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
[罗马书 16:21–23]
保罗·J·迈耶(Paul
J. Meyer)博士是一位百万富翁,他的人生目标是赚取数千万美元,然后将其全部捐赠出去,以此见证神如何赐福给乐于奉献的人。他撰写了《如何留下成功的传承:百万富翁人生的25把钥匙》(*How
to Leave a Legacy of Success: 25 Keys to a Millionaire's Life*)一书。在这本书中,迈耶博士从基督徒的视角探讨了“传承”这一主题。他结合自己五十多年的信仰与实践经验,将“传承”定义为涵盖了我们所做、所说、所想及所计划的一切。他邀请读者思考自己将给后代留下什么样的传承——这是一种任何人都可以选择去培育的传承。该书提供了留下有意义传承的实用方法,不仅激励人们活出生命的极致潜能,也为那些寻求灵性丰盛生活的人提供了宝贵的指引。他提出“服侍就是最好的经营之道”,并概述了服侍的七项原则:第一,供应;第二,保护;第三,尊重;第四,信任;第五,指明方向;第六,培训;第七,以人为本,而非以事工(产品)为先。当我反复研读这七项准则,并将其应用于与我一同在“胜利长老会”(Victory
Presbyterian Church)——即基督身体——中服侍的领袖们身上时,我反思了自己需要做什么以及该如何去做:(1)
第一,我必须特别关注教会领袖,帮助他们每个人成长为拥有以基督为中心之异象的同工;(2)
第二,我必须不断为教会领袖的灵性保护祷告;(3) 第三,我必须尊重教会领袖,从而鼓励他们以更大的信心和创造力进行服侍;(4) 第四,我必须立志信任教会领袖,这种信任植根于我对神的信靠;(5)
第五,我必须将教会的目标与异象深植于领袖们的心中;(6)
第六,我必须忠心地培训教会领袖;(7) 第七,我必须将教会的会众置于教会事工项目之上。通过这七个方面的应用,我也在思考我们的教会应当成为什么样的教会:一个由领袖和全体会众同心合意、谦卑忠心地服事基督身体(即教会)的群体,并最终成为一个以服事为标志的教会。
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6章21至23节——中,我们看到使徒保罗代表那些在哥林多与他同在的人,向罗马教会致以问候。看着这份名单,并反思那些与保罗一同服事主的人的特质,我也联想到在“胜利长老会”(Victory Presbyterian Church)群体中与我一同服事的人——以及他们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品格。我将他们归纳为五类:
第一,那些与保罗一同服事主的人,是他的“同工”。
请看今天经文《罗马书》16章21节的前半部分:“提摩太,我的同工……”上个主日,在我们的副牧师咸永柱(Ham Young-ju)牧师的告别讲道中,我们听到提摩太被描述为保罗属灵的儿子。这种描述基于《提摩太前书》1章2节和《提摩太后书》1章2节。在这些经文中,保罗称提摩太为“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提摩太前书》1:2)或“我亲爱的儿子提摩太”(《提摩太后书》1:2)。然而,在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6章23节——中,保罗却称这位属灵儿子为他的“同工”。换言之,保罗将提摩太——这位属灵儿子——视为与他并肩工作的人。那么,提摩太——这位与保罗一同为主劳苦的属灵儿子——究竟是怎样的人呢?简而言之,他是一个拥有“无伪之信”(即没有虚伪的信心)的人。请看《提摩太后书》1章5节:“想到你心里无伪之信,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罗以和你母亲友尼基心里的,我深信也在你心里。”像他的母亲友尼基和外祖母罗以一样,提摩太心中拥有“无伪之信”。那么,这种无伪之信是什么呢?它是一种忠诚的信心,一种没有虚伪的信心,一种真实而非虚假的信心。有趣的是,“提摩太”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神的珍宝”(朴允善语)。的确,正如其名,保罗的同工提摩太拥有宝贵的信心。能与一位拥有如此宝贵信心的人并肩服事主的身子——教会,实在是从神而来的莫大祝福。
