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心
[箴言 21:1-4]
朋友们,请看《箴言》15章13节;圣经告诉我们:“心中喜乐,面带笑容;心里忧愁,灵被损伤。”在思想这节经文时,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的心里充满喜乐,还是充满忧愁?”如果心里有喜乐,那喜乐就是你的“良药”(17:22)。然而,如果心里有忧愁,它就会使“骨头枯干”(22节)。如果我们心怀忧愁,它就会损伤我们的灵(15:13)。
今天,我们要聚焦于《箴言》21章1-4节的经文,思想关于我们内心的四个方面,并从中汲取教训。
第一,神引导我们的心。
请看《箴言》21章1节:“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你相信我们国家总统的心在神手中吗?你认为,即使总统是不信主、不信靠耶稣的人,他的心是否依然在神手中呢?在《箴言》21章1节中,作者——所罗门王——指出“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这里的“王的心”不仅仅指所罗门自己,而是指所有的君王。它甚至涵盖了外邦君王的心——即那些非以色列君王的统治者。这意味着,“王的心”也包括了那些不信神的外邦君王的心。所罗门王的意思是,世上所有君王的心都在神手中;换言之,神引导着所有这些君王的心。举例来说,神不仅引导了信靠祂的所罗门王的心,也引导了不信祂的埃及法老王的心。请看《出埃及记》10章1至2节:“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进去见法老。我使他和他的臣仆心硬,为要在他们中间显我这些神迹,并叫你将我向埃及人所做的事和在他们中间所行的神迹,传于你的儿子和孙子,好叫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神通过使法老心硬来引导他的心。其目的何在?主要有两点:第一,要在法老及其臣仆中间显明神的神迹;第二,要确保神在他们中间所行的神迹能被传述给以色列百姓及其后代。《以斯拉记》中也有一个例子:神引导了亚达薛西王的心,促使他颁布谕旨,命令所有库官迅速提供以斯拉所要求的一切(《以斯拉记》7章21节)。《以斯拉记》7章27至28节阐明了神如此行事的原因:“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使王起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又在王和谋士,并王的大能军长面前施恩于我。因耶和华——我神的手帮助我,我就鼓起勇气,招聚以色列中的首领,与我一同上来。”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神将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殿宇的意念放在了亚达薛西王的心里。此外,神还赐恩给以斯拉;在神之手的扶持下,他获得了力量去召集以色列的领袖并前往耶路撒冷,最终促成了神殿的修饰。神就是这样引导君王之心的;正如《箴言》21章1节后半部分所言:“他随己意引导(君王的心),如水流一般。”正如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引流溪水,神也按自己的旨意引导君王的心。因此,圣经宣告:“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言》16章9节);
“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33节);“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19:21);以及“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人岂能明白自己的路呢?”(20:24)。这些经文的要旨在于:尽管我们心中可能规划自己的道路,但最终唯有神的旨意能够立定;换言之,唯有神的主权旨意得以成就。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所罗门王晚年时,他的妻妾使他的心偏离去随从别神这一事件呢(《列王纪上》11:4)?《列王纪上》11:4 指出:“他的心不像他父亲大卫的心,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神。”虽然我们今天研读的《箴言》21:1 宣告神引导君王的心,但所罗门却拒绝了神的引导;他选择按自己的意愿转向,去随从他妻妾所拜的偶像。这在耶和华眼中是行恶(《列王纪上》11:6)。这样的心并非全心归向神,而是一颗乖僻的心(《箴言》11:20)。我们在此必须汲取的教训是:切勿像所罗门王那样拒绝神的引导,按私欲行事;相反,我们必须将心归给神,并顺服祂的带领而生活。
其次,神察验我们的心。
