但其内在动机却不纯正。这些人一边服事,一边心存贪婪;他们构成了巨大的隐患,并可能给教会带来伤害。
(3) 持有错误奉献观的人,是轻率向神委身的人。
这里的“轻率委身”是指那些在神面前仓促许愿——承诺奉献某物——事后却又反悔的人。 《传道书》5章6节谈到了这一点,说道:“……不可说:‘我许的愿是错的’……” 试想一个人在复兴聚会中通过神的话语领受了恩典;当布道者呼召那些愿意奉献自己的人上前时,这个人走出来作出了这一承诺。然而,回到家后反思此事,他们认定自己实际上无法履行诺言,结果未能信守向神许下的愿。请看《申命记》23章21至23节:“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不可迟延偿还;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你若不许愿,倒无罪。凡你口里所出的,你要谨守遵行,因为这是你亲口向耶和华——你的神所许的甘心祭。” 请看《民数记》30章2节:“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务要照他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拥有正确的承诺观呢?
(1) 拥有正确承诺观的人,是那些忠实履行向神所许之愿、毫不犹豫或心生动摇的人。
(2) 拥有正确承诺观的人,是那些甘心乐意将自己奉献给神的人。
请看《诗篇》110篇3节:“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以圣洁的妆饰为衣,甘心牺牲自己;你的少年人好像清晨的甘露。” 拥有正确承诺观——并甘心将自己奉献给神——的人,其心是诚实的。这是因为他们知道主鉴察人心,并喜悦诚实。请看《历代志上》29章17节:“我的神啊,我知道你察验人心,喜悦正直。至于我,我以正直的心甘心献上这一切;现在我看见你的百姓,就是在此的百姓,也甘心乐意地献给你。”
(3) 对奉献有正确认识的人,是那些在主面前存谦卑之心进行奉献的人。
请看《历代志上》29章14节:“我算什么,我的民算什么,竟能如此乐意奉献?因为万物都从你而来,我们把从你手而得的献给你。”
我们不可轻率地向神许下委身之约,也不可怀着不纯的动机向神奉献自己;更不可仅仅口头上谈论奉献。相反,我们必须忠实地信守向神所作的庄严誓言,并怀着喜乐与谦卑的心将自己奉献给神。
我想以此结束今天的默想。今天,我们领受了关于基督徒应有生活的五项教导,学习了关于人际关系、产业、事业、未来以及奉献的正确观念。愿我们都能将这些教导付诸实践,活出荣耀神、尊崇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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