就我个人而言,每当想起曾在我们教会担任副牧师的咸永柱(Ham Young-ju)牧师,我便视他为像提摩太那样拥有真诚信心的人。我相信他的信心是诚挚的,毫无虚伪。正因如此,我将自己与咸牧师并肩服事主的身子——“胜利社群”(Victory Community)——的那四五年时光,视为神所赐的祝福。如今咸牧师已离开,我正祈求神能差派另一位拥有同样真诚信心的同工来到我们教会。此外,我祈祷我们教会所有的领袖——无论是韩语、英语还是西语事工的领袖——都能像提摩太一样,成为拥有真诚信心的人。我相信,当胜利长老会(Victory
Presbyterian Church)的同工们以此方式服事时,主也会兴起那些受服事的会众,使他们成为拥有真诚信心的人。再者,正如提摩太那真诚的信心从祖母罗以(Lois)传给母亲友尼基(Eunice),最后传给他自己那样,我祈求神赐下祝福,让我们整个教会大家庭那真诚的信心,也能代代相传,传给我们的子子孙孙。
其次,那些与保罗一同服事主的人中,也包括了“我的亲属”。
请看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6章21节:“与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亲属路求、耶孙、所西巴特问你们安。”使徒保罗在向罗马教会的圣徒问安时列举了几个人;除了同工提摩太外,他还称路求、耶孙和所西巴特为“我的亲属”。保罗在此所说的“亲属”究竟是指谁呢?这个词自然会让人联想到直系亲属或一般亲戚。然而,尽管无法百分之百确定,但几乎所有的解经家都一致认为,在此语境下,保罗是指他的同胞犹太人——具体来说,是指犹太裔基督徒。关于路求(Lucius),其确切身份尚不明确;无法确定他究竟是路加(《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的作者),还是《使徒行传》13章1至3节中提到的那位安提阿教会的先知兼教师路求。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圣经进一步了解耶孙(Jason)和所西巴特(Sosipater)。耶孙是帖撒罗尼迦最早信主的人之一;《使徒行传》17章5至10节记载,他曾接待保罗到家中,并给予保罗服事与照料。至于所西巴特——《使徒行传》20章4至6节指出他是庇哩亚人皮罗(Pyrrhus)的儿子(“所西巴特”是“所巴特”[Sopater] 这一名字的全称)——他属于那群庇哩亚信徒,这些人被形容为比帖撒罗尼迦人更为贤良;他们热切领受真道,并每日查考圣经,以验证保罗所讲的是否属实(《使徒行传》17章11节)。这两人不仅彼此是挚友,与保罗之间也保持着非常亲密友好的关系(麦克阿瑟语)。
就我个人而言,我所追求的伙伴关系是一种植根于主内互信的友谊。我希望与那些能建立基督里友谊的伙伴并肩服事主的教会——这些伙伴因同信上帝而彼此信赖。我渴望建立一种关系:我们不仅向彼此敞开家门,更敞开心扉,在主里分享亲密的团契,同心合意地服事祂的教会。我寻求的是一种能让我们真正感受到在基督里同为一家人的伙伴关系。我追求一种超越文化与语言界限的关系——即便国籍或族裔背景不同,我们仍视彼此为在主里的家人。在这方面,我相信上帝正是以这种方式建立了戈麦斯(Gomez)牧师与我之间在西班牙语事工中的关系。上帝引领我们确信彼此是基督里的家人,并使我们能以朋友的身份共同服事“胜利群体”(Victory
Community)。我相信,建立这种纽带的一个关键时刻发生在几年前:当时戈麦斯牧师夫妇因故无法居住在自己家中,便在我们家暂住了约三个月;正是那段经历加深了我们之间的联结感。