请看我们今天的经文——《箴言》21: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正,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在你眼中,自己的行为是否显得正直?你是否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正确?我们都很熟悉撒母耳的故事:他遵照神的话语前往伯利恒(《撒母耳记上》16:4),去确认神所要膏立的那个人(第6节)。在那一幕中,当撒母耳看到耶西的一个儿子以利押,并宣告“耶和华的受膏者必定在祂面前”(第6节)时,神对他说话了:“耶和华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已弃绝了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第7节)。就连撒母耳也曾以为以利押就是神要膏立的那个人,这仅仅是因为他凭外貌作了判断。换言之,尽管撒母耳确信自己的判断无误,但他却认错了神所拣选的人,因为他无法洞察人的内心。然而,圣经对此事有着明确的阐述。《箴言》21章2节的后半部分指出:“耶和华衡量人心。”同样,《箴言》16章2节说:“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言》24章12节也宣告说:“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那看顾你性命的,岂不知道吗?他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吗?”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全知的神完全了解我们的内心。神鉴察并洞悉我们的心,知晓我们里面所有的意念与动机。正因如此,诗人在《诗篇》139篇1至4节中告白道:“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华啊,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神了解我们;诚然,圣经告诉我们,主对我们了如指掌。祂知晓关于我们的一切——没有什么是祂不知道的。然而,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在于,我们人类是愚昧的,往往误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正确的。请看《箴言》12章15节:“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正直;惟智慧人肯听人的劝教。”人在愚昧中,往往看不见自己的罪,反而坚持自己是公义的。朴允善牧师(Rev. Park Yun-sun)指出了人无法看见自己罪恶的五个原因:(1)忘记了过去的罪;(2)预见不到将来会犯的罪;(3)虽然对亏欠他人或许有一丝模糊的察觉,却未意识到自己在神面前是何等亏欠;(4)不明白不信神才是罪的根源;(5)内心诡诈,致使人总为自己的过错寻找借口。我们更大的愚昧在于,竟试图像欺哄人那样去欺哄那鉴察人心的神(参《约伯记》13:9)。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按着人的思维,以为主看不见(参《诗篇》10:13)。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我们的骄傲(参第4节)。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的神是一位洞察并鉴察万事的神(创世记 16:13)。神从天上垂看世人(诗篇 33:13)。祂遍察地极,观看普天之下的一切(约伯记 28:24)。神的眼目无处不在,鉴察恶人与善人(箴言
15:3)。祂察看罪孽(诗篇
130:3),也看见我们的苦难(耶利米哀歌 1:9)。祂注视我们的道路,察看我们的每一个脚步(约伯记
34:21)。公义的神鉴察人的内心(诗篇 7:9)。神不仅观察我们的行为,更洞悉我们的灵魂,深知关于我们的一切(朴允善)。
第三,讨神喜悦的心,是行公义与公平的心。
请看今天的经文——箴言 21章3节:“行公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你是否记得撒母耳对扫罗王所说的话——“听命胜于献祭”(撒母耳记上 15:22)?撒母耳曾明确问扫罗王:“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第22节)。每当思想这段经文,我不禁反思:我们是否也像当年的扫罗王那样,按着自己的方式去爱神、事奉神?换言之,我们可能自以为神喜悦我们的敬拜——比如在主日虔诚地预备敬拜祂——却忽略了反省自己在其余六天里是否违背了神的话语。因为在神看来,顺服祂话语的生活,远比我们献上无数次的敬拜更令祂喜悦。在今天的经文(箴言
21:3)中,所罗门王指出,神更喜悦人行公义与公平,而非仅仅献上祭物。换句话说,虽然神确实喜悦我们的敬拜,但当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行公义与公平之事时,祂会感到更大的喜悦。然而,当我们深思此事时,便会想起:尽管所罗门王曾在基遍的“大邱坛”献上了一千只燔祭(《列王纪上》3:4),但到了晚年,他那一千位妻妾却使他的心偏向了别神(11:3–4),致使他违背了神的命令。默想及此,我心中不禁产生一个念头:“当我们向神献上一千次敬拜时,撒但也正差遣他的一千个仆役来引诱我们。我们或许以为献上一千次敬拜能讨神喜悦,但在神看来,哪怕我们仅仅顺服祂的第一条命令,也比这更令祂喜悦。”归根结底,神在献祭之事上首要要求的并非祭物本身,而是植根于宗教伦理的顺服——具体而言,这种顺服体现为遵照神的命令去行公义、施仁爱。然而,在先知以赛亚的时代,以色列人虽向神献上了无数祭物(《以赛亚书》1:11),却并未行公义与公平。对于此类献祭,神宣告道:“你们献许多祭物与我,有什么益处呢?”(11节);“我……并不喜悦”(11节);“你们践踏我的院宇”(12节);“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13节);“是我所憎恶的”(13节);“我担当便不耐烦”(13节);以及“我心里恨恶……成了我的重担,我担当便不耐烦”(14节)。先知耶利米指出,若在献祭的同时却不顺服神的话语,这不过是为罪恶的生活提供了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耶利米书》7:8-10)(朴允善)。试看《耶利米书》7:8-10:“看哪,你们倚靠虚谎无益的话语。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烧香,并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内,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好叫你们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吗?”简而言之,以色列人犯下了撒谎、偷窃、谋杀、通奸、妄起誓言和拜偶像等罪行,却仍进入神的殿,在祂面前声称:“我们得救了;我们是安全的”(第10节)。若将此情形应用在我们身上,便好比我们宣称:一旦因信耶稣得救,救恩便永不丧失;然而,我们在世上行事为人却依然犯罪,却又在每个主日回到主的殿中——坚持“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观念——并仅仅因为自己已得救便确信能免受审判。神并不喜悦这种仅仅为了自我安慰和寻求安全感而进行的敬拜。
亲爱的弟兄姊妹,神所喜悦的是真实的敬拜与公义的生活。当我们献上神所悦纳的敬拜,并过着顺服神话语的生活——即那种本身就是一种敬拜的生活——时,神便以此为乐。在今天的经文《箴言》21章3节中,神的话语宣告:这种顺服体现为行公义与公平。我们为何必须行公义与公平呢?因为主自己行公平与公义(《诗篇》99:4),并且“凡遵守公平、常行公义的,便为有福”(《诗篇》106:3)。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神视为有罪的心,乃是骄傲的心。
请看今天经文中的《箴言》21章4节:“高傲的眼与骄傲的心,这恶人的灯,都是罪。”在这里,《箴言》的作者所罗门王指出了三种罪——或者更确切地说,指出了三样被神视为罪的事物:
(1) “高傲的眼”。
“高傲的眼”指的是一个人企图获取超越其身份或不合宜之物的心态。这样的人怀着虚荣之心,甚至表现得仿佛自己已然身居高位一般(朴允善语)。正因如此,诗人大卫宣告道:“耶和华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测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诗篇》131:1)。大卫努力不让心中滋生骄傲,也努力不让自己的眼目流露傲慢。因此,他不追求那些力所不及的宏大之事或非凡之举。若打着“凭信心行大事”的幌子去冒险,表面上看似是在实现主所赐的异象,实则不过是内心贪婪野心的流露。
(2) “骄傲的心。”
骄傲的心是一种极其可怕且危险的罪,因为它往往潜伏于内心,并不立即显露于外。这种骄傲极难克制(朴允善语)。我们不可自视过高,不可追求超出自身限度的宏大之事。换言之,我们的言行举止不可逾越神所设定的界限(民数记
16:7)。正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0章13节和15节中所言,我们不可夸口超过了神所量给我们的界限;相反,我们的思想、言语和行为都当“照着信心的程度”(罗马书 12:6)而行。我们之所以不可骄傲,是因为“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言
16:18);也是因为“人心里骄傲,就以败坏为先导”(箴言 18:12)。
(3) “恶人的亨通。”我认为,没有什么比那些眼目高傲、内心狂妄的恶人亨通更为危险的了。试想,若这些本已骄傲的人,竟然“不受人的苦难,也不像常人遭灾害”(诗篇 73:5),他们会变得何等狂妄自大!此外,若他们的所得超过了心里的所愿(第7节),若他们生活安逸且财富不断增长(第12节),若他们身体强壮(第4节),他们又会变得何等傲慢!然而,这些恶人的结局(第17节)却是败坏(第18节)、荒凉与彻底的毁灭(第19节)。的确,神将恶人的亨通——连同他们高傲的眼目与狂妄的心——都视为罪(箴言
21:4)。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必须存谦卑的心。我们应当与谦卑人相交,保持心灵的谦卑(箴言
16:19)。我们要存谦卑的心,看别人比自己强(腓立比书 2:3)。为何如此?因为谦卑是尊荣的先导(箴言
15:33;18:12);因为神赐恩给谦卑的人(箴言 3:34;雅各书 4:6;彼得前书 5:5);因为神拯救谦卑的人(约伯记 22:9)。我祈愿我们都能领受耶稣那谦卑的心(腓立比书 2:5)。
我想以此结束这段默想。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的心在神手中。我们切不可忘记,神引导并鉴察我们的心。因此,我们必须行出讨神喜悦的公义与正直;我们要弃绝那被神视为罪的骄傲之心,转而拥抱一颗谦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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