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乎不可”(1)
[罗马书 11:1–10]
在生活中,你是否曾感到被遗弃?是否曾觉得被挚爱的父母、配偶、儿女或朋友离弃?诗人戴维在《诗篇》22篇1节中呼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为什么远离不救我,也不听我唉哼的言语?”从戴维的这声呼喊中,你感受到了什么?我体会到,戴维感到自己被他所爱的神离弃了。事实上,神并未离弃祂所爱的戴维,但戴维却感觉神离弃了他。你是否也像戴维那样,感到被自己所爱的神离弃了?在绝望与沮丧之中——也许是呼求无应答时,也许是质问“主啊,要到几时呢?”时,又或是长期的苦难将你的忍耐逼至极限时——你是否曾感到被神离弃?
在《罗马书》3章4节、6节和9节——这些我们已经默想过的经文中——保罗写信给罗马的圣徒,特别针对那些怀有属灵优越感和自以为义心态的犹太信徒。他三次郑重声明“断乎不可!”(英文原文分别为:“By no means”、“Certainly
not” 和 “Not at all”)。在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写信给罗马圣徒时,究竟用“断乎不可”这一措辞郑重否定了哪三件事?首先,保罗否定了我们的不信能废掉神的信实(3:3–4)。“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 2:13)。其次,保罗否定了神可能不公义(罗马书 3:5–6)。我们的虚谎越是暴露,就越能显明神的真实;我们的不信实越是显露,就越能彰显神的信实。当我们的不义在那位真实信实的神面前被显明时,神的公义就愈发清晰地彰显出来(第5节)。第三,保罗否认我们在任何方面更具优势(3:9)。保罗为何告诉罗马的圣徒我们并无优势呢?这是因为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同样处于罪的权势之下(第9节)。除了《罗马书》3章的这段经文外,使徒保罗还在《罗马书》6章(第2节和15节)、7章(第7节和13节)各两次,以及9章(第14节)一次使用了“绝非如此!”(或“断乎不可!”)这一表达。在《罗马书》6章2节和15节,当使徒保罗宣告“绝非如此!”时,他是在告诉罗马的圣徒——也包括你我——既然我们已经向罪死了,就不能继续活在罪中(第2节);又因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就不能继续犯罪(第15节)。保罗在《罗马书》7章也使用了同样的强调性否定——在第7节(“律法是罪吗?绝非如此!”)和第13节(“那良善的,反成了我的死因吗?绝非如此!”)——并在《罗马书》9章14节再次使用,断言神绝不不义。
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1章1节中,使徒保罗在继续致罗马圣徒的信时,再次宣告:“绝非如此!”那么,保罗在《罗马书》11章1至10节中如此强调否认的是什么呢?那就是神会弃绝祂所拣选之民的这种想法。请看《罗马书》11章1节的前半部分:“我且问: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绝非如此!……”在《罗马书》10章16至21节中,保罗提醒信徒,耶稣整日伸开双手,向那些不信祂且悖逆的以色列人发出呼唤。随后,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1章1节)中,他明确宣告神绝未弃绝祂所拣选的百姓;尽管以色列人目前不信耶稣且悖逆祂的福音,但神绝没有将他们抛弃。保罗提出了两项证据来支持这一点:
保罗向罗马圣徒提供的、用以证明神并未弃绝祂选民的第一项证据,就是保罗自己。
请看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1章1节:“我且说,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在这里,保罗从三个方面介绍了自己:(1)
作为以色列人,(2)
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以及
(3) 作为便雅悯支派的成员。他以自己的经历作为第一项证据:正如那些不信耶稣或不顺从祂福音的以色列人一样,保罗——一个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便雅悯支派(十二支派中最小的支派,也是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扫罗所属的支派)的成员——曾一度迫害基督徒并敌对基督的教会;然而,借着神的主权恩典,他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了复活的耶稣,并因信祂而在神面前得称为义。保罗相信,正如他自己——一个曾经不信的以色列人——因在大马士革路上遇见耶稣而得救一样,以色列民中也有其他人会像他一样,被神拣选并得救(朴允善)。他确信,既然神能拯救他(《使徒行传》9:22, 26),祂也定能拯救其他的以色列人(《圣经知识注释》)。试看《提摩太前书》1章15-16节:“‘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祂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样。”基于此,保罗在《罗马书》11章2节的上半部分说道:“神并没有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这意味着,对于那些神在创世之前就已预知并拣选的立约之民,神从未离弃过。正如保罗在《罗马书》8章29至30节中所阐明的,神呼召了那些祂所预知的人——即祂所预定的人——并使他们称义、得荣耀。《撒母耳记上》12章22节宣告说:“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祂的子民,就必因祂的大名不撇弃你们。”这确证了神绝不会离弃那些祂所预知和预定的人,而这正是“为了祂大名的缘故”。原因何在?因为神以祂的子民为乐。请看《西番雅书》3章17节:“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祂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欢呼。”
保罗提出的证据——作为向罗马圣徒证明神从未离弃祂选民的第二个论点——是旧约以利亚时代神所保留的那七千人。
请看《罗马书》11章2节下半节至4节的经文:“……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吗?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说:‘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神的回示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这段经文指的是旧约《列王纪上》19章中的记载。以利亚在迦密山上战胜巴力的先知之后,亚哈王的妻子耶洗别王后派使者威胁他说:“明日约在这时候,我若不使你的性命像那些人的性命一样……”(第2节)。以利亚因惧怕而逃入旷野,上述经文讲述了他在那里与神的对话。这段对话的核心在于:神留下了七千人,他们未曾向巴力(一尊偶像)屈膝(第18节)。使徒保罗在引用神在以利亚时代保全了七千名未向巴力屈膝之人的事迹后,在《罗马书》11章5节指出:“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保罗的观点是,神不仅在以利亚时代保全了那些蒙恩典拣选的人,在保罗的时代乃至当今,祂也同样保全了祂那蒙恩典拣选的子民。在今天这段经文的第6节中,保罗宣告说,神所拣选并保全的人完全是因着恩典,而非出于人的行为。这些“余数”信徒是按着神的主权旨意被拣选的,并因信耶稣而得救。相比之下,那些未被神拣选的人,因不信而心肠刚硬(第7节)。保罗解释说,这些未被拣选的人心肠刚硬,处于属灵昏睡的状态(第8节);他们有眼却看不见(第8、10节),有耳却听不见(第8节),拒绝接受神的真理。因此,他们面临着神的愤怒与报应(第9节);他们的背脊因罪的重压而永远弯曲,并面临永恒的审判(第10节)。
最后,我想谈谈这一点。在周三的祷告会上,我们有时会唱《得胜诗集》(*Hymnal of Victory*)中的赞美诗来敬拜神。我们常唱的一首福音诗歌是《住在主里面》(Abide in Me)。歌词大意如下:“住在主里面,因我是你的神 / 是你在一切患难中保守你的那一位 / 勿惧怕,因我必帮助你
/ 勿惊惶,因我必搀扶你的手
/ 我已按名召你 / 你是属我的,你是属我的 / 我是你的神 / 我视你为宝贵、尊荣
/ 我是那爱你的主。”每当唱起这首诗歌,歌词中“你是属我的……我视你为宝贵、尊荣”这几句,常让我联想到《以赛亚书》43章1节和4节的话语:(第1节)“……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第4节)“因我看你为宝贵、为尊荣,又因我爱你……”每当我想到神爱我——祂拣选了我、救赎了我、视我为宝贵尊荣,并宣告“你是属我的”——我就从中获得极大的安慰与力量。那位如此真切爱我们的神,难道会离弃我们吗?圣经给出了明确的回答:“断乎不会。”天父既然爱我们,甚至不惜将祂的独生子耶稣赐下、让祂死在十字架上,又怎会离弃我们呢?祂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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