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绊脚石”
[罗马书 9:30–33]
过去三周,我们围绕《罗马书》9章14至29节以及“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第14节)这一主题,默想了两个假设性的问题和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通过这些默想,我们认识到:面对神那主权性的、无条件的拣选和不可抗拒的恩典——以及祂决定不拣选某些人、任凭他们心肠刚硬的事实——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也无话可说。换言之,圣经教导我们,在神的主权旨意面前必须保持静默:祂向自己所选定的人施怜悯(第15节),借着不可抗拒的恩典引导他们信靠耶稣,从而使他们称义得救;与此同时,祂也任凭那些未在主权中被拣选的人(如法老)心肠刚硬,使他们最终面临祂的审判。受造之物断不敢质疑造物主关于拣选与否的主权抉择。对于神按其主权拣选一些人信耶稣得救,却任凭另一些人未被拣选而因罪灭亡这一事实,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提出反驳。保罗在第21节用“窑匠与泥土”的比喻阐明了这一点:“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同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简而言之,保罗在第20节问道:“你这个人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对于神所拣选并呼召的“蒙怜悯的器皿”,以及祂未予拣选的“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第22–23节),我们应当无话可说。
今天,我想与大家一同思想《罗马书》9章30至33节的经文。有趣的是,在第30节,使徒保罗在继续向罗马圣徒致信时,再次以“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这一问题作为开篇。使徒保罗为何两次重复“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这个问题?原因在于,他要强调:无论是罗马的圣徒,还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理由对神的主权拣选提出异议。你呢?在过去三周里,我们听了关于《罗马书》9章14至29节的信息——这段经文讲述了神按着祂的主权旨意拣选一些人,却不拣选另一些人——你是否发现自己想要与这位拥有主权的神争辩?你是否仍在质疑神的主权,追问祂为何拣选某些人而不拣选其他人?你心中是否存有疑虑,不明白为何祂拣选一些人信靠耶稣并得着救恩,却任由另一些人因不信而面临祂的审判?如果你仍有这些疑虑,我祈愿在今天我们思想《罗马书》9章30至33节之际,你能再次听到神的声音在问:“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
在默想《罗马书》9章30至33节时,我不由得想到了两种石头。这正是今日经文第32和33节所提到的“绊脚石”与“踏脚石”。换言之,我意识到耶稣基督既可以是“绊脚石”,也可以是“踏脚石”。之所以有此感悟,是因为在今天的经文中,对于那些“追求律法之义”的以色列人(第31节)而言,耶稣基督成了“绊脚石”;而对于那些得着了“因信而得之义”的外邦人(第30节)来说,祂却成了通往父神的“踏脚石”。
首先,让我们来思想为何耶稣基督成了以色列人的“绊脚石”。
简而言之,耶稣基督之所以成为以色列人的绊脚石,原因在于他们的不信。正如我们此前在《罗马书》9章4至5节所默想的,以色列人曾蒙受六大特权——包括与神建立儿子的关系、目睹神的荣耀、领受诸约与律法、参与敬拜与应许,以及耶稣基督按肉身出于他们——然而,他们之所以未能充分享有这些特权,恰恰是因为他们不信耶稣基督。根据《罗马书》9章31节,这种不信指的是他们选择了追求“律法之义”,而不是去追求(信靠)耶稣。换言之,以色列人的不信在于他们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基督)或他们的救主;相反,他们试图通过遵守摩西律法来获得义,这使得耶稣不可避免地成了他们的“绊脚石”。关于这一点,使徒保罗在今天经文的第32节中指出:“……这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对于那些试图通过遵守摩西律法——即靠行为——来称义的以色列人来说,耶稣基督注定会成为一块绊脚石。结果,正如第33节所描述的那样,他们最终蒙受了“羞愧”。换句话说,以色列人试图靠行为获得救恩的尝试“失败”了(朴允善)。
如果你像今天经文中所提到的以色列人那样,认为可以通过人的功德——即依靠行为而非信心——来获得救恩,那么耶稣基督必然会成为你的“绊脚石”。结果注定是失败(你会面临羞愧)。你知道原因吗?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行律法在祂[神]面前称义”(罗马书
3:20;加拉太书 2:16)。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 3:11 中再次重申了这一点:“很明显,没有一个人能靠律法在神面前称义……”我们必须清楚明白这一事实:靠守律法——即通过人的行为或功德——在神面前称义是绝对不可能的。我们必须牢记,对于那些试图通过(人的)行为寻求救恩的人来说,耶稣基督就是“绊脚石”。
那么,耶稣基督又是如何成为外邦人的“垫脚石”的呢?
简而言之:借着信心。换句话说,正是因为信心,耶稣基督才成为了外邦人的垫脚石,而不是绊脚石。请看第 30 节:“这该怎么说呢?就是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使徒保罗在写给罗马圣徒的信中解释道,由于摩西律法并未赐给外邦人,他们不像领受了律法的犹太人那样努力通过守律法来成为义人(即“不追求义的外邦人”)(朴允善)。然而,保罗指出外邦人获得了义。他们是如何获得的呢?是借着“因信而得的义”。换言之,外邦人是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的(第 30 节)。因此,保罗在第
33 节宣告说,那些信靠耶稣的外邦人——耶稣对犹太人而言是绊脚石和“使人跌倒的磐石”——并没有遭受“羞愧”(或失败)。简而言之,对于那些因信耶稣而称义的外邦人来说,耶稣基督成了垫脚石。正如我们去年九月在小组查经时研读《罗马书》2章1至16节所学到的,神那带来救恩的大能,是向那些听见福音并信靠耶稣的人显明的(1:16)。反之,神的忿怒则显明在那些人身上:尽管他们知道神的存在,却因不义而压制关于神的真理,以谎言代替真理,并且不愿在心中留有神的地位(1:18及后文);最终,他们将面临神的审判(第5节)。简而言之,“神的救恩”临到你我——即那些听见福音并信靠耶稣的人(1:16)——而“神的忿怒”与“神的审判”则降在那些听见福音却不信的不信者身上。我们由此看到了福音的两面性:对于信靠耶稣的人来说——这正是福音的精髓——它是神带来救恩的大能;但对于不信的人来说,它带来的却是神的忿怒(1:18–32)与神的审判(2:1–16)。换言之,福音给信的人带来祝福(永生),却给不信的人带来咒诅(审判与灭亡)。外邦人因听见耶稣基督的福音,并信靠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与复活,从而蒙受救恩并在神面前被称为义。换句话说,外邦人是因“信之理”而称义的(3:27)。他们并非靠律法之工寻求救恩,而是单单因信得救。请看《罗马书》3章28节:“因为我们认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对于那些因信称义的人来说,耶稣基督成了通往神的桥梁(或称“踏脚石”)。请看《约翰福音》14章6节:“耶稣回答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我们唯有借着耶稣——那道路、真理与生命——才能来到父神面前。总之,对于我们这些信靠祂的信徒而言,耶稣就是通往神的桥梁。耶稣对你而言是垫脚石,还是绊脚石?我祈祷耶稣能成为我们所有人的垫脚石,而不是绊脚石。
댓글
댓글 쓰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