“胜利群体”的家人们,我们在主里是一家人。无论你是属于韩语事工、英语事工(包括儿童事工),还是西班牙语事工,我们在基督里都是一家人。因此,在服事主的教会时,我们必须以同一家人的身份去服事。如果你们当中有人——尽管口称这是个“家庭教会”——却仍认为胜利教会(Victory Church)仅仅属于我(主任牧师)和我的亲属,那么你们需要摒弃这种观念。你们应当像庇哩亚人(Bereans)那样,甘心领受上帝的话语,并每日查考圣经以印证真理,从而以“以神的话语为中心”的视角来看待我们的“胜利群体”。你们也必须明白,那些与我一同在教会服事的我的家人和亲属,其服事的宗旨正是为了教会——即基督的身体。唯有如此,整个会众才能同心合意地服事主的身体,在主里团结成为一家人。第三点,那些与保罗一同服事主的人当中,也包括了他的“秘书”。请看今天的经文——《罗马书》16章22节:“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问你们安。”读到这节经文时,人可能会误以为《罗马书》的作者是一个名叫德丢的人,而不是我们向来公认的使徒保罗。然而,我们必须明白,德丢只是负责记录保罗口述内容的人;简而言之,他是保罗的秘书或代笔者。不过,在第22节中,我们看到他亲自向罗马教会的圣徒们问安。正如《罗马书》16章1节提到的坚革哩教会的姊妹兼仆人非比,曾有幸将保罗的书信送达给罗马信徒那样,德丢也享有代保罗笔录这封书信的殊荣。
我认为,这位在《罗马书》16章22节中提到的保罗的秘书(或代笔者)德丢,是一位享有独特殊荣的人。我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他有幸笔录了《罗马书》——这本由圣灵借着使徒保罗之手写下的神圣话语。换言之,能作为主的器皿,笔录《罗马书》这一神的话语,是一项非同寻常的殊荣。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生在使徒保罗的时代,并担任他的秘书,负责笔录他的书信,我们会作何感想?就我个人而言,我想当我在笔录保罗口述的话语时,定会深受恩典的触动。特别是当保罗在《罗马书》中阐述福音这一主题时,那位负责笔录的人想必领受了恩典,并亲身经历了耶稣基督福音的大能。此外,我相信他内心定必充满了深深的感恩与感动,因为他意识到神竟使用像他这样的人,作为保罗的秘书(或代笔者)写下了整卷《罗马书》,从而将耶稣基督的福音传达给了无数人。也许正因如此,我才会将自己对神话语的默想记录下来,并发布在教会网站或个人网站上。我也会通过电子邮件与他人分享其中的一些心得。尽管我的文字未必完美,但每当与弟兄姊妹分享圣灵在默想中向我显明的领受时,我内心便充满喜乐与感恩。正因如此,我希望同为事奉者和教会领袖的同工们,也能将默想神的话语时所领受的恩典记录下来并与人分享。当然,我并不认为这是一项硬性规定;然而,正如《以斯帖记》所展示的那样,文字可以成为神宝贵的器皿,所以我强烈鼓励大家尽可能地记录并分享自己对经文的感悟。我盼望我们都能成为圣灵的“书记”,向他人分享神的话语。
第四,那些与保罗一同事奉主的人,是他的“接待者”。
请看今天经文中《罗马书》16章23节的前半部分:“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问你们安……”使徒保罗在此提到的“接待我的该犹”,不仅接待了保罗,也接待了整个教会;人们普遍认为,教会很可能就是在他家中聚会的(麦克阿瑟)。学者们还推测,该犹是保罗在哥林多事奉期间信主的人之一,也是保罗亲自施洗的少数几个人之一(参《哥林多前书》1章14节;麦克阿瑟)。此外,学者们还推测,该犹就是《使徒行传》18章7节中提到的那位住在会堂隔壁、敬畏神的“提多·犹士都”(Titius
Justus)。如果确是如此,他的全名便是该犹·提多·犹士都(麦克阿瑟)。
思想这位接待者该犹,我认为在事奉主身体——即教会——的人群中,必然有一些擅长接待的人。换言之,教会需要那些在服务与事工上有恩赐、并乐意敞开心扉与家门接待他人的同工。教会群体中绝不应容纳像《约翰三书》9节所提到的丢特腓那样的人。丢特腓喜爱在信徒中居首位;他不仅没有善待弟兄,反而极力阻挠他人这样做,甚至将弟兄赶出教会(第9-10节)。如果教会中有这样的人,我们就无法同心合意地服事主的身体;反之,如果教会有拥有“乐于接待”这一宝贵恩赐的人(罗马书12:13),我们就能同心合意地服事主的身体,从而彰显主